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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安全小知识

发布时间: 2022-04-17 13:25:04

A. 法制安全知识有哪些

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1)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2)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逃学、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1)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2)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知识结构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1)求助有路 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权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诉讼的三种类型。

(2)善于斗争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违法行为做斗争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机智勇敢,不能硬拼 。

四、教学目标 :

(1)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学会与他人合作,机智勇敢地面对不法行为。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2)树立法律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善于斗争的能力。

五、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探究式学习。其中,探究式学习的模式:提出问题小组讨论各组交流集体归纳教师指导整理归纳巩固反馈 四、教学准备 1教师准备。

(1)调查学生的法律知识基础、存在的问题,归纳分类。

(2)准备相关案例,案例以问题方式呈现。

(3)制作教学课件,提供相关网站、相关法律书籍、资料等。

2学生准备。
(1)收集相关案例,提出问题。

(2)查阅相关法律书籍资料。

六、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

1、用电安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

(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4) 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 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2、安全使用煤气:

(1) 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

(2) 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七、 游泳时要注意安全:

(1) 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

(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

(3) 下水前要做准备运动

(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 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八、 交通安全: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 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5)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街。

九、 发生火灾怎么办:

(1)要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地 点,还要讲清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么样。

(2)一旦身受火灾的威胁,千万不要惊慌,要冷静,想办法离开火场。

(3)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十、小结:只要我们处处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护的知识,锻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智勇敢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的情况或危险,就能健康地成长。

拓展资料

1、《小学生安全知识》主要讲述关于小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的一些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以及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注意事项。

2、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中国残联、全国少工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3月28日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 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3、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问题。

4、课间活动注意事项:

(1)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2)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3)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4)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5)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B. 法制安全小常识

