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律师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第一,尽职调查。
〔一〕:拆迁合法性调查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1)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实施方案
5)安置补偿资金证明(专款专用)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1)是否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详细列明属于公共利益的哪一方面?
2)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结合国家的和地方的综合审查)
3)上述所谓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是否征求过社会公众意见?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4)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项目,是否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5)征收补偿方案确定之前,是否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是否公开征求过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是否少于30日?
6)旧城区改建项目,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否组织过听证会,是否有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是否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7)是否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8)征收补偿费用是否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土地使用权调查
区分企业所属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
是属于承租方还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
集体土地是否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合法经营性用地?
国有土地要区分用途,是工业用地或者商业用地或者住宅用地?
〔三〕:企业自身情况调查
1、审查企业房屋建造的合法性,如果为承租,那审查承租的合法性主要是出租方的主体,标的等相关事实。是否可能造成合同无效的因素?
2、综合调取工商档案。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情况、企业员工合同、企业对土地或者房屋投入的其他相关发票,包括可移动的设备,附属物。(计算他的搬迁费用和搬迁过程中的损失)不可移动的附属物的市场价值。并编写损失报告,必要时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给予评估。
第二、拆迁补偿安置谈判协商
1、代表企业与拆迁实施单位经办人协商谈判。(这一部分是律师的工作重点)
2、合理反映企业的损失及要求;应综合企业情况,做到有理有据。
3、监督拆迁程序的合法;
如果产生危害被拆迁企业合法权益的事情,比如:断水,断电,断路等情况律师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处理。
第三、诉讼和裁决
1、参与企业与土地出租方或者房屋租赁方的承租合同纠纷案件;
2、参与企业与拆迁人之间的裁决会及听证程序;
3、根据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四、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审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对委托方存在不利;
2、监督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有效履行.
面对不合法的拆迁行为,大多数被拆迁人有两种表现,一是沉默不语任由宰割,另一种就是暴力抵抗不顾后果。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请律师介入的时机还是很多的,这个可以根据被拆迁人自己的情况选择,房屋拆迁纠纷找拆迁律师咨询肯定比自己在家研究更加靠谱,有时候还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房屋拆迁案件请拆迁律师虽然成本提高但胜诉率也提高了,且拆迁案一般涉及数额较大,支出与收益相比较,请律师仍是安全系数比较高的明智选择。
Ⅱ 谁能说说房屋征收里的拆迁谈判注意事项
谈判的技巧有几条要点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首先绝对不签字, 不签字, 你就有资本谈, 相信大家身边都有签了字然后要翻耙 ,天天找拆迁办闹的人, 那种人要翻过来几率是非常小的,这点大家其实心里都知道,只不过有时候被策晕了, 迷迷糊糊就签了。
其次 ,这一点, 很多人谈判的时候就没有注意到了,在和你谈之前 ,他们会有一个评估价出来 ,你们每家每户房子按他们的政策, 价值多少钱, 都会有个表, 当然, 这个价格很底 ,也肯定不是最后的成交价。
你们注意到没有, 在谈判开始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他们是不会和你说你的房子到底他们最多出到多少钱的,大家仔细想想 ,是不是?
你如果问:“那你说, 我的房子最多你们能出多少?“
这个问题 我可以代替所有拆迁办的回答
那就是:“政策是不能逾越的!我只能私下帮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他的这个回答是什么意思呢?
前半句, 说的是, 你问我你的房子能值多少钱, 之前给你的评估表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就是那个价, 这是政策 ,不会改变, 但是呢 ,我可以私下照顾你, 比如给你家测量的时候量宽一米, 或者把你家2楼也按1楼的价格算, 之类。
拆迁人员往往喜欢用小恩惠来诱惑你, 让你觉得给你的政策是与别人不同的,最优惠的, 骗你先签字, 最后往往糊涂的人被宰了之后还对拆迁的人千恩万谢。
他们为什么不肯说他们的底线 到底你的房子价多少钱呢!?
因为他们在等你说!!!
一般的人往往开始开口会非常大!
