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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诉讼法基础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 2022-06-26 12:59:28

A. 分享一下你的司考经验吧!!!

一、历年考试的总体情况

发展趋势:(1)复合化的趋势;(2)从单纯考察识记能力转向以识记能力为基础的综合能力的考察;(3)题目的设计中考点更加隐蔽、陷阱增多。

命题呈“三化”走势。(1)科目上学院化;(2)客观题主观化;(3)主观题灵活化;(4)考点综合化。

二、稳中求变的2010年司法考试

1、规律与变数

到2010年,司法考试已经走过了9个春秋了,其基本格局和考试风格都已然定型,与2009年相比,除了一些新的法规加入外,2010年考试的内在实质并没有变化。司法考试三大铁律:“重者恒重”、“新者恒考”和“综合创新”并没有改变,只是今年在考查方式上的更加强调实务性、综合性,同时,理论化色彩依然不断增加。2010年度,除了卷四的刑诉题略有争议外,民法、民诉和刑诉的难度还是保持着原状。刑法的“四阶段”和“三层次”的理论之争在2010年尘埃落定,刑法的考察难度再次回归,一些基本的有争议的总则方面的知识虽表面上被弱化,而事实上在刑法分则中进行了隐晦考察,2010年卷一中的内容还是保持“重者恒重”,卷一突破100分依然是有希望的!面向变化多端的2011年司考,2010年司考的布局和难度值得关注!

2、各科分值

2010年整个试卷的分值是600分,估计及格线按照惯例也是360分。由于2010年司考大纲的结构小幅调整,具体科目的分值则有一些变化:

2010年各个学科的具体分布如下:

科目 2009分值 2010年 2011年预计

理论法学(含法治理念) 23+23+10+5+20+25=106分 91+25=106 保持不变

经济法 35分 35 保持不变

三国法 12+15+17=44分 12+15+17=44 保持不变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10分 10 保持不变

刑法 58+22=80分 80 保持不变

刑事诉讼法 52+21=73分 73 保持不变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40+20=60分 40 略有改变

民法(含知识产权法) 57+11+22=90分 90 保持不变

民事诉讼法(含仲裁法) 46+20=66分 66 保持不变

商法 36分 56 略有改变

卷一整体上保持稳定,个别学科有小幅的调整,最大的突出特点还是在开篇五题考察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共考察5分。法理学依然强势,仍然是23分,宪法学和2009年持平,考察了23分,与法理学相当。法制史10分不变,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总体分值与往年持平,考察了10分。经济法由于《证券法》从卷一移到了卷三,故减少了五分,自2004年以来的40分降为35分。三国法部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在分值上保持不变,分别是12分、15分和17分,总共44分。

卷二中三个学科的分值多年保持不变,三科分值分别是:刑法58分、刑诉52分、行政法40分。2010年延续三个学科的“刑法??刑诉??行政法”排列方式。

卷三的科目每年都会有大的调整,2010年的突出特点是商法的回升,一共考查了56分,商法开始回暖。民法依然保持稳定,考察了90分。相比之下,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在2010年司法考试中的分值有所回落,考查了 66分,相比去年分值有大幅度下降,已经接近历年司法考试中的低谷。

卷四的分值分布依然和2010年保持一致,传说中司法文书依然没有出现,同时,加大了商法案例题继的考察。在论述题上,按惯例,卷四第一题综合考查政治时事题,考点依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分。第二题依然是刑法案例,22分。第三题是刑诉法案例题,21分。第四题是民法案例,22分。第五题是民诉案例,20分。第六题考查商法案例,分数多达22分。最后一题是论述题,按照2008年是刑法、2009年是民法,到2010年回归到行政法的套路,分值25分。

综上,理论法学的分值弹性很大,如果加上卷四的两道论述题的话,分值高达106分,完全是一个重量级学科。司法制度部分由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加入,分值保持不变。刑法部分今年有所下调,但是依然是接近民法的超级大国地位。刑诉73分保持了传统地位,但是民诉有所下滑。民法部分的总分值高达90分,依然是超级大国。行政法部分,今年加上最后一天的论述题,虽然案例题不予考察,总分数保持了2009年的势头。商经法继续回升,到了91分,预计2011年会继续保持稳定。

