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学习潘作良心得体会
向潘作良同志学习的心得体会
潘作良同志在22年的基层工作中,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对工作的无比热爱,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直至病倒在工作岗位上。潘作良同志是我们共产党员学习的榜样,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楷模,是信访稳定战线广大干部的杰出代表。在他身上充分展示了当代共产党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时代精神,充分反映了人民公仆为民解忧、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信访干部呕心沥血、扎实工作的优秀品质。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学习潘作良同志立党为公、胸怀大局的政治品格。潘作良同志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党性坚强、牢记使命。每当遇到各种复杂问题,他总是以极端负责的精神,以人为本、贴近群众、迎难而上、化解矛盾,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潘作良同志,就是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把智慧和力量投入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中去,矢志不渝地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而奋斗。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学习潘作良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潘作良同志心里始终装着老百姓,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视群众如父母、待百姓胜亲人,真正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心实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努力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为老百姓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学习潘作良同志,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心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为党尽职、为民造福,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在当前,要站在做好民稳、民生、民心工作的高度,积极投身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来,巩固和发展沈阳和谐稳定的局面。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学习潘作良同志殚精竭虑、埋头苦干的职业操守。潘作良同志始终保持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吃苦不叫苦、干事不挑事,对工作孜孜以求、不事张扬、真抓实干,对事业忘我投入、呕心沥血、鞠躬尽瘁,带病坚持工作。学习潘作良同志,就是要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把个人追求同沈阳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大业紧密联系起来,坚持爱岗敬业、奋勇争先、无私奉献,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谋事干事的本领,努力创造造福群众的业绩,真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为推动沈阳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道路上走向全面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学习潘作良同志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的思想境界。潘作良同志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守做人做事的行为准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见好事让、见难事上,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甘于清贫、乐于奉献,不以权谋私、不贪图享受。学习潘作良同志,就是要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注重品行、择善而行,增强素质、提升能力,努力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党员、好干部。
我们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速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向潘作良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开展向潘作良同志学习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结合起来,同做好本职工作和完成当前任务结合起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党员同志,引用请慎重,注意保护知识产权。我们要带头学习潘作良同志的先进事迹,带头弘扬他的崇高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我们要以潘作良同志为楷模,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心系群众、造福百姓,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努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一流的业绩。
‘贰’ 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意义
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离不开教育
与知识产权制度的支撑。
随着人类社会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经凸现在社会的各个
领域中。如何把知识产权教育广泛深入到青少年中去,如何将培养创造创新能力
与知识产权制度结合起来,为创新型国家储备基石,这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有
关学校的重视,许多学校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教育,有与小发明小创造
结合,有与美术小制作结合,有与科技创新活动结合,也有与研究性课程结合,
更有渗透到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教育中的。通过知识产权教育,部分学校学
生与教职员工对知识产权的知晓率已达到90%以上,专利申请量逐年递升,创新
方案、创造成果、创意作品大量涌现,教师、学生的创新的意识、创新精神和创
造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和展现。这不仅使青少年树立起尊重和保护创造成果的意
识,也培养了青少年创新品质、创新思维和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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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工作的补充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年)》(沪府发〔2004〕33号)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下发了《关于推进上海市中学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体〔2004〕10号),随着学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的知识产权工作,现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加大对本市中小学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
对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试点学校的专利申请,市知识产权局除全额资助专利申请费、专利授权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外,对专利代理费用予以一定的专项资助,资助标准为发明专利申请每项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项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项500元。
市知识产权局对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申请的有新颖性、实用性且有市场前景的专利项目,提供展示、推介、交易的平台,促进学生专利产品的交流和推广,并对相关经费给予一定支持。
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列入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专利费资助办法》重大活动的资助范围,参加评选的专利作品可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申请、授权、实审及部分专利代理费用的资助。
对由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命名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经费。
二、加强本市中小学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工作。
