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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知识资料大全

发布时间: 2025-02-21 11:35:30

① 交通规则知识大全

1、车顶放自行车

有不少喜欢自驾或者是野外游玩的车主喜欢在汽车顶上放一台自行车,无论是开车还是骑车都非常方便,但是车主知不知道,现在交规规定车顶行李架载货的长度,从车顶算起就不能超过0.5米,所以如果车主将自行车立着放在车顶上就会被罚款。

2、红、绿灯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个交规常识,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绿灯都能通行的,就如前方交叉路口堵车时,就得依次停在后面等候通过,并不是看到绿灯就通行。不然也是要被罚款扣分的。

3、停车的距离

有些车主反映说,搞不清楚为什么在街边停车时被罚款了,觉得也没有违章,搞得莫名奇妙。现在国家为了整治街边各道路停车不规范的现象,对车身右侧至街道边缘超过30厘米的车就会做出违规停车的处罚,所以我们停车的时候需要注意这点。

4、虚线可以压线,就是可以过去,边上有倒三角“让”字,所以是减速让行路口,单根白色实线是停止线,俩根白色实线是停车让行线,俩根白色虚线是减速让行线。

5、让特种车辆先行

在马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警灯闪亮、警报呼叫的车辆,这些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车抢险车等特各车辆。特种车辆担负着特殊紧急任务。交通法规规定;一切车辆和行人都必须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抢险车先行。

(1)城市交通知识资料大全扩展阅读:

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标线”划出车辆、行人应走的规则: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在马路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交通标志。它们用图案、符号和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告诉驾驶员和行人注意附近环境情况。

这些标志对于安全车非常重要,被称为“永不下岗的交通警”。警告标志“它是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段、减速慢行的标志。禁令标志:它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指示标志:它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指路标志:它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辅助标志:它是主标志下,对主标志起辅助说明的标志。我们应该熟悉并爱护这些标志,不能任意损坏或在上面乱涂乱画,并且自觉遵守这些标志的规定。