预防火灾事故 火患猛于虎,火灾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和损害是巨大的,广大人民群众应该在日常生活中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恰当地进行处置和逃生。特别提示:1、不能随意乱扔火种,小孩不能玩火,家长应妥善放置火柴、打火机等物品,不要让小孩拿来玩耍。2、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烟头必须随手掐灭。3、不私拉乱接电线,开关和插座板接口要牢固安全。4、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杯等家用电热器具时,人不能离开。夏季使用燃烧型蚊香时,点燃的蚊香不要贴靠在床沿、窗帘等易燃物品处。5、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允许以防盗为名,擅自安装铁门封堵楼道通道、安全出口。6、爱护消防设施,不随意移动、挪用或损毁。7、不在居所及其它非指定地点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免引发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外出时、临睡前要熄灭室内外的火种,关闭燃气的总阀门。8、不在野外使用明火,以免引发山林火灾。9、深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应该遵守规定。10、遭遇火灾,冷静逃生:应在消防疏散标志和保安人员的引导下,有秩序地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千万不要利用普通电梯逃生防止电路故障而被困;遇有浓烟等有毒气体时,用浸湿后的衣物、毛巾、手绢等将口鼻遮住,防止中毒窒息;实在无法逃离时,应趴在容易被发现的地上等待营救,不要轻易跳楼。 注意燃气安全 煤气中毒主要指一氧化碳中毒,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中毒,多见于家庭中冬天用煤炉取暖排烟不畅,或者液化灶具漏泄或煤气管道、淋浴器漏泄等。特别提示:1、防止煤气管道和煤气灶具漏气。睡觉前应检查煤气开关是否关好,厨房是否有煤气漏出的特有臭味,千万不要用点火的办法来检查漏气、防止爆炸。2、燃气具上的减压阀和皮管要及时更换。一旦发生液化气泄漏,应迅速关闭气罐总阀,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室内电器开关。3、在煮饭、烧水、煨汤、熬药等时候,切不可在点燃煤气后长久离开厨房,防止煤气点燃后被浇灭引致大量泄气。4、正确使用燃气热水器。要求热水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热水器应与浴室分室而设。要经常检查煤气与热水器连接管线的完好,热水器不能使用直排式,洗澡时间也不宜太长。5、室内用炭火锅涮食、烧烤用餐时,应打开门窗通风,且不宜吃食时间过长。6、天冷时,部分人会在简易棚内用煤炉做饭,晚上直接用煤炉取暖。由于夜间门窗紧闭,通气不畅,容易因缺氧而引发一氧化碳中毒。因此,使用煤炉时要特别压好炉子,保持室内通风,切不可马虎大意。7、汽车发动后驻地停留,门窗密闭也可能引致中毒。 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提示:1、不要在高压线路、变压器、变电站等附近玩耍,尤其在阴天更要特别注意。2、家庭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如空调、电火锅等,首先要考虑线路的电流量、负荷量,尽量不要同时使用多种电器,以免引起火灾。3、架设线路时要注意导线与导线、开关和用电器的连接要牢固,不能松动。4、要安装合适的保险丝,不能用大号保险丝或金属丝代替。5、经常使用的家用电器(如:电视机、洗衣机等)的线路要定期检查,防止绝缘层断裂或磨损造成漏电伤人。不能用废旧电线安装临时灯线路。 6、不要在电线上晾衣服,不要用湿抹布擦电灯泡、湿手扳开关,必须保持绝缘层的干燥,因为湿润的绝缘层会漏电。7、严禁私拉乱设电线,做到文明守法用电,杜绝违章、违法用电行为。8、发现有人触电,不能直接接触电者,应用木棒或者其它绝缘物将电源线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9、请专业人员维修电器和电路,防止意外事件发生。10、加强对家中老人和小孩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预防交通事故日益发达的交通,一方面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但另一方面也给我们带来危险。稍有麻痹大意,便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人生危险。因此,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是人民群众确保人生安全的重要方面。特别提示:1、不要急于赶时间而不守交通规则。2、外出时不搭乘违规载客的车辆。3、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绝对不能翻越中央隔离护栏,注意红绿灯及过往车辆的动态,确认安全后再直行通过。4、不得在公路边随意嬉戏、打闹,在公路边行走,随时要注意过往车辆。 注意旅途安全特别提示:1、时刻提高警惕,尽量把物品集中放在可以经常看得到的地方,有条件时可将行李锁在行李架上。2、要事先准备好零用钱,将暂时不用的钱及贵重物品清点整理好,放在隐蔽、可靠的地方。3、上、下交通工具时,不要慌张,不要拥挤,防范不法分子趁机作案。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将头、手伸出窗外。4、外出时要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妥善保管好。5、登山或在野外穿行,扎好裤脚、领口、衣边,防止有毒虫类的侵害及野兽袭击;在深山、树林中行走要注意防止迷路;雷雨时要防雷击;骑车、驾车要安全行驶,复杂地段要缓速行驶。预防食物中毒特别提示:1、不要采摘、捡拾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不要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2、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请查看有无生产时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建议不要购买散装白酒和植物油。3、妥善保管有毒害物品,包括农药、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避免被误食、误用。4、加工、贮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水果、生芽的马铃薯、长霉的米、未熟透的四季豆等都可能引致中毒,尤其是四季豆中毒在集体食堂的中毒事件中常见。5、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接触生鱼、生肉和生禽后必须再次洗手。不饮用未经煮沸的生活用水。6、进餐后如出现胸闷、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晕等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院就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所有剩余的食物、有关工具和设备,以备核查中毒原因。7、不要食用河豚鱼等含毒素的水产品。8、烧鹅、卤肉等肉制品应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预防雷击遭遇雷击是人们在夏天,特别是在下雨天容易发生的意外事件。只要人们了解有关防雷知识,就可以有效预防雷击。