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常用的税务知识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
1、存款少可迟缴税,企业申报以后就应该及时缴税,但如果由于存款少可以申请迟缴;
2、没有生意也申报,企业纳税申报是一项义务,不论企业是否有税要交,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税款要缴纳;
3、视同销售不乱套,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4、各行各业有特例,税务法规有一般的规定,也有针对特殊情况,各个行业的特殊规定。
二、分析详情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有哪些?
1、税务登记: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登记程序: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报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3、注销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2. 注册税务师考试重点知识点有哪些
《税法一》:在税务师考试中难度最小的科目,当中主要涉及有与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献,基本都是以记忆类考点为主,该科目与其它科目存在一定联系,大家只要熟记好教材中考点内容,基本问题不大。在《税法一》科目中,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是每年税务师考试的重点,大家一定要抓住这些重点内容去学,不能有所松懈。
《税法二》:难度并不算很大,与《税法一》一样同样以记忆类考点为主。相比起税法一,税法二的考查范围相对比较广、考点也更加细致,考生平时一定要注重全面学习。从历年情况来看,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都是税务师考试中的重点,通过做题训练可加深大家对知识点的理解。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考查的范围比较广,从往年考试情况来看,各个章节基本都会涉及到一部分的考题,与税法一、税法二相比,《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需要记忆的量会比较大,记忆内容都是法律法条,考生平时一定要注重方法与技巧。因为《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内容都是法律条文,尤其是法学基础比较薄弱的考生,应该使用适合自己的记忆方法,确保高效率掌握所学内容。
《涉税服务实务》:相对来说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科目,除了基础概念考点外,也包含了不少实务类的内容,比且考试中主观题的分值占比较重,不少考生都反应很难拿分。由于《涉税服务实务》科目涉及比较多简答题,平时大家一定要通过做题加以理解,另外也可以通过报班形式是学习效率大大提高。
《财务与会计》:可是税务师考试中难度系数最高的科目,该科目涉及到财务管理与会计两大部分内容,对于没有任何会计专业基础的考生,学起来会较为吃力。《财务与会计》涉及比较多计算考题,考察的是考生对公式运用,平时除了多练、多记,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3. 【呈贡注册公司】开公司七大税务常识您知道吗
很多创业者认为开公司拿到执照就万事大吉了,其实您是大错特错呢?您知道税务对初创企业的要求吗?下面就跟着曼德企服一起来看看吧!
创业者税务常识七知道:
1、老板们!企业注册好,税务局、工商局都认为你开始经营喽!您就要开始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喽!
2、报税和缴税是两件事,但相互关联。公司要根据税局给你核定的税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而报税和缴税也是两码事,报了税不一定要缴税款。
3、很多老板想企业注册好就自己记的流水账,其实不是这样哦!税务是要求提供符合的会计账簿,并附上符合规定的凭证。这是需要专业的会计人员来做,所以不少初创企业都是选择代理记账公司。
4、不是只有“零申报”才不用缴税,季销售额在9万元以内的,都暂免缴增值税,但前提是你要记账,你得去申报。
5、即使是没有经营也没有开票的公司,也得报税。但是长期零申报会被纳入“风险监控”。而且6个月不经营,工商局那边查到也会吊销你的营业执照。
6、一个公司涉及的税种不只有一种,常见的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每年5月底有一次“汇算清缴”,这既是企业计算上一年有没有盈利的重要过程,也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老板们要特别注意哦!