3、考查重心:

2010年试题从总体上看,应该说是“重者恒重”的。传统的重点突出学科,如民法、民诉、刑法、刑诉,其命题重点都非常突出,考查生僻知识点的题目很少出现。如理论法学部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整体上看内容琐碎,但就每一个学科而言,重点还是比较突出的,法理学和宪法学尤其如此。今年变化最大是商经部分。商法试题都是考查重要考点,没有偏题。经济法试题,就具体考点来看应该说也不算偏门,同时,2009年各个小法之间的分值分布合乎逻辑,对重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的考查。但是,商法案例的横空出世,也为2011年分值分布带来了一丝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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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和社会热点理所当然地属于司法考试的考查热点,今年表现地更为突出。

“新增必考”,涉及新增法律法规和大纲中新增的理论考点,在2010年试题中得到了全面证明。从理论法学中唯一增加的“法律规则与语言”到法制史中唯一的“谋杀和故杀”,到让人大跌眼镜,号称本年司法考试最简单一题的司法制度中检察官的要求中把“严明”改为“文明”,这些理论考点的考查力度都很大。至于新增法规,如经济法的《城乡规划法》、《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侵权责任法》等都进行了考查,而且对新增考点的考查往往比较简单,只需掌握法条的规定即可。

社会热点方面,比如经济法对商业银行的监管问题进行的考察,就体现的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如何对银行业进行监管,以预防和应对金融危机的问题等都得到了命题人的青睐。

4、试题难度:

试题难度是每年参考考生都会议论的话题,也是下一年度的考生非常关心的问题。那么,2010的试题难不难呢?根据很多考生的反映以及我们的深入分析,可以说,今年的试题在整体上不难,比2009年保持平衡。

首先是卷一和卷四,大家普遍认为不难。卷一本来就没有难度,以往考生觉得难,主要是因为考题太偏、考点太分散,今年相对而言重点突出。卷四试题难度不大,加上很多重点。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板和行政法论述题的考察都是此前一再强调的,考生觉得简单也在情理之中。

比较有难度的是卷二和卷三,传统上这属于司法考试中比较难的部分,因为民法、刑法、行政法这些科目本来就理论艰深,民诉、刑诉的法条又是非常之多,考生学起来比较吃力。但是这些科目重点突出,考生如果功夫下足,复习到位的话,不会觉得很难。尤其是,今年的刑法试题回归到之前的难度,对于广大考生而言有所畏惧。民法试题尽管争议较大,但就试题难度而言,实在是比较平常。

5、试题争议:

瑕不掩瑜,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历来有争议,只是今年从卷一到卷四,争议试题无处不在。更重要的是,其中很多争议不是由于观点上的差异,而是由于试题设计缺陷或者答案与现行法不符,属于真正的错题。很多人感受到的2010年试题的难度,不是因为本年度试题真的有难度,而是因为很多试题争议太大,搞得考生无所适从。就此,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司法部应该安排更专业的命题人来出题,二是考生应该更加注重应试技巧。

历史总是惊人的重复。因此,每到分析真题的时候,总有人在庆幸,庆幸自己掌握了司考考查的三个铁律:重者恒重、新增必考和综合创新,在复习思路和复习策略上有所调整,也总有人在抱怨,抱怨今年司考的题目质量太差,但是背后的却是,难题和偏题只是考生到600分的障碍,而不是360分的绊脚石,因此,只要认真总结真题中的经验,才能真正提升自己,从而为2011年通关打下基础。

B. 法律专业知识讲座视频哪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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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众合专题讲座现在还没出来,我现在就想开始准备司考,该先看什么书啊

由于4月份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出台,各种新的司考书籍也会和大纲一起面市。每当这个时候,都是大家选择司考书籍的时候,很多战友都会问华夏考资到底应该买哪些书,现在司考书籍市场比较杂,每年都有不少新出的书籍上市,而且一上来就是交由法律出版社或者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但真正有用的书籍却为数不多。为了方便大家买书,我们把司考书籍分为五大类,一为教材,二为历年真题,三为练习题,四为法条,五为其他。