学校知识产权工作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十一五”期间,为了推进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少科站的知识产权工作,要鼓励这些单位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申报学校的材料经区县教育局和区县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市教委和市知识产权局同意,由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命名。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的试点期为两年,试点期后学校根据试点情况和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评选标准,可提出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由市教委和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对达到标准的学校联合命名其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
“十五”期间已命名的10所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40所试点学校,要坚持推进、坚持创新,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实质性的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本地区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实行属地管理,区县教育局会同区县知识产权局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意见报市教委和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和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实地抽查、并根据“评选标准”实行动态监管,对不符合知识产权示范学校评选标准的,取消其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的资格。
三、推进本市中小学的知识产权培训交流。
市教委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建立学校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市级基地设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区级基地设在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或青少年科技指导站。培训基地要定期举办短训、系列讲座和巡讲,组织学习考察和区县交流,组织及评选青少年专利奖,开展中小学校长、科技辅导教师和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的专题普及和教育,扶植学校开展知识产权自培工作。
学校组织及参加知识产权培训、交流活动的情况,纳入对区县学校科普工作和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试点学校的考核内容之一。
本市各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指导站的知识产权工作,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上海市中学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体〔2004〕10号)执行,各区县教育局、知识产权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补充意见”的精神,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并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和支持,切实推进学校知识产权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贡献。
‘叁’ 帮写一篇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写《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的要点是写出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并且能正确运用它。
范文: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下面让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的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心得体会起来了解其他人的学习后的感触在x市知识产权局的精心组织下,我很荣幸地成为X年度泰州市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的学员。
知识产权国内外动态、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政策体系解读等,相关知识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
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着作权的行为未经着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洲;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
‘肆’ 新常态下读大学 读什么讲座心得
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即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就应当以科学而冷静的态度直面现实:第一,要从昔日的GDP崇拜和速度型情结中挣脱出来,以平常心态对待一个并不算快速的、自然而然但确实有效的增长速度。要重塑经济增长的心理底线,认清经济发展的规律。要清楚地把握当前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创新,是调结构,是追求经济增长的结构效应,即通过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提升带动经济发展,而不是水平结构,即平面复制原来的产业结构。更不能迎合错误的速度情结而盲目刺激。必须明确,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重视就业,但这种就业应当是货真价实的就业,而不应当是伪就业。
第二,在“新常态”下应当抓紧完成旨在建设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任务。经济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微观层面的事,是经济规律自发作用使然。要正确处理宏观调控和制度建设的关系。从世界经济史的角度看,相当多的宏观调控是顾此失彼、按了葫芦上来瓢,我们切不可过高估计了宏观调控的作用,更不能让宏观调控耽误了我们的改革。
第三,通过合适的制度安排,激发大众的创新。对于中国经济而言,一个产业空间很大,跟到人家后边模仿着做的时代已经过去,中国经济已经到了不创新就不能发展、就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程度。我们必须通过制度安排,例如平等进入、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淡化官本位;鼓励适当的冒险;包容各种创新伊始的“异端”;杜绝各种寻租的机会,把企业家精神引导到真正的创新而不是官商勾结的寻租。
新常态心得体会二:新常态心得体会(917字)
今天,在校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了《适应反腐带来的官场“新常态”》这篇文章。官场的“新常态”对于领导干部的从政品德和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因此官员要对之充分认识,坚定信心,不应该抱观望和应付的态度。
“新常态”是一种新的正常状态。之所以说是“新常态”,就是说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这种“新常态”,将是领导干部从政新的基本环境,因此也就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的基本的底线,不能违背和僭越。当然这种“新常态”也是会变化的,但是其变化只能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更明确,而绝不是相反。
‘伍’ 如何写学习“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心得
第一,先要交代基本情况
1.必须有学习情况的概述和叙述。主要是对培训学习内容、师资、学习环境、学员基础等进行分析记述。
2.收获和提高。这是重点,学会哪些,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都应讲清楚。
3.问题和不足。学过的一些东西,在哪些方面还没有很好理解掌握。为便于今后的学习,须对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怎样产生的,也应写进去。
4.今后的打算,吸取前一时期学习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第二,写好感想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先要有素材。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问题不缩小,不能弄虚作假。
3.条理要清楚。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还不如不写。[资政知识产权]
‘陆’ 学习心得上课
学习经济法心得体会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
‘柒’ 学习物权法有哪些心得体会啊~
