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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 2022-06-12 11:27:10

㈠ 如何提升基层税收风险应对工作的质效

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是要以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依托,研究税收风险发生的规律,最有效使用有限的管理资源,实现税收遵从最大化。税收风险管理作为一个结构化流程,其总体框架包括:目标计划、数据管理、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及推送、风险应对处理、绩效评价。这几个环节之间专业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督促,共同构成了税收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中风险应对处理是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的过程,是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确保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执行的发力点。但就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应对情况来看,仍面临一些现实性的困难及问题。作为一名从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税务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我区税收风险应对工作的现状,就如何做好税收风险应对工作、提升应对工作质效,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目前税收风险应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及责任心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基层风险应对人员对风险应对工作的内涵和作用认识不足。误以为应对工作是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的变型,和原来的征管模式换汤不换药,未运用合理的方法、手段和指标进行风险排疑。二是缺少风险应对信心。有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缺乏应对主动性。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下发任务的疑点未经深层次原因分析就进行评估应对,未能针对风险点进行疑点排除解释。四是存在以点概面的思想。对部分解除风险点的纳税人的特殊原因进行放大,强加至其他疑点户,不再对其他疑点户进行深层次应对,片面的推测任务模型、方案不切合实际。

(二)缺乏税收风险应对专业化指导。自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地税局、阿勒泰地区地税局自上而下组织过多次专题培训,使税收风险管理人员在理解和应对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未满足现行应对工作的需求,缺少针对纳税提醒、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应对手段的专业化指导。应对录入、文书使用、证据要求、审核意见五花八门,没有形成指导性、操作性、规范性、标准化的全流程应对规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应对质量,增加了审核难度。

(三)风险管理平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平台的模型体系直接影响风险应对的质效,针对目前的现有数据,风险管理系统内已建立260多个指标,190多个模型,可以说对现有数据的利用率已经很高,建立新模型的突破口也越来越窄。但自身征管数据存在报送不完整、准确性较差等情况,影响了风险扫描的准确性,另外第三方数据的取得和应用,以及区域性预警值的测算存在一定的困难,对风险模型的拓展存在一定的阻碍。

(四)对应对工作的监督审核体系尚需完善。长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其他部门很少参与,上级税务机关可获取税源管理部门税源信息的途径和手段有限,可供分析、预测的可靠依据少之又少。而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之后,推送机关已能监控纳税人的涉税风险情况,并将疑点户推送应对,但对应对机关的执行力及应对质量缺少有效监督手段,应对人员是否进行了有效评估、是否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对同一违法事项进行追溯检查,均无法第一时间进行考证。为此,如何落实监督评价、细化问责事项、明确问责对象、量化问责指标,使应对结果全面地、完整地、真实地展现在推送部门面前,已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税收风险应对专业化人员力量薄弱。一是应对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对工作需要具备丰富的税收法规、财务会计、计算机操作等方面相关知识和有一定的税收实践经验的人员,而目前从事应对工作的人员大多缺乏系统培训,掌握的相关知识不够全面和系统,经常出现应对分析内容简单、资料不全、过程不完整、文书使用不规范等现象,严重影响应对质量及应对时间。二是应对人员数量较少,一岗多责,没有达到专业化应对标准。因税源管理部门的人员数量限制,能安排至风险应对工作的人员数量较少,且因其他岗责安排,无法实现专业化应对,造成所能接受的应对任务较少,难以体现税收风险应对工作的质效。

二、提升税收风险应对质效的对策

(一)统一思想,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识。针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战略规划和部署开展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税务干部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学习,统一认识,转变征管理念,要将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来抓,要对此项工作充满信心及肯定,应对人员应理性、客观的面对风险任务。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而风险应对工作则是保障风险管理工作高效顺畅运行的中心环节,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必须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提高工作成效。