特别提示:1、遭遇雷雨时,应尽量减少在户外或野外逗留。2、在野外遇到雷雨时,如依靠建筑物或高大树木躲避,不可靠墙壁或树干太近;不要站立在山顶、楼顶等高处;不要靠近孤立建筑物体或者金属物体,不要在露天打手机。3、不能多人聚集躲避雷雨。4、雷雨时,要关闭门、窗,防止雷击火球进入室内爆炸伤人。5、雷雨时,应该尽可能关闭电脑,切断电器电源。 预防中暑中暑是指在高温环境下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而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除了高温、烈日曝晒外,工作强度过大、时间过长、睡眠不足、过度疲劳等均为常见诱因。颅脑疾患的病人、老弱及产妇耐热能力差者,尤易发生中暑。特别提示:1、出行、作业要躲避烈日,做好防护工作,如打遮阳伞、戴遮阳帽、太阳镜,最好涂抹防晒霜等。尽量穿白色、浅色的衣服,不宜穿黑色或深色的衣服。2、不要等到口渴才喝水,炎热天气每天需饮1.5-2.0升水,适当增补凉茶、解暑汤等清热下火。3、发现自己和其他人有发热、乏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等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症状时,首先要迅速撤离引起中暑的高温环境,选择阴凉通风的地方休息。4、多饮用一些含盐分的清凉饮料。还可以在额部、颞部涂抹清凉油、风油精等,或服用人丹、藿香正气水等预防中暑的中药。5、如果出现脉搏细弱、血压降低时应立即平卧,及时上医院静脉滴注盐水。6、对于有虚脱、剧烈头痛、昏厥、痉挛等表现的重症中暑者,除了立即把中暑者从高温环境中转移至阴凉通风处外,一定应该迅速将其送至医院,同时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救治。 预防溺水事故1、游泳前要充分把握身体健康状况,正确估计自己的水性,不要逞强。2、充分了解泳场、浴场情况,禁止单独到池塘、水库、不明水域野浴、跳水。3、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下水前要先活动身体,如水温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子,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4、不要冒然“扎猛子”、潜泳,不要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旋涡处游泳,禁止酒后游泳。5、游泳过程中,如突然觉得眩晕、恶心、心慌、气短或四肢抽筋,要立即上岸或呼救。若小腿或脚抽筋,要用力蹬腿或向后掰脚趾,或者大力拉扯抽筋部位。6、如遇人溺水,没有把握千万不要下水救人,可一面大声呼救,一面利用竹竿、树枝、绳索、衣服或漂浮物施救。 预防救人损己市民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应大力提倡和发扬。但同时,市民在实施义举时,也要充分注意自身安全,就像救治“非典”病人时,医生和护士也要保护好自身安全一样。特别提示:1、废弃不用的机井、地下防空洞、枯井等内藏大量有毒气体,不要到井内或防空洞内玩耍,如果有人员下去后不见回来,要及时找人救援,不要自己冒然下井、下洞。2、下水道、沉淀池、化粪池等设施由于存在大量的有机物质,是沼气产生的理想场所。如果有人掉进这些地下设施中时,施救人员不能冒然下去救人,很可能发生缺氧窒息、中毒、爆炸等意外死亡事件。3、进行下水道、沉淀池、化粪池等设施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过系统的安全培训。而且,作业前要佩戴好防毒面具并将绳索捆绑在身上,绳索的另一端交给设施外面的人员,以便在发生不测后,迅速救援。4、火场救火要注意风向,中小学生不宜参与救火。电、油着火不能用水浇;燃气泄漏起火,要及时关闭阀门,用湿布捂灭火苗。5、遇溺水、抢险救灾等,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奋力施救。 预防传染病传染病是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之间或人与动物之间传播的疾病。常见传染病有流行性感冒、菌痢、乙脑、伤寒、疟疾、红眼病等。萨斯病毒、禽流感也是传染病的一种。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预防传染病的三个有效手段。特别提示:1、饭前便后一定要洗手。平时应加强体育锻炼,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2、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的饭菜、水果,不贪食冷饮,生吃瓜果要洗净削皮,婴幼儿奶瓶等食具要定时消毒。3、要做好粪便、水源卫生管理,防止水源污染。4、在夏季要特别注意灭蚊、防蚊,蚊虫叮咬可引起乙脑、疟疾、登革热等多种传染病。5、不可贪凉,不在室外露宿,室内空调与室外温度最好相差不超过5度,此外要经常清洗空调隔尘网。6、在传染病流行期,格外注意防护。如:在红眼病流行期,更要勤洗手,不用手揉眼,少到或不到游泳池、游乐场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若要游泳,可用氯霉素等眼药水进行预防性用药;发生禽流感时,要避免与禽类接触,对鸡肉等食物应彻底煮熟;要保护室内空气流通,打喷嚏或咳嗽时掩住口鼻。 注意药品安全药品消费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然而,不合理用药损害消费者健康的问题仍多有发生。因此,消费者要注意科学用药。特别提示:1、消费者用药必须做到“五要”:一要细看说明书,吃明白药;二要按照医嘱,对症吃药;三要遵循用药禁忌,避免盲目合并药物;四要检查药品有效期,观察药品质量;五要索取购药凭证,作为消费证明和维权证据。2、避开广告陷阱,谨防假劣药品。不要盲目信新药、贵药以及进口药、特效药。3、特别注意不能滥用、乱服抗生素及抗感染、减肥、排毒或滋补类药物。4、老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要根据年龄和生理特点谨遵医嘱安全用药。5、切莫“先入为主”,将病症自诊为“老毛病”擅自用药。6、中药也存在一定的毒副作用。如:一些排毒养颜药品,含有大黄、芒硝等中药成份。这些药物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不宜长期使用。7、生病一定去正规医院诊治,不要去没有资质的非法诊所,更不要听信“祖传秘方”、“老中医”、“性病专科”等骗人鬼话。不要贪图便宜而酿成人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预防心理疾病社会正处在转型期,人们处于更加激烈的社会竟争环境中,心理压力大。特别是青年人思想不成熟,不能正确处理好工作、恋爱、朋友等各方面的关系而容易引发心理疾病。当代人应当学习有关心理健康知识,了解常见心理疾病和障碍,自觉进行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心理素质,保证身心健康。特别提示:1、要悟透“人活一生,快乐为先”的道理,尽量忘却烦恼,一个人无论财富多寡,年龄大小,都有权利而且应该选择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快乐人生”才能体现生活的高质量。2、当一个人遇到挫折、压力和精神刺激的时候,首先要学会自我调节,如默念“生气是自我惩罚,烦恼是和自己过不去”的警言,或听听音乐,作深呼吸等转移注意力,求得情绪上的缓冲。3、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培养多种业余爱好,丰富生活情趣,用各种办法转移注意力,从发怒的人或事上转移到高兴的事物上去,松弛紧张的精神,使情绪得到稳定。4、扩大社会交往,结识良师益友,这样可以通过朋友的启发、忠告、劝说和帮助,使情绪变稳,减轻心理冲突。5、正确认识心理疾病。当一个人发现自己出现负性情绪和心理问题时,应该主动找心理医生进行咨询,避免心理问题进一步发展影响到人的身心健康。