一、《物权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第2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005年,李某注册了一家公司,自任月球大使馆馆长,出售月球土地,颁发所有权证,很快就被工商部门取缔。月球土地是李某无法直接支配和排他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物,不受法律保护。起草背景:在物权法通过之前,我国的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对物权作了不少规定。但我国始终没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一些问题上无法可依,拆迁、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十分突出。意义: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与《合同法》共同构筑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财产权分为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三种。物权法的作用:“定分止争”、“物尽其用”关于“定分止争”。商鞅在《商君书》中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其中所谓“名分”,就是“权利归属”。名分已定,解决纠纷就有了依据,社会才有正常的秩序。关于物尽其用。通过明确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力和对物的保护,发挥物的作用,有利于鼓励人民创造财富,实现民富国强。孟德斯鸠认为:“政治法使人类获得自由;民法使人类获得财产。”财产是人类生产、生存的物质基础,又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物质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最根本的就是财产经济关系。物权法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如征收补偿、拆迁规范、房屋买卖中的预告登记、物业管理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等问题,都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物权法也高度重视农民权益的保护,将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两项权利,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为物权,这就有力地保护了农民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法还规定了确认物权的规则,如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小区各项设施产权的归属,实现了定分止争;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为正确处理物权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物权法对于征收、征用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补偿也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可见,物权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保障。《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王轶教授认为,《物权法》出台的真正意图是让私人财产在与商业利益、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得到合理、恰当的补偿。物权法的颁布可以说是中国在走向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物权思想起源于罗马人,在17世纪被德国完善。18世纪英国首相威廉%26#8226;皮特的有句名言:“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在私人居所,不经允许,国王也不能进入。这与中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观念是不一样。在西方国家,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圣经”,是公民、法人的权利宣言。在世界上有110多个国家有民法典,但中国至今没有。中国《民法通则》只有156条,但在200年前,法国《拿破仑法典》就有1000多页。今年三月份,《南风窗》杂志发表一篇文章,说物权法“不仅仅是权利保障法,它更是一部转变社会观念,重塑文化心理,再造政治文明的法律。”二、物权法的主要内容物权法共五编一个附则,共19章247条。从内容上分析,物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自物权,就是所有权,另一部分是他物权。前者是物的归属法律关系问题,后一部分是物的利用法律关系问题,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总则——概括起来,有两个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什么是物权,必须由法律来规定。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不行,不能自行创设物权。比如公房的租赁权是不是物权,在拆迁中如何保护。也有的法学界人土认为知识产权也是物权。虽然在物权法中知识产权不是物权,但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担保,在作担保时就是担保物权。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重点有两个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动产交付制度。这两个制度贯穿着一个原则:那就是公示原则。所有权——是物权体系中的核心性的权利类型。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彻底支配物,并因此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总称,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何理解这四种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中的核心权能。 关于所有权的内容主要有:1、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五章)、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六章)、3、相邻关系(第七章)、4、共有(第八章)。5、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九章)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一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二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地役权(第十四章)。同时,在第十章“一般规定”中,还规定了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捕捞权等用益物权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但这种转让是有条件的,经发包人同意,受让方是从事农业经营的。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目前,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我们国家存在两种土地所有权形态:土地国家所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集体土地需要征收为国家所有后才能出让。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对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专家组也提出集体土地直接出让,由农民直接获得土地收益,但最后没有被采纳。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建设用地50年,教育、科技等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农村人口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备的权利。只是4条,比较简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无偿的,因而宅基地具备集体经济组织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但现在有一个社会现象:就是现在有一些城市人口也到农村买宅基地建房。我们淮北这一现象也很突出。物权法对转让的说法是: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这种转让是不合法的,产权部门也是不登记的。物权法在担保物权一章中还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根据我的理解,这也是保护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必要措施。担保物权——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三种权利:抵押权(第十六章)、质权(第十七章)、留置权(第十八章)。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有的专家说它实际上不是一种民事权利,也不是一种物权,而是属于一种单纯的事实。在一般法律意义上,占有有两种: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比如租赁人对租赁物的占有,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就是有权占有。小偷偷的物品,就是无权占有,当然这种行为还受治安处罚法和刑法的约束。无权占有,又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物权法的占有就指无权占有。因为有权占有前面的条款已作了规定。善意占有人和恶意占有人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比如,张三从李四处借了一个自行车,张三后来去世了。但张三的儿子不知道车是李四的,就作为遗产继承。这就是善意占有。李四后来要求返还,并要求支付磨损费。因为是善意占有,张三的儿子要返还,但不需支付磨损费。但恶意占有,就要支付磨损费。如果丢失、损坏,恶意占有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坏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要支付给权利人,不够的,恶意占有要赔偿,而善意占有不需赔偿。通过对物权法的学习,我感到学习法律,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社会现象,明确自己的权利,确立自己的行为准则,个人修养经过法律严谨精神的熏陶也会得到提高。
‘捌’ 找一篇关于《保护知识产权从我做起》的文章
保护知识产权,从我做起
