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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模型知识产权对地区

发布时间: 2022-12-06 15:10:34

㈠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的评估

中评协等国家部委主管机构为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无形资产》制定了《知识产权评估指南》,后期又提出“《加快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准则和指南体系》”。

评估机构可以到中评协的网站上寻找,当然更欢迎应联系我们单位,在知识产权评估方向特设立的事业部做专项研究,相信定能够帮助到您。

《指南》所称知识产权资产,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带来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权益。知识产权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着 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

《指南》所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指南》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指南》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目的通常包括转让、许可使用、出资、质押、诉讼、财务报告等。

《指南》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充分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恰当选择价值类型。

《指南》确定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 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该《指南》中明确了实操中必要流程、内容、方法、目的、范围、用途等等,以上信息中有您所需要的所问,另,再附对《指南》中的部分做截图分享如下,相信定能够帮到您。


㈡ 知识产权评估如何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根据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1修订)》将专利检索报告调整为专利权评价报告,2009年之后申请的专利检索就叫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前的则还叫专利检索报告。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标准,专利检索报告费为2400元,且不得减免。代理费则由代理机构酌情收取。

㈢ 数学模型

“盐随水来,盐随水去”这句俗语是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得出的经验,通俗而形象地说明了盐与水的关系。客观地反映了水是可溶性盐分的载体,也集中地体现了盐碱化地区水盐运动的宏观规律。从数学建模角度来看,要研究盐分运移规律,必须同时建立水分运动方程和盐分运移方程,求解盐分运移问题须同时求解水分和盐分运移这两个方程。

土壤中水盐运移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土壤介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生物、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随机因素等,因此,实际使用中需作一定的简化。据史海滨、陈亚新(1996),在考虑与不考虑土壤吸附作用(adsorption)和不动水体(immobile water)的条件下,用沙壤土对一维垂直土柱的蒸发、入渗实验进行数值模拟后认为,土壤吸附作用与不动水体对土壤溶质运移规律有较大的影响,在研究盐渍土水盐运移规律时是不容忽略的。在蒸发条件下,不动水体的影响较大,若忽略,则表层20cm土壤积盐量计算的相对误差为45.4%,吸附作用的影响较小,为7.4%;在入渗淋洗条件下,土壤吸附作用的影响较明显,若不考虑,则表层20cm土壤积盐量计算的相对误差为48.5%,不动水体的影响较小,可忽略。本文所建土壤水盐运移模型为忽略温度势影响情况下的一维模型,其中水分运动模型考虑源汇项(sources and sinks)根系吸水(root water extraction)的影响,盐分运移模型考虑吸附或解吸作用和不动水体的影响。

(一)水分运动模型

上边界条件:计算的上边界为地面,为第三类边界条件。

(ε蒸发为负,入渗为正)

下边界条件:计算的下边界取到地下水位,为第一类边界条件。

h(l,t)=0(l取地下水位埋深)

初始条件:计算开始时刻的剖面负压分布已知。

h(z,t)=h0(z)

基本方程:因大田实测资料只有负压数据,故选用h方程,且坐标向下为正。

(Sr源汇项:根系吸水率)

上述土壤水运动问题可用如下数学模型来描述:

土壤水盐运移数值模拟

式中:h(hH2O)为负压(cm),z垂直坐标(cm)(从地面算起向下为正),t时间(d),C(h)容水度(1/cm),K(h)水力传导度(cm/d),ε上边界垂向水量交换强度(cm/d)(入渗为正,蒸发为负),h0(hH2O0初始剖面负压(cm),l计算土层厚度(cm)(取到地下水位),Sr(z,t)源汇项为根系吸水率(cm3/cm3d=1/d)(根系吸水率为根系在单位时间内由单位体积土壤中所吸收水分的体积)。

(二)盐分运移模型

上边界条件:计算的上边界为地面,为第三类边界条件,区分为降水和蒸发。

降水:

(ε入渗为正,cr降水盐分浓度)

蒸发:

(ε蒸发为负,地表仅水分蒸发盐分通量为0)

下边界条件:计算的下边界取到地下水位,为第一类边界条件。

c(l,t)=cd(取地下水位处的盐分浓度即地下水矿化度)

初始条件:计算开始时刻剖面上土壤溶液的盐分浓度分布已知。

c(z,t)=c0(z)

基本方程:为考虑不动水体和吸附或解吸作用的对流弥散方程。

(Sc源汇项:吸附或解吸)

