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哪些基本的政治常识
一 (1)为什么要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2)怎样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答:(1)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文明,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2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
3 只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调动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1 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
2 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又不照搬西方政治体制模式。
3 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二. 我国的国家职能
1 政治职能(维护政治统治和政治稳定的职能)
2 经济职能(组织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人民的生活水平的职能)
怎样行使经济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3 文化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4 公共服务职能
三我国的对外职能
(1)防御外敌的入侵与颠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加强国防、军队、民兵建设)
(2)发挥咱国际交流与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
(3)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四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五我国的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六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利
义务:接受人民监督,密切联系群众,保守国家机密,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遵守宪法,法律。
权利:发言、表决免责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七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含义: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2)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人民民主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利体现人民的意志;有利于保障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利的统一;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总之,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八 一国两制:
(1)实行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2)基本内容:
A.前提:基础:“一国”即“一个中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央人民政府。
B.两种制度并存,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
C.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地方行政已不是完全自治。(台湾将更多)
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此外,在国务院授权之下可以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处理某些涉外事务,但外交权,国防权属于中央人民政府。
一国两制的意义:
A.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
B.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C.有利于港澳台地区稳定、繁荣和发展
D.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是我国的基本方针,顺应历史,有益人民,有助于民族的和平和发展。
(3)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
台湾问题是什么?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一部分。
台湾问题的性质:实现统一是内政问题,不是恢复主权问题,分割台湾违背国际法
历史:A 三国孙权派卫温到夷洲
B 隋炀帝三次派人到琉球
C 元朝设澎湖巡检司
D 大明,郑成功收复台湾。
E 清,设台湾府,后建行省
为什么?完成统一是历史的潮流
怎么办?A 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和平统一的基础
B “一国两制”是和平统一的最佳方式和基本方针
C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但绝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常委会——常设机构
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十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 (2)对人民负责原则 (3)依法治国原则
十一依法治国的本质: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
主体:人民群众
根本目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地位
怎样坚持依法治国:
(1) 立法机关按立法程序制法,确保有法可依
(2) 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
(3) 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4) 完善宪法的监督体系,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十二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1)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十三我国的政治制度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4) 基层民主自治制度
十四 中国共产党
<1>性质:(1)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三个代表”: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4)行动指南: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决定因素)
<2>地位: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执政党(由党的性质决定,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然结果)
<3>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为什么要坚持中共的领导)
(1) 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
(2) 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3) 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 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5>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6>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执政为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依法执政 (基本方式)
<7>怎样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A 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的能力
B 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
C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D 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E 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防事务的能力
(2)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核心: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展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反对腐败。
(3)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4)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十五 “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于与时俱进,核心在于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十六多党合作和政党协商制度: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内容:(1)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两者是亲密友党
(2)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以宪法与法律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政协的性质: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形式
政协的职能:政治协商、民主协商、参政议政
十七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1) 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
(2) 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十八我国的民族政策:
(1) 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
(2) 含义: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保证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
(3) 优越性(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适合中国国情
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方具体特点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爱国和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有利于国家统一,建设和谐社会
十九我国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
(1) 既保护信教自由,又保护不信教自由。
(2)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3) 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政策的范围内进行
(4) 依法加强对宗教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5)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二十国际关系主要是由各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的,共同利益是合作的基础,利益相悖是冲突的根源
二十一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二十二中国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内容:
(1) 政治上相互尊重
(2) 经济上共同发展
(3) 文化上共同繁荣
(4) 安全上,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不以武力解决争端
二十三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经济是基础,科技是龙头,大力发展科技和经济,增强综合国力,提高国际地位,发展才是硬道理。
二十四我国的对外政策。
(1) 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我国的外交政策,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2) 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点:
1 独立自主是基本立场。
2 维护我国的独立与主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是基本目标。
3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基本原则。
4 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团结合作是基本立足点。
5 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往是基本国策。
呵呵,好不容易花了1个多小时帮班主任打的,这份资料被班主任认为是不外传的。(*^__^*)...嘻嘻,但是我还是拿出来了。毕竟好的东西要一起分享嘛!
