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宗教人士为什么不能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开办宗教知识讲座
并不是不能,而是尽量避免。。
主要原因是为了维持宗教之间的互相尊重,和谐。。
❷ 大学生宗教知识内容
宗教的定义
马克思认为,宗教是人的异化形式,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是根本方向和目的。
宗教规定知多少
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既然宗教信仰是自由的,那么,大学生为什么还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呢?
始终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作为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如果树立的是宗教世界观和人生观,就不可能是合格的现代化事业接班人,也不符合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当代大学生,必须坚持科学无神论的世界观,以崇尚科学为荣,弘扬科学精神,努力学习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自觉抵制各种有神论思想的渗透和影响。
0 1
我国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我国是政教分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和婚姻等社会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施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指出: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大计,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要求,防范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校园进行传教和开展宗教渗透活动。
02
各学校不得组织和举行宗教活动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第四十一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0 3
法律规定严禁在高校从事宗教活动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要求,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活动,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要求,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尊重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