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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专业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 2022-06-25 19:11:54

‘壹’ 如何解决居民生活方面的信访问题

1、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增加财政支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教育、医疗、就业等。 2、 有利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人民生活水平; 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1、国家重视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哪些观点? 答:⑴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⑷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⑸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⑹党的宗旨。 2、假如你是某市市长,你打算怎样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写出三条工作思路) 答:⑴使城乡协调发展;⑵努力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⑶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比重;⑷解决好就业问题;⑸建立社会保障体制;⑹切实保障公民的人权。 3、假如你是一位全国政协委员,需要提交三份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的“提案”,你打算选择百姓关注的哪些热点问题? 答:⑴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⑵重视信访,解民疾苦;⑶解决农民工欠薪,关注农民工权益;关注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⑷免征农业税,促进“三农”全面发展;⑸关注职工再就业问题;⑹维护社会治安,推进平安工程等。 4、请你列举社会还有哪些不和谐的因素?针对这些因素,你如何解决,请提出建议。 答:A.⑴当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再就业压力也相当突出;⑵农民收比较低;⑶部分社会成员生活无保障,存在生活困难群体;⑷分配不公,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⑸社会事业投入不足。 B.建议:⑴千方百计扩大就业;⑵减免农业税,加大支农力度;⑶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⑷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⑸理顺收入分配制度,打击非法致富;⑹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支持,完善社会事业投入机制,增加对社会事业的投入。 5、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角度,谈谈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答: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部分先富和共同富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协调区域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坚持科学发展观,在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相互协调中促使经济持续发展。 6、党中央重视“三农”问题体现了哪些道理?(引申为关心下岗职工问题,党制定“两个确保”、“三个保障线”问题)。 答:⑴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⑷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⑸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6)党的宗旨。 7、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同“不和谐”的因素)如何解决? 答:A.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⑵农村居民收入低且增长相对缓慢。 B.方法:⑴要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⑵要改变乡二元经济结构;⑶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施城镇化战略;⑷要加大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力度。 8、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你有什么好的计策?请提出三条。 答:⑴发展农业科学技术,走科技兴农的道路,提高农民的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⑵加大对农业的投入;⑶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⑷拓宽农民就业的渠道;⑸加快城镇经济建设。 目前我国农民工已突破1亿人。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工伤事故多、超时加班、子女就学难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为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 9、怎样才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请你就此提出三条合理化的建议。 答:⑴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⑶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⑷提高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 10、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原因有? 农业科技水平、劳动生产率低;农村人口多,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存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不足等。 11、党中央为什么要重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什么要发展现代农业?) 答: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共同富裕的原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较,存在较大的差距……等。 12、请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几条合理化建议。 答: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大教育投资,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从根本上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发展农村科技,科技兴农;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提高农民的参政意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文化环境,帮助农民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和生活习惯;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法保护资源和环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大力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制度等。 13、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好规划的主要国情依据有哪些? 答:我国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从总体看我国农村的科技水平和劳动者素质还不高;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我国现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较,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人口仍占很大比重,农业仍然是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没有改变;等。 14、试列举在我国农村现实生活中存在哪些与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协调的现象?并提出解决的措施。 答:A、现象:农民增收缓慢。措施:拓宽农民就业的渠道;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等。B、现象:环保意识薄弱,生活垃圾乱放。措施: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C、现象:民主法制意识淡薄。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D、基本的医疗卫生得不到保障。措施: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医疗卫生保障制度。E、现象: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措施: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大农民培训力度;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等。 15、请你设计一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标语。 答:例:建设新农村,共奔富裕路。 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遇到一些难事:买房难——房价太高,许多低收入者只能望“房”心叹; 读书难——些贫困家庭的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上大学; 出行难——不少农村交通落后,农民出行很不方便; 看病难——药价高,医疗保障体制不健全,许多低收入者看不起病; 就业难——许多大学生毕业后不能及时找到工作。 16、这些难事的存在反映了我国什么样的基本国情? 答: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目前还处于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社会;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措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最根本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17、请举出现实生活中令总理“最感动”、“最痛心”事情的实例。 答:最感动:媒体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广大网友在各留言版留言,对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等。(人民对政府的支持——总理语) 最痛心:煤矿安全事故频发;药品价格虽然一降再降,但仍偏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等。(在三年的工作中,还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上学、住房、安全等问题解决得更好——总理语) 18、最痛心的事,党和政府作出了怎样的努力? 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等。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抑制商品房价格过高;关停不合格煤矿;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区域经济发展;重视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9、请你展望一下若干年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象。 答:①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工厂林立,特色农业活跃,家家户户有了宽敞的住房,拥有小轿车,人们重视生活质量。 ②乡风文明:人人安居乐业,农民的孩子免费高中教育,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自主创业、创新、创优能力增强。 ③村容整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繁荣,绿水清山与人相伴。 ④管理民主:人民积极参与政治、关心政治,民主管理得到有效的落实与保障。 20、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答:①肩负“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树立远大的理想,立志成材,发扬艰苦奋斗和 创新精神,努力学习,通过深造,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成为四有新人,将来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去。②向父母建议:要利用农闲时间,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和思想道德水平。