C. 法律小常识10条简短小学生有哪些

1、不知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5、走在右边;

6、不要追逐,道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7、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版要权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8、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9、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10、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3)法律安全小知识扩展阅读: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D. 小学生法制安全知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4)法律安全小知识扩展阅读:

交通安全

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牢记以下几点:

1.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也必须在马路两边的人行道步行,一切机动车辆都不准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2.在横穿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闯乱碰。应走人行横道(斑马线),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按信号灯的指示通过;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或是骑车载人。

3.小朋友们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更应遵守交通规则,必须直行通过,不要斜穿猛跑。这样会使交通发生混乱,更影响司机的心情,从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 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注意避让车辆。通过时,先看左边的来车,因为首先威胁自己的是左边来的车辆;到了路中间就看右边的来车,目测车速和距离,确认安全时才可以通过。

4.过马路时要耐心等待绿灯,不要急着乱闯,更不能翻越护栏或坐在马路上。穿越栏杆,使人车混行,会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最危险的是穿越铁路道口护栏与火车争道抢行,这样可能会被火车卷入轮下绝对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会有造成死亡的危险。

6.温馨提示:你肯定过马路时,一定要精神集中。不能边听音乐,边过马路,不在马路上跑和玩;更不能为了赶时间或贪图方便翻越防护栏,要走人行横道、立交桥或地下通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7.我国《交通法》规定,我国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

E. 法律小常识10条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F. 法治安全的内容有哪些

法制安全教育包括四方面,如下:
一、安全法规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责任和意识。深入贯彻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教育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责任,增强师生法制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校长的培训,提高校长安全意识,落实校长“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交通、消防、地震、用电、户外、网络安全教育
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行为,加强师德教育和德育队伍建设,做好对学生思想、心理的教育疏导工作;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震安全、用电安全、户外安全、网络安全教育等系列专题教育,组织消防或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逃生技能,提高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公共安全意识。在进行安全宣传中,要注意形式的多样化,主题的多样性,让学生有积极的兴趣来学习安全知识。重点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校园11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食品安全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继续强化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领导和管理,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食品定点采购、索证、检验及食物48小时留样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大对学生食堂的资金投入,完善各种卫生设施。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执行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不得对外承包规定。继续加强校内小卖部的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各地各校落实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小卖部的食品卫生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立即制止销售,同时向卫生、质监部门报告,促使小卖部经营者守法经营。对学校内部个人承包的小店,学校指定专人、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促使其守法经营,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让学生拥有健康的心理和必要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耐挫教育,特别是面临高考、中考,要严密注意“问题”学生;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交通法规教育,传授学生必要的火场逃生知识、紧急救护知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规范教师行为,学生出现的某些心理问题,与教师的行为规范存在着联系,教师要加强责任心教育,力争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对学生之间出现的纠纷,一般的“小摩擦”学校自行处理,大的冲突报派出所协