7、经过了营改增、金税三期、四期、开票系统升级,税务机关对发票的检查力度空前的大,所以老板们千万不要“买发票”,更不要虚开、虚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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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税务稽查的重点
2017年税务稽查的重点
2017年税务稽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党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深化稽查改革,推行和健全稽查运行机制,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强化稽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稽查案件查处支撑保障能力,实现稽查工作质效的新跨越。努力将税务稽查打造成有效震慑涉税违法行为的铁拳,切实促进经济和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税务稽查的重点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各地税务机关统筹落实各项专项行动,提高行政办案能力,加大行政定性和结案力度。税务总局稽查局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实行项目制管理,压实下派案源的查处效果,要求每案必复。
(一)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
继续在七部委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统一领导下,依托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四部委协作机制,开展打骗专项行动。
1.税务总局稽查局选取并组织查处30起上游虚开和下游骗税重点“串案”。其中10起跨区域、案值较大、团伙性较强的“串案”,由税务总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查办;其余20起“串案”由主要案发地省级国税局稽查局牵头,相关涉案地区协同查处。
2.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纺织、服装、家具、手机、黄金等行业,统一选取500户骗税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
3.税务总局稽查局在五个口岸地区选取5户外贸综合服务体企业,开展摸底式检查,提出征管建议,规范行业发展,防范骗税风险。
(二)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
4.税务总局稽查局根据组织查处30起骗税“串案”涉及上游虚开企业情况的需要,及时动态选取、延伸下发相关虚开案源。
5.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黄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发票、成品油发票等情况,统一选取1000户虚开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
(三)创新开展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
6.充分发挥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多部门协调作用,将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与打骗打虚专项行动、行业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修订考评细则,切实发挥综治考评的引导作用,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对各项打击专项行动的重视和支持。
(四)开展行业和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
7.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统一选取720户营改增行业虚开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
8.继续在部分省市开展地炼企业检查工作,在消费税抵扣政策调整前,继续加大对石油石化商贸企业变票行为的查处力度。
9.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开展以下区域专项整治:一是以西藏、安徽等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医药医疗行业专项整治;二是继续在西南地区开展农产品区域整治;三是以查处黄金票为重点,在广西、贵州等地开展专项整治;四是针对北京等地新办商贸企业走逃严重的状况,选择部分区域开展虚开专项整治。
(五)统筹地税机关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10.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选取360户案源,每省10户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企业所得税为主的检查。
11.税务总局稽查局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统一选取30名企业高管、演艺明星,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
(六)严厉查处涉税违法重大案件
12.对高风险纳税人开展定向稽查,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督办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力、威慑力的涉税违法重大案件。
(七)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大局
13.认真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打击经济型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和配合相关工作,发挥稽查部门打击涉税违法职能作用,增强稽查影响力,服务经济大局。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4.抓重点。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第二批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税务总局稽查局压茬部署第三批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任务。
15.全覆盖。各地税务机关科学安排本地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妥善协调征管部门和大企业管理部门安排好案源,避免多头重复检查。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外,所有待查对象均须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稽查,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全覆盖、出实效。综合运用“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提升稽查威慑力。
16.建好库。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完成包括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含异常对象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双名录库”建设,并向社会发布。
17.推平台。推广应用金税三期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安排部署实现从总局到县局四级税务机关随机抽查业务的贯通,实现数据流自动推送、过程即时监控、成果自动统计。
三、深化和落实稽查改革任务