(二)加强应对能力素质教育。要将提高应对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作为提升应对质效的核心环节来抓,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做好风险应对工作就是一句空话。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税收风险应对方法及技巧的业务技能培训,要让风险应对人员掌握纳税提醒、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的流程、方法。二是要更新、提高计算机操作、税收法律法规、涉税财务知识等内容,跟上纳税人发展的脚步,增强税务干部的业务权威性,确保风险应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针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总构架开展全流程业务综合培训,让应对人员清楚数据来源、分析过程及疑点成因,使应对人员更好的掌握应对案件的来龙去脉。四是培养一批综合业务能力较强是税务干部作为基层应对案件的初审人员,把好审核的第一道关口,从审核提醒作为提升应对质量的突破口。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风险应对机制。一是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应对标准及操作指南,确保风险应对工作标准化,增强基层风险应对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不同风险等级的应对案件施行差异化分级、分类管理的应对措施及策略提供有效指引。二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内控机制,规范风险应对流程,加强风险应对事中管理,事后复审,以及对应对结果的监督评价,完善体系建设。

(四)重视数据搜集、管理工作,发挥风险管理平台分析识别能力。一是严把自身征管数据质量关,确保纳税人基础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数据录入岗位的质量考核。二是加强风险管理平台的模型建设工作,分析、研究现有数据之间的逻辑勾稽关系,提高数据利用率,提升税收风险识别精准度,为应对工作做好指向作用。同时对已发布的模型进行指向准确率测算,不仅对有疑点的数值进行等级排序,对模型的适用性及重要性也进行排序。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保障综合治税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沟通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数据分析,多层次进行税源监控,有效推进第三方涉税数据的分析运用,切实提高风险应对质效。四是因地制宜做好预警值采集工作,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做出符合实际的预警值。

(五)加强推送部门的税源掌控能力。定期让税源管理部门上报风险计划及税源管理情况,由推送部门对风险税源进行统一管理及风险等级排序,并由推送部门下达应对任务。这样不仅能提升应对案件的高度及执行力,同时削弱了基层税务机关对风险税源的自我掌控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六)实行多元化、递进式风险应对方式,完善应对手段及技术。一是针对疑点问题多少不同,户数大小不同,疑点排除的难易程度不同等情况,做好事前应对计划,找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式,提高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做好涉疑纳税人的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在排疑之前向纳税人发放《纳税提醒函》,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辅导、提示提醒,提供给纳税人自我修正的机会。三是做好疑点问题延伸检查和应对案件拓展工作,对除疑点外的其他涉税情况进行延伸检查,落实“重点应对,全面排查”的工作要求;并对在应对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进行拓展检查,保障整体涉税环节合法、规范。四是对风险等级不同的疑点户采取不同频率和不同深度的应对方式,做好全流程、递进式应对工作,纳税提醒、约谈、核查和税务稽查应对措施递进选择。五是增加风险应对结果建议,对企业存在的风险点,或容易发生涉税违法问题的风险点进行应对结果建议。提升纳税人税收风险危机意识、防范意识,将税收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风险应对工作的同时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使税收风险应对过程成为税收宣传、纳税辅导和接收税法咨询的过程,引导纳税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自我纠正错误,提高税法遵从度。

(七)加强风险应对成果统计和分析工作。一是加强风险应对工作贡献率和命中率的统计工作。无论是哪一级的推送任务,以及何种方式产生的应对任务,均属于税源专业化管理内容中的风险应对成效,都应该反映到风险应对成果统计之中,如只针对风险平台内的推送任务作为应对成效统计,包含面过于狭窄,难以全面体现风险应对成效。二是做好应对结果分析工作,找出有问题案件的典型性、普遍性规律,集中力量围绕风险较大的问题开展专题税收风险分析,提出征管建议,预防再次发生此类情况。(作者:阿勒泰地区地税局 徐亮 )

㈡ 谁知道关于个体税收管理的一些理论知识

个体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思考2008-04-22 12:34自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含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的企业,下同)以其灵活的经营管理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而相对于国有集体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个体税收增长很快,占整个税收的比重逐年上升。个体税收征管已成为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对于个体经济的发展态势而言,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已经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的要求。努力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已经成为税务部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一、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1、税收征管基础薄弱,税源监控水平较低。一是应税个体工商户家底很难弄清,纳税户数难于掌握。尽管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管理的出发点不尽相同,标准不尽一致,但一定范围内工商登记户数常常大于税务登记户数。二是生产经营规模难于掌握,“双定”定额的真实性差。因缺乏有效的税收监控手段和办法,“双定”难度越来越大,“双定”定额相对于经济发展呈现出总体下降趋势。