但是反复交涉对方给出的价格都只是那个评估价格之后, 大家心里往往就动摇了, 觉得没希望, 然后主动改口降价。
谈判的双方都很想知道对方的底线。
你们很难套出拆迁办的底线的 ,因为不管你自己考虑之后价格降到什么程度 ,也许比他的底线还是高 ,也许比他的底线已经低了 ,你得到的回答永远是一个, 不可能, 政策是不能变的。
但是, 往往在这种你自己反复开价的过程中, 他已经掌握了你的底线!!!
这很重要 ,一方的底线被对方掌握 ,那谈判就非常的被动。
打个比方
你的房子 ,第一次评估价格是100万, 而拆迁办对你的底线是200万 ,你第一次的开价是300万。
大部分的情况是
在前几个月的谈判中,拆迁办和你说的价格永远是100万! 而你的要价可能会是300, 250, 200, 180,分好几个阶段。
拆迁办的那些拆迁员, 都经过了非常专业的谈判训练!!!
Ⅲ 聘的拆迁律师会参与与拆迁办的谈判吗
请律师的时候这些都要提前讲清楚。有的是分段计价,就是一个程序要收一次费,有的是一揽子费用交齐了所有的程序律师都参与包括拆迁谈判签协议这些。一揽子划算些律师全管了,你可以咨询凯诺所贾启华律师。不过我们这里也有分段的 不用进行到后头就结案了。不知道我说的你能听明白不。
Ⅳ 拆迁,如何可以跟拆迁办去谈判,需要注意细节
一、首先,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和法律都无差错!
雷区:被莫须有的政策搞晕,迷迷糊糊就签字
某些地方公司给出的拆迁政策往往会在某些个环节与法律相违背(先拆后补、程序不合规等等)。相信大家在身边都听过一些这样的例子,签了字之后发现补偿却没有按照事先约定一样,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就处于被动的情况,无法得到预期安置补偿,因此在签字之前一定要谨慎。
建议:应该在熟知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找到违法点,保持定力据理力争,还能够确保本属于自己的拆迁赔偿不被压缩。当然,如果政策有效,且拆迁条件都符合,也不可无理取闹。
二、消除信息偏差,拆迁项目摸底。
孙子兵法中有句话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就要求我们不单单要真正了解自己的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反应。在交涉的过程中,及时清楚对方的反应不仅有助于判断自己如何采取下一步行动,还可以帮助我们预测对方接下来的行动。这时作为被征收人需要自己搞清楚这么几个关键问题。
拆迁施工工期是多少?(不能按时完成拆迁对方有损失)
目前实际的拆迁进度?(这个很容易)
其他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多邻里走动)
目前拆迁方给出来最高的价格是什么?(了解上限)
要求信息公开,了解项目的立项、规划、资金等情况。
雷区:信息不准确,往往会因小失大
建议:如果有多处住宅的,尽量在原地居住,实时掌握第一手的信息,便于自己决策。了解关键问题。不因小失大。
三、减小让步幅度
拆迁补偿谈判中最后一个环节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减少让步的幅度,关键在于以下三点:
(1)一定不要在拆迁补偿谈判一开始就做出让步,自己主动减少补偿项目和数额。
(2)一定谨防对方的心理战,尤其是奖励期心理战,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奖励期补偿如果错过就没有机会了。
(3)一定不要因为拆迁人要你报出“一口价”,或者声称自己“不喜欢讨价还价”而一次性让出所有拆迁补偿利益。
京坤律师提醒被征收人,谈判是一种学问,是一种心理战。运用好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和规定,最好心里准备,想好每一次谈判的方式和技巧,便可让被拆迁人得到更多的补偿。必要时,可咨询和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与征收人谈判。专业的拆迁律师因常年与拆迁人谈判、打官司,因此经验丰富,可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更多的拆迁补偿。
Ⅳ 征地拆迁谈判,怎么谈可以提升安置补偿
拆迁谈判是指拆迁各方,包括拆迁方、被拆迁人、承租人和拆迁主管部门之间关于拆迁补偿事项进行协商,寻求利益平衡点的行为。拆迁谈判贯穿于拆迁的全线,是拆迁程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拆迁谈判更是一种学问,是一种心理战。怎么运用好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和规定,做好心里准备,想好每一次谈判的方式和技巧,可以让自己获得满意的拆迁补偿是每一位被拆迁户必修课。
1、合理定位,目标明确
这是贯穿整个谈判过程的核心工作,对于谈判的后期走向和最终的结果起到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处的合理定位,包括被拆迁户对于自己的定位也包括对于拆迁方的定位。
对于自己的定位是一项重要但是很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房屋的用途、面积、结构、位置,还与周边房屋的价格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对自己的正确定位会使自己的拆迁中掌握主动的地位,定位过高或是过低都不好,若是过高会导致对方认为你在谈判中脱离实际,漫天要价,造成谈判破裂,过低的定位又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难以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因此合理的定位是谈判的第一步。
谈判是一件双方的事情,因此在知己之后也要知彼,因此,在拆迁谈判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下拆迁期限,施工工期是多少?观察实际的拆迁进度情况?拆迁方和自己情况差不多的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现在同等条件下拆迁方给出来最高的价格是什么?