上述土壤盐分运移数学模型为:

土壤水盐运移数值模拟

式中:c为土壤溶液的溶质浓度(g/cm3);cm、cim分别表示可动水体与不动水体;θ为土壤体积含水率(cm3/cm3);z垂直坐标(cm)(从地面算起向下为正);t时间(d);Dsh水动力弥散系数(cm2/d);υ土壤水孔隙流速(cm/d);q土壤水通量(cm3/cm2d);ε上边界垂向水量交换强度(cm/d)(入渗为正,蒸发为负);c0初始剖面溶质浓度(g/cm3);cr为降水盐分浓度(g/cm3);cd为地下水矿化度(g/cm3);l 计算土层厚度(cm)(取到地下水位);Sc源汇项这里为吸附或解吸项(g/cm3d)(源汇项为单位时间单位体积土壤中由于吸附、解吸、溶解及沉淀等作用引起的溶质质量的变化)。

下面对基本方程作进一步的说明:

1.有关不动水体参数的确定

可动水体与不动水体之间溶质通过分子扩散进行交换,常用下列经验方程描述(De Smedt,1984;Nielsen,1986;Jaynes,1995)

土壤水盐运移数值模拟

式中:α为溶质质量交换系数(1/d)(Mass Transfer Coefficient)。

如果可动水体与不动水体的总体积为θ(θ=θmim),则不动水体所占比重为

θim=(1-f)θ (2.5.4)

式中:f=θm/θ为可动水体所占比重(无量纲),即可动水体体积与总水体体积之比。

总的溶质浓度,采用两区域溶质浓度的加权平均

c=(θmcmimcim)/(θmim) (2.5.5)

质量交换系数α,可动水体所占比重(或比例系数)f,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选取(表2.5.1)。

表2.5.1 与不动水体有关的参数

2.有关吸附解吸参数的确定

根据吸附实验所建模型为线性模型,重写如下

S=kc (2.5.6)

式中:S为土壤吸附量(g/g),定义为单位质量干土所吸附的溶质质量;k 为待定参数(或称为分配系数Distribution Coefficient);c为溶质浓度(g/cm3)。

单位时间、单位体积土壤所吸附的溶质质量,也即液相溶质与固相溶质之间的交换速率为

土壤水盐运移数值模拟

式中:γ为土壤容重(g/cm3)。

吸附解吸,相对于多孔介质来说,溶质既没有产生也没有消失,相对于液相来说为一种动态储存。由于基本方程是相对于液相建立的,为单位时间、单位体积土壤中液相中的溶质质量平衡方程,方程的左端为溶质储存量的变化量;右端为流入和流出单元体的溶质质量之差。因此,吸附解吸项应放在基本方程的左端:

土壤水盐运移数值模拟

进一步整理为

土壤水盐运移数值模拟

式中:R为土壤吸附阻滞系数(无量纲)(或称为延迟因子 Retardation Factor),并且Rm=Rim=1+γk/θ,其中θ=θmim

由于

土壤水盐运移数值模拟

则基本方程化为

土壤水盐运移数值模拟

由于土壤水盐运移基本方程为二阶非线性偏微分方程,除少量问题外,一般情况下求解析解是困难的,大量的问题必须用数值方法求解。

㈣ 2021 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ABC 题

综述如下:

1、A题“FAST”主动反射面的形状调节

中国天眼——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ive-hundred-meter Aperture Spherical radio Telescope,简称FAST),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目前世界上单口径最大、灵敏度最高的射电望远镜。它的落成启用,对我国在科学前沿实现重大原创突破、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B题乙醇偶合制备C4烯烃

C4烯烃广泛应用于化工产品及医药的生产,乙醇是生产制备C4烯烃的原料。在制备过程中,催化剂组合(即:Co负载量、Co/SiO2和HAP装料比、乙醇浓度的组合)与温度对C4烯烃的选择性和C4烯烃收率将产生影响(名词解释见附录)。因此通过对催化剂组合设计,探索乙醇催化偶合制备C4烯烃的工艺条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3、C题生产企业原材料的订购与运输

某建筑和装饰板材的生产企业所用原材料主要是木质纤维和其他植物素纤维材料,总体可分为A,B,C三种类型。

该企业每年按48周安排生产,需要提前制定24周的原材料订购和转运计划,即根据产能要求确定需要订购的原材料供应商(称为“供应商”)和相应每周的原材料订购数量(称为“订货量”),确定第三方物流公司(称为“转运商”)并委托其将供应商每周的原材料供货数量(称为“供货量”)转运到企业仓库。