‘贰’ 如何认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性
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党组织是党战斗力的基础,是执政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如果党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党的基体受到削弱,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无法贯彻执行,党就无法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的执政地位就无法巩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的需要。无论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还是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丧失政权的教训,都深刻地启示我们:作为一个执政党,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对于增强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是十分重要的。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中国共产党执政66多年,其自身的执政地位不断得到巩固,从建国初,我们党摸索着将执政方式从革命党转变成执政党,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党带领全国人民大力推进改革开放,集中力量抓好经济建设,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再到世纪之交,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容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和国内局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这些都显示我们党及时地根据自己的地位和任务的变化而有针对性地对自身进行调整,不断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建设。与此相反,二十世纪后期,苏联及东欧一些共产党的相继垮台从反面证明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的重要性。因此,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要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夯实执政基础有机地统一起来,切实做好党的工作,以增强党组织活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积极探索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动态教育管理的新途径,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逐步拓宽党的工作的范围和领域,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领域组建党组织的力度,不断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机制,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夯实党的执政地位的群众基础,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坚强堡垒。
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永葆生机活力,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必须加强党的建设,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反映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要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就是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把共产党搞好,使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走出一条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重点推动党的建设的新路子。也只有如此,我们党才能担负起领导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
二、建立和完善党的各项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构建系统科学的党内制度体系,特别是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实现科学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根本原则。同时,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遏制权力腐败。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形成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权力受到严格有效的监督与制约;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
因此,所有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地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而且要做到:思想政治上高标准、道德品质上高境界、理论素养与知识运用高水平、廉政建设高风尚、勤政建设高效率、业务上精通、身心上健康,拥有优秀的科学决策与执政能力,善于沟通,敢于创新,明辨是非,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此同时,要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一些以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而且一定要相信和依靠群众,真诚和主动地接受监督,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而且要带头维护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各项制度,敢于坚持原则,无私无畏,刚直不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执政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使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经受住各种考验,永葆执政党的生机与活力。我们的党才能成为一个永受人民拥护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党的地位才能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永立不败之地。、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党的执政宗旨
我们党从创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了党的旗帜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此,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党正是由于在实际行动中表明了大公无私的品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得到人民的衷心爱戴和信赖,才不断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