18.抓好机制制度落实工作。各地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稽查运行机制的落实。税务总局稽查局开展文件解读宣传,辅导培训,加强跟踪问效,发现解决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办法,持续优化改革举措,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19.落实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税务总局稽查局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稽查体制改革任务,明确稽查工作职责定位,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合理划分各级稽查机构工作职责。落实建立跨区域稽查机构任务,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稽查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机构,集约力量,提升执法层级,优化稽查资源配置,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20.全面推进联合稽查工作。各地税务机关以税务总局部署和各地自选的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和上级交办、督办重大案件检查为抓手,共享涉案信息,实现国地税共同管辖案源联合稽查全覆盖。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计划安排,共同进户检查,协同审理案件,统一处理处罚标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统计分析联合稽查成果。
21.坐实公安派驻联络机制。健全省级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加快推进地市级联络机制建设。各级联络办以案件查办实战要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联络机制各项制度。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税务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执法衔接中的突出问题,会同公安部经侦局开展联合调研,强化税警协作。
四、提升“黑名单”和联合惩戒质量
22.提高“黑名单”公布质效。各地税务机关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公布标准的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公布,确保公布案件信息的真实准确,确保依照规定程序开展已公布案件撤出工作。
23.扩大联合惩戒范围。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版)》,争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的'支持,推进联合惩戒措施和部门的“双扩围”。积极协调34个联合惩戒部门,促进28项惩戒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对失信纳税人的惩戒力度,促进纳税遵从。
24.提高联合惩戒的社会效应。加强“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对虚开发票、骗税、造假账恶意偷逃税的涉税违法犯罪团伙,一律列入“黑名单”,与多部门联合惩戒,重拳打击,绝不留情。
五、推进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和大数据应用
25.规范指导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税务总局稽查局研究下发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稽查应用软件技术和业务标准,指导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规范、有序开展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工作。
26.优化金税三期工程稽查模块功能。以《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为依据,全面优化金税三期工程稽查模块业务需求,完善稽查业务域现有内部流程,拓展随机抽查、联合稽查、联合惩戒、举报管理等新增业务流程,为规范执法流程、支撑稽查改革、转变工作方式提供信息化支撑。
27.加强稽查大数据应用。进一步强化稽查大数据挖掘应用,重点推进稽查选案大数据分析机制和全国稽查工作总体统计监控分析平台,探索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涉案企业和涉案人员信息库。各地税务机关切实提高稽查精准度,提升稽查案件管理和稽查成果统计分析水平,实现精准制导、定向打击。
28.有序研发应用稽查应用软件。以满足稽查工作实际需要为出发点,按照税务总局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积极研发推广应用选案分析、电子查帐、电子取证、移动办公、办案指挥协调等稽查外挂软件,确保与金税三期系统相关稽查业务模块规范对接,不断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交稽查工作质效。
29.改造升级协查系统。税务总局稽查局对协查系统实施改造升级,扩大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范围,增加协查要素,修改回复结果代码。规范协查发函,普遍推行要素协查,增强发函的必要性。优化系统操作,增加业务操作个性化定制功能。引入电子签章,确保回函的真实性、权威性,使协查系统更适合稽查工作需要。
六、完善稽查制度,增强对案件查处支撑保障能力
30.落实稽查规范化建设。抓好《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推动规范落地执行。税务总局稽查局跟踪落实情况,及时总结评估,适时优化完善。
31.推动稽查执法法律保障工作。税务总局稽查局继续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在明确虚开和骗税的定性要素、细化金融机构税收协助义务、明确税务强制检查权等方面,积极争取立法机关的理解和支持。配合修改完善涉税刑事司法解释,力促其有效解决涉税犯罪定性处理难题。修订《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稽查制度体系。
32.落实完善行政查处工作制度。税务总局稽查局研究制定文件,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相关工作,改进和规范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工作,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虚开和骗税犯罪团伙的查处力度,确立不立案不委托协查的原则。各地税务机关切实加大税收行政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坚持用行政方法和手段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导向,认真做好行政定性、行政处理工作,并做好与司法程序的衔接。
33.推动资金查询的法律保障工作。积极参与和探索反逃骗税、反洗钱行政执法合作方式,寻求法律途径上的有力支持,在资金流查询上力求突破,从而获得案件查办直接依据。
34.完善案件协查制度。各地税务机关做好税收违法案件要素协查工作,改进协查方式。明确案件协查发起条件,规范委托协查行为,实施分级分类协查,优化协查资源。加强协查结果回复质量监控力度,提高协查回函质量。继续实施协查工作月度通报,进一步开展协查系统数据分析,逐步规范失控发票协查工作,充分发挥协查服务案件、服务稽查作用。
35.完善举报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修订《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落实与12366的对接和快捷通道制度,规范领导批办、纪检监察转办、实名举报案件等案件内部运转和反馈机制,完善金税三期系统举报相关信件息子系统升级工作。
七、打造高效廉洁专业稽查队伍
36.加强稽查内控机制建设。税务总局研究下发关于税务系统稽查风险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和操作指引,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各地税务机关全面落实和推进稽查工作内控有力、考评有据、高效运转。
37.组建专业精英团队。充分发挥领军人才、人才库人才和系统各类优秀人才的引领作用,组建专门团队,直接组织查处一定数量的重大骗税和虚开发票案件,安排稽查人才参与案源管理分析、重点税源随机抽查、队伍建设等稽查重点工作。
