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防教官去企业宣传消防知识后卖消防器材违规吗
1. 消防指导员不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 消防指导员在推广消防知识后的销售行为并不违法,通常企业单位的消防宣传不再是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但可以外包给企业进行培训。
3. 如果是中国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推广消防设备时是违法的。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5.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这些工作谋取利益。
6.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1)以消防知识讲座为名卖消防器材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害消防车通行的;
6.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 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B. 单位里今天开展了消防讲座,最后开始推销灭火器是不是骗局
消防讲座,最后开始推销灭火器属于骗局。消防部门监督执法时会穿制式服装,随身携带相关证件,消防工作人员不允许为社会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购买消防产品,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在检查或培训的时候推销消防器材、书籍等,更不会在现场检查时收取罚款。
(2)以消防知识讲座为名卖消防器材扩展阅读:
利用消防培训诈骗的的骗术:
骗术一:“紧急通知”征订消防资料,组织消防培训进而收取资料费、培训费,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在“紧急通知”上强调如不参加或购买将被处以停业整顿并罚款,不明真相的企业单位则被蒙骗。
骗术二:假冒消防人员,兜售书籍。一些不法分子出版、盗版了各类消防书籍、图册和音像制品等,谎称其是消防支队的,将劣质产品高价卖给受害单位。
骗术三:山寨消防网站网上办事厅实施诈骗,利用病毒窃取企业及个人资料。
骗术四:打着“消防安全”旗号收取押金,并声称只要在一定时段内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就能全额退还。
骗术五:假冒消防宣讲师,打着免费进行消防培训的名义,在培训过程中兜售其经销的灭火器、防烟面具、救生绳等消防器材。这些消防器材中有些器材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有时他们推销的灭火器也是正规产品,但价格就是非同寻常了。
骗术六:不法分子假冒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来到社会单位假模假样进行监督检查后,指出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当场收取罚款,并草草地开出一张收据后逃之夭夭。
骗术七:消防“黄牛”利用办事的群众对消防法律及审批程序的不了解以及急于通过审批的心理,打着“包办”的旗号四处招摇撞骗。
骗术八: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短信的形式,自称消防有一批物品需要代购或有基建工程可以承包,以此要求承接单位先行垫付货款或工程款、质保金,收款后便逃之夭夭。
C. 单位里今天开展了消防讲座,最后开始推销灭火器是不是骗局
1. 单位今天开展了消防讲座,并在最后推销灭火器,这是否构成骗局?
2. 消防部门在执法监督时,会身着制式服装并携带证件,不会强制单位购买消防产品或收取费用。
3. 消防工作人员不会在检查或培训时推销器材或书籍,也不会现场罚款。
4. 消防支队领导不会外包或指定工程,也不会通过电话要求购买产品。
5. 消防培训机构会提供专业教员进行面对面安全知识讲解,传授消防安全技能。
6. 遇到推销消防器材的情况,应核实培训人员身份,保护单位权益。
(3)以消防知识讲座为名卖消防器材扩展阅读:
1. 诈骗手段一:假借征订消防资料、组织培训之名进行诈骗。
2. 诈骗手段二:假冒消防人员销售书籍。
3. 诈骗手段三:利用山寨消防网站实施网络诈骗。
4. 诈骗手段四:以消防安全为名收取押金,承诺无事故退款。
5. 诈骗手段五:假消防讲师免费培训,趁机销售劣质器材。
6. 诈骗手段六:假冒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后罚款。
7. 诈骗手段七:利用消防审批程序招摇撞骗。
8. 诈骗手段八: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或短信诈骗。
D. 消防讲座推销合法吗
如果是消防协会的人通过免费消防知识讲座来推销一些消防产品,这是合法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先看其是否有民政部门的备案手续,如果没有那就是非法组织,通知公安部门依法取缔。如果有备案,那么就要依照法律社会团体不得进行经营性盈利活动,通知商务部门没收产品,并按照销售金额处罚金。按照国家要求,消防类职业资格培训是准入类职业,对师资,对场地,对器材,对教材等有严格规定。多数以宣讲为由推销消防器材的单位都号称公益机构。消防指导员不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消防指导员销售后的消防知识推广并不违法, 通常企业单位的消防宣传不再是公安消防部门人事,如果是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 推广消防设备是违法的。如果是冒充消防部门的人员,推销产品,从事诈骗活动,这是违法的。如果是给外包企业做培训。就是以某消防器材公司的身份宣讲推销产品,那是没问题的。比如给某个学校做培训,推广一些大家想要的东西,为了更好的让学生了解到消防工具的重要性,了解到消防场地等等,这个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