2、掌握主动权,善于判断
拆迁中很多被拆迁户就一个办法:拖,要么就躲着不见,要么就找各种理由不去谈。但是这样不是一个好的办法,合法、合理并且必要的拖延才能真正在拆迁中占据主动。合理的必要的谈判,我们不应该拒绝,但是要掌握谈判的主动性。也就是说,在谈判之初,我们要有权决定谈判什么时候进行,在哪进行,和你进行谈判的对方是谁。不要忽视这些细节,如果你能做到在这些小细节上占据主动,对谈判是大有帮助的。
在拆迁中,拆迁方出于工期压力或出于利益考虑,都希望能尽早完成拆迁,促使项目的尽早启动与完成,因此对于非原则性的问题,被拆迁户还是可以很好的掌握主动权,利用对方的心理特点,能为自身谋取更大的补偿。但是在抓住该弱点的同时,一定要善加利用,有张有弛有度,若是过度利用反而容易激怒对方,使得谈判的环境愈发恶劣,甚至爆发激烈冲突。抓住对方的心理特点是一门技术,如何利用则是一门艺术。
对于上述心理特点的善加利用有的时候有着很大的收效,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不够的,还需要利用拆迁方的漏洞。这一点与上一点是紧密相连的,合理利用拆迁方的漏洞,往往能带来出人意料的效果。为了合理利用漏洞从而产生逆转的效果,首先需要的就是对于漏洞的查找,需要谈判者具备对案件具有整体的把控能力和专业的拆迁知识。所以这是谈判的取胜的前提条件与制胜点。
3、注意细节,善用技巧
首先谈判一定是一个善于倾听的过程,可以说,倾听是谈判的重要的环节,是获取对方信息的主要渠道,在谈判的时候要善于使用各种方法诱使对方吐露出尽量多的想法,高明的谈判者不会再谈判开局的时候就将底牌亮出来,而是在获取对方的信息之后,通过冷静的分析,将对方的底牌摸清,知道对方的底线和真正的目的,进而掌控整场谈判。但是这系列的行为一定不要给对方以惊动,因此要求谈判者具有相当的谈判经验,这对一般的拆迁户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同时,谈判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对抗式的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
若是谈判中出现僵局,此时首先通过解决一些小的拆迁补偿问题为双方创造谈判机会,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拆迁人就会变得更加容易被说服。
以下几个细节问题是被拆迁户在拆迁谈判中一定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和你谈判的拆迁方的代表可能会有好几拨,那么此时就应该明确这些和你谈判的人是否有谈判的主体地位,他们所能谈判的最高的权限是什么。和有权力的人谈才有谈判的效果,否则只是白白的浪费时间和精力。
同时在对拆迁方进行心理战的时候,一定要反过来预防拆迁方对你实施心理战,尤其是奖励期心理战,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奖励期补偿如果错过就没有机会了。
尤其在拆迁一开始的时候,双方对于补偿价格的心理预期差异很大,有时候对于原则性的问题存在着原则性的争执,因此如果这些原则性问题得不到解决,谈细节问题和给出具体的报价都没有任何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在拆迁前期避免暴露我们的心理低价。这个时候,可以和对方谈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在一些原则性问题得到确认以后再进行细节性谈判,一些细节性问题得到解决后再具体报价。
总而言之,拆迁谈判与其他谈判有着共通之处,其中的谈判技巧也是从常规的谈判技巧和方式中衍化而来的。对于被拆迁户而言,谈判即要做好先期的准备工作要详细了解有关于除权补偿和安置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谈判中掌控主动地位,善于使用谈判技巧,抓住细节,做到心中有数,进退有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北京凯诺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由于拆迁中双方主体的不平等,拆迁户在谈判中很难获取优势甚至难以有平等的地位,在进行拆迁谈判前或者谈判陷入僵局的时候,尽早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协助处理拆迁纠纷,能更好的保障自身权益,少走弯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争取到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
Ⅵ 拆迁如何谈判