G. 法律小知识。

常用法律小知识
1、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
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你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
街头兜售的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
3.如果你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
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否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
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你享有哪些权利?
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的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
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9.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请不要自己在私下怨东怨西,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不要以为工商部门神通广大,无所不知。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很好地保护你自己。
11、如果你想借钱给别人,就一定要留有借据。正规的借据包括以下内容: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时间、保证人或见证人。并且双方签字画押,这样才能免去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诉讼时效为2年)
1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 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交纳50到100元。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交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 至 5万元,按4%交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交纳;百万元以上,按0.5%交纳。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1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14、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15、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16、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1、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4、对律师应讲实情。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17、机动车转让时,未经保险公司同意并办理批改手续,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责任终止。
18、买保险时要注意不要写错年龄,否则可能会使保险合同无效。
19在哪些情况下,职工发生死亡和负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动部发1996年266号)第8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10、法律法A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办法还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者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身边的法律小常识(一)
1、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2、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3、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4、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5、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6、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7、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法律小常识(二)
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法律小常识(三)
这些招聘行为被禁止: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法律小问号
1、赌债无效
村民朱某、白某等打扑克牌赌博,朱某共计输给白某5500元,白让朱打了一张借款欠条。后朱外出打工还钱,而白却将朱告上法庭。法院经调查取证后驳回白某的起诉,不知内情的人问:白某咋会输官司?
本案中朱某虽给白某打的是借款欠条,可实质上是一笔“赌债”。《民法通则》第58条关于“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这种借款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2、犯了罪怎样才能争取减轻处罚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任何人犯了罪,都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但是,由于犯罪份子对自己所犯罪行采取的态度不同,对他惩罚可能有轻重之分,怎样才能减轻处罚呢?
一、首先是自首,向公安机关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以表明愿意认罪服法。
二、带罪立功,积极揭发检举同伙及他人的犯罪事实,为公安机关深挖严打提供线索。
三、认真改造,在劳动期间,认真改造,根据本人表现可减刑或假释。
四、有重大发明和创造,在劳动期间,努力钻研,取得成果或有重大发明,根据不同情况可减刑或假释。
3、故意弄脏别人衣服犯法吗?
有些人认为只有触犯刑法才是犯法,应该受到处分,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违犯刑法禁止的行为固然是犯法的行为;违犯其他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禁止的行为,也是犯法行为,只不过是两种犯法的性质不同。情况不同,处罚不同。故意弄脏他人衣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然是犯法行为。
4、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防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是妨害公务罪:犯妨害公务罪的视其情节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无照经营本违法 售劣害人更不该
农民刘某无照生产水晶涂料,声称保证质量。用户李某在刘处购790元水晶涂料,用后墙体成块脱落并崩裂,遂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总计4680元。
本案中刘某无照经营系违法行为。同时他生产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理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6、法院判决生效后感到冤枉,可以申诉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确实感到冤枉,还可以申诉。根据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查院提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如确有冤枉,通过申诉将可得到改正。
7、合同的订立要经过什么方式?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它的成立必须经过一定的方式,即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两种。凡合同内容的标的大,或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履行完毕的,以书面方式为宜,以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有所依据。如果合同内容的标的小,或合同订立后所立即履行终结的,则可用口头方式。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如必须用书面或公证形式),则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方为有效。例如买卖房屋的合同,必须经过房产管理机关或农村基层政权机关审查,并须纳税和更换房产售证以后,才能生效。
8、女方虐待婆母,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儿媳虐待年老婆母的行为,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是夫妻感情变化甚至破裂的原因,一旦女方的虐待行为情节恶劣的,男方要求离婚,应当视为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9、家长粗暴干涉儿女婚姻犯不犯法
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刑法中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以刑罚。可以依法起诉,已构成了犯罪。
10、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否可以结婚?
在我国,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可以结婚的法律对其没有限制。不同民族男女双方完全志愿要求结婚的,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书。
11、离婚要办哪些手续?