如果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改变了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党就会失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党的事业就会失败,党的执政地位就无法巩固。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坚决防止权力滥用;要切实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和感情,认清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总之,只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只有把党建设好,使党成为政治上更加坚强、理论上更加成熟,思想上更加统一,组织上更加巩固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才能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才能够把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聚集起来,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建立和健全党的各项制度是拒腐防变的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举措;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之所在。只有把党建设好,党才能实施强有力的领导,才能巩固和发展我国人民进行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把党建设好,党才能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反和平演变的三重考验。只有这样,党才能不断提高领导和执政能力,才能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领导核心,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党的伟大使命。
‘叁’ 党课大讲堂--新党章学习专题讲座学习讨论体会效果及意见建议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肆’ 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常见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性质、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员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处分、党徽党旗、合格的共产党员。
1、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8、党徽党旗: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9、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党纲和党的基本知识,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党的观念,时刻记住自己是个共产党员,事事处处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党员义务权利严格要求自己。
‘伍’ 谁告诉我关于国家,政体的一些基本知识
国家的一般定义:
西塞罗《共和国》:国家乃人民之事业,而人民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
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国家是一种制度性的权力运作机构,它在实施其规则时垄断着合法的人身强制。
Duguit:国家是一种人群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人被区分为统治者及被统治者。
Bodin:共和国是对公共事务的主权性管理。
恩格斯: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
总之,是一个成长于社会之中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以暴力或合法性为基础的、带有相当抽象性的权力机构。
如果我们将一国之内的诸组成部分依范围大小列一个表,则国家的位置大概是:社会—政治—国家—政府。
祖国与国家的区别:前者是一个地域、文化、历史、宗教、有时是民族及人种概念,而国家是一个政治权力机构。
国家与政府的区别:在国家与政府的关系上,有时国家与祖国的概念不分。在分得十分清晰时,国家大于政府,尤其是国家是主权者的同义词,而政府只是国家的仆人、权力的执行者、被委托人。
但在国际舞台上,国家的概念比在国内政治中宽泛很多。此时国家是国际法中的主体,是该国范围内的整个社会的代表,是这个国家全体人民的代表,与国内政治中的祖国十分相近。
第一节 国家的起源
国家不是与市民社会一起诞生的,它是人类社会生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或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是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它应当是一个历史现象,即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诞生,又会在一定阶段消失。
西方政治学界对国家起源的研究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对人类不同的政治社会形态进行比较,以看出相对于其他政治权力组织形式,现代国家的特殊性。一种是对西方国家的发展轨迹进行历史的观察与描述。
第一种思路的结果是对现代国家三个特点的总结(即国家起源的三个标志):
1)统治者及官员的专业化。
2)权力中心的集中化。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统一的、金字塔形的法律体系(在法制国家内:宪法—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或规范体系。
3)政治权力的制度化、非人格化、非家族化。这首先意味着抽象的公共权力与执政者的分离:执政者不是国家、不是公共权力本身,而只是它的一定时期内的执行者,或最多是代表。它还意味着公共权力的行使应严格限制在法定的范围之内,其运用应严格遵守现行法律,而非统治者的个人好恶,要去除一切不确定性。
通过第二种思路的观察,我们可以看到,国家是在市民社会中逐渐生长起来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被人创造出来的。
它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在西方:以希腊城邦为代表的城邦制国家(City—State, Etat—Cité)—帝国(马其顿或罗马)—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 Etat— Nation)。
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出现得比较早,且形式少有变化。秦王朝便已经奠定了中国现代国家的基础。
在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大概首先从13世纪的英国、法国开始,其典型特征是王权与教权、封建主权力的斗争,而在此过程中,国家相对于市民社会的独立性也日益凸显。
第一个阶段是王权与教权的斗争;
第二个阶段是消除农奴、佃农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得全国人民都只有一个上级:国王。在革命之后,这种对国王的忠诚转化为对民族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则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就出现了。
第三个阶段是各种政治机构、行政机构的出现,如市镇议会、如各种咨询机构(逐渐演化成政府各部)等,这是现代官僚政治的开始。
第四个阶段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日益法制化。这个过程可以从英国大宪章算起,而到1628的Petition of Rihts和 1689的 Bill of Rights初步得以实现。它将政治权力及其运用规范到了一个成文法的框架之内,成为了后来代议制的先声。到了北美独立战争,特别是法国大革命,这一过程基本完成:制订了成文宪法,制订了人权与公民权法案,使得个人可以对抗国家的胡作非为。
在中国,国家的形成要比西欧早得多,且中间没有如中世纪般的中断。大概春秋末年、战国以后,各诸侯国已经走上了非封建化的道路,国家的基本特征和职能已经具备。到了秦王朝统一中国后此过程基本结束。此时的中国当然不是一个法制国家,但法制化并非国家的核心特征。
在西方,国家起源的动力来源于冲突及社会各角色面对冲突而采取的对策。第一个动力来源于卡罗琳王朝解体后领主之间的军事对立。随之产生的不断互动导致了国家权力的中央集权化。
第二个动力来自于经济的发展:西欧经济在15—16世纪后的迅速发展造成了社会阶层的多元化及他们利益的互相冲突。各阶层都无法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都无法独占政治权力及经济权力,无法否定他人的利益。为了不同归于尽,只好采取妥协、协商的办法,只好求助于一个相对超然而又强大的公共权力。