房屋(企业)拆迁是对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物权征收过程。其征收依据是拆迁许可证或土地征收决定书。这一过程实是公权力与私权利,行政法之行政管理权与民法之物权相冲突,并倚借拆迁安置补偿使二者协调之过程。自91拆迁条例以来,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企及通过法律的预测性与稳定性,协调征收权与物权的冲突。但鉴于拆迁征收补偿安置的复杂性,诸多补偿项目、补偿标准、补偿程序甚至补偿主体都存系着立法空白,出现法无力的现象。因此,在房屋(企业)拆迁过程中,基于拆迁各方合意的法律谈判比之司法诉讼,往往更具执行力。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房屋(企业)拆迁如何进行法律谈判做一研究。 一、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的基本要素 1、法律谈判主体。主体资格的确认,是进行法律谈判的前提与基础。依法理而论,凡因拆迁而致使权益受到影响的各方主体,均应成为法律谈判的主体。就房屋(企业)拆迁而言,拆迁人、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承租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与土地、房屋的物权或债权之关系人,因拆迁而有可能使他们权益受到影响,均应当成为法律谈判的适格主体。但在实践操作之中,拆迁人往往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第22条之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第27条之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在拆迁法律谈判中剥夺承租人(承租企业)的主体资格,认为租赁关系是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两方主体的关系,与实施拆迁行为无关。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或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由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这两种模式都限定了承租人直接向拆迁人主张拆迁补偿的权利。我们认为,虽然拆迁条例限定承租人的拆迁安置协议订立权及直接向拆迁人主张拆迁补偿的权利,但这两种权利都为法定权利,法定权利的缺失并不完全否定自然权利的存在。如,参与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拆迁各方关系人因其实际权益受到影响,而当然享有寻求协商的自然权利。即便承租人(承租企业)不能独立订立拆迁安置协议,但其仍有为达成这一协议而必要有协商谈判权利。因此,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的主体应当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承租人(承租企业)等与实施拆迁有利害关系的各方主体。 2、法律谈判内容。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贯穿于拆迁各个环节。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关系人就拆迁不能达成合意时,即可启动法律谈判程序,就各方利益诉求列筹布码,协商谈判。法律谈判的内容包括:拆迁实施的可行性,拆迁实施的范围,拆迁的合法性,拆迁时间跨度,拆迁实施方式,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拆迁主体的认定,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无证房屋应否给予补偿,评估机构的选定与更换,安置房源如何,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如何补偿,是否发放速迁费等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装潢装修费用的补偿标准如何等各项因素。应当说,拆迁安置过程是一个法律谈判的过程,其中立法空白与约定不明之处,均需拆迁各方当事人予以谈判确定。 3、谈判记录与协议。拆迁拆迁谈判记录是对拆迁过程的记录,可以以文本形式固定,亦可通过录音等电子形式固定,作为对拆迁过程和拆迁细节的证据证明。应当注意的是,如是拆迁文本记录应当有谈判主体的签字确认;如系电子录音记录应当有谈判主体的身份说明。谈判协议是对谈判成果的固定。各方主体就谈判内容达成合意之后,通过签署谈判协议,具有民事协议的性质,具备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谈判协议及其条款设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会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协议或相应条款无效。 4、律师等专业人员在谈判中的作用。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对整个拆迁谈判程序及内容的有效性做审慎性把握。律师等专业人员在谈判中的作用体现在对拆迁谈判过程的控制,谈判内容的合法性,各方主体利益的权衡,法律性文本的拟定与审查,拆迁法律谈判的见证等各项内容。