一、司考教材:

比较知名的有《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和《众合专题讲座系列丛书》以及《中法网课堂笔记》,这几套书各有千秋,买其中一套即可。
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 原价:280元 (华夏考资会员价为80元)
本书是以前的司法考试指定教材,权威性自不待言,如果你没有法律基础,本书一定要买(有法律基础的简单定义:你是法本、法硕研究生、参与过司考且分数在260以上)。
此书很厚,看起来比较费劲,因为全书都是知识点的描述,没有习题或者相关案例。我们没有必要从头到尾全部看。
本书值得看的部分是:
第一卷: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
第二卷:刑法的总则部分,刑事诉讼法的第七章(刑事证明);
第三卷:民法的全部章节。
2:《众合专题讲座》,可以说此书是用得最为广泛的书籍,北京一般的法学院校的学生几乎人手一册,其中编写的好的有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但可惜本书只能成套出售,定价346。建议有法律基础的朋友买此书。(华夏考资会员价105元)

3:《中法网课堂笔记》,司考教材类书籍里面的老牌子了,此书获得不少考生青睐,当然这也和中法网本身的口碑有关,这套书大家最喜欢的就是其中的刑法篇了,是司考大腕阮齐林老师编写。喜欢中法网的朋友可以买这套书。
4:《2011年新旧大纲对照与新增考点精讲模测》,定价20元左右,华夏考资价8元。本书是对当年司考大纲新增考点的讲解,非常适合用旧书的战友。
二、真题:

1:《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8册》(2011年版),法律出版社,张能宝主编 法律考试中心/组编 全8册,定价:128元,这套书是真题里卖的最好的。此书编写以各科法律为序,即把民法部份的全部真题放到一个单元讲解,而不是对每一年的真题一套一套的讲解。绝大部门考生都喜欢这种编写体例,因为可以方便我们一 门法律的学习。真题就推荐张能宝的,绝对物有所值。华夏考资会员价为30元。
2.《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分类解读五卷本(全5册) 》,作者:众合教育编,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定价168元。华夏考资会员价为51元。众合司考教育编写的书,不错的选择。
以上真题只需购买一种即可。

三、练习: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练习》,即“白皮书”,这套书可以说是练习里面最好的,当然网上也有人对此书发表自己的不满,但目前为此,应该难有其他的练习书能出其右者。全8册,也是按法律部门编写,建议大家在第一遍或者第二遍复习的时候,看完教材就做这套书,加强我们对新学法律知识的巩固。前期买这套练习书就可以了。此书华夏考资会员价为35元。
7月份以后需要做的练习书籍:
万国的练习“红腰带”7月左右,三校名师的ab卷,这些练习华夏考资会给自己的内部会员提供电子版的。大家也可以购买纸质的。也可能众合也要出一套练习,届时大家也可以参看。已经司考辅导班后期提供的课题全真模拟题,这个加入华夏考资vip会员均可以免费获取。

四、法条:

司法考试法条不能少,而且我们认为法条要买两种以上,其他的书籍买一种即可,但法条要买一本全的,再买一本重点的。
全的法条比较不错的有《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注意该书是和三大本配套的,市面上有和此书同名的书籍,此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该书华夏考资会员价35元。
还有2011年《指南针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指南针的法条一共三本,定价118元,华夏考资会员价只需36元。
重点的法条,当然是李建伟编写的“重点法条”了,以前这本书是法条和配套练习分开的,09年开始是放到一起了分为上下册。此书定价106元,华夏考资会员价30元。

五、其他辅助书籍:

可以说,司法考试买上面的书就差不多够了,但还有几本书值得推荐;
《三大诉讼法比较19讲》,大家都知道,三大诉讼法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很容易混淆,本书就是针对这个问题,把三大诉讼法相关的知识点整理好,方便我们学习。本书定价45元,华夏考资会员只需15元即可购买。