③向政府建议: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 的领导,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培育新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等 21、请你列举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小于三条)(时事) 答:看病难看病贵、反腐败、教育收费、社会治安、收入差距能否缩小、就业形势、食品安全、房价是涨是跌、社会保障和救助、物价水平等。 22、党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表明了什么? 答:⑴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⑷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⑸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⑹党的宗旨;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等。 23、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根本的途径是什么? 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 24、什么是科学的发展观? 答: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25、树立科学发展观的依据(原因) 只有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三个文明都搞好了,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我国的人口大量增加、资源的过度消耗、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城乡之间、中西部与东部之间、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不协调。 26、如何理解“人的全面发展”? 答:包括人的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在内的全面素质的提高.或德智体美劳。 27、请为我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三条建议。 (1)大力发展体育、卫生事业,促进国民身体素质的提高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宣传时代主旋律,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3)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造条件,使人人受教育的机会;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培养“四有新人” 28、你准备怎样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答:积极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使自己成为四有新人。 29、衡量人才的标准? 答:德才兼备。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0、请列举一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事例,并简要分析。 答:提示:保护环境方面的事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关心群众利益方面的事例,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三个文明一起抓方面的事例,符合全面发展的要求;重视三农问题方面的事例,符合城乡协调发展的事例。(补全具体事例) 31、说说你知道的改革 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医疗体制改革等。 32、你认为怎样才能加快我国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步伐? 答: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和教育创新;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具有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推行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对外开放,广泛参与国际高新技术合作,增强科学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等。 33、当前我国须重点解决的民生问题有哪些? 答: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其中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 例题:民生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和公共财政阳光”……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更是列出了一份引人注目的“民生清单”,送出了民生“大礼包”:3917亿元,强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858亿元,缓解“上学难、上学贵”问题;312亿元,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9亿元,支持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住房等问题。 34、中央财政送出民生“大礼包”表明了什么问题? 答: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坚持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 35、中央财政为什么要送出民生“大礼包”?(解决民生问题的意义) 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是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要求;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要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体现了党的宗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 36、近几年我国政府为解决民生问题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区别应采取哪些措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等) 答:免除农业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修订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物权法;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抑制商品房价格过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两者结合) 37、列举几例反映党和政府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例。 答:取消农业税;实施下岗工人再就业工程;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百日维权”活动;西部大开发;进行工资等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两免一补”等。 38、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这一目标的转变体现了什么发展观? 答: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39、我国为什么要努力实现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答: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是缓解我国目前严峻资源环境形势的必然选择;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可加“为人民”意义) 校园安全 40、为什么党和国家如此重视校园安全建设? 答: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易受到伤害,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不良诱惑和伤害还存在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为了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必须重视校园安全建设。 41、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请你分别从国家、社会、家庭、自身三个方面谈谈如何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答:(1)国家:加强校园安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加大对未成年的保护力度,加大对学校危房进行改造的教育投入;社会:社会应该创造条件保障校园安全,如确保校园设施的质量,整治校园周边的环境,严厉打击危及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等;(2)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严格学校管理,如开设安全教育课,教会学生必要的安全自救常识勤检查学校的各类设施,及时排除各类隐患;(3)自身: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如正确对待老师和家长的批评教育,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 42、为做好学校安全宣传工作,设计两条相关宣传标语。 答:建设平安校园,维护师生安全;确保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高高兴兴来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去 43、在校园里你可以通过哪些具体形式来开展这次校园安全宣传活动? 答:举办校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讲座;办关于校园安全知识的黑板报、宣传栏等。 44、报火警119,应讲清哪些问题? 答:讲清着火的详细地址、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报警人的姓名与电话等。 45、你认为在上网问题上,应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角度:四个保护) 答:国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运用科学和法律的手段净化网络环境;社会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网吧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网吧对未成年人开放;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网络道德、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的教育,为学生提供健康的上网环境;家庭应加强对孩子正确上网的引导,培养孩子的自制能力;青少年要认真学法,依法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思想道德水平,遵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等。 46、上网的利与弊。 答:利:网络拓展了中学生的视野,拓宽了获得知识的途径,有利于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为我们了解时事,学习知识,与人沟通,休闲娱乐提供了便捷的条件等;弊:沉迷于网络,有损身心健康,造成精神颓废,荒唐学业,甚至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等。 47、校园安全隐患有哪些? 答:学校设施老化;校园暴力;学生意外伤害;食品安全等。 48、同学中普遍存在的诚信问题。 答:个别同学考试作弊,抄袭作业;欺骗家长、老师;不守承诺的现象等。 49、打造诚信校园的标语 答: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等 50、给校长提几条加强诚信品德教育的建议。 答:各班召开“争做诚信人”的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每学期开展一次“诚信学生”评选活动等。 51、列举学校存在的不和谐的现象 答:考试作弊、上课不专心听讲、不完成作业、打架、迟到、旷课、破坏公物等 52、请简单分析校园不和谐现象的危害性及产生的原因。 答:危害:不利于和谐校园的建设、影响同学学习、不利于自己的健康成长等; 原因: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道德水平不高;纪律法律意识不强;自制力不强等 53、请你设计出你心目中的和谐校园 答:诚信友爱、团结互助、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环境优美等。 社会主义荣辱观 54、如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答:国家要重视立法工作,加大对社会环境的整治力度;社会要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心和爱护学生;家庭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及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自己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不良影响,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55、请就“八荣八耻”的某一方面,谈应该怎样做? 答: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我们应该履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同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保守国家的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履行服兵役的义务,保卫国家的领土和主权等