而且,律师因其对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熟练掌握和较高的谈判能力,比之拆迁当事人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利益,应当对律师等专业人员在谈判中的作用予以充分重视。 二、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存在的问题 1、承租人(承租企业)谈判主体资格事实性缺失。承租人(承租企业)因其非房屋所有人或土地使用权人,不具有订立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资格,其利益诉求往往因主体资格的缺失而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拆迁人往往规避现有法律法规,直接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谈判,将应当给予承租人(承租企业)的补偿打包补偿给被拆迁人。至于拆迁安置款如何分割,被拆迁人是否依法依约对承租人(承租企业)进行了安置,拆迁人往往采取了回避的立场。而作为被拆迁人一方,或因承受压力,放弃承租人(承租企业)的补偿权利,或因利益趋动在获得补偿款之后对补偿款不予分割,侵害承租人(承租企业)补偿安置的权利。 2、谈判主体地位不对称,法律谈判缺少平等性。与普通法律谈判不同,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一方主体为地方政府机关或者与专业拆迁公司。在拆迁谈判中,地方政府机关或专业拆迁公司因其在启动拆迁程序具有主动性,而在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更有甚者,即便法律法规强行禁止违法拆迁,拆迁人仍然会对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施以停水停电、违法强拆迁等各方面的压力。这种谈判主体地位的严重不对称性,使得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法律谈判缺少了应有之平等性。 3、被拆迁人谈判心理摇摆不定,法律谈判难以坚持己方立场。因被拆迁人在谈判过程中背负巨大心理压力,被拆迁人的谈判心理会产生两个极端,并在两极端中不断游移摇摆:取悦拆迁人获得较高拆迁补偿和立做钉子户获得较高拆迁补偿。法律谈判既是谈判各方实力的较量,更是各方心理的制衡。因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的弱势地位,其不可能保持一个相对较坚定的立场。这也为被拆迁人聘请的律师等专业人员在谈判中抬高了难度。 4、拆迁专业缺乏,谈判各方心理价位各有差别。尤其是作为被拆迁人一方,因其对拆迁知识知之甚少尚无法形成框架性知识,在法律谈判中往往漫天要价。房屋(企业)拆迁至少涉及144个法律性文件,这尚且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及拆迁人所掌握的内部口径性文件。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缺少对拆迁法律知识的整体性认识,遇到拆迁,常常会向周围经历过拆迁的亲戚、朋友了解他们获得的拆迁安置款,然后综合地段区位、房屋状况做感官上的心理定位。但从法律上讲,这种心理定位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上海市各区区位不同,拆迁政策也会各有不同,甚至同一区的各个动迁基地适用口径也会有不同。专业化知识的缺乏,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心理价位定位不准确,谈判各方因谈判基准差别过大致使谈判失败。 三、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技巧 1、制定法律谈判策略。法律谈判远比一次庭审更为艰难,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与法律谈判,在这个过程中充当了法官、代理人的双重角色,既需要以其精湛的法律知识、灵活严谨的头脑思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同时还需要如法官一样控制整个谈判的进程,斟酌可供谈判各方接受的谈判方案。因此,在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之前,必须要有审时度势地策略制定过程。法律谈判策略包括:何时启动法律谈判、谈判阶段如何界定、对方谈判人员有哪些、何时抛出己方立场、是否需要会计师、估价师等专业人员辅助介入、谈判筹码各为多少、谈判底线如何确定、何时将会进入谈判僵局、进入谈判僵局后如何重新打开协商局面、打破谈判底线后如何挽回谈判情势等各种情况。 2、进行法律调查。法律调查是拆迁谈判的基础性工作。一方面是对基本案情的事实梳理,把握谈判各方的筹码。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律师在谈判过程中应当注重调查本次拆迁实施的性质、是否为违法拆迁、是否颁发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是否过期、评估机构聘请程序是否合法、评估内容是否有明显不合理现象、拆迁实施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评估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完备齐全、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承租企业)主体基本情况等。