这些在15—17世纪间成型的西欧民族国家,一经建立便面对着无休止的外部威胁和冲突,便处于不断的战争之中(一直到1945)。为了应付战争,它们需要增加税收并将其更加制度化,需要建立完善的系统的官僚体系以治理内政、动员兵力,需要在民众中唤起爱国主义情绪,需要建立一支强大的常备军正如汤因比所说的挑战/应战机制。这个机制使得国家更加完善、现代化、强大。
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的起源做了自己独特的解释。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有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列宁《国家与革命》: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
恩格斯认为,国家是在氏族组织瓦解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与氏族组织既有着历史的联系,又有着原则的区别。
区别主要是:1)国家是按地域划分居民的,而氏族是以血缘划分的。2)特殊的暴力机关的建立—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西方资产阶级学者的观点的核心不同在于:前者认为国家表明了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后者认为国家是各阶级之间利益冲突的裁判者。
第二节 国家的要素及类别
我们已经谈到过,有时国家并不仅仅意味着行使于市民社会内部的政治权力,而是意味着在政治意义上的这个社会本身,如在国际关系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20世纪初的几位法国和德国学者如Jellinek, Laband, Carré de Malberg,创立了国家三要素的理论,强调了政治权力与领土、人民的统一。
国家三要素理论可以如此概括:当在一个固定的领土范围内居住着一个人民(经常是同一民族或有共同的认同感),而在这个人民中又行使着一个合法的政治权力时,便存在着国家。
所谓领土,在现在世界中是三维的:领土、领海、领空。
作为国家的基本要素,领土并不只是供人居住的一片土地,它同样构成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记忆的一部分,是这个国家的象征,是联系人民、使他们自我认同及互相认同的纽带。有时这后一个作用甚至引起不同种族、人民之间的冲突,如科索沃、耶路撒冷。
最理想的领土边界当然是自然边界:高山大河。但在更多情况下,现代国家的边界是条约边界。在19—20世纪,边界的神圣性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成为了国家主权的载体。而20世纪末年,随经济的发展及各国间的相互依赖和交流,边界的重要性又有变化的新趋势。
所谓人民,在过去、特别是在西欧,首先是指一个民族。在现代,则是指所有服从于一个主权权力的人民。它可以是一个民族,也可以包括若干民族;可以是本国人,即通过血缘关系得到此地位的人,也可以是归化了的外国移民,当他们离开自己的国土时,并不失去本国人民的资格。
人民并不仅仅是国家的臣民。在现代国家中,它首先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是一个国家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是一国的主权者。按照自然法理论及现代民主理论,它在国家权力出现之前便已存在,或者说国家是他们的创造物。在国内政治的领域中,人民更多地是被定义为公民,即有权参加政治事务的人。它超越了人们在经济地位、文化、职业上的不同,使人们有了一个新的共同身份。
合法的政治权力(政府),是一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一个法人。国家意志因而与统治者的个人意志不同。在国内事务中,它合法地管理着人民,公正地处理人民之间的冲突,以及作为中央权力处理与其他国内法人的关系。它垄断着合法的强制权,单方面制订法律规范,是一个权力机构。当然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公共权力也必须在它制订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国家的分类:
在人类学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国家分为单一民族国家或多民族国家。
在政治学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国家分为君主制国家或共和制国家、民主国家或专制国家。
在政治—经济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国家分为自由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干涉主义、国家保护主义国家(Etat Providence。
但我们这里的分类是公法意义上的,即将国家分为单一制国家unitary state—Etat unitaire(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的)与联邦制国家federal state—Etat fédéral(还有所谓的邦联制confedercy of state,但在我们这里,一个邦联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国家联盟,其中每一个都保留着它的主权权力)。
单一制国家的基本特征是中央政权垄断着全部宪法性权力,特别是立法权及司法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其实单一制国家都是集权式的。
单一制国家可以是中央集权型的,也可以是地方分权型的(地方分权的定义,其与权力下放déconcentration和联邦制的区别)。
联邦制国家是指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分享宪法性权力,其方式及份额(程度)各国亦不完全相同。
政体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如资产阶级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陆’ 如何树立正确执政理念提高执政能力研讨提纲
执政理念是执政党履行执政职责、完成执政使命、实现科学执政首先必须确立的观念。执政理念对于执政党而言,是一个重大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概括和提炼合乎时代潮流的先进的执政新理念,对于强化党的执政意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有效执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只有准确把握执政理念的科学内涵,牢固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才能真正建立科学民主的执政体制和机制,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提高执政能力。
充分认识树立正确执政理念的意义
理念即理论和观念。执政理念就是对执政问题所形成的理论和观念,是执政主体对其执政活动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执政理念属于执政活动意识形态层面的核心观念,是执政党围绕执政行为和目标形成的基本理论、指导思想、理论准则和行为规范,既是产生执政纲领、主张、方略、政策以及工作思路的思想基础,也是执政活动的理论指导和执政能力的前提条件。执政理念集中体现为对于“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如何执政”三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执政理念对于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执政理念比执政能力更重要。因为执政理念决定执政党其他方面的一切活动,执政能力、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等都是在一定的执政理念的要求和基础上确立的,执政理念的变化必然导致执政的纲领、路线政策、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变化。能否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首先决定一个政党能否对自身执政权力形成正确的认识,即靠谁执政。其次,执政理念决定政党执政行为的价值取向,即行使权力的利益指向,为谁服务、为谁谋利。第三,执政理念决定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即如何执政。第四,执政理念反映一个政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执政党而言,没有明晰、确定的执政理念,其执政活动就可能是盲目的、随意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也难以提高;没有先进的能体现时代精神的执政理念,其执政活动就可能背离社会发展规律和执政规律,偏离时代前进的方向,从而损害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执政理念问题,对于一个由革命党转化为执政党的政党而言,尤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为对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执政党来说,与“票箱里面出政权”的执政党相比,特别容易在执政理念上产生问题。由于党是国家政权的缔造者,处在治理国家的核心地位,又是一党长期执政,实践证明,这样的执政党,人民权力主体的思想意识不容易牢固确立,靠人民执政的思想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容易动摇或者淡化。