38.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各地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扬稽查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的优良传统,确保系统上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以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及补充规定为抓手,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税务内部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9.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税务总局稽查局举办稽查处级干部落实深化稽查体制机制改革培训班、稽查人才库培训班、双随机和联合惩戒培训班、打虚打骗培训班、领军人才稽查业务培训班,注重不断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会同教育中心研究制定五年培训规划,以提高稽查业务技能为主,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促进稽查人员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40.加强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税务总局稽查局配合财务司研究下发关于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统一专项经费使用的政策口径。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稽查办案经费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合规列支;督促经费预算执行进度,保障稽查办案执法,促进稽查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41.进一步健全稽查质效考核体系。税务总局稽查局研究制定稽查质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质效考核评价体系,与绩效考评有机结合,进一步改进和细化绩效考评指标,确保各项稽查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 税务相关基础知识
税务相关基础知识
税务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与税务相关的基础知识,欢迎阅读。
税务相关基础知识一:关于增值税发票的代开
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4]153号)
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大白话:哪些纳税人增值税专票需要代开呢?就是你企业办理的税局登记是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个体户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为一般纳税人),要不你单位是国家税务总局特批的可以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
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大白话: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营业税改增值税项目。对方说要你开具增值税专票,你无法自开,此时候就需要去税局代开。
规定:“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大白话 :小规模纳税人是征收率,征收率是3% 。而一般纳税人是税率,一般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票。
税务相关基础知识二:关于开票项目
1.看个案例:
开票项目与业务不符可处罚1万元
刘总是一间小酒楼的老板,由于生意红火,想把酒楼楼上几层也租下来扩充用于经营旅店。近期接到地税部门的`处罚通知书,原因是消费者住宿后取得的发票开票项目却注明是餐饮业,由于开票项目与业务不符,被税务部门处以10000元的罚款。刘总觉得疑惑,因为不管是餐饮还是旅店,都属于服务行业,为什么不能使用同一种发票。
分析:开票项目不是小事情,按规矩办事,不能任性而来。问题是 有的纳税人确实不知道如何开发票项目啊。是的,看下面这个问题。
2.看个问题:
纳税人问:物业公司应该开具什么发票项目?
税局答疑:发票开具的内容是以实际发生的对应的经济业务来确定。请根据贵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收入情况等据实开具发票。
3.看个现状
一个公司的说明(来自网络):我公司承接的旅游相关业务收入,为客户开具山西省地税通用网络发票,项目为旅游费,在限定金额内不需要支付任何税金费用。也可以提供交通费发票。我公司自有专业的会务公司,专业从事会议策划、服务、户外拓展等业务,和旅行社相辅相成,为更多客户提供会务+旅游的一站式服务。 如需开具其他项目如会务费、其他服务费等需要另行付费。
分析:开票项目,确实很重要,违法事情不要干,且看且珍惜。
税务相关基础知识三:为什么国税局代开具发票有些项目是不给开的?
现状:税局看企业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上木有的项目,税局不给开发票。
税局根据这个来开票是否合理呢?
1.工商管理规定
条文:2004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2.规定:第四条“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3.分析:税局对于企业营业执照的范围,应该区分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原因是税局执行税法,而不是工商行政法规。对于需要许可的项目,可以需要企业提供经营范围变更,否则是一般的项目应该需要给代开具发票。
企业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当开具发票。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条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6. 在税务所工作需要哪些方面的能力,知道那些方面的知识
1、CTAIS征管系统操作;
2、学财务基础知识;
3、税法基本知识;
4、相关的税务软件使用。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税务是泛指:
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
2、狭义税务一般是指:
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6)税务局重点知识大全扩展阅读:
税收分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屠宰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7、利润税:所得利润(非收入)乘以3%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税务
7. 公司常用的税务知识有哪些
作为一个老板,你不必成为会计,但必须了解会计;你没必要对会计业务非常精通,但一定要了解一些基础知识。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公司常用的税务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
1、技术入股好处多
很多民营企业的老板都是技术专家,将专利提供给公司使用,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究竟属于何种方式使用。建议老板们将技术专利作价投入公司,一方面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投资时的资金压力,一方面,作价入股以后,公司可以计入无形资产,可以合理摊销,可以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利润,少缴所得税。
2、遭遇意外要报案
不幸的事让人痛苦,但确实会发生。出差在外,不小心手提电脑被小偷顺手牵羊,足以让人揪心一阵子。
难过以后心里平坦了,继续工作。有一件事千万要记住:这件事与纳税还有关系,丢了手提电脑属于财产损失,要凭相关证明在公司的成本费用中列支。
丢了电脑以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相关证明,回来提交给财务部门,作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损失不能进成本,等于丢失的不仅仅是一台电脑。
类似的意外要同样处理,这样才能避免损失扩大。
3、发票丢了有办法
丢失发票是很多人都有过的经历。发票丢了怎么办?发票丢了还能报销吗?公司还可以作为正常的费用开支吗?