2、税收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个体税收因个体工商户的规模庞大、税源零星分散、交易频繁、流动性强、开业停业变化快、不建立帐务或帐务不健全(含不公开真实帐务)、不懂法律,或善于利用法律、税收法制不健全千方百计偷、逃税款等特点,税收征管难度极大,相对于企业税收而言,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多,单位税收收入耗费的税收征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

3、征管力量薄弱,税收流失严重。一方面,国税、地税分设,行政管理人员增加,有限的税收征管力量更加分散化,征管力量薄弱的矛盾更加突出,税收征管的力度(及时性、有效性)更加弱化,无法形成征管优势,税收流失更加严重。另一方面,受部门利益驱使,在个体税收本身流失严重的情况下,国税、地税工作不协调对个体税收流失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征管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基本上放弃了部分个体税收征管,特别是集贸市场税收中的临时经营户的税收征管。

4、税收政策性强,实践中具体操作难度大。理论上,征与不征、征多与征少都体现了党和国家的经济社会政策,事关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但在实际的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中,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操作难度较大。一是税收优惠往往具备一定的条件限制,“应税”与“非税”临界点在实际工作中难于明显划分,优惠对象把握困难。二是随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不断变化,税收优惠对象变更频繁,税务部门难于应对。三税收优惠的执行,增加了对非税收优惠对象依法征收的难度。

5、发票使用、管理水平低,税控设备开发、应用水平差,税收征管还未建立起有效的制衡机制。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税务部门对现行普通发票的运用、管理水平较低,发票使用还没有涵盖所有的社会经济领域及社会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假发票泛滥成灾,行政事业费收据不断侵蚀发票应用领域,对填开发票的比对力度不够,“以票管税”的制衡机制尚未建立。因设备成本高、技术水平低、推广使用缺乏良性制约机制等原因,拒绝安装、安装与使用相分离(税务机关没使用税控设备数据)、纳税人人为调控税控设备数据,制约了税控设备的功能,有效的税收征管制衡机制的建立任重道远。

6、税收征管力度难以到位,“费挤税”现象严重。一是由于税务部门对个体经济发展的形势估计不足,轻视了对个体税收的征管,为“费大于税”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创造了机会。二是从全国来看,个体税收的征管力度总体上是受税收收入任务、税收征管效益调控的,征管力度难以到位,“费大于税”的状况没能得到改善。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支出中,经营场所租赁费支出普遍大于缴纳税收数额在1——10以上。相当部分地方,个体工商户就是缴纳的工商管理费、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费等,都大于所缴纳的税收数额。

7、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企业与个体之间、地区间个体工商户税负呈现“畸轻畸重”。长期以来,税收工作始终坚持的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个体税收在实践中一直被作为国家总体税收的补充。一个地区个体税收征管的力度主要由该地区税收收入任务的大小和税源的多寡所左右。各级税务部门采取“抓大(企业税收)放小(个体)税收”的组织收入策略,个体税收征管得不到应有的强化和改观,个体税收征管的质量得不到提高,个体税收流失严重。由此造成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涉税犯罪企业除外)税收负担大于个体税收负担、落后地区个体税收负担高于发达地区个体税收负担”的不正常现象,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经济主体长期在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竞争,税收调节收入、调节分配的职能被严重削弱。

8、重实体、轻程序,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受到制约。受税收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征管难度较大和征收成本相对较高的影响,并基于如下两点考虑,各地基层税收征收机关及其征收人员对个体税收的征管没有完全按《征管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讲究过程(即“程序”),只讲究结果(即税款的实际征收)。由此造成个体税收征管资料建设和税款征收与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生产经营相分离,且相当比例的征管资料是从征收税款的逆向形成;征管资料的建立不是为税收征管服务,而是为应付上级检查服务。

9、税收工作的社会参与性不强,综合征管效果不佳。由于税收法制建设的滞后,“依法诚信纳税”缺乏激励制约机制,涉税相关职能部门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应负的职责缺乏“刚性”的约束。由此造成,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主要靠部门的孤军奋战,难于形成社会综合征管合力。

