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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法律小知识

发布时间: 2022-11-20 03:45:04

⑴ 婚外情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有婚外情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婚外情行为的一方是过错方,但是法律上婚外情的认定会比常人理解的严格,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⑵ 婚外情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一、如果发生婚外情的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则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构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诉,会负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还应在离婚时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涉嫌构成重婚。 二、如果婚外情的双方虽不以夫妻名义、但长期稳定共同居住,造成有配偶的一方离婚的:在离婚时也应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 三、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仅是一般的婚外情,如果婚情导致夫妻离婚:在离婚时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 四、此外,如果仅是有一般婚外情、却没有以上情形、也没有因婚外情导致离婚,应受到舆论和道德的遣责。

⑶ 婚外情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⑷ 关于婚外情法律怎么处理

就我国现行法律中,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但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就我国现行法律中,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条款,如果引起夫妻离婚,无过错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向对方提起精神赔偿。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拓展资料: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条款,如果引起夫妻离婚,无过错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向对方提起精神赔偿。

⑸ 关于婚外情的法律

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但它违反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即违背了《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条款,如果引起夫妻离婚,无过错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向对方提起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只有婚外情中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构成重婚罪。受害方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只有婚外情中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构成重婚罪。受害方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5)婚外情法律小知识扩展阅读:

婚外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1、一般情节较轻的婚外情法律并不直接干预。

一般情节较轻的婚外情属于道德层面管辖范围,法律并不直接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但是,以上规定属于原则性规定,法院判案时一般不会以原则性规定作为判案依据,对此,《婚姻法解释一》第三条特别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显然,如果一方当事人仅仅简单地以婚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婚外情,起诉法院要求离婚或赔偿不一定可行。

2、达到重婚或同居行为的婚外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后果。

(1)民事后果包括判决离婚与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与婚外情相关的重婚或同居行为将导致判决离婚民事法律后果,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至于婚外情是否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留给法官自由裁量权,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酌定标准。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条特别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婚外情可能导致承担刑事责任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三、婚外情损害赔偿误区。

如上所述,并非所有的婚外情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与后果,通常有效或有用的婚外情法律责任与后果证据分为三大类:其一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

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其二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其三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婚外情证据有:照片、录音、短信、QQ聊天记录、视频、保证书等。关于婚外情证据,需要消除的一些误区主要如下:

1、婚外情并不一定导致离婚财产多分割。

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并不大。

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

婚外情证据属于法官酌情考虑的证据。对于以上第一类婚外情证据包括像嫖娼、一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等在经济上难以得到赔偿。

2、婚外情并不导致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离婚物质损害赔偿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物质损害赔偿标准一般也是根据实际的物质损失额度进行赔偿,如收集证据的费用、误工费、差旅费等等。婚外情导致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主张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一般为1000元—5000元。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层面只有属于重婚或同居行为的婚外情证据才比较容易取得精神赔偿。

一般的“通奸”与法律规定的“同居”是两个法律概念,“同居”要求二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有连续、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偶尔通奸行为与“同居”行为存在区别。有了孩子,只能证明两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不能必然证明有同居的事实。

因此,取得婚外情证据要适可而止,不顾一切目的捉奸也可能涉及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极端的侮辱、侵犯他人人格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则可能构成犯罪。

(3)婚外情难以向小三请求赔偿。

婚外情是否向小三请求赔偿?这个情况目前还无法请求,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而夫妻关系亦不属于民事权益,因此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主张。

⑹ 民法典关于婚外情的规定

法律分析:民法典是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时,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⑺ 婚外情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外情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其可能承担触犯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⑻ 处理婚外情外遇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这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⑼ 婚外情法律怎么判定

婚外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
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是一个十分让人头疼的家庭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婚外恋从字面上它是一场恋爱,但从实质上它不过是一个偷情、偷性的过程,这是由男女性别不同,生理心理不同所带来的必然区别。在婚外两性交往之中,男人往往重性,女人则习惯于重情。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在已有婚姻家庭之外而产生的感情,俗称偷情。通常表现为背着老婆或丈夫及家人在外面有了婚配妻子丈夫之外的情人。婚外情一般处于隐蔽状态,是婚姻生活的定时炸弹,常引发复杂的社会问题。婚外情一般有两种发展方向:一种是发展为婚姻关系,另一种是家破人亡,人财两空。如果现实生活中的婚姻质量不高,就难以经受婚后感情的波折和打击。以金钱、地位、容貌、住房等为条件缔结的婚姻占有相当比重,造成了婚姻关系的不稳定性。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否,取决于夫妻双方对婚姻生活的满意程度,这种满意程度与对婚姻原有的期待值有关,同时也受自己感受和外向比较两种参照系的影响。自己感受参照系是一种涉及肉体和心理的自己感受,是婚姻关系最直接、最基本的体验,对婚姻关系的稳定十分重要;外向比较参照系是通过对他人婚姻关系的评估而引起的心理感受。一对婚姻关系自己心理感受很差的夫妻,在和别人的婚姻相比较时,往往会强化他人婚姻中的美满和对自己婚姻的不满。在一定条件下。这种情况比较容易促成婚外恋情,并通过和婚外恋人产生的感情同自己的配偶相比较,使婚姻的矛盾激化,加剧婚姻的不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