你会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吗?你会在拾到钱包时想办法归还失主吗?相信你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因为这些,是对我们善良的证明,道德的肯定。然而,如果被问及:你曾经购买或使用过盗版吗?很多人恐怕要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是的,我们生活中的“盗版”实在太多了,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几乎所有的文化产品都有一个丑陋的双生子,那便是盗版。它面世速度“快”,伪装得很“真”,又出奇的“便宜”,这些似乎给了我们很多选择盗版的理由。可是说到底,盗版毕竟是“盗”,是对知识产权的偷盗和亵渎!我们应该清楚地意识到:盗版是一个和谐社会中极不和谐的音符,不仅损害了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阻碍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也引发了世界各国对我国的关注,对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形象和对外交往中的主动地位产生了不利影响。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我国履行对外承诺、提高对外开放的需要,更是支持先进生产力发展、保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
近年来,市场上又出现了许多非法盗印、销售的盗版工具书,它们虽然价格低廉却质量低劣,且不说它的内容是否有助于学习,光是那连篇的错字和粗糙的印刷就足以让读者在阅读时如鲠在喉。这样的盗版工具书可不是误人子弟、贻害无穷么?作为盗版家族的一份子,盗版工具书不仅扰乱了图书出版、发行的秩序,使作者们的利益和积极性受到双重打击,长此以往还必定会抑制人们的创新意识,大大阻碍社会的文化建设,使我们的文化家园逐渐荒芜。
所以,我们呼吁,从身边做起,逐步树立正版意识,从拒绝使用盗版工具书等点滴小事做起,养成使用正版的习惯。为此,我们倡议:
1. 了解版权保护的有关知识,学法懂法,树立购买正版书籍和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掌握识别盗版制品的相关知识;
2. 全体同学应当充分认识到使用盗版工具书对自身的伤害,从拒绝使用盗版工具书开始,逐步与盗版说再见,不再纵容和鼓励盗版商的偷盗行为;
3. 各位老师以身作则,在教学、辅导、与同学交流思想等各环节强调知识产权观念。同时通过讲座、座谈等各种形式,将自身实践传授给广大同学,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的益处,逐步培育广大同学的知识产权意识;
4. 校园各有关部门应该努力打击盗版行为,将各种不尊重知识产权的现象清除出校园,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5. 积极举报学校周边和社会上销售、出租盗版出版物的不法行为。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盗版是文明沙化的祸因”。保护知识产权,从我做起。让我们携手筑起这道抵御精神毒品的心灵防线,让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人类文明,传播善良与美好,开垦民族产业的沃土,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玖’ 谁有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活动的工作总结
200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工作总结
今年4月26日,是第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了利用这一契机在我区掀起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新高潮,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在全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庆祝活动,成效显着。今年我区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是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
为了认真做好200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工作,我们在总结去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于三月中旬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安排》。为了切实加强对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廖斌局长为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地市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宁知发[2002]17号文《关于组织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有关单位,以及地市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为了使这次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真正有效,我们把此次活动拓展为宣传月,并同宁夏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技馆设立主会场,自4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系列宣传庆祝活动。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是世界知识产权月宣传工作的有效形式
积极做好筹备工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鼓励创新”定为今年4.26的主题,为使今年的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自三月中旬以来,我局就开展了筹备工作,首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印的《图解知识产权ABC》宣传册,以及围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宣传材料,制作了百余块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的展板。这些展板图文并茂,从不同角度运用大众化的语言,通俗易懂的使人们对知识产权以及世贸组织的有关内容有了详尽的了解。同时还制作了30余条宣传条幅,印制了万余份宣传资料。
面向基层,开展宣传工作。我区共有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三个市和一个固原地区,今年年初,在政府机构改革中都先后成立了知识产权局,我局带着宣传展板、宣传条幅和宣传资料会同当地知识产权局分别在三市一地巡回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在宣传庆祝活动中,向社会公众散发宣传资料数万份,数万名群众接受了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到市县举办知识产权讲座。为配合这次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向纵深发展,我局还成立了以廖斌局长为团长的讲师团,到自治区的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县、隆德县巡回开展了知识产权讲座,当地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讲座。讲座内容涉及知识产权宏观战略、专利法、专利保护策略、企业专利战略、技术创新与专利,以及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此次讲座使当地政府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对知识产权特别是如何保护技术创新成果的问题有了清醒的认识,大家普遍感到讲座内容丰富、实用,收获很大,收益匪浅。
开展检查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活动。在4.26到来之前,结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银川新华百货、购物中心、华联商厦、百货大楼、世纪春天超市、商业大厦等商业企业,开展了检查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活动,这是我局开展4.26宣传活动的其中一个内容。在商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不仅直接损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威严,扰乱市场秩序。为此,我局执法人员在各大中型商场中对标注专利标记的商品进行了抽查。
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首先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活动,向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发放《知识产权报》5000余份,广泛深入地了解社会各层面人士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掌握和运用程度,进一步推动全区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公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二是鼓励青少年的发明创造积极性,开始选拔一批有创造发明成果的青少年参加全国首届青少年“科技之星”电视大赛活动,以促进全区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蓬勃发展和青少年科技素质的全面提高;三是激发全区广大妇女发明创造的热情,展现新时代中国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风采,我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选拔推荐了有科技发明创新成果的2位女性科技人员参加全国举办的“新世纪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
三、联合有关部门,争取各方支持,是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重要保证。
各级领导,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我们在充分发挥自身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首先,我局同自治区科协联合向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举办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在科技馆设立主会场。二是邀请了工商、版权、海关等有关部门参加,4月26日,在科技馆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三是邀请中学生观看了知识产权展板,有关人员向学生讲解了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