10、《征管法》的可操作性不强,对税务违章打击不力,个体税收纳税秩序整顿乏力。由于资产评估、资产拍卖等社会中介组织在各地发展不平衡,《征管法》中规定的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措施在实际运用中大打折扣。一方面,受税收成本和效益的影响,税务机关极不愿意使用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对税务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因受相关部门配合的制约,对严重税务违章、违法行为往往不能依法从快、从重地给予有效打击。由此造成个体税收秩序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善。

11、个体税收征管发展目标不明确,税收征管措施散、乱,个体税收征管水平难以提高。由于重视不够,各级税务部门对个体税收缺乏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规划,征管发展目标不明确,不是采取“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征管手段,而是采取“能收多少,就收多少”短期税收征管行为。一是税收宣传、征收、管理、稽查相分离,相互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二是面对不同类别、不同特点的个体工商业户,征管手段和办法简单、单一,缺乏力度。三是纳税秩序整顿、规范不衔接,个体税收征管陷入“混乱—整顿—再混乱—再整顿”的恶性循环怪圈。

12、税收考核体系科学性、实用性不强,个体税收征管质量难以提高。

二、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个体经济的发展估计不足,对个体税收的重视不够。脱胎于传统计划经济的思想意识,各级税务部门对个体经济地位的认识长期停留在“居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地位”之上,受“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指导思想的影响和各种经济成份税收征管投入与产出比的比较,各级税务部门对个体税收的认识没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人、财、物的分配上基本上一直是向企业税收征管倾斜。

2、税收法制建设滞后,部门协调配合差。受落后的税收观念的长期影响,社会对依法加强个体税收征管与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的认识一直存在偏颇,相对于国外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而言,我国税收法制建设严重滞后。其一,现行社会法制体系尚未构建起依法诚信纳税的激励机制,个体工商业户缺乏依法纳税积极性。其二、税收征管征管手段缺乏有效、完备的法律支持,依法加强对个体税收征管以营造公平的税收发展环境对于税务部门是苍白无力的。其三,涉税相关部门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应尽的有限义务没有硬性的约束机制,对税收征管工作的支持也是极其有限的。

3、税收征管缺乏创新性,税收征管办法滞后。一方面,受税收法制建设滞后的影响,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加之个体经济发展迅猛,以至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越累越多。二是由于各级税务部门对个体税收重视力度不够,对个体税税收征管发展目标缺乏长远的科学规划,加之对个体经济发展的规律缺乏系统性、前瞻性的研究,在如何与时俱进推进个体税收征管方面缺乏有效的探索,落后的、粗放式的个体税收征管办法早已不能适应个体税收征管的需要。

4、缺乏竞争激励机制,个体税收征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无论是过去的“大学毕业管国营、中专毕业管集体、高中以下管个体”征管力量配置办法,还是现在各地流行的“一等干部搞稽查、二等干部管企业、三等干部管个体”观念,都不利于树立、激发个体税收征管人员工作自豪感。个体税收征管人员长期面对繁重、枯燥的个体税收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普遍产生“疲劳”、厌倦情绪,税收征管缺乏创新性。

三、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对策构想

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税收观,与时俱进提高对个体税收的认识。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筹企业税收与个体税收征管,正确处理加强个体税收征管与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的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人、财、物的安排上给予个体税收征管重点倾斜,迅速改变税收征管中相对的“一手(企业税收)硬、一手(个体税收)软”的格局,努力营造公平的税收发展环境,促进多种经济成分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2、强化管理,不断增强对个体税源的监控能力,提高征管效率。一是强化户籍管理,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坚持属地管征原则,对分支机构,包括仓库、代办处等都要严格列入税务登记的管理范围,将街道、门牌号标示出的纳税户名称、行业、征管情况录入微机管理,定期巡回核对,以堵塞漏征漏管户现象的产生。二是区别对待,对个体户要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往的申报纳税记录、财务管理水平、办税人员素质、生产经营规模等综合情况,将个体工商户进行分类。依据不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相应地采取有效的征管办法和措施,掌握税收征管的主动权。