‘贰’ 信访人员的沟通技巧

1.热忱的服务精神。根据现阶段信访工作的特点来看,信访接待人员在面对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与诉求后,不管其是否合理,均要保持主动热情、不厌其烦的心态,要学会站在上访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对于好解决的问题要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处理,对于复杂问题要向来访者阐明缘由,认真进行劝解和指导,通过耐心地讲事实、摆道理,争取获得来访者的理解,防止其采取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不当措施,避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2.良好语言沟通技巧。信访接待人员必须具灵活敏捷的思维和一定的语言沟通技巧,当面对一件事情时,能够用最好的表述、沟通及劝导方式,达到最佳的劝解效果。因此信访接待人员要主动加强政策学习,同时积极涉猎心理学、现代沟通学等对自身工作有帮助的学科知识,善于“察言观色”,能够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地调整沟通策略和方法,逐渐丰富自己的沟通技巧,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从而在信访接待中赢得主动,为矛盾的调浅谈信访接待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3.因人因事制宜的调节能力。面对不同的上访人员及信访诉求,可通过不同的形式和途径予以处理。信访诉求不仅牵扯到群众的个人利益,也经常涉及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对建设和谐稳定社会具有深远影响。信访接待人员不光要懂政策、懂法律、懂方法,也要掌握一定的情感技巧,唯有如此方能对信访问题一一作出合理回应,提高群众对信访部门的好感度、信任度,树立良好的信访部门形象,进而从根源上避免反复、越级、集体上访等不良现象。在信访接待过程中,对于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应灵活采取不同的解决策略,做到因人因事而异,而不能如法炮制同一套方法和策略。

‘叁’ 从哪能买到信访条例讲座光盘

信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第八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奖励。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十一条 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

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九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二十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按照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五条 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受理;职责不清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受理。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行政机关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二十七条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

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就以下事项向本级人民政府定期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

(一)受理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

(二)转送、督办情况以及各部门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

(三)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被采纳情况。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条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同时废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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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一、信访维稳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1、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信访问题的出现,多数是在特定时期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信访问题时间跨度大,个性特征强,历史成因复杂,且基本没有政策支持,没有可以参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访问题甚至集体访、缠访闹访、重复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责任意识欠缺。建筑企业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动性强,且建筑产业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事理理解不够明白。另一方面,少数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对员工或建筑工人提出的问题政策宣传解释太少,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员工感觉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受得应有的保持,以致引发信访问题甚至集体上访事件。

二、强化责任,构建问题解决机制

1、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根本保证。企业要始终把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创建企业内、外部稳定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视员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特别是要落实以党委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维稳领导责任制。要明确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严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度和追责制度,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使更多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2、强化企业责任。企业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如果企业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办、不会办”的行为,信访问题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单位之外,推给了上级机关。

为此,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从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入手,在明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做到三同步,即信访稳定工作必须与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进行。

建筑企业可能通过建立“企业—项目管理单位—工程项目部—班组”多级联动的信访组织网络体系,设立信访联系人接待制度,从做好信访初访开始,各类信访问题能够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决,切实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源头防范,超前开展化解工作

对一些员工虽然未反映,但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企业应坚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企业要增强民主意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见微知着,强化矛盾排查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排查、防范、梳理、分析、调处、化解、稳控相结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并举,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筑企业,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笔者认为,要从如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企业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初访,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及时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实施接访单位全程负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企业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强宣扬,正面引导。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五、教育规范,积极推动依法信访

一要加强对信访员工的教育引导。企业信访工作人员要通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员工群众正确看待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上访人,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依法信访秩序。

六、动之以情,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热情”,就是要对来信、来访的群众满腔热情。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做到热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爱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热情。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不仅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过程。

职工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员工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职工对我们还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我们给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们只要坚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职工群众着想,真正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他们的呼声当作自己的责任,把他们的合理愿望和诉求当作自己努力的目标,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千方百计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从笔者多年从事建筑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经验来看,对待上访人员必须有浓厚的感情,要坚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绝大多数职工群众,无论职工群众一时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尖锐,我们都要以平和的心态,做好耐心的安抚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其次要有恒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无论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难,我们也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让职工群众看到信访人员为解决问题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充分考虑他们的难处,在具体生活、生产上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总而言之,要坚持带着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安抚职工情绪的过程,变成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

(4)信访专业知识讲座扩展阅读

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是企业开展信访工作的骨干力量,他们对企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因此,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主动承担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切实关心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困难职工的工作、生活,准确把握队伍思想脉搏,及时跟进做好思想工作,力争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新时期新的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肩负着维护企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担负着宣传国家政策、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的政治责任。

要做好建筑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清醒头脑,紧跟发展形势和时代要求,学习掌握好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职工群众思想情况,掌握动态信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环境,保持企业稳健持续实现新的发展。