深刻理解执政理念的三大基本要素
执政理念的内容虽然十分丰富,但最基本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对权力来源和本质的认识及其观念;二是对权力如何行使和行使权力的价值指向的认识及其观念;三是对执政权力监督的认识及其观念。“权为谁授”、“利为谁谋”、“谁来监督”,这是执政理念的核心问题。这三个方面的理念决定和制约其他各个方面。
1.正确认识执政权力的来源和本质
执政党要想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首要的问题是对执政权力本质形成正确的认识。纵观世界各国政党执政的历史,其执掌政权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是社会革命,一是选举。前者为暴力方式,后者为和平方式。但是政党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政权,从本质上讲,都是得到一定数量社会公众认可和支持的结果。如果没有广大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政党就不可能真正得到政权,更不能巩固政权。世界上虽然有个别政党曾经利用某些方面的条件以特殊的手段暂时获得过政权,但当失去人民支持时,最终必然归于失败。所以,所谓执政权力,就是人民在一定时期内出于对一个政党的理解和信赖,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权力委托于这个政党去行使。这种委托的方式,一种是把选票直接投给他所支持的政党,一种是直接参加到他所支持的那个政党中去,或者是响应、追随这个政党的号令。从一个政党由执掌政权到丧失政权的过程变化分析,这一原则同样适用。当人民对一个政党失去信任之时,或者是在定期大选的时候进行“换马”,或者是放弃甚至起而反对某个政党,迫其“下台”。由此可见,执政党手中的权力,都是来源于人民,也只能用(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于人民。执政党要长期巩固执政地位,必须从本质上认识自己手中权力的性质,唯一的途径就是不断得到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只有不断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按照人民的意志行动,满足人民的要求,实现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以此取得执政的合法性。因此,执政党必须敬畏人民,必须高度重视人民的要求,这样国家和政权才能长治久安。这是一个政党长期执政必须树立的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在漫长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与人民结下了深厚的情感,深得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党从中也认识到权力的本质,确立并且坚持了正确的执政理念,这就是:为人民服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明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执政理念本质的准确把握,是按人民的意志执好政、掌好权的前提。
2.正确行使手中的执政权力
执政理念需要解决的第二个基本问题就是如何以较高的水平和质量代表人民行使执政权,解决“如何执政”、“为谁执政”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不是只靠主观愿望和一般的努力,而是需要把握权力运行的规律,把握历史环境和执政环境,把握人民的意志,积极探索科学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根据党的性质和宗旨,“如何执政”基本的要求就是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科学执政,就是要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态度、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去执政。执政党的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执政权力的行使也不是随心所欲的。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探寻人类政治生活固有的价值和规律,吸收人类长期的政治生活所积累的政治知识和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尊重实际,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脱离国情,不主观臆断,在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尊重实际的基础上提出和制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设计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民主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特别是对那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充分体察民情、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发挥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要确立民主执政的执政理念就必须明白,代表人民利益,不等于代替人民行使权利;坚持民主执政,就必须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三是依法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领导人民制定法律,自觉带头遵守法律,采取措施保证法律的实施,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党对立法和政法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和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教育人民群众努力学习法律,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确立依法执政的理念,就是执政党必须在坚持人民的意志与党的意志统一的基础上,善于把自己的意志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变为国家的意志,以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各种政策来领导和管理国家。