3、充分发挥发票对税收征管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对发票的管理。一是积极推进《发票管理办法》向《发票法》的转换,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管理上混乱问题。二是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努力缩小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严格规范行政性收费与经营性服务的范围,切实解决行政事业费收据对发票使用范围的大量侵蚀。三是通过对发票管理的立法,加大对各种发票违章、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大发票违章、违法的成本,有效遏制当前利用发票进行大肆偷税漏税的猖獗势头。四是采取有奖发票等措施,倡导、鼓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积极索取发票,以利于税务部门不断扩大和提高利用发票对个体税收进行有效监控的范围和质量。五是与时俱进提高发票的科技含量,增大制作假发票的难度。六是借鉴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经验,加大对开具发票与取得发票之间的比对力度,严厉打击“头大尾小”犯罪行为。

4、坚持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乱纪行为。正确面对个体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收流失严重、整个税收环境严重不公平的客观实际,从实现税收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违章、违法行为打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必须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严格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逐步依法提高对个体税收的监控水平,严格依法治税。二是要与时俱进加快税收立法步伐,在赋予税务干部查处偷抗税案件时的搜查权、拘留权的同时,提高违章、违法处罚标准,以增大涉税违章、违法成本。三是加大查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偷抗税行为。发扬“三铁”(铁石心肠、铁的纪律、铁面无私)精神,从机制上克服“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落后作法,提高税法的威慑力,努力扭转、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

5、加快税收法制建设,为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提供法治支持和保障。一是制定《税收基本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法律原则,科学界定税务机关、纳税人及涉税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构建依法诚信纳税机制。二是深化税制改革,优化税种结构,努力提高税收法律、法规的制订水平,建立起结构科学、功能互补、征管效率高的税种结构体系,增强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

6、长期与短期相结合,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着力构建个体税收征管长效制约机制。一是利用信息技术,借鉴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相关的“四小票”管理机制,建立起包含所有普通发票管理的发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对发票的管理水平,提高发票对个体工商业户依法纳税的监控水平。二是密切与各级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逐步扩大诸如税控加油机、税控收款机、出租车计价器等税控设备的应用领域,配合发票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长效制约机制。

7、树立开放治税、综合治税理念,全面推进个体税收管理,努力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坚持“以法治税”与“以德治税”相结合,与时俱进采取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行为。一是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中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这些党员在“守法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纳税”方面的典型示范作用;充分估计这些党组织在宣传“守法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纳税” 方面的促进作用。二是积极主动介入各级商会、专业(行业)协会的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其建设水平和对个体经济的影响力,发挥这些组织在倡导“守法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纳税”方面的促进作用,推进行业自律。三是充分利用纳税人积极寻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税务代理的发展趋势,积极构建起“纳税人—税务代理—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制衡机制,不断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推进依法治税。

8、加强综合技能培训,不断增强个体税收征管人员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各级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个体税收主管人员,尤其是基层个体税收征管人员培训的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岗位练兵、以熟带生、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除税收、涉税所有相关法律、财务会计外,还应包括政治经济理论、语言表达、公务经济文书写作、公共礼仪、税收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与时俱进提高受训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税务人员搞好个体税收征管的本领。要优化税务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培训的投入力度,确保培训工作的真正开展。培训工作应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机制化,始终保持税务人员素质的与时俱进。

9、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要严格执行从2006 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定期进行轮岗交流。轮岗交流既包括个体税收征管人员之间的“小轮岗”,也包括个体税收征管人员与企业税收征管人员之间的“大轮岗”。二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破除“唯学历论”、“唯成份论”(干部或工人),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踏实、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体税收征管人员,要及时给予提拔、使用;三是营造“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争当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奖先、评优时应向个体税收征管人员倾斜,不断增强其工作的成就感、自豪感。

10、加强对个体税收的调查研究,努力推进征管创新,与时俱进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加强个体税收征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将个体税收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围绕“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工作目标,综合运用各种征管手段,提高个体税收征管的质量。同时,讲求征管

工作的连续性、系统性、科学性、艺术性,切实加强对个体税收征管情况的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分析不同类别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特点,努力把握其发展的规律性,增强征管工作的创造性,始终掌握税收征管的主动权。要加强不同地区个体税收征管经验的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促进征管水平的共同提高。

11、建立科学的考核、考评体系,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全面提高整体税收征管水平。一是制订科学的税收工作考核、考评体系,加大对个体税收征管的考核力度。对企业税收、个体税收制订不同的考核、考评指标,进一步深化对个体税收征管“六率”的考核办法,严格规范正常纳税户与非正常纳税户的管理,尽力降低人为调控征管“六率”数据的可能性。二是改进考核、考评方法,确保个体税收征管数据指标与征管实际依据情况的吻合,与时俱进促进企业税收征管质量与个体税收征管质量持续、协调提高。