数学建模简介

数学建模,就是根据实际问题来建立数学模型,对数学模型来进行求解,然后根据结果去解决实际问题。

当需要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和研究一个实际问题时,人们就要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对象信息、作出简化假设、分析内在规律等工作的基础上,用数学的符号和语言作表述来建立数学模型。

㈤ 什么是知识产权其法律特征和范围是什么

什么是知识产权
[编辑本段]

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德文为“Gestiges Eigentum”,其原意均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智力成果权。在我国台湾地区,则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为比利时着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着作权)两部分。

【具体解释】
[编辑本段]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个定义包括三点意思: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有人称为精神的(智慧的)产出物。这种产出物(智力成果)也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

(2)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为独占的、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3)权利人从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其利益主要是非经济的)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着作权)一共两部分。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下面只指出工业产权中的一些主要类型: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本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商号权。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企业的商标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

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着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着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着作权。在我国,着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着作权、着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等,属于着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着作权人对着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着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着作权法第10条)。着作权分为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着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知识产权特点】
[编辑本段]

知识产权的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着作权是着作人身权(或着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着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 ,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知识产权属于绝对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例如是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为他种支配(但不发生占有问题);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包括继承)等。

■知识产权在好几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

△第一,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例如专利权的发生须经申请、审查和批准,对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有各种条件(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对某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着作权虽没有申请、审查、注册这些限制,但也有着作权法第3条、第5条的限制。

△第二,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这一点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大不同的。

△第三,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法律规定有强制许可或强制实施许可制度。对着作权,法律并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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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特别在大陆法国家,把知识产权称为无体财产权,列入财产权之中(与物权、债权并列)。从“知识产权”一词在国际上流行,特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之后,“知识产权”就完全取代了“无体财产权”一词。至于把知识产权从财产权中划分出来,则是因为知识产权有它的特点,与财产权大大不同。

知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再如何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涉及现在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着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着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着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主的专利权。

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着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这种分法也有道理。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着作权则否。

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关于知识产权,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

1893年,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局与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局联合起来,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局。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保证各知识产权同盟间的行政合作。中国已在1980年3月3日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了6种知识产权类型,即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并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在第七节,以八条的篇幅,确定了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内容,从而确定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制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发明奖励条例》等单行法和行政法规也都对相关的知识产权作了规定。

1994年6月16日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发表

白皮书分三部分: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白皮书说,中国政府恪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的真诚立场和充分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得到了国际舆论广泛的赞誉和支持,白皮书在结束语指出,世界上总有某些人视而不见中国的发展变化,不顾基本的事实,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妄加评论。对此论调,无需争辩,事实是最好的回答。

【知识产权相关小知识】
[编辑本段]

■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的总部

1893年,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局与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局联合起来,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局。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保证各知识产权同盟间的行政合作。中国已在1980年3月3日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世界知识产权日 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日期。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历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回顾

2001年:今天创造未来
2002年:鼓励创新
2003年: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
2004年:鼓励创造
2005年:思考、想象、创造
2006年:知识产权——始于构思
2007年:鼓励创新
2008年:尊重知识产权和赞美创新
■从创新和拥有知识产权的关系看,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自主创新获得知识产权;

二是联合创新(即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产学研相结合)取得知识产权;

三是直接引进知识产权。
着作权:
1:着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又叫版权。分为着作人格权与着作财产权。其中着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着作损害着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着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着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着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㈥ 数学模型专利

不可以。
《专利法》明确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数学上的建模无法界定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㈦ 怎样精打细算你的专利许可使用费

在专利许可过程中,通常一方认为收取的专利许可费过高,一方则认为专利许可费公平、合理;一方希望专利许可合同透明,一方则称涉及商业秘密,不愿公开。那么专利许可费,到底谁说了算?
目前各国专利法基本上都是规定专利权人依法享有专利许可的权利,但没有规定专利许可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专利许可费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法律状态、权利期限、专利质量、市场需求等。此外,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市场地位也是影响专利许可费的重要因素,谁处于主动地位,谁就拥有话语权。也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专利许可收费方式