② 交通规则大全

城市交通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便利交通运输,维护交通安全,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的人员、车辆驾驶员、市民以及临时来往城市的一切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第三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等部门的车辆管理人员和乘车人员,不准迫使、纵容驾驶人员违犯本规则。 第四条 遇到本规则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五条 驾驶车辆,赶、骑牲畜,都必须在道路的右边行进。 第六条 没有经过当地公安局的同意,不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第七条 铁道与街道交叉的路口,必须安装护栏等安全设备。 第二章 交通指挥信号和交通标志 第八条 交通民警使用指挥棒指挥交通(见附件一——交通指挥棒使用办法——略)。 第九条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和牲畜通行。 第十条 红灯亮时: (一)禁止车辆和牲畜通行; (二)在不妨碍绿灯放行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准许向右转弯; (三)丁字路口的直行车辆,如右边无横道,在不妨碍绿灯放行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准许通行。 第十一条 黄灯亮时,禁止车辆和牲畜通行,如已越过停车线时,须继续行进。 第十二条 车辆行经交叉路口,遇有信号灯发出停止信号时,须停在停车线以外;无停车线的,停在人行横道线以外。 第十三条 交通标志(见附件二——略)。 第三章 车 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车辆必须接受车辆检验机关的检验,领取牌照并安装在指定的位置(电车必须在车前、后用白漆涂写本车号码);机动车的行车执照必须随车携带,不准转借、涂改、损毁。 第十五条 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中的自行车、三轮车、兽力货车必须安装有效的制动器。 第十六条 除兽力货车、人力车、人力货车、手推车以外,其他车辆的音响器必须保持完整有效;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必须安装专用的警报器。 第十七条 车辆行驶:在街道划有小型快速车道、大型载重车道、非机动慢车道三种线的,小汽车、机器脚踏车在小型快速车道行驶;大客车、载重汽车在大型载重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慢车道行驶。在街道划有快车道、慢车道两种线的,机动车在快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慢车道行驶。快慢车道不分的道路,机动车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在右边行驶。 第十八条 机动车及非机外车中的自行车、三轮车、兽力货车在夜晚行驶时,必须燃灯;机动车在雾中行驶也必须开灯。 第十九条 各种车辆都必须让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先行。 第二十条 在交叉路口各方同时来车时,必须遵守下列的规定: (一)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 (二)无轨车让有轨车先行; (三)同类的车辆相遇时: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支、干路不分的道路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辆先行。 第二十一条 单行路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以外,其他车辆不准逆行。 第二十二条 禁行路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 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及不属于禁行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通行。 第二十三条 安装有铁轮的重型车辆(拖拉机、起重机、坦克车等)通行街道以前,须通知当地公安局,按公安局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第二十四条 兽力货车、排子车进入市内,必须依照公安局指定的路线行驶。 第二十五条 各种车辆停车时,须在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在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时,只准在道路的右边暂停,但在妨碍交通时,必须迅速离开。 第二十六条 距离交叉路口、转弯地点、桥梁、城门、牌楼、消防龙头和铁路与街道交叉的地点十公尺以内不准停车。 第二十七条 在电车站、公共汽车站、消防机关门口十五公尺以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 第二十八条 车辆载重,不准超过车辆检验机关所规定的数量。 第三章 车 辆 第二节 机动车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三十至五十公尺的地方减低速度,用方向标表示行进方向;在夜间并须将大光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第三十条 夜间两车相遇时,应在距离对面驶来车辆的一百公尺以外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第三十一条 夜间行车每小时的速度不超过三十公里时,车灯光线必须照出三十公尺;如果超过三十公里时,须照出一百公尺以外. 第三十二条 方向标的使用: (一)直行:两标灯均不开放或箭头指向上方; (二)右转弯:开放右边的标灯或箭头指向右方; (三)左转弯:开放左边的标灯或箭头指向左方; (四)调头:开放左边的标灯或箭头指向下方。 第三十三条 载重汽车载货高度超出车厢时,押运人员须紧靠驾驶室乘坐,不准在货物上躺卧;货物高度超过驾驶室时,货上不准坐人。 第三十四条 载重汽车载人时,车厢必须坚固,车厢高度不足一公尺的,乘客不准站立车中,并须选派技术较熟练的驾驶员驾驶。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行驶街道,两车间的距离至少是二十公尺;在繁华地区至少是五公尺。 第三十六条 电车、公共汽车行驶路线和车站的设立、变更,须事先征得当地公安局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 电车、公共汽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中途停车或上下乘客。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很好,又没有限制速度的标志时,在保障交通安全的条件下,每小时的最高行驶速度规定如下: (一)小汽车、机器脚踏车是五十公里; (二)大客车、载重汽车是四十公里; (三)无轨电车是三十五公里; (四)有轨电车是三十公里。 第三十九条 遇到下列情况时,每小时速度不准超过十五公里: (一)繁华的交叉路口或行人稠密的地点; (二)调头、转弯、下陡坡; (三)拖带机件损坏的车辆; (四)穿过铁路、桥梁、城门、涵洞; (五)在下雪结冰的道路上行驶; (六)遇大风、大雾,视线在三十公尺以内时; (七)遇有警告标志时。 第四十条 遇有下列情况时,每小时速度不准超过五公里: (一)制动器、灯光(夜间)、喇叭中途发生故障时; (二)下雨、下雪雨刷中途损坏时; (三)驶离停车地点和倒车时。 第四十一条 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不受速度的限制。 第四十二条 汽车、机器脚踏车超越前方车辆时,必须遵守下列的规定: (一)须从左边超车(超越电车时可根据道路情况,规定从左边或右边超越),但须在对面驶来的车辆一百五十公尺以外; (二)超车时须在距离前方车辆二十至三十公尺的地方呜喇叭,等前方车辆让路后方可超越,但前车不准故意不让。超车后应在离后车(原前车)二十公尺以外驶进纵列线; (三)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四)遇到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情况时不准超车。 第三章 车 辆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的考核发给驾驶执照,方准驾车。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执照; (二)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驾驶与驾驶执照规定不相符合的车辆; (四)在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谈话; (五)不准将车交给没有驾驶执照的人驾驶; (六)不准将驾驶执照转借他人; (七)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的学习驾驶员必须领取学习驾驶执照,在道路上练习或实习驾车时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在当地公安局指定的时间、路线练习驾车; (二)实习驾驶车辆时,必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教导,如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教导人员应负一部或全部责任; (三)车上不准乘人。 第三章 车 辆 第四节 非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车辆驾驶人员酒醉以后不准驾驶车辆。 第四十七条 骑自行车的时候不准: (一)双手离把; (二)两个人同骑一辆车或扶肩并行; (三)攀扶其他车辆或撑伞; (四)在人行道上骑车; (五)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第四十八条 驾驶三轮车行驶时,必须遵守第四十七条第一、三、四、五各项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兽力货车驾驶人必须经常保持车辆、鞍套的坚固和完整,行车时不准在车上躺卧。 第五十条 兽力货车行经下列地点,驾驶人员必须下车牵引牲畜: (一)车辆、行人来往很多的地方; (二)坡路、狭路、弯路、交叉路口、桥梁、涵洞和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 第五十一条 兽力货车成队行驶街道时,应分成若干组,组与组之间的距离至少为二十公尺。 第四章 行 人 第五十二条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无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二)行人需要乘电车、公共汽车时,须在站台上或在靠近停车地点的人行道上候车; (三)搬运笨重物品时,须在车行道的右边行走; (四)行人横过街道或通过交叉路口时,须在划定的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第五十三条 未满七周岁的儿童在街道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五十四条 纵队通行街道,每横列不准超过四人(儿童不准超过二人),并须在车行道的右边行走(儿童走人行道)。在必要时交通民警对长列队伍可以暂时中断。 第五章 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违犯本规则的人,公安机关有权按情节作下列处理: (一)违犯本规则情节轻微,尚未发生事故,一般给予批评教育; (二)违犯本规则情节严重或发生事故,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扣留驾驶执照、拘役处罚; (三)因违犯本规则发生严重事故,需受刑事处罚时,移送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处理。 第五十六条 违章人确实是不懂得交通规则,或者偶尔违章能够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违犯,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 车辆管理人、乘车人,迫使驾驶人员违犯本规则,或迫使、纵容非正式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由迫使、纵容人员负主要责任,须加重处罚。 第五十八条 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时,须立即停车设法抢救被伤害的人,并报告附近的交通民警或公安机关听候处理。对违章或发生事故后畏罪潜逃的人,应加重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各市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报经当地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公布施行,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条 本规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施行。