D.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 ,什么是原理,就是影响刑事诉讼法的一些起着掘地性因素的带有规律的成分,他体现了诉讼的规律,刑事诉讼的原则分两类,一类是一般原则,另一类是独有的基本原则。虽然原则阐述的比较抽象,但是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都必须互相吻合,阐明了刑事诉讼的法律理念和基本原则。
一、探讨了有关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若干问题.所谓"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就是对刑事诉讼产生 决定性影响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或者说是具有指导意义的一些理念.本文概述了九项基本原理,它并非是与司法实践毫无关系的纯学术研究,而是对诉讼立法 与司法实践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开拓性:是国内第一部以刑事诉讼原理为研究对象的学术着作。
理论性:以思辨和比较的方法,诠释体现刑事诉讼规律的理念和原则,注重刑事诉讼法理的阐释。
系统性:以刑事诉讼理念为精髓,以原则为主线,以诉讼要件与构造为基本分析框架,以诉讼程序中的理念和原则为归宿,是对刑事诉讼原理的系统研究。
前瞻性:运用刑事诉讼原理,对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宏观上提出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完善的方向,启迪思维,开阔视野。
权威性:资料翔实、新颖,作者阵容强大。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这些基本法律准则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例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要求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原则所体现的理念和内涵为法治国家所普遍采纳,也体现了刑事审判活动的基本规律。
2.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刑事诉讼原则可以由法律明文规定,包括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联合国文件,某些区域性组织的文件等,也可以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一般原则,即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审判公开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等等。另一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等等。
3.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具有较普遍的指导意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和调整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或主要阶段,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各诉讼参与人都应当遵守。
4.具有法律约束力。基本原则虽然较为抽象和概括,但各项具体的诉讼制度和程序都必须与之相符合。而且,在具体诉讼制度没有作出详细规定的时候,可以直接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即刑事诉讼原则具有弥补法律规定不足和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
上面阐述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让我们明白了,国家对于刑事诉讼的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任何单位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确定有罪,基本原理有他的理论性,其注重阐述诉讼的法理,系统性,研究诉讼要件与框架分析,前瞻性,他完善了诉讼法的方向让我们开拓了法律视野。刑事诉讼弥补了法律的不足。

E. 有关写听刑事诉讼法的讲座的新闻稿

第一部分、你要写讲座的时间地点、讲座人的名字职务等等。到场人员都有谁。
第二部分、你要写讲座主要讲刑事诉讼的哪一方面问题比如理论还是实务,内容顺序的安排是怎么样的,有没有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以及建议等
第三部分、你要写大家听完讲座以后的反应以及有什么感想。
第四部分、总结性或结束性语句。

F. 求一篇法学实习案例分析,最好是刑事诉讼法的

您好。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

——基于甘肃政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日益成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基于此,我们结合甘肃政法学院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整合教学资源和教学团队,在刑事法学教学中,改革以课堂概念和理论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根据学校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和优势,结合刑事法学理论体系成熟,实践操作性强等特点,探索以法科学生法律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并付诸教学实践。教学效果表明,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不仅深化了我校刑事法学案例教学方式改革,也为其他部门法案例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其成效明显。

一、惟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本研究成果由此萌芽、成长并结果

传统法学教育的明显弊端是过于注重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轻视甚至忽视了结合实际案例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由此必然导致难以适应当前法制建设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利用刑事法学理论体系完备、实践操作性强的特点,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注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一)培养适应社会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需要的法律人才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根本动因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当代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律职业人才要求具备两方面的素质:一是法律职业能力,二是法律职业道德。(1)法律职业能力。法律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者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技术和方法的总称。基于传统刑事法学教学缺乏与理论教学匹配的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在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强调结合案例对法律实践和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案例能力。(2)法律职业道德。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还必须具备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传统教学模式难以使学生进入真实的角色境界,无法真正体验法律职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和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而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恰恰弥补了传统教学的这一弊端,使得学生在“身临其境”的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培养与形成职业道德。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研究人才培养的需要。法律人才包括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律研究人才,而法学教育不仅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同样也负有培养高素质法律研究人才的重要使命,法律研究必须融入法律实践才能指导法律实践,同时,法学研究的创新,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单靠书本知识的传授是不够的,必须结合社会需求和司法实践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正是将二者较好结合的教学模式。