㈢ 如何有效防范和合理化解税务风险的对策

一、纳税风险的表现企业纳税风险主要包括财务、法律两个方面,主要表现为企业财务方面受到损失,但也存在因违法受到处罚及丧失企业信誉风险。具体表现为:一是企业盲目纳税。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税务知识忘缴或少缴了税,或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无知无故多缴纳了税款;二是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筹划结果小于预期值,筹划成本大于筹划带来的收益,其结果大致分为以下两类:

一、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少纳税,这可能造成的后果有罚款,多交滞纳金,降低纳税企业的信誉等不良后果,不仅企业会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甚至相关财务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税法使用不当,盲目交税,多纳税款,增加不必要的税务成本,而导致企业利润的流失。

二、纳税风险的特征

(一)客观存在性。

(二)可控性。

(三)主观判断性。

三、企业纳税风险形成的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的纳税风险分布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它的形成是企业内外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应对纳税风险首先要正确识别风险形成的因素,纳税风险的来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内部原因

  • 企业管理者理念缺失。2.企业财务人员纳税意识缺失。3.企业涉税人员素质低,责任心不足4.企业不当税收筹划。5.企业与税务部门沟通不畅。(二)企业外部原因

    1.税收法规原因。

  • 2.征纳双方对税收政策理解执行不同。

    四、企业纳税风险的控制

    (一)树立正确纳税理念(二)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三)健全企业纳税风险管理体系(四)加强对外沟通能力(五)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六)加强税法普法宣传工作(七)建设服务性税务机关(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

