1. 在什么情况下用引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中,引号的用法被明确指出有四种情况。首先,引号用于表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这包括直接引用他人的话,例如诗词、歌词,或者是象声词和音译外来词。例如,“嗒嗒嗒……”和“多利”都是这种用法的例子。
其次,引号用于表示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在行文中,为了强调或突出某个对象,会使用引号。例如,“合作”、“早”、“泥土”和“种子”都是通过引号来强调的词语。
第三,引号用于表示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这些词语加上引号后,其含义会有所改变。例如,“说话”和“活菩萨”在引号的作用下,获得了不同于字面意思的新含义。
最后,当引号内部还需要使用引号时,外部使用双引号,内部使用单引号。例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和“无字词典”都是这种用法的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引号有时也会出现不成对使用的情况,尤其是在引用文字涉及多段落时,每段的开头使用前引号,而直到最后一段的末尾才使用后引号。这在《高尔基和他的儿子》和《天鹅的故事》中有明确的例子。
2. 作文中引用歌词可以用【】吗
如果在一篇作文当中引用了某哥歌曲的歌词的话,可以用双引号把歌词的部分引上,不用书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