(二)谋求学校自身可持续发展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直接动因

1.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契合了学校重视实践教学的办学传统和强调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甘肃政法学院能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立足并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上手快、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而且承担了政法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的职责。当前法学教育正处在资源整合、优胜劣汰的阶段,我们不具备研究型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必须立足自身特色,面向基层,强化特色。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恰好契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发展定位。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目前各高校都在结合社会导向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开展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模式的改革,竞争激烈,形势逼人,教学型大学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紧扣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行改革与创新。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能够契合并顺应高等教育培养要求,通过实际案例,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有助于学生就业。目前法科学生的就业率相对较低,这固然与国家整体形势有关,但也与教师教学注重课堂理论讲授,对学生实践操作技能训练较少有关,同时,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不能完全满足实务部门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有关,导致法科学生综合竞争力较弱。因此,以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强化实践技能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和分析案例的能力,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的培养,能使学生在就业时更具竞争力。

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能够充分体现专业政法院校的刑事法学教学特色
——本成果的生命力在于其创新点

甘肃政法学院作为甘肃省惟一一所专业政法院校,在举办普通高等教育伊始只有法学一个专业,专业的单一性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却有助于其快速发展成为优势专业。回顾学校历史,2001年之前学校先后由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主管,承担着全省政法干部的培训任务,使得学校与省内司法机关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关系。这一背景决定了我校教育教学的特色:注重实践实训教学,贴近司法实务。这一优良传统一直得以传承、巩固,经过认真总结、探索、完善,最终形成符合甘肃政法学院实际的法学实践实训教学模式,在实践性相对更强的刑事法学领域开展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效果尤为明显。

与综合性大学及其他院校法学教育相比,我校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

(1)创立了“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有机结合的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将实践实训教学环节和学生活动紧密结合,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习特点和需求,结合每学年学习的课程,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与学生活动模块相融合,定期开展案例实践教学。从对象、时间、内容、形式,再到实施和考核,形成了一整套严谨的案例实践教学方案,使整个案例实践教学活动保持了连续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取得了明显效果。

(2)创造了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有利条件和平台。学校建成了功能齐全、体现司法办案全流程的法律实验实训中心,既满足教学,还承办兰州市法院系统、仲裁部门部分案件的审理,为教师实践教学、学生观摩审判、学生实践活动提供了充分保障。同时在省内兰州、武威、白银、金昌等市州各级法院、检察院建立了17个稳定的专业实践实习基地,为全方位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建设实践实训特色教材。我们在总结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经验、区域审判工作规律的基础上,挖掘典型案例,注重编着专业理论与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材,在不断总结刑事法学

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现已出版《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用教程》、《以案说法》、等实践性教材,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和政法干部在职培训教育中均收效明显。

三、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理念贯穿于刑事法学教学的课堂内外

——本成果的基本内涵和实施方案简介

(一)成果的基本内涵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宗旨在于,刑事法学的教学过程,不再单纯依靠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学习效果难以检验且忽视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和模式,通过采取模拟实际工作环境等多种手段与方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学生的参与式学习,让学生接受司法案例的系统训练,以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其专业技能、实践操作能力、分析案例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都得到提高,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二)成果的实施方案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内容。

依据刑事法学自身特点及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我们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精心设计了10个模块:课堂案例讨论、案例审判观摩(法院旁听)、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根据多年从事刑事法学课程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和司法工作的经验,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我们认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应如下图所示构成:

上述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课堂案例分析→案件审判观摩→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是主线,反映学生从了解办案到模仿办案、实际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前后相继,垂直排列, 实践教学时间明确,并以粗体箭头表示顺序不能变动。旁线表明的四个实践教学环节(即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与教学内容及学生认知过程具有异步性,位置相对可变,学生和时间可作灵活安排。

(1)案例分析讨论。刑事案例课堂分析讨论是最基础的案例实践教学形式,与刑事法学理论教学同步进行。由教师选取实践中的典型疑难案例提前公布给学生,学生查阅资料后,对案例中涉及的刑事法学问题进行讨论,教师点评,引导学生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法学院要求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4个课时的案例讨论和辩论的同时,老师还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灵活安排案例讨论。通过案例教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了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同时便于适时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巩固教学效果。