参考资料:中国期刊网-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伍’ 如何进一步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对于信访局而言,201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09年底刚开完全国信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10年元月份又相继召开了全省信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信访局长电视电话会议。这些会议都很好地总结了信访工作先进经验,提出了信访工作创新理念,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犹如阵阵春风,送来了信访工作的春天。同时,也给信访工作提出了诸多疑问。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是我们每个信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思考的课题。
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是市信访局的窗口,也是市委、市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作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更要认真思考,积极探索,争取最大程度上体现出党委、政府情系群众的工作思路,更好地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年,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工作职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社会矛盾进入高发期,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难度日益加大,信访工作任务也越来越艰巨。在此情形下,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认真领会上级信访会议精神,及时掌握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点。
新形势下,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不能简单地把工作重心放在接待上

访上,而是要努力打造一个综合信访服务平台,成为既是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的协调调度中心,信访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也是对群众诉求集中接待、直接调处、协调指导、监督查处的工作平台。这就要求我们要扩大原来的工作职责范围,进一步做好信访案件的协调指导,监督查处工作。
2、认真实践中央、省、市领导对接访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发展趋势。
在最近的几次大型会议上,各级领导都对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是以“便民”为出发点,提升功能,改进服务。改变原来“分头接待、众说纷纭、责任部门推来推去、上访群众跑来跑去”等不良现象,推动实现“一站式接待”模式。我们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一站式接待”模式,争取做到只要群众有合理诉求,我们就能给他一个满意答复。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虽然暂时没有集中所有职能部门集中接访办公的条件,但我们可以探索“临时集中”的方式,即涉及到哪几个部门就临时集中哪几个部门。
3、认真钻研信访工作业务,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信访工作涉及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具备较强的社会知识和各种专业知识是对每一个信访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而且当今社会日新月异,各行各业不断出台新法规、新政策,这就要求我们不能仅仅维持现状,要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我们要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政策法规知识,作出准确合理的解释;对已查处的案件,要将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向上访人解释透彻。这样才能使来访者心服口服,从而达到息访息诉的目的。否则,有些问题

连我们自己都似懂非懂,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群众会从心底里瞧不起我们,从而失去对信访人员的信任,损害信访部门的形象。
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1、切实转变服务态度。
虽然我们一直秉承热情文明的接待理念,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有时在一些细节上有所忽略。比如忘了及时给来访者端上一杯热茶,碰到带有强烈情绪的上访者,我们有时也没有足够的热情和耐心。这与我们的服务理念是不相符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注重细节,以真诚、负责的态度,倾听群众的心声;以冷静、温和的态度,向来访者讲清法律道理,分清是非曲直,及时化解矛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2、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接待上访群众,除了要有优质的服务态度,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处处为群众着想,从内心站在群众的立场为其服务。首先,要自觉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办。到信访局上访的群众往往是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带着疑惑和期盼来的,这个时候我们如果设身处地地为他们想一想,耐心地为他们解惑答疑,并竭尽全力帮他们解决问题,这样我们就很容易获得对方的认同和信任,解决了问题的同时也营造了和谐的信访环境;其次,要自觉把小事当大事办。群众的事无小事,凡是群众提出来的事情,我们不能也没有权力忽略任何一件,都要认认真真当作大事来办,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然后,要自觉把缓事当急事办。有些矛盾纠纷看上去不是很急,但一旦错过最佳处理时机,往往会使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所以我们对待所有的事情都不能掉以轻心,要认真对待,尽早解决。

3、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目前,我市上访量居高不下,接访任务十分繁重,所以千方百计提高接访办事效率成为接访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另外,及时办结案件也是上访群众所期盼的。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为自己制定时间表,信息传达要迅速,部门联系要及时,案件督办要快速到位,尽力减少重复访。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完善“一个制度”。
即不断完善《黄冈市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减少上访。今年初,我们已经起草了《黄冈市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即将由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发文出台该制度。但是对于该制度需要成立的机构和相关单位的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及时与各单位和部门取得联系,尽快完善这一制度。
2、着力“两个抓手”。
一是以“领导接待日”为抓手,加大处理初访和部分疑难案件的力度。《领导接待日制度》实施以来,处理信访问题的效果十分明显,特别对于部分棘手的案件更是效果明显。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大力推广这一制度,尽量增加领导接待日的次数,及时解决更多信访难题。
二是以“联合接访”为抓手,加大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的力度。“联合接访”是整合行政资源,方便上访群众的最佳举措,有效消除了过去“责任部门推来推去、上访群众跑来跑去”的“怪现象”。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规范《联合接访制度》,科学分类信访案件,提高接访效率。

3、强化“三个平台”。
一是整合相关人力资源,强化群众来访接待平台。进一步规范“领导接待日”和“联合接访”制度,节约信访成本,提高工作质效。不断加强挂职锻炼人员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挂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二是遵循法律与注重民生相结合,强化信访案件处理平台。一方面要用法律的武器,坚决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良因素。另一方面要联系实际,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问题。我们在加大处理信访问题力度的同时,除了要以法律为准绳外,还要切实站在社会弱势群体的立场,坚持依法处理与解决生活困难相结合。只有保障了群众的生存问题,信访问题才有可能得到彻底解决。
三是充分行使相关权力,强化责任落实督导平台。为了促使相关单位部门迅速落实信访责任,高效率地解决信访案件,我们要进一步严格考核考评机制,充分运用党委政府赋予的信访事项查处权、信访责任追究权、信访情况通报权、信访考核评价权等权力,加大对职能部门的督导力度。
做好接访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强化责任,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新局面,为加快黄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陆’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涉及民主参与、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社会治理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需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手段,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做好信访工作至关重要。

