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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小知识大全

发布时间: 2022-11-18 21:55:32

‘壹’ 老人再婚后遗产如何分配

对于遗产,首先要分清楚是父母婚前的财产还是之后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各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由各自的子女进行继承。如果对方子女对老人进行了赡养的话,可以依法分得部分财产。对于父母婚后的财产,首先要在父母之间进行一次划分,在划分之后划归于过世方一方的财产再由未过世的父亲或母亲与过世方子女共同进行继承。

‘贰’ 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生活中总是避免不了遗产的分配,但是大家知道有关遗产分配的有关知识吗,对于遗产分配的原则有很多的法律依据,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规则。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一起看一下。

法定原则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遗嘱分配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遗赠分配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遗赠扶养

(一)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扶养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赠财产并将其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二)扶养人的权利义务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遗产分配原则有了很多的认识,在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上小编整理了这几条相关的法律规则,是文章中说了遗产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通过文章我们也了解了这些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今天小编就到这了。

‘叁’ 遗产分配顺序

遗产分配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然后是第二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遗产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肆’ 房产遗产继承

关于遗产继承,对于房子的继承和其他财产的继承大致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了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产继承类型

(一)顺序继承

我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要按照顺序来继承。第一继承顺序为:先配偶,后子女,再父母。第二继承顺序为:先兄弟姐妹,后祖父母,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为首先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二)遗嘱继承

遗产需要继承时,首先会考虑遗嘱,有遗嘱的情况下,由遗嘱上写的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上面法律的继承顺序来进行继承。房产继承有它的特殊之处,要按照份额来进行划分。由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份额最大的一方得到房产,其他小份额的继承人得到现金。或者可以把房子卖掉变现,几位继承人由自己的份额取得相应的金额。

二、办理房产继承的步骤

房产继承的手续要通过对房屋的评估、公证和申请产权仓房等过程来办理。凡是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合法的继承人在产权人死后可以对房屋进行继承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1.评估公司首先对房屋进行市值的评估。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层、坐落等因素,评估公司会作出专业的分析和评估,定出市值。

2.此外,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办理公证需要提供产权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出具的继承人名单,有房屋产权人遗嘱的,要提交遗嘱的原件。如果其他继承人甘愿放弃继承权利,还需要他们出具放弃证明。

3.申请人还需要去房地产部门进行房屋面积测绘的申请,领取测绘结果,便于产权登记。

4.申请人拿着房产证、继承公证书和房屋测绘结果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申请,填写申请书。在递交所需材料后,工作人员受理并发给你回执单。所有材料审核完,会发给你更改产权后的房产证明。

5.如果有涉及房产权等的相关法院的手续,如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是裁定书,或者房屋在测绘后,发现存在违法建设或改建了,也要把规划部门的处理决定书或者报建审核书一并递交。

三、贷款未清的房产继承情况

1.如果房屋存在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情况,说明这套房屋是不完善的。这种情况下,只能先把贷款还清,然后才可以作为整体遗产来进行分配。或者通过银行主持进行拍卖,剩下的当作遗产进行处理,也可以由法定继承人自己个人进行房屋出售,还清银行的欠款。

2.如果房屋是死者父母为其出钱购买的,那么这种不算赠予行为,作为债务清偿,房屋应归死者的父母所有。但如果不能出具房屋是死者父母为其购买的证明,则算赠予行为。这套房产将会按照遗产来进行分配。

3.房屋如果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其父母和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原则为平均分配。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继承人,可以先由其监护人来代为保管遗产。

‘伍’ 遗产分配顺序

遗产分配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然后是第二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的构成要件
具体如下: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陆’ 分配遗产可多分的情况有哪些

据以上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

‘柒’ 离婚遗产继承怎么分配

离婚遗产继承分配如下:法律规定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外,如果有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捌’ 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方去世遗产怎么分割

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玖’ 父母家产分割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父母房产怎么分割民法典规定,父母的房屋如果是作为遗嘱被继承时,由法定继承人平等分割,也可以由继承人协商分割。如果是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约定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遗产继承纠纷有哪些处理原则第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第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第四、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应当多分遗产遗嘱继承中,即使遗嘱人未保留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也要给予分配遗产。第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拾’ 父母房产分配的法律知识

父母的房屋如果是作为遗嘱被继承时,由法定继承人平等分割,也可以由继承人协商分割。如果是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约定分割。
如果公民出现了死亡或者其他的意外情况后,也是需要将其生前的财产进行分割的,一般情况下遗产会由子女以及父母和亲属来平等均分的,如果死者在生前立有了合法正规的遗嘱后,在分割财产时也是要按照遗嘱的规定去执行,不得违背遗嘱的规定去进行分配财产。
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