(2)审判观摩(庭审旁听)。在刑事法学的授课过程中,当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后,适时组织学生到本地法院实地观摩案件审理或邀请法院到我校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法学院和安宁区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每学期法院最少在学校审理4个刑事案件,法院将公开开庭案件信息通知法学院,法学院学生可以凭学生证随时去法院旁听,学生旁听后提交书面旁听体会。通过对刑事案件审判实践的同步体验,使学生直观的认识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异,熟悉司法流程,初步训练学生根据案件事实准确把握罪名认定的技巧和证据的认定方法,并可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

(3)司法见习。在学生修完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后,适宜立即开展司法见习环节。组织学生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短期的专项实践见习活动,这些专项活动如参观、阅卷、了解办案流程,现场了解庭审前后的办案情况,协助完成简易的司法辅助工作等。学生通过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亲身体会司法实务工作,培养对专业的学习情趣,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初步形成法律思维方法。法学院定期组织学生去法院、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参观,并要求学生在大一暑假到司法部门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司法见习活动。

(4)案例司法文书写作。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必须要求学生掌握各类刑事案例司法文书的制作。在学生学习《司法文书》课程后,并进行基础司法文书写作练习、参观真实卷宗后, 组织学生结合真实刑事案例撰写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等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主要司法文书, 进行司法文书写作练习,锻炼和提高学生逻辑推理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

(5)案例模拟审判。案例模拟审判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最核心的环节。刑事模拟审判是指以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例为蓝本,让学生充当法院庭审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模仿真实法庭审判情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模拟审判的实训活动。我们在教学中要求开展实战性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开庭之前,教师仅确定该案案情和庭审将要争议的焦点以及诉讼活动主体各方的名单,而其他陈述意见、辩护意见以及法官对诉讼的主持、最终判决结果等都处于未知状态。学生在开庭之前必须认真分析案件,自行全面搜集材料,精心准备己方证据和法律文书并全面考虑对方可能提出的意见、证据和依据,积极争取最佳判决结果。在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学生不仅要充分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还要根据诉讼辩论过程中随时出现的新情况作出应对反应。几年来,法学院将模拟审判作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组织模拟审判比赛,模拟审判以班级为单位,对法庭庭审过程、法律文书和案卷制作统一组织参加比赛和评比。法学院已成功举办七届全院模拟审判大赛。

(6)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法律专题辩论是由组织老师选取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分歧比较大、与现实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组织学生以正反方的形式展开辩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的法律专题辩论环节,通过法学院定期组织专题辩论赛的方式实施。专题辩论赛以班级为单位在三年级第一学期举办,老师提前将论题布置给各班,各班选派辩论选手进行比赛,各班辩论赛结束后要提交书面总结。法律专题辩论环节能激发学生对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的关注,为学生掌握辩论技巧、使用法言法语发表观点创造了条件,也使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辩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得到提高。法学院已定期成功举办四届全院法律专题辩论赛。

(7)司法实习。司法实习环节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最后一个环节,安排在学生已学完大部分专业课程后的第七学期,结合学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时间,集中安排学生在司法实务部门参与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时,要求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自己收集并整理三本案件卷宗,其主旨是培养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

(8)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是指,在法学院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己或帮助教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案例实践教学方式。我校虽然2009年才开展法律诊所教育,但依托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校设立的工作站,充分保证了开展法律诊所所需的案件,使学生能较快接触真实案件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办理案件,法律诊所教育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成效明显。

(9)刑事案例专题讲座。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的刑事案例专题讲座,特指由法律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就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案例所作的讲座。为了能更加紧密的贴合实践,法学院定期邀请我省资深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到学校为学生做刑事案例专题讲座,旨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缩短与司法实践的距离,特别是帮助学生在进入法律职业领域后很快适应司法部门的需要。

(10)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社会实践是学生的第二课堂,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则是重要的实践教学活动,我们将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两个实践模块作为重要的课外教学活动开展,以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观念并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该环节主要通过学生社团和学生活动实施,如依托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12.4”普法宣传日、学生社团的“法律进社区” 等活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我校的暑期“三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等与实践实训教学紧密结合的学生社团活动,得到了学校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研究理论成果