发票丢失不用慌张。根据规定,丢失发票都可有办法解决:
专用发票与供应商联系解决,其他发票由对方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解决,对方不能提供复印件的,例如:机票、车票等,可以当事人写出具体经过,公司内部批准就可以解决。
丢失发票有章可循,只要办妥手续就不会影响公司的纳税,如果惊慌失措,不能妥善处置,就会影响自己的报销和公司的纳税。
4、视同销售要注意
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比如说将外购的商品赠送给客户是最常见的),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不缴税是违规,不应该视同销售也当成销售就会缴冤枉税。
5、一日之差两重天
张三办家公司,登记在6月30日,李四办家公司,登记在7月1日。大家对这一天的差异没有在意,大家都向税务机关递交了申请,要求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6、重设流程纳税少
对于很多生产型公司,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就可以避免过高的消费税负担。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卖给经销商或者客户。由于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不纳税,因此,销售公司不纳消费税,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少交部分消费税。
7、先分后卖纳税少
某公司投资一家企业,占有其60%的股权,该企业市场运作良好,公司连年盈利,这60%的股权价值涨了不少。现在公司老板想转让股权,财务经理提议应先把利润分了再转让,这样可以少缴税。因为先分配不用补税,不分配就要缴税。
8、合同作废也纳税
有些企业喜欢签合同,签了以后发现问题就作废后重新签。殊不知签了合同就要缴印花税,即使合同作废。另外,在变更合同时,如果合同金额增加了,需要补缴印花税,金额减少了,则不退印花税。
所以,如果合同金额一时不能确定,应该先签订金额未定的合同,等确定后再补充进去,这样就可以避免多缴税。
9、做善事也有讲究
企业对外承担的是一种社会责任,每当遇到天灾人祸,作为一个有责任的企业家就会热心公益事业,捐款捐物,奉献一片爱心。
做善事也与纳税有关。
企业对外捐赠的款项和实物,一是可能涉及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此,在捐赠的时候,要考虑到后面还有税务负担;一是捐赠要合理进入成本费用,还有符合税务上的条件,包括需要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单位和渠道捐赠。例如:政府机关、民政部门、慈善机构,另外还需要有符合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专用收据。如果不符合条件,捐赠完了还不能进入成本费用,结果还要缴纳25%的所得税,这个善事也就做得太大了。
10、对方偷税你遭殃
有个房地产公司,在广告里承诺:买房子送契税。业主买房子,在合同中写明:契税由房产公司承担。业主们搬进了新屋,开始了新的生活。等到去办房产证,对方告知:你们还没有缴契税,先缴了再办证。业主们与房管部门理论:房产公司答应送契税。其实,契税的纳税人是购买房子的业主,房管部门根本无需理会房产公司业主的合同,只要按法律规定办即可。业主与房产公司的合同纠纷按法律途径解决。业主无奈,只好先缴了契税办证,回头再找房产公司算账。
对方包税,对方如果不纳税还是你承担法律责任,对方不承担偷税的责任,对方只承担违背合同的责任,属于合同纠纷,因此,包税合同之后还要关注对方是否真的纳税了。
11、适用税率看进项
只要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的税率就是13%。但有一家公司,销售图书且是一般纳税人,税务人员却要求该公司按17%纳税。税务人员解释:该公司印刷图书的进项发票是17%,如果该公司适用13%的税率,那不成了缴13%抵扣17%?那税务上怎么平衡?使用税率只与产品有关,与进项无关。对于税务人员的解释,一定要三思而行。
12、购买发票是毒药