上面所说的例子是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即标准的实施者为了使其产品符合标准并进入市场而必须实施标准中包含的专利。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用设定中,专利权人需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FRAND原则)对标准实施者给予许可。
技术标准的实施者应当为其中的必要专利支付多少专利许可费才是适当的?
最令人满意的答案恐怕是总结出一套计算公式,然后再作数学运算就行了。但是,由于专利许可使用费问题本身的复杂性,研究出这样的一套数学模型可能并不具有现实可行性。

因此,只能在研究国内外专利许可费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专利许可使用费计算的若干原则。
1.专利权人不能因其专利被纳入标准而获得额外收益。
专利权人当然可以依据其拥有的专利独占权而获益。但是如果该专利技术被纳入技术标准,专利权人不能因此而获得额外的收益。

这是因为技术标准是其他市场主体进入该市场时不能绕开而必须采用的技术,因此技术标准会增强专利的垄断性,也增加了专利权人获得更高收益的潜在可能性。

如果对这类收益不加以限制将会让技术标准沦为加强垄断的工具,不利于技术的应用发展,有损公众利益,更有悖于标准专利设置的初衷。因此如果专利权人借标准专利设置不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或者提高许可使用费则可能受到制裁。

2.密切注意技术标准中有效专利的数量。

引起技术标准中有效专利数量的主要因素是地域差异和时间差异。

地域差异:由于各国法律存在差异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地域性,同时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技术发展水平也差异很大。即便是技术标准中的必要专利也并不是在全

3.限制总体最高专利许可费率。

虽然技术标准中只包括必要专利,但是总体数量仍然相当可观。如果技术存在发展前景,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必要技术被纳入进来。对于被许可方来说,即便一项专利的使用费占比极低,但是积累起来也能刮尽所有的利润。因此在签订许可合同的时候,约定总体最高专利许可费率可能会更加有力。

对于非必要标准专利来说,专利许可使用费只需要许可与被许可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根据现行数据统计,专利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方式的收费通常为:
专利实施预期年收益总额的5—8倍;专利普通许可的收费通常为:专利实施预期年收益总额的0.5-1倍。

在上述区间内,影响专利许可费的因素包括:

(1)技术领域、专利权类型、保护范围、权利稳定性、技术规避难易程度、有效期限、创新高度以及产业化成熟程度等

(2)许可期限、许可范围、许可方式等;

(3)被许可人的技术需求程度、生产规模和专利实施能力等;

(4)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

(5)实施专利后所能获得的预期收益大小

(6)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提成支付还是入门费加提成

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非常多,要想把握每个要素来确定专利许可费非常困难。比较简单易行的办法是利用成本法来确定专利许可费。
成本法的原理在于,资产的价值无论如何变动都将低于其重置(重构)成本费用。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 重构)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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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如何评估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的价值