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的过程中,为了配合该教学改革的进行,成果主要完成人组织编写并出版了《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以案说法》、《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教材。目前,该系列教材作为本科及研究生实践教学教材在甘肃政法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及全国部分高校推广使用,部分教材在新疆少数民族政法干部培训班中作为教材使用,给甘肃省三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和我省部分检察院、法院干警发放,获得学生和司法实务部门较高的认可和评价。

四、全方位、人人体验与参与的流程化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在刑事法学教学中凸现出其优越性

——本成果的实施效果和推广价值

(一)成果的实施效果

1.学生所学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得以巩固和融会贯通。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分析、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都需要用到以前学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等相关法律知识,因此,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才能适应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要求,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在运用中得到巩固和提高。同时,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把学生置于真实或近乎真实的环境中,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思辩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在全真模拟实践教学中,学生亲身参与司法流程,效果非常明显。如在模拟审判教学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入法庭辩论的实战状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法庭实战的气氛,并按照真实案件开庭的要求组织材料,在法庭上即时表达,相互展开辩论。开庭之后让学生观看开庭录像并总结,然后由指导教师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通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使其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及即时答辩能力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法律专题辩论赛和法律诊所等教学环节也同样能起到这种效果。

3.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在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案例时,能够积极调动学生分析思考和创新思考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的潜力,从而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学生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得到强化。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很多环节都需要学生共同参与解决问题,使学生容易形成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从而强化团队合作精神,这正是法律职业伦理中不可或缺的成分,恰恰是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很难形成的。

5.学生学习效果明显增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通过参与式教学方法,以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对实践案例的认定和处理为教学目的,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新颖丰富的多样化案例实践教学内容中,通过个人或集体对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思考,通过实践的演练与指导教师的引导与评析,提高了运用书本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了课堂讲授难以企及的效果。

(二)成果的推广价值

法学教育是系统而全面的多学科综合性教育模式,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旨在通过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得到司法流程的系统训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案例的能力,其教学实践表明,本成果在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成效明显。应认真、科学总结经验,为校内其他法学科目案例实践教学研究与应用提供指导作用。其次,我校属于甘肃省唯一一所政法公安类院校,法学教学一直走在省内前列,本研究成果可供兄弟院校在法学教学中参考。在今后的实践教学中,我们将继续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与国内外其他院校开展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使其日臻完善。

G. 中国刑辩第一人 顾永忠 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的视频讲座

刑辩第一人害死人,没有官方的,都认为自己是第一人。我过来学习一下。
苏义飞,合肥知名律师,执业以来,常年担任多家国内知名企业法律顾问,代理案件近千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各类专业知识,已经走向专业化发展,熟悉诉讼操作规程和技巧,能在纷繁复杂的情节中发现问题,能在艰难中找寻证据,在反复思量中寻求以最佳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作风细腻,思维敏锐,庭审中言语犀利,为人诚恳率直,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正义感。苏义飞律师深知律师服务也是服务行业,应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天职,踏踏实实的办理好每一件委托事务,在办案过程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有效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挽回和避免委托人的经济损失,为委托人规避法律风险为终身的奋斗目标。苏义飞律师以“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办案”为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和每一个案件,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作风,受到客户和同行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苏义飞律师的辩护尊重委托人意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不忽视对当事人有利的酌定情节,敢辩、善辩和明辩。

H. 司法考试一年考几次一次考几科谢谢!

司法考试一年考1次,每年的9月份考试。每次考四科,共考两天。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客观题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主观题考试配备法律汇编,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 。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考试分为同年度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客观题每张试卷分别为分150分,主观题满分180分。

(8)刑法诉讼法基础知识讲座扩展阅读

报名程序: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报名事项在司法部公告及有关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公告和有关文件,确定并公布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布报名事项时,应当明确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

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当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I. 司法考试讲座,刑诉刘玫讲的怎么样

凤科大帝是讲刑法的!
刑诉的话汪海燕不错,可惜出过了,可以听杨雄的!

J. 2022年刑诉刘玫在哪讲课

喜马拉雅。通过对第三方平台的查询,发现刘玫老师的刑诉课可以在喜马拉雅这一APP上收听。刘玫,女,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颐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博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