经常有人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来推销发票:本公司尚余少量发票可以对外提供,手续费优惠。
说到底,正常经营的公司怎么会有少量发票剩余?不过还是有人喜欢找这些发票贩子买进发票,因为手续费便宜。
现在专门有人不断成立公司,申请购买发票,然后到处推销发票,公司不缴税就关门了。从他们那里买到的发票都是真发票。这些发票税务机关归类为失控发票。现在这些失控发票都在税务机关的网上公布,以失控发票虚列成本就属于偷税,企业的损失就大了。
13、不发补贴发双薪
中国福利制度的特点是有人情味,逢年过节都会有发一点所谓的过节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规定,过节费需要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政策的规定是发放年终双薪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于不需要与当月工资合并缴纳个税。因此可以降低税率,减少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都是发点钱,过节费交税多,双薪交税少,所以为了少缴税,应该改变那种过节发点过节费的做法,改成年底发双薪的方式。
千万不要固执己见,认为双薪是外资企业的玩意,自个的企业还是坚持发过节费,这样就会费力不讨好,节税其实很简单,只要顺着税务规定去安排就可以了。
14、不拿发票多缴税
税务机关实施以票控税,企业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凭证,否则不能税前列支。能够取得合法凭证成了企业节税的重要方法。
有些人不以为然,不开发票对方收得便宜,要开发票对方收得贵,羊毛出在羊身上,结果是一回事。
是不是一回事,看看例子:购买1000元的文具,不开发票给900元,开票给1000元,相差100元。多给100元,所得税少交250元。
多给100元获得发票,实际上还是能给企业带来效益。
企业人员应该明白:不拿发票就会多交税款。
15、多拿进项多抵扣
作为一般纳税人,销项减去进项的部分需要缴纳税款,因此,多拿进项就可以少缴税。这些进项包括:购买办公用品、购买低值易耗品、汽车加油、购买修理备件日积月累,企业就能降低税负。
16、赠得巧来送得妙
顾客购买一件2000元的电器,商场赠送一件400元的小家电,合计2400元,实际只收2000元。如果当作赠送,要按2400元缴纳增值税。如将两件产品卖给顾客,给予顾客400元的折扣,对顾客而言,同样是支付2000元;对商场而言,由于是价格折扣,只要按2000元实际营业额缴纳增值税即可。
17、不可随意调取帐簿
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纳税评估约谈过程中不能调取企业的帐簿资料查阅,在进行税务检查中可以经县以上税务局长批准,调取纳税人的帐簿进行检查。企业经常会遇到税务人员打电话要求送资料,这是不合法的行政行为,纳税人可以置之不理。
18、虚报亏损就是偷税?
财务工作难免会出现差错,税务机关检查时发现差错,如影响到当年的利润,就要承担税务责任。如果公司本身是亏损,在收入、成本费用错误纠正以后,公司变为盈利,当年就属于少缴税,按律可以治个偷税;如果纠正以后,公司还是亏损,没有导致公司少缴税,就只是属于虚报计税依据,不能按偷税论处。所以,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不一定就是偷税。
19、依法而签可节税
一家设备公司,生产设备以后,需要为客户在大厦中提供安装服务,财务人员很清楚:这是一条龙服务,销售商品再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合同中如果分别注明设备价款和建筑安装价款,可以分别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
财务人员因为出差外出,回来时合同已经签好,合同只写了一个总价,没有分开金额。
财务人员说明道理,要求对方一定配合重签。
对方的财务经理也是个任务,提出条件:重新签订,你可以节税近20万元,既然如此,合同价格要降低5万元,企业财务人员明知是乘人之危也无可奈何,最后商量让利3万元,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事先提出要求,对方也就无法乘机讹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