根据法律调查结果,适当调整谈判策略。 3、找准目标,合理定位。这是谈判的最基础工作,恰又是难度最大的一件事,要求过高,脱离实际,必将适得其反;要求过低,担心吃亏还被别人笑。所以,选则一个最好方案和底线很关键。对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进行合理定位,是建立在掌握拆迁基地补偿安置口径和娴熟的法律谈判经验基础之上的。定位方法可以有两种:一种是基础计算法。即以房屋建筑面积和应安置人口为基础依照拆迁口径计算基础性数据,就速迁费、拆迁奖励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可协商的因素做最高估值与最低估值,得到心理价位。这种定位方法对计算人要求较高,对拆迁知识把握不足,容易得出不当结论;另一种方法是比较法,即经过与本房屋状况相适应、基地口径相同的其他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沟通,在他们拿到的补偿安置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得到心理价位。这种方法简单易算,如能得到具有可比较性的参照补偿数额,应当与应安置补偿数额相左不大。在实际操作中,因已经订立拆迁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往往与拆迁人签订了保密协议,很难对其提供的参照价格进行真实性的考证。另外,因各基地拆迁口径不同,房屋区位也会有差别,适格的参照价位很难与本基地相匹配。 4、适当使用集体谈判策略。集体谈判是指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共同与拆迁人进行谈判。因集体谈判中,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人数较多,会对拆迁人施加一定的心理压力,容易在谈判中把握谈判中的主动权。但对集体谈判应当持慎重的态度。因集体谈判中主体诸多,对谈判策略和主谈代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谈代表应当合理控制群体的情绪,照顾各方利益诉求,合理把握谈判时机,切不可意气用事导致谈判失败。集体谈判策略应当包括:统一己方立场,拉列价位清单,选举主谈代表,谈判过程控制策略,个体裂变应对策略等内容。
Ⅶ 拆迁律师能为被拆迁人提供什么帮助
找律师是不是就给我们打官司啊?请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您的案件可不止打官司这么简单,让我们看看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专业的拆迁律师都能为您做什么?
征收审查
作为一个征收行为首先要取得相关征收前置文件,拆迁律师要做到的是审查征收前置文件是否存在,是否合乎法律规定,我国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包括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包括资金证明,包括老的拆迁谈到的土地、规划等。总结来说就是三点,审查征收前期存在的合法性文件全不全、有没有、真实不真实。 一个项目如果要取得合法的批准文件,通常需要取得立项、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多次审批文件,仅一个规划部门出具的就有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用地规划批准文件、工程规划批准文件。
法律意见
对企业自身是否合乎被征收主体的合法性,包括企业占有的不动产以及相应的无形资产的损失,另一个方面法律意见就是针对征收前置文件以及征收行为的审查来出具,根据这两个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也就是说既出具对方也出具我方的法律意见。
评估意见
出具对企业自身能够获得多少拆迁补偿的评估意见。根据我国评估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法律规范,出具相关的评估意见
补偿方案
根据企业自身状况以及对方以及征收主体的状况,我们应该选择怎样的补偿方式和补偿价格进行方案的策划和实施。也就是说我们应该要哪些补偿,到底应该选择安置还是货币补偿,或是一部分选择安置一部分选择货币补偿。
拆违补偿
拆除违章当中应该获得哪些补偿,或者怎么样才能在实践中不被对方按照违章建筑拆掉。
营业评估
对企业自身的营业状况以及停产停业的损失和预期利润进行评估进行法律规范的合规性审查,以及找出相应的补救办法。
参与谈判
代表当事人当事企业进行整个拆迁补偿的流程性谈判。 我们都清楚,我们实际谈判的对象都是拆迁方委托的拆迁公司。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但往往都是社会上的闲杂人等;但是不可否认其社会阅历和拆迁经验确实了得。这个时候往往被拆迁人在谈判中处于不利的位置,
