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法典知识点出炉,你知道哪几个
民法典是新中国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并不是《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被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网络全书”。
一、民典法的结构与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当民法典生效时《民法通则》并未被废止,只是与当两者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❷ 民法典知识宣传内容
民法典知识宣传内容应当全面、系统又贴近民生,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回答结构:
民法典知识宣传旨在普及民法基本理念,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段落一: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网络全书”。它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物权、合同到婚姻家庭、继承,再到侵权责任,无所不包。宣传民法典,首要任务是让人们了解这部法典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到民法典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段落二:在宣传内容上,应着重介绍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如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等。这些原则是民法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人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准则。例如,通过案例讲解平等原则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如何保障每个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段落三:具体条文的解读也是宣传的重点。可以选择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条,如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房屋买卖的条款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解释。通过生动的案例和通俗的语言,让民众了解这些法条是如何规范人们的行为,如何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借助新媒体手段,如微视频、图解等,使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化和接地气。
段落四:最后,宣传民法典还应强调法治精神的培养。法治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堆砌,更是一种全民参与的社会实践。通过宣传民法典,引导人们树立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法治、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这样的回答既简洁明了地阐述了民法典宣传的主旨,又通过具体的内容和例子,使宣传更加生动有力,易于被不同层次的读者所接受和理解。
❸ 民法典知识摘抄内容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摘要主要有:总则、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和侵版权责任权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民民事权利内容: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衍生问题:
民法典的作用是什么?
民法典的作用为:1、可以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让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2、可以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能促进经济的发展;3、可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的意义为:它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并将对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要作用。
❹ 民事法律小常识100条
《民法典》于
2020年5月28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5月是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让我们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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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法律要点再次学习《民法典》的部分重点内容。
一、
总则编的
8个重要知识点
1.胎儿享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链誉。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条)
2.
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十九条)
3.
成年人也会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
4.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一百零一条)
5.
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亩唤州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6.
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
7.
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8.
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二、物权编的
迅蔽7个重要知识点
9.新设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种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建、房屋装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条)
10.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来了
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
11.
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一条)
12.
细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
《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有利于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最长七十年,如继续使用需再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是否缴纳费用、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13.
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二编第十四章)
14.
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一
删除了《物权法》中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具体登记机构的内容,为今后建立统一的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
15.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