评估专利技术价值需要考虑的因素
⑴法律因素 :主要包括:①权属的完整性,即该专利人或委托人所拥有的专利权权属的完备程度。②法律的保护程度,包括两个方面,专利所处的状态以及权利要求的完整性。专利所处的状态指技术在专利申请中所处的状态,是处于初审阶段还是实质性审查阶段或是获得专利证书阶段,越是在后面的阶段其价值越大。专利的类型不同,保护程度也不一样,发明专利由于通过实质性审查,因此剽窃他人专利或者在获得专利证书后被宣告撤销的可能性较小。相对于其他两类专利而言,其技术含量较高,申请的周期较长,权利人承担的风险也较大,因此价值相对较高。权利要求的完整性是指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所提出的需要保护的专利的范围,也体现了权利要求书的质量问题,有的权利要求完整,较好的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有的权利要求不完整,仅仅保护专利权人的一部分的权利。③专利在专利族中的地位当单项专利从属某一个专利族时,其价值与专利族中其他专利的价值发生联系。当该专利是专利族中的核心专利时,需要分析其与其他专利的关联程度;当该专利是外围专利时,需要分析其是否与多个核心专利发生联系,以及其与其他外围专利关系又如何。④剩余使用年限,一般要采取专利技术的经济寿命与法定使用年限孰短的办法来确定剩余使用年限,使用年限越长其价值越大。
⑵技术因素:技术因素主要包括专利的创新程度也即是技术的先进程度;技术的发展阶段;技术竞争优势,即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关键的技术诀窍,技术复杂程度高,而该技术诀窍不易被分析、试验、模拟。因为技术超额收益主要体现在其垄断的收益上,技术越具有竞争优势,其垄断程度也越高,技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会相应较高,技术产品较难替代。
⑶产业因素 :主要包括①产业化程度,即该技术可进行产业化的难易程度,实施的条件要求是否苛刻,进行产业化越容易,实施专利技术越容易进行,专利的实施的可能性就越大。②国家政策适应性,也即是该技术实施所在的产业与国家产业政策一致性。只有专利与国家产业政策一致起来,才会得到国家及地方的支持,该项专利才会迅速形成产业,越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技术实施的价值越能够较快的发挥出来。③产业应用范围,主要是指专利技术的现在和未来可能应用领域的大小,应用的范围越广,其价值发挥的程度越大。④技术产品被市场所接受的程度,市场越需要的产品,其中的技术所体现的价值就越大。
⑷特殊因素 :部分行业的特殊因素如医药行业的药证,临床试验,网络安全技术的有关批准证书,对专利权价值的影响也较为重大,因为这些特殊因素是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的必备要件。
5.专利评估的步骤
⑴签约:评估前客户需要与本公司签定协议,就评估范围、目的、基准日、收费、交付评估报告的时间等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正式签署协议,共同监督执行。
⑵组建项目组:视评估项目大小、难易程度、组成由行业专家、评估专家,经济、法律、技术、社会、会计等方面专业人员参加的项目评估组,实施项目评估,项目组实行专家负责制。
⑶实地考察:项目组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了解企业的发展变化,经济效益,市场前景,技术生命周期,设备工艺,经济状况,查验各种法律文书会计报表,听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汇报介绍。
⑷市场调查:采用现代手段在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收入的消费群体中进行调查。有的评估工作还要进行国际市场调查,取得评估的第一手资料。
⑸设计数学模型: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理论和方法,根据被评估企业实际情况设计数学模型,科学确定各种参数的取值,并进行计算机多次测算。
⑹专家委员会讨论: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评估结果
⑺通报客户评估结果:将评估结果通报客户,客户付清评估费用。
6. 专利权评估需要准备的材料
⑴企业基础资料:①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②企业简介;③公司章程;④企业营销网络分布情况;⑤企业产品质量标准;⑥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服务的相关报道及评价等信息;⑦其它。
⑵专利技术资料:①委托方专利产品研发情况简介、专利研制人简介;②专利证书及相关受理、转让、变更(合同)等法律文书及价款支付凭证;③专利说明书;④专利技术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⑤专利产品项目建议书,合资合作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改造方案;⑥专利技术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技术检索资料,行业知名专家对技术的评审等;⑦年交纳的专利申请费、维持费、年费等各项费用的收据、凭证;⑧行业专家对于专利技术新颖的鉴定意见⑨专利登记薄副本
⑶财务资料:①委托方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与专利产品相关财务收益统计;②专利产品开发研制资金投入及费用统计(表一);③委托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④委托方对该专利产品未来3-5年的收益预测及编制说明(C表)。
⑷其它资料:①专利产品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②专利维持年费按期缴纳承诺书。③委托方承诺书。

二、 专有技术的评估

1.专有技术的概念:专有技术,又称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是指未经公开、未申请专利的知识和技巧.
2.特点:⑴实用性⑵新颖性.⑶价值性⑷保密性.
3.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的区别
⑴专有技术具有保密性,而专利技术则是在《专利法》规定范围内公开的.
⑵专有技术的内容范围很广,比专利技术广.
⑶专利技术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期限,专有技术没有法律保护期限.
⑷对专利技术的保护通常按《专利法》条文进行,对专有技术保护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4.影响专有技术评估值的因素
⑴专有技术的使用期限.
⑵专有技术的预期获利能力.
⑶分析专有技术的市场情况.
⑷专有技术的开发成本.
5.专有技术权评估需要的资料清单
⑴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的身份证件(单位营业执照证件或个人身份证);
⑵专有技术的总结报告,包括开发历史、参加人员及开发费用情况;⑶专有技术的转让和评估情况,包括:转让地区、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评估时间、评估价值;
⑷专有技术的技术检测报告、技术鉴定报告;
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⑹专有技术产品简介;
⑺该技术产品的生产、销售状况(包括本技术产品名称、生产销售数量、价格);
⑻重要的销售合同及销售网络情况 ;
⑼专有技术保密、保护情况(保密措施、合同等);
⑽近三年财务报表;
⑾有关政府批文;
⑿资产占有方管理方面的资料①企业合同、章程、简介、企业基本情况表;②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核算方法;③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经营、劳动管理、工资奖励、劳保福利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④董事会关于与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有关的重要问题的历次决议及决定。;
⒀评估必须的其它资料