3.自觉接受对执政权力的监督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只是解决执政方式的问题,它并不能体现执政行为的价值取向。要解决“利为谁谋”的问题,还必须从思想观念上确立一个理念,就是人民授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同时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政党执政的历史说明,即使一个政党能够在权力来源和行使问题上确立正确的理念,但是由于政党执政权力行使的复杂性,执政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仍会经常出现偏离主人愿望甚至违背主人意志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权力授予主体必须对执行主体即执政党进行监督,以保证人民的意志和权利不被践踏。这就是执政权力必须接受监督的根本原因。对于一个先进的执政党而言,在执政过程中必须确立一个观念,就是执政党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民在把权力委托于执政党时,同时就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对执政党的执政权力进行剥夺,更有权对执政党的执政行为进行监督。执政党还必须明白,执政权力的来源决定了执政党在行使执政权力时不能也不可能随心所欲,执政党必须确立并且强化随时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执政党这种意识是否强烈和牢固,态度是否积极主动,本身就是对执政党先进性的一个考验,同时也是对执政方式和领导制度是否科学合理的一个检验。在现实政治中,执政党特别是由革命党转化成执政党并且长期执政的党,在执政过程中,随时随地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容易淡化,有时会表现出不想和不愿意让人民监督的态度,有的甚至反对和逃避人民的监督。这种态度和行为既是对权力授受关系认识发生偏差,同时也是在权力价值指向上发生错位。
认真解决党的执政理念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党在长期执政的过程中,从理论到实践始终坚持并且反复教育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用好权,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且同党内存在的各种不正确的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但是在现实中,有些问题并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从执政理念的角度进行分析,我们认为,症结不是执政理念本身存在问题,而是在坚持这一理念基本内容的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和缺陷。这些偏差和缺陷,导致正确的执政理念难以真正贯彻落实。其中以下几点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
第一,在行使执政权力的出发点上存在主观设定和先入为主的问题。在过去,我们长期反复地强调: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除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党制定的所有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种措施,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和出发点,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这些原则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我们在理念上首先设定了党的一切行为都是“为民”,没有充分估计到执政行为的复杂性,特别是领导行为的复杂性,没有认识到党的总体要求和原则要求与党的各级组织、社会不同部门以及每一个具体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利益要求会存在许多差别,如果不进行进一步具体明确的规定,有些部门和领导人很容易“假公济私”,打着为民谋利的旗号而谋取局部和个人利益。这种先入为主和主观设定,就为执政党行使权力增加了很大的随意性,降低了科学性,导致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比如:既然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党的各种执政行为就是正确的、正义的、不容怀疑的。现实中不少领导干部就是这样时时处处以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为由,无视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不是首先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哪些问题才是真正需要认真及时解决的问题,而是主观臆断,长官意志,把自己的意志说成是群众的意志而强加给群众。长此以往,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民主作风难以保持,长官意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等不良作风也难以禁绝。
第二,以替民作主取代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执政党应该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但是在执政过程中,我们不自觉地造成了这样一种现实:既然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除了人民的利益丝毫没有一党一派的私利,所以党就替人民当家作主。这种观念在具体的执政行为中,产生两种后果:一是一旦出现执政党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数量不多、质量不好的时候,人民就会怀疑我们党执政的能力、执政水平甚至执政的合法性;二是造成党的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采取发号施令、直接控制的做法去领导,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服务变成管理和控制,公仆变成主人,党群关系难以维系,民主作风难以保持。今后,在执政理念上必须摒弃“替人民当家作主”,强化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实现由“作主”向“民主”的转变,把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到党的各项工作中。
第三,科学发展的理念尚未真正确立。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执政理念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执政为民的意识,没有执政为民的科学思路和水平,依然不能完成执政使命。当人民把权力委托于执政党时,执政党必须强化如何为人民开辟最佳发展道路的意识。在我们党内,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是硬道理”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科学发展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确立,以至于现实中存在大量违背发展规律的执政行为,诸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所以执政党不仅要牢固树立发展的理念,同时还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因为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由此产生不同的发展结果。发展观越是科学,经济社会的发展就越是和谐进步。在现实中,我们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社会领域存在的许多问题,就是发展理念上存在的问题造成的,今后必须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求真务实的理念,确保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
第四,坚持执政理念的思想基础需要进一步加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执政理念,需要坚实的思想基础,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领导干部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就不可能领导好改造客观世界的工作,也就不可能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和坚持正确的执政行为,甚至会走向腐败堕落。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现错误,不是对党的理论政策和原则不理解,主要是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发生变化。今后必须把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凤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作为坚持执政理念的基础工程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