第一: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增强信访工作联动性、协同性。树立互联网思维,增强团队精神、协作意识,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形成联动协作、综合施策的局面。调动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格局。要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责任,谁产生问题、谁化解矛盾,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哪个部门就要负起责任,决不能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统筹运用专门队伍和社会力量,努力形成信访问题共治局面。新形势下,面对复杂多样的信访问题,既需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内在活力,也需要运用好市场化、社会化机制,释放社会共治的巨大能量。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新技术破解信访工作难题的能力水平。

第三:统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形成共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格局。研究新型矛盾纠纷规律特点,建立更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时有效化解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等领域矛盾纠纷。广泛推行微信调解、网上调解、电视调解等方式,加快建设类案检索、调解结果预判等信息系统,引导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形成合理预期,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拓展资料:

信访工作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做好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柒’ 如何正确认识信访知识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 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捌’ 如何对信访人开展思想疏导

一、为了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案人建议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遵循以下原则:
1、感情原则。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信访人员,要态度诚恳地听取他们的诉求,心平气和地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情暖信访人员。更重要的是要换位思考,站在他们的角度,才能充分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真实感受他们的诉求,也才能作出正确判断。同时要关心他们的家庭情况及生活情况,帮助他们想办法出点子,力所能及解决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切实解除信访人员的思想疙瘩。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他们采取过激行为。
2、研究原则。
要抱着认真学习的态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研究以前有关的各种文件档案、报告、资料,分析过去政策与现实政策之间的关系和矛盾,研究以前的各种处理措施,找出处理方法的不合理性和合理性。在必要时还需向有关专家请教,听取他们意见,了解其他地方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法,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通过研究学习,才能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因正确了解,提出的解决办法才能科学可行。
3、及时原则。
信访人员长年上访,很多已经身心疲惫,所以非常希望尽快得到解决。接访人员由于长年接访,都是一个主题、同一群人,也会感到厌烦。因此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要体现及时性。这个及时性并不是马上就解决问题,而是针对他们每次上访反映的情况,要及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答复,答复要有一定的针对性,要有利于情绪的疏导,即使不能马上答复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复时间,讲究诚信。千万不能采取拖延战术。拖延战术会逼迫他们采取过激行动,导致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4、特殊原则。
既然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年都没有得到有效处理,没有达到息访目的,那就有它的特殊性,要么政策不配套,要么措施难以落实,要么是随着时间变化,过去的处理方法与现实问题不适用等等。历史遗留问题,往往难以在现实的政策中直接找到解决的依据。因此一定要针对上访诉求中的合理成分,参考过去和现有政策,立足于当前,以特殊问题特殊对待的思路,找出一个既不违背现有政策又能解决问题的特殊解决办法。
5、大局原则。
历史遗留问题之所以长时间难以得到处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如果处理不当,易引起连锁反应,会影响社会稳定。在重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中,群访的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不同时期的政策办法不一,新旧矛盾交织,涉及前后政策区别问题,涉及历史与现实的差异问题。因此在具体进行处理时,要从大局出发,集思广益,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努力使处理工作不再产生新问题、新矛盾,不再制造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努力化解重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强化齐抓共管。
建立领导干部“对口解题”机制,专门建立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专属机构,确保重点突出、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由区政府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集中定时办公,做好日常历史遗留问题督办工作。对复杂疑难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可建立专门的党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领导召集人大、政协、纪委、两院、律师等成员,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群众信访积案,归根结底要落实到解决问题。
①定责任。
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甄别,按难易程度建立台账,确定全区性、一般性和部门街道不同级别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轻、重、缓、急,一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②定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群众反映强烈、愿望迫切的历史遗留问题入手,对具备条件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解决有困难的历史遗留问题,创造条件解决;对因客观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制订详细的解决方案,并向群众承诺,限期解决;对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历史遗留难题,根据“一个遗留问题、一个解决方案、一名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解决期限”的工作思路,建立领导责任制,抽调精干力量,倒排时间计划,分类采取限时办结,直到历史遗留问题完全化解。
③定奖惩。
出台相关奖惩机制,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使用、亮相排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中成效突出的干部,进行提拔重用;对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不力的单位和干部,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2、完善信访公开听证评议机制。
为化解重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一个辩理析法、澄清事实、明辨是非的平台。双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相互辩论,搞清是非曲直,从而为化解矛盾、息诉罢访找到突破口。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听证会期间应组成包括由群众代表、涉事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员的评议委员会,协同办公,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信访历史遗留问题,实现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增强处置纠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尊重信访人员的知情权和发言权,让其陈述自己的诉求、事实和理由。
各评议委员应该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有理当堂辩,是非大家评,把问题摆在明处,把观点亮在桌面,增加公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透明度。对听证评议委员会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应由专人负责去落实办理,信访工作人员应进行督办,及时反馈。同时应继续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稳定其思想情续,最大限度的化解其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3、强化各级司法机关接受群众告诉、申诉及处理案件的责任和能力,由司法机关承办历史遗留问题,依法解决。
设立专门的告诉申诉案件受理机构,扩大诉讼受理范围,对关系到民众生活的案件可以考虑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费。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对重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从法律层面上进行法律援助。增加司法机构的资源投入,树立司法机构的权威、公信力,把社会矛盾的解决从行政救济渠道引导到司法渠道。
4、依法规范历史遗留问题信访工作秩序。
一方面要健全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是什么人,因为何种事,凡发生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追究。对历史遗留问题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应解决且有能力解决而迟迟不给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追究。
另一方面,对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有理或部分有理,但以种种理由提出过高要求的,要明确告知政府政策底线、确保处置政策一致性,尽快打消其无理的念头。
对不断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对串联组织大规模越级正常访或非正常访的组织者要依法处理;对已有明确结论,在解决问题后承诺息访,又以同一诉求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完全无理的,以赴省进京访、进京非正常访不断缠访、闹访、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信访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5、对反映的问题有理或部分有理,但以种种理由提出过高要求的,要明确告知政府政策底线、确保处置政策一致性,尽快打消其无理的念头。
对不断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对串联组织大规模越级正常访或非正常访的组织者要依法处理;对已有明确结论,在解决问题后承诺息访,又以同一诉求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完全无理的,以赴省进京访、进京非正常访不断缠访、闹访、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信访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6、引入第三方介入化解机制。
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往往非一日之过。形成过程极为复杂,有些问题形成的时间早,政策变化快,信访人诉求各有不同,不少信访人在法院终审判决、信访程序终结后,未达到预期的目的,仍不断向政府提出各种信访理由。且随着其信访经验、“怨气”的日积月累,一些信访人的思想越来越偏执,对政府部门的政策解释不信任、思想劝导不配合、经济补偿不满足,越来越以自我主张为中心,呈现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上访劲头,造成这些人在法律上已经定性、程序上已经终结、经济上无法满足、心理上无法疏导,最终导致信访人多年来未能彻底息访罢诉。
由于政府部门在政策、法律层面上已无继续解决问题的空间,而客观上又无法使信访人事息人宁、安居乐业,这就迫使我们在进一步强化党政一把手在维稳信访工作第一责任的同时,要寻找一条政府可以信任、信访人能够接受的“畅通信访渠道”,构筑预防矛盾升级的第二道防线。
配合政府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工作,设身处地地结合信访人的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帮助,并配以必要的社会舆论,使信访人感受到政府、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并逐步引导其以平和、豁达的心态对待人生、对待社会,抚平信访人内心的委屈感,消除对政府、对社会的不信任感,帮助其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
通过对历年来的信访历史遗留问题积案的排查分析,多数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积案化解难点在于难以做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而信访人对政府工作人员多年来纯粹从政策解释的角度已经厌倦,往往持不信任的态度和抵触的情绪。
三、对此有必要引入具备以下条件的第三方人员参与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人士;
2、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比较熟悉的;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公正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的;
4、熟悉本地区社情民意,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会做群众工作;
5、工作耐心、细致、乐于助人的,具有一定调解能力的人士。重点选择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律师等信访人所认可且威望较高、公道正派的人员,
建立第三方人员资源库,详细记载各第三方人员所在区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社会影响力等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各历史遗留信访积案的不同情况,选择最佳第三方人士作为调解员,制定解决方案,借助第三方人员的威望和影响,通过深入、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积案得到化解或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玖’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信访工作者