㈣ 纳税服务的纳税服务体系

(一)科学的税收服务观体系
要以人为本,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彻底更新和转变思想观念:一是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的转变,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二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淡化权力意识,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三是将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基本行政行为规范,并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落实和考核;四是由片面注重形式向追求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的转变,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使纳税服务向长效发展,向实际深入。
(二)法律组织体系
提高纳税服务的法律地位。具体途径:一是考虑出台《税收基本法》,将纳税服务内容以法律的形式明晰化,明确法律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并正式出台《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制定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操作原则,并据此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工作方式和岗位责任体系等。三是参照国际惯例,建立纳税人宪章,把纳税人的权利和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以法规形式明确下来,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纳税人参与税务决策的体制,让纳税人有机会参与并影响行政法规、规章和税务行政管理措施的制定。
(三)涉税咨询辅导体系
依托“12366纳税咨询服务中心”整合资源并对其功能进行延伸,在办税服务大厅专门设立询问服务中心,着重对纳税人进行更深层次的辅导、解答涉税疑难、提供纳税咨询;并整理咨询问题库,进行需求分析;建立税收法规公告制度,召开税收政策发布会、进行专题税收知识讲座、开展专项培训,减少纳税人的无知性不遵从;利用因特网进行有针对性的税前、税中、税后辅导,并针对不同纳税服务群体、不同优惠群体开展个性化辅导;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咨询服务的种类、内容、标准等,同时规定咨询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义务及相关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纳税人洞察体系
建立纳税人洞察体系,对纳税人进行细分,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更加有效的管理;建立需求分析与征纳沟通机制,研发纳税服务分析系统,通过多种形式掌握纳税人需求,及时改进纳税服务措施,疏导和化解征纳矛盾;健全纳税评估制度,及时发现、矫正和处理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过错,提醒并督促其及时进行自我纠正,有效防止和化解征纳双方的风险,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的帮助。
(五)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体系
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健全纳税遵从奖惩机制。将银行、工商、公安、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信息及时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对数据进行整合、对比、分析,准确把握企业经营动态及应纳税情况。实行分类服务管理方式,对纳税信誉等级好的纳税人在管理中应以程序性服务为主,并给与一定的优惠和荣誉,促使其保持较高的纳税遵从度;对纳税信誉等级低下,特别是大额欠税企业进行公告,增强对恶意欠税行为的社会舆论监督,敦促企业提高税法遵从度。
(六)纳税服务流程和组织再造体系
借鉴流程再造理论,全面梳理现有征管制度办法,合理归并、安排流程环节的先后顺序,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推行办税程序公开制度,公开各项办税程序、方法、步骤、时限以及阶段性进度,提高执法透明度。
按照纳税人需求导向原则进行组织再造,着手推进国地税机构合并。在未合并前,归并业务实施两部门联合办公。
(七)纳税成本节减体系
在优化办税程序、简并纳税人报表、推行国、地税联合办公为纳税人减负的同时,整合企业的现有的硬件资源,降低涉税系统和设备的购置成本。另外,要提高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降低政策的执行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
(八)税收信息化服务体系
进一步整合现有信息化软件,提高基于互联网的办税服务水平。一是推广高效、安全的网上报税系统,突破时间和地域限制,为纳税人提供 “智能化”纳税服务;二是构建征管基础信息数字化系统,通过数据分析鉴别并控制可能出现不遵从现象的纳税人,提高政策辅导决策水平;三是减少不必要的业务管理环节,依托信息技术,建立适合专业化管理、便于操作完整的岗责体系,通过信息预警、监控、协调系统,自动控制、考核纳税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四是实现国地税、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间联网,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效率。
(九)法律救济体系
建立完善畅通的法律维权渠道。一是广泛开展税收法律宣传,充分告知纳税人应有的权利;二是鼓励纳税人建立互助、自治式的维权服务组织,代表纳税人调解税企矛盾;三是统筹涉税听证、复议、诉讼制度的衔接,加强纠纷申诉调解,使纳税人避免因进入司法程序造成的成本和环境负担。四是建立健全完善积极的错案纠正和责任追究及反馈机制,准确认定税务案件性质和责任人,并落实相应责任。
(十)考评监督体系
建立科学完善、以量化为主、可操作性强、内外结合的纳税服务考核体系。考评结果与工作人员的薪酬与晋升挂钩,从而将纳税服务变成税务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和日常管理的工作。同时,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外部监督评估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使税务机关能够正确地认识自身的服务现状,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十一)人员素质保障体系
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以提高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为重点,实施素质提升计划;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创造公开、平等、竞争的用人环境,按照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配置岗位,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
(十二)社会化资源共同参与体系
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重视专业社会中介(如税务代理)和其他组织(如行业协会、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为纳税人提供的税收筹划、政策咨询、法律帮助等纳税服务,鼓励企业自我服务,构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共同参与的纳税服务体系。

㈤ 格拉斯哥大学税收课程

格拉斯哥大学始建于1451年,由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二世(King James Ⅱ)建议,并由罗马教皇尼古拉斯五世(Pope Nicholas V)创立。格大有着将近600年历史,是苏格兰地区校龄第二(圣安德鲁斯大学为苏格兰校龄最长,创立于1410-1413年)、全英国校龄第四(前三分别是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和圣安德鲁斯大学)的一所久负盛名的公立综合性大学,同时位列全球最古老的十所大学,世界百强名校。
下面小思带同学们一起来看看格拉斯哥大学的税收课程,感兴趣的同学不要错过哦~
此课程涵盖了英国主要税收的基本原理,并着重于税收负债的计算。
课程时间表
讲座: 3小时x 10周
教程: 1小时x 9周
考试时间:四月/五月

课程目标
本课程旨在提供对英国税收原则的理解,并为学生提供计算所得税, 国民保险, 公司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增值税负债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课程的预期学习成果:
1.评估 英国税收制度的运行情况和税收征收方法。
2.计算所得税,国民保险,公司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增值税负债。
3.运用税收法规知识和实践技能,以识别税收在免税,减免和损失方面的有效用法。
4.清楚地交流你如何将规则应用于实际情况。

㈥ 税务局到我公司给财务人员培训,旌旗怎么写啊谢谢

欢迎税务局领导来我公司指导工作

㈦ 怎么能找到关于税务的知识

书籍,考注册税务师的教材最好
讲座,网上搜一下,有的是。
实时出台的税收政策可以到税务局网站上找。

㈧ 温哥华的税务讲座都是怎么回事情是不是陷阱

是陷阱。这种讲座不让税务专业的人去听,叫关门宰狗。

㈨ 税务范文

明天给你答案!
我写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