但是由专业的拆迁律师来谈判有利于我们最终获得最理想的谈判结果。
补偿协议
代表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一起跟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具体审查协议的合法性以及如果不履行协议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土地安置
如果在拆迁补偿中获得相应的安置,我们要审查安置土地合法性,安置土地的商业利益以及安置土地后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相关要求。
复议诉讼
在过程中如果需要及时的提起相关的复议跟诉讼,有具体刑事行为要及时提起复议诉讼,如果对方把我们告了,要及时应诉。在拆迁维权中,诉讼只是综合维权策略中的一个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也不是维权的必经途径。一般拆迁过程中,如果政府一旦用违法的行政手段对我们进行执法的时候,比如给我们作出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决定、责令停业整顿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等行政行为,我们就必须用诉讼的手段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全权代理整个过程。
Ⅷ 拆迁 如何利益最大化
拆迁谈判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暗含玄机,要做好拆迁谈判,就必须要未雨绸缪,最好全方位防护,鉴于在明律师的拆迁谈判经验来看,拆迁谈判有着一定的规律和技巧。今天在明律师就结合安置补偿中的谈判和大家聊一聊怎样着手准备应对。
Q:“律师,拆迁办的人天天到我家找我,我该怎么办啊?”
A:不怕,遇到征地拆迁,征收方找你和颜悦色的谈判,是好事,说不定谈着谈着安置补偿就多了。
Q:“律师,我们刚刚和他们的人谈完,不欢而散,谁也不肯让步,怎么办?”
A:确实,两个各自有着不同立场的人都想得到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肯定都不会轻易妥协。
Q:“律师,我家这片1个月前就开始动迁了,好多人都走了,我不同意补偿所以没搬,现在天天找他们,没有一点效果。”
A:看,遇到征拆就是这样,没有目的和方法的奔波忙碌,就只能是无果而终。
拆迁谈判,看似一件简单而高效的工作,但真的像大家想的一样么容易操作么?难道它真的就是一种通俗意义上的面对面交涉谈判么?
不,看似风平浪静的拆迁谈判其实暗含玄机。
拆迁谈判其实是一种征收双方基于自身权益而进行协商的过程,由征收方、被征收人、承租人等之间关于拆迁补偿事项进行协商,寻求利益平衡点。
拆迁谈判,对于心理研究和博弈方法有着较高的要求,又是一种艺术形式,通过艺术形式将双方的局势平衡,在触犯对方的底线之前把控局势,进一步将征拆双方的利益点进行综合的分析,通过谈判沟通了解,建立利益链。
要做好拆迁谈判,就必须要未雨绸缪,最好全方位防护,鉴于在明律师的拆迁谈判经验来看,拆迁谈判有着一定的规律和技巧。
今天在明律师就结合安置补偿中的谈判和大家聊一聊怎样着手准备应对:
首先,要有一个完整的规划筹备期。
面临拆迁谈判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对谈判的整体框架了然于胸。
当然,准备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说:
1、谈判的内容(我们想要说的内容主体是什么,最好有一个明确的提纲,做到心中有数。)
2、谈判步骤(谈判要经过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我们要如何把握重要节点才可以控制局面。)
3、谈判条件(我们要如何将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加固,传输给征收方,进而对征收方产生震慑力,使其接受。)
其次,要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和氛围。
不怒、不吵、不哭、不闹,以最平和的状态和拆迁方“聊”安置补偿,从博弈心理出发,转换思维模式,以“和”致胜。
第三,要有说服的谈判言语功底。
拆迁谈判有时候又衍生为辩论,在了解对手的基础上反击和对抗,利用对手的薄弱点展开攻势,据理力争,以高压的气势和犀利的辩词姐姐追击。
最后,要有证据保底。
证据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角色”,有了证据的存在,法律就可以完美的实行,尤其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可以举证分析、分条概理就可以占据主动权,成为谈判趋势的引导者。
其中,有些时候征收方是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老手”,经历和交涉过的被征收人颇多,因此,对被征收人的心理特征比较熟悉,在谈判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趋势。
作为“新手”的被征收人,应当如何注意谈判技巧呢?