一是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维护好群众利益,就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最好体现。群众来到人大上访,我们在做到热情接待的同时,对属于工作范围内的信访案应解答耐心、解难扎实,做到不马虎、不拖延、不推诿;对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件,要说明原因,让群众诉求有门;对一些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我们必须做好耐心细致的劝导说服工作,解疑释惑,做好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们人大信访工作者应该时刻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上访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及时给予帮助。

二是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基层人大信访工作接待面相对较宽,如涉法涉诉类、行政执法类、农村基层类、企业改制类等,导致来人大信访的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这就要求人大信访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掌握应有的政策和法律知识,具备宽泛的知识面。所以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具备一定的分析研判能力,并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工作大局,见微知着,推一反三,从信访个案中了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常委会开展审议监督提供依据和参考,充分发挥好人大信访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要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在当今社会急剧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矛盾问题随之而来,基层群众上访与集体上访事件增多,占基层信访总量的一半以上,基层机关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协调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调解群众之间的矛盾,这是基层干部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本领,而我们的接访对象大多来自基层群众,这就要求我们人大信访干部具备这种工作经验和能力,能够和群众打成一片,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了解他们的想法,体会他们的难处,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进而化解矛盾。

四是要深入实际调查了解。俗话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群众来我们人大信访,我们听到的大多是一面之词,在对群众的诉求高度重视的同时,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明察暗访,多方了解,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这才有利于对案件做到客观公正的处理。