三、 商标权

1.商标概念: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把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他人的同类商品或服务,在商品上服务中使用的一种特殊标记。这种标记一般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商标是知识产权,是工业产权的一部分。
2.商标分类
⑴按商标是否具有法律的专用权分类。按商标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专用权,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我们所说的商标权的评估,指的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评估。
⑵按商标的构成。按商标的构成,可以划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符号商标、文字图形组合商标、色彩商标、三维标志商标等。
⑶按商标的不同作用分类。按商标的不同作用,可以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
3.商标权特点:商标权是商标注册后,商标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它受到法律保护,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商标权是以申请注册的时间先后为审批依据,而不以使用时间先后为审批依据。商标权一般包括有排他专用权(或独占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继承权等。
4.商标评估概念:商标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商标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
5.商标评估的特点
⑴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期为时间坐标,按这一时点的市场、环境、商标信誉及其预期对资产进行评价;
⑵市场性。是指商标评估是以模拟市场为依据,以商标市场和本金市场为参照系,对商标价格属性做重新描述;商标的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按市场标准检验;
⑶预测性。是指商标在未来时空的潜能来说明现实、例如用预期收益来反映商标的现实价格;
⑷公证性和咨询性。公证性是指商标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商标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相互矛盾的商标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咨询性是指商标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评估意见,这个意见本身无强制执行的效力。
6.影响商标权价值的主要因素
⑴商标产品历史收益状况;
⑵商标产品未来收益能力;
⑶商标状况:商标状况必须详细了解它的影响力、所处市场的状况、竞争状况、过去的表现、未来计划及风险程度等。具体讲,有以下七个影响因素:①影响力:影响行业市场的能力。如某一商标为其所处市场的龙头产品的商标,其价值就比其他普通价值要高。②生存力。即商标的稳定性。那些历史悠久、消费者信任度高的商标的价值要高。③市场力。指商标的市场经济状况。④辐射力。指商标超过地理文化边界的能力。符合国际惯例和口味的商标比某一区域和地区性商标的价值要大。⑤趋势力。指商标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导向及影响力。商标的长期发展趋势能够很好地反映其与消费者的联系和同步性。⑥支持力。指能够获得投资及重点支持的商标其价值要大一些。⑦保护力。指商标拥有者的合法权利,即为注册商标的保护能力。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深度及广度在评估商标时很重要。
7.商标评估程序
⑴明确评估对象和范围;
⑵签订评估合同;
⑶指导企业清查、填报资产,搜集准备资料;
⑷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资料;
⑸编制评估报告书;
⑹评估机构内部审核检验评估报告书;
⑺ 评估机构将审定后正式的商标价值评估报告书、专家鉴定证书、证牌送交被评企业。
9.商标评估需要客户提供的资料清单
⑴企业概况①企业发展历史沿革、经营现状及预期状况。经营业绩(特别是近五年),知名度与美誉度;②企业生产经营概况:包括企业主要产品质量、产量、工艺流程、产品和企业所获荣誉、经济效益;③企业体制、构成、管理水平、文化素质;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商标概况:①商标注册的时间、注册地点、注册号、保护内容、使用范围及商标的种类,有无其他商标(包括名称)②商标的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有无参加有关的国际性公约、协定(附件说明)等。③商标的文化、内涵(汉字、拼音、图形)及有无国际注册;④商标注册有关的法律性证件,包括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进出口许可证、专营权、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商标、专利权证书
⑶企业财务以及生产经营资料①前五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②企业产品质量、产量、工艺流程、出口历史及展望;③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技术改造计划、固定资产预计残值;④企业的经营战略(长期规划)。特别是今后五年至十年的长期规划;⑤今后五年至十年财务数据预测,包括销售、生产预测;生产成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预测;折旧及税金;损益预测。⑥国内、国外同行投资收益、平均成本利润率、资金利润率;⑦销售(营业)税金、销售(经营)成本、销售(经营)费用和利息支付(财务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列,现状及变化趋势;折旧占销售(经营)成本的不列;⑧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及变化趋势;⑨企业使用的税种、税率;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上缴利润情况;⑩今后五年各年新增投资,各年固定资产净追加计划;企业发展受相关行业的影响;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租约等;企业所持有无形资产的内容、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