③ 交通安全标志有哪些_交通安全标志牌图片大全_最全交通标志图解

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交通安全、违章等也越来越让人闹心,如何避免交通违章,也是许多人所渴望的。避免交通违章一些常用的交通标志还是要知道的,下面小编整理了交通标志的图解,简单易懂。
警告标志图解
指示标志图解
禁令标志图解
道路交通标线图解
高速公路指示标图解
新增标志图解
旅游标志图解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图解
双胞胎交通标志图解
一、注意行人VS人行横道
明明只有肤色的差异,却要被划分为两种类型的交通标志
1、注意行人标志:是表示前方道路行人密集,或者有人行横道但是不易被发现的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2、行横道标志:是蓝色的正方形,在里面有一个白色的三角形,同样有黑线和一个人向左在走,这样多种形状、蓝底、白图案的属于指示车辆、行人进行的标志。
二、停车让行VS减速让行
这两个交通标志属于名称双胞胎的交通标志,不过长相却相差较远,想必是异卵双胞胎吧
1、停车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
2、减速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人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认为安全时方可续行。设于视线良好交叉道路次要道路路口。
三、禁止通行VS禁止驶入
虽说只是一条胎记的差别,两者包含的范围并不相同,禁止通行表示禁止驶入同时禁止驶出。禁止驶入多用于单行道。
1、禁止通行标志:表示针对所有通行者及车辆,包括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
2、禁止驶入标志:表示则仅针对指定的机动车。
四、紧急停车带VS错车道
1、紧急停车带标志:表示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供车辆临时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使用的临时停车地带。
2、错车道标志:表示是在单车道道路上,可通视的一定距离内,供车辆交错避让用的一段加宽车道。
错车道是只出现在单行道上的。而紧急停车带在省道和高速道路都有。
五、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VS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
区别在于一个是左转一个是右转
1、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标志: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行驶。
2、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标志: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右转弯行驶。
六、直行VS单行路
这组双胞胎看上去只有食量的差别,而瘦子往往更加挑剔,只准向前不准退后。
1、单行路直行标志: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
2、直行标志: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此标志设在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审核:张小玫来源:978玉林城市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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