五是要有一种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这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要求,我们的指导思想是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上访不停止不放过。解决信访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从个案来讲,大部分信访案件靠一两次工作是很难解决的。要使上访群众息诉罢访,除了认真调查外,一方面,要不厌其烦地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既要解决具体问题,又要解开思想疙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反弹、不复发。另一方面,要督促相关单位对人大转办或交办的信访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对待每个信访案都要有一股坚忍不拔的毅力,有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不结案不罢休,不息诉不罢休,不罢访不罢休。做到了这一点,信访积案就会越来越少,信访形势就会越来越好。

‘拾’ 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信访工作

纪委信访工作处在最前沿、最直接的地带,反腐倡廉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和归宿,使人民群众更多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如何构建适应新形势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是当前纪委信访工作面临一个新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
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变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很多新的变革, 一些过去不曾遇到的新问题都大量地反映到信访中来;随着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表现在信访工作中涉及各方面利益的矛盾更加突出,处理难度增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都产生了直接影响; 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信访工作在加强监督、联系群众、协调疏导等方面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重。从信访这些新变化中也凸现出了以下几个突出矛盾:
一是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与广大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矛盾。有反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有反映为捞取政治资本 骗取荣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有反映跑官、要官、买官、 卖官的;更有反映徇私枉法、腐化堕落、欺压百姓的等等。这些腐败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严重的腐败问题与广大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矛盾。
二是企业改制与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利益的矛盾。 随着企业普遍进行“转机制、动产权、变身份、增效益”改制后,企业中大量的人员流动和下岗分流,使广大职工的自身利益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由于社会保障和再就业配套措施未跟上,加之改制中一些企业的资产审核清理和职工“三金” 、身份置换金和个人集资等遗留问题没有及时妥善解决滋生了矛盾上访, 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三是基层干部政策法制观念淡薄与广大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矛盾。随着广大群众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党和政府方针、政策透明度的增强,广大群众对基层是否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 政策,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 从当前信访举报的内容看,反映出有的基层干部不注重政策法规的学习,不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规定,凭自己的主观想象行事,不受党纪法规的约束;有的自身素质较低,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甚至打人、骂人、刁难人;有的自律不严,私心较重,村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以至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等。使本来一般的信访问题逐步激化,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和引发群众联名信访和集体上访。
四是群众要求解决信访问题的迫切性和信访举报实际处理情况尚有较大距离的矛盾。从大量的信访举报情况看,群众对解决信访问题的愿望十分迫切和强烈,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要求都能给予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坚决、有力的查办,判定其有理,才算达到举报的目的。然而就当前信访举报工作的现状看,由于信访工作自身的特点、规定和原则,查处信访案件的复杂性,受举报人目的、动机和对反映的问题的知情度以及所反映问题的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等的制约,因此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对此群众不甚理解,甚至不满意。
五是形势的发展和承担的任务与我们的工作不相适应的矛盾。从目前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看,总体讲是好的,广大信访干部以自己的辛勤工作, 努力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了大量的信访问题,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基层领导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真研究和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领导和信访举报部门对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讨不够,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不多,工作缺乏创新;有的力量不足,素质不够理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工作的要求。
二、当前信访举报活动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群众信访的形式和内容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呈现 出“三化”特点。 1、信访主体群体化。信访活动逐渐趋向群体化发展势头, 信访主体群体化。多数信访群众认为只要联合署名的人多了,领导就会重视,集体上访的人多了,党委、政府就有压力。一些信访个体有意拉拢、鼓动其他群众一起联名举报、联合上访,还有个别群众直接冒用、冒签其他群众的名字,以联名信形式举报。 2、信访热点多元化。近年来,信访举报突显出来的问题热点已不再局限于反映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挥霍公款、以权谋私等经济问题,还囊括了计划生育、建房审批、村级财务、企业改制、干部工作作风、行政行为、新农村建设等广泛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信访热点呈现复杂多元化特点。3、信访活动无序化。有些上访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上访时情绪激动,言词激烈、要求强硬、行为过激,甚至把小问题演变成恶性事件;有些上访人为达到某种目的,故意大造舆论,鼓动群众的对立情绪,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还有部分上访问题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及时解决,于是上访者对当地党委、政府就持不信任态度,动不动就越级上访。
三、引发信访活动呈现“三化”特点的主要根源
一是信访工作基础不牢。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信访工作基础不牢,信访工作基础薄弱,机构、人员、责任没有落到实处。有的乡镇、村没有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接待机构,有的没有按规定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有的没有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接待、受理、登记、呈批、办理等各项制度,有的制度挂在墙上但没有真正执行。
二是信访举报渠道不畅。个别乡镇、村虽然设有信访举报接待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但因宣传不足、重视不够、力量不足等原因,一些接待室、举报信箱、电话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成了一种摆设,使乡、村两级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基层信访问题直接往上捅,增大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量。
三是群众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群众对国家《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不够了解,在信访活动中不自觉地违反了信访条例规定,采取了较为偏激的反映方式,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有的对法律条规理解较为片面,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权益,而忽视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没有如实、客观反映情况。
四是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基层向上级反映的信访问题,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基层都受理过,但因基层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又将问题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上级受理的一些基层信访问题按程序转到基层办理后,有的乡镇也未对问题引起足够重视,没有采取措施予以认真解决,甚至有的基层干部对群众的上访采取压制或报复的方式对待,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初访逐步演变成重复访。