1、多听、多看、多判断。
听、看是谈判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获取对方信息的主要方式。高明的谈判者能够通过各种方法诱使对方尽量多的吐露想法,并冷静地分析对方表达的内容,判断对方的真实意图和底线,查找其中的破绽与瑕疵,以此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从而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2、查找对方的瑕疵。
面对强大的对手,只有掌握对方的弱点才可以占领谈判的主体地位,如果合理利用一个关键的漏洞,就可以带来逆转性的效果。而对于漏洞和把柄的查找,主要可以从拆迁主体、拆迁程序、项目的合法性、实施过程等几方面入手,但这需要谈判者具备对案件具有整体的把控能力和专业的拆迁知识。
3、行使权利要慎重。
慎记将自己的安置补偿底线轻易的过早暴露给征收方,慎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产生内部争议,慎记随便的在协议书上签字反悔。
根据以上拆迁谈判趋势和利弊,在明律师建议大家可以斟酌损益,如果在其维权的过程中“拿不定、吃不透”,请一定要请专业拆迁律师帮助权衡对抗,让拆迁谈判不再难办,让被征收人有主动“发球”权,让征地拆迁的天平不再倾斜,在明与被拆迁人一路同行,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Ⅸ 如何与拆迁办的人谈判
首先不要急着走,过年期间没得谈,不能过年让你搬家吧~~~
其次,不要着急走,慢慢来,慢慢谈,等人已经走了一半的时候你就要上心了,然后再跟拆迁办的人好好谈了
最后,在他们给的价格上面你乘以2倍左右,然后让他们压价,差不多压到1.5倍左右的时候,能走就走了。
最后剩下的那些人,十有八九就是要被强拆的了
Ⅹ 如何谈判来提高拆迁补偿
1、前期摸底。
2、细节处掌握主动。
3、选择适合的时机报价。
4、先确定补偿原则,再谈细节
一、拆迁项目开始
(一)对企业的财产进行预估,保存证据
1、整理企业资产。很多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都很盲目,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企业的资产状况,不清楚应该补偿多少。即便跟拆迁方谈判,也是无从下手,有的漫天要价,有的干脆等待拆迁方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公司都是拆迁方制定和委托的,评估价格普遍较低。
2、准备企业财产清单。财产清单主要是让我们对自身具有的土地、房屋、设备搬迁、设备损坏等的补偿项目能够达到怎样的总和,做到心中有数,可以让我们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到合理评估。
3、准备材料清单。材料清单主要有被拆迁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各种协议、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已有的需要保存好,列好清单,没有但重要的,应尽量想办法解决。
(二)规范企业管理,避免出现隐患
为了防止拆迁方在拆迁中运用各种手段给企业施加压力,企业应该对自身进行规范。如税务、消防、安全生产等,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估,提前防范,提前布局。
(三)随时关注拆迁信息
所以听到拆迁要开始的信息后,就要考虑怎么建立信息来源渠道,切勿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自己错失获得有利补偿的良机。
(四)寻求专业人士帮助
拆迁项目开始后,作为被拆迁人的企业,应尽快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专业的评估和财会人员,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对财务账目进行梳理。比如寻找专业的律师,针对企业的拆迁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及具体指导。防止在拆迁中出现人身财产损失,并防止拆迁方强制拆迁或者违法拆迁。
(五)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拆迁政策
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对基本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对法律法规的掌握有助于企业了解自己的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充分了解拆迁政策,虽然一般拆迁政策中的补偿标准都比较低,但是只有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才能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另外,拆迁政策中往往也会有些有利于被拆迁人的规定,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方给忽略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