四、对策
面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 信访干部要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从提高认识、筑牢基础、规范行为、创新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提高认识,树立“四种观念” 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自觉性。访举报工作的自觉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思想观念,才能促使基层自觉去抓信访工作,促进基层的和谐稳定。“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 。信访群众大多是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所以以信访的方式求助于政府,期盼政府能帮助解决。所以说,信访是民情的“睛雨表” ,是党群干群的“连心桥” ,信访工作部门在工作中要转变“四种认识” ,树立“四种观念” 。一要转变信访工作不是中心工作,不影响大局的认识,树立抓好信访才能保稳定促发展的观念;二要转变信访是负担,上访是添乱的认识,树立信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纽带的观念;三要转变信访越抓越多、越抓越乱的认识,树立解决一件少一件,坚持不懈去抓就能促进和谐的观念;四要转变只有发展经济才是实绩,做好信访工作不是实绩的认识,树立稳定是第一实绩的正确政绩观。
二是筑牢基础,紧扣“三条主线” 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主动性。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要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健全机构、畅通渠道“三条主线”入手,不断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主动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 要锲而不舍地抓好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落实责任主体,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主要领导应当亲自阅批重要来信,参与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形成常规制度经常执行。要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信访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坚决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二要建立健全机构。首先,要建强乡镇一级信访举报工作阵地。在显眼地段设立信访举报接待室,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群众敞开大门,受理接待群众信访。要防止出现机构、工作人员名单挂在墙上实际什么都不管不干的现象,克服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其次,要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信访举报便民服务站(点),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或代理信访群众向上反映诉求,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情况,有些问题就地得到解决。三要畅通信访渠道。要运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和网络,建立起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快车道。要建立实行领导干部信访联系点制度,由联系领导定期到信访联系点接待群众信访,了解群众诉求,并负责对联系点的信访问题进行协调、调查、处理。有条件的乡镇还应建立网站,公布相关政务信息,并开通领导信箱和网上举报信箱,使群众既可以运用传统的写信、走访形式反映问题,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通信方式快捷地反映问题。
三是维护秩序,规范两种行为,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序性。 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信访人的行为和信访工作人员的行为,促进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首先,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如利用信访下乡、公开接访等活动,就《信访条例》中规定的上访规则等相关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做黑板报、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普及宣传,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群众,减少诱发群众异常访的因素。其次,要注重现场引导,与信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使群众明白在信访过程中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是违反法纪规定的,使群众的信访活动合法有序。二要健全法律法规,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现行《信访条例》对违法信访者的处置没有制定详细的细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规所循,而造成违法信访的成本偏低,违法信访活动得不到有效遏制。所以建议完善《信访条例》,健全对违法信访活动的处置办法、细则等法律条规,对那些不听劝阻、冲击政府机关、打骂政府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三要规范信访办理行为,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全面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实行阳光信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规范信访干部行为,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要建立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初信初访首结制度,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要查准、查清,一次办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意见合法、合规、合乎情理。要依法分流和妥善解决涉法涉讼信访。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及时引导信访举报人向应受理的单位反映,按法定程序解决。对于困难和弱势群体,要建立涉法涉诉援助制度,对困难群众予以司法援助。
四是创新机制,构建一套体系,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创新机制的连贯性。一套有效的机制体系是保证信访这架“机器”正常连续运转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构建起一整套长效机制体系,增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连贯性。一要创新协作机制。要进一步整合各级信访资源,形成做好信访工作强大合力。要建立起地方与部门之间协作制度,共同处理好跨区域、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县级要建立信访协调指挥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制度等,形成有机构有制度、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二要创新信息沟通机制。要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反馈信息和报送信息制度,全面主动掌握基层信访动态,及时采取对策。完善县、镇、村、村小组四级网络建设,各级信访工作部门要定期对重大信访情况、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以及信访办结情况进行通报,让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及时掌握信访举报动态,重视信访工作,了解群众呼声,进而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 三要推进应急处置机制。要深入研究重大、复杂以及群体性信访的成因和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尤其要注重建立必要的信访举报突发事件预防办法,把解决好日常信访问题与防范重大、复杂以及群体性信访相结合;把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的政策、措施与防范重大、复杂以及群体性信访相结合;坚决防止和杜绝当地激化矛盾及扩大事态情况的发生。四要创新预防机制。一是要建立下访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下访预告制度、处理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等,要将下访工作列入各地、各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加以考核,将下访工作细化、量化,确保下访工作不走过场,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要建立常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定期对区域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予以化解。县级要对乡镇、村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 作开展情况经常进行督查,并建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排查不彻底引发重大信访矛盾隐患的要追究当地领导责任。三是要推进预警机制建设。要加强县、镇、村、村小组四级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带倾性、苗头性等影响当地党风政风方面的预警信息,找准信息“症结” ,做好“预警”处理,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蔓延。五要建立目标管理监督考核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 作,落实目标任务,纪委部门一方面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一方面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将有关业务指标等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部署,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实行日常监督管理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调动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