离婚是男女双方解除男女婚姻关系的一种手段。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其中一方要求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可由街道、单位等组织调解,也可以按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情感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2、对耍流氓的人该怎么办?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扰乱公共程序,结伙打架由于情节轻微还不够刑事处分的,要处十日以下的拘留,二十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打人骂人或用下流语言和举动调戏妇女,但不够刑事处分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警告。不仅如此,对于一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屡教不改的人,既适用治安管理条例处罚外,必要时,经有关机关批准,还可以把他们收容劳动教养。
13、在打官司期间,可以到法院找案件承办人反映案件情况吗?
可以,法院是讲理的地方,打官司,就是讲理讲法。事实上,许多人打官司,主要是想讨个公道说法,官司赢不赢,不在于判归自己多少钱,而在于让法院判明自己没有违法。如果法院对案件了解不全面,有可能影响法院公正下判,有必要为了使法院公正下判而去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向案件承办人反映情况,不能直接找承办人个别谈,应当到法院接待室,以一个上访者的身份填写上访登记卡片,由法院的接待人员通知案件承办人到接待室接待。
14、盗割电话线违法犯罪吗?
通信线路是国家通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党政军民的国内、国际通讯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相关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5、收购赃物 蚀财入狱
有人认为花钱买东西不犯法,甚至见赃物便宜也敢买。殊不知,收购赃物也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惩处。
收购赃物的,所购的赃物要依法追缴,情节轻微的,要受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可处以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6、夫妻离婚后债务由谁偿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何承担;对《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7、“冤家路窄”采取武力报复对吗?
我国刑法规定,严禁聚众打砸抢,因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以伤害罪,杀人罪论处。至于被毁坏的物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资损失的,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法要求赔偿,因为这种报复行为不仅伤害个人,而且危害社会秩序,如果矛盾双方都“怨将仇报”,“以牙还牙”,社会秩序的安定就无法维持,公民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我们奉劝,那些认为冤家路窄采取武力报复的人“此路不通”。
18、为报私仇结伙打架是“正当防卫”吗?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集体本人或他人的财物,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正当防卫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所以,有的人认为自己被别人欺负,为报私仇找人帮忙打仗不是正当防卫,而且是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群体殴斗,这样下去,只能造成悲惨的结局,双方都没有什么“正当”可言。
19、大法不犯,公检法对我没办法吗?
这种思想显然是很危险的。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许多失足青少年的沉痛教训说明;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平时放松思想改造,认为有一点“小毛病、小错误”无所谓,结果脑子里的坏思想恶性发展,给坏人可乘之机,以至“小毛病”变成“大毛病”,“小错误”酿成了“大错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到这时,决不是“公检法对我没办法”而是要绳之以法律了。
20、民事纠纷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起诉?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起诉的条件:(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1、“告状”怎么告法?
通常所说的“告状”,在法律上叫诉讼。诉讼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如解决财产争执、遗产继承、婚姻家庭等案件,除调解外,可直接到人民法院去“告状”。至于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公、检、法机关才有权受理,其它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都无权行使这种权力。
22、复婚还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按照《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复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夫妻关系即正式恢复,收回离婚证。
23、结婚后女方必须到男方家生活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把男女双方结婚说成“男婚女嫁”,认为结婚后,女方理所当然地应在男方家生活,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实际上,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女方到男方家,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这样做。我国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所以结婚后,与男方家还是女方家共同生活,要由结婚双方约定,而不能说必须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也不能说必须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
24、什么是借婚姻索取财物?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婚姻基本自主自愿,但一方或一方家长把向另一方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的违法行为。
25、什么是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和简单经济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简单的民事案件。
特点:1起诉方式简便;2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3传唤或通知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4审判组织简单;5开庭审理程序简便;6审理期限简短。
26、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以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
27、何为教唆犯,对教唆犯如何治罪?
教唆犯就是用腐蚀、利诱、挑拨劝说或者其它方法教唆他人犯罪的罪犯。
对于教唆犯应负的刑事责任,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但是,凡教唆不满十八岁的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8、醉酒后犯法和精神病人犯法同样对待吗?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醉酒完全是人为的过量饮酒所致。如某人酒后开车本来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开车又闯祸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这与精神病人犯法情况不同,精神病人由于生理上的疾病,对自己行为失去控制能力,才出现正常人所不应有的行为。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不能把醉酒的人和精神病人犯罪同样对待。
29、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是禁止结婚的,尽管她们与新兄妹有所不同,这是一种半血缘关系,但在血统上是近亲。如双方都有各自不同的亲生父母,丝毫没有血统上的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
30、改嫁媳妇赡养公婆是否可继承房产?
吴某丈夫死后改嫁他人,可对公婆仍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写与“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死后,刘某夫妇将老人房产变卖获款5800元,其中3800元支付老人丧葬费及原有债务。吴某得知后向法庭起诉,要求分得部分财产。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付给吴某1000元。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吴某在丈夫死后虽改嫁,但一直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的主张应予以支持。
31、帮骗子隐藏财物有罪吗?
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脏物而予以窝藏代为销售的,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由此可见,帮骗子隐藏财物是有罪的,应以窝脏罪论处。
32、父母对成年子女还有抚养义务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下列情形父母仍有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全丧失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除上述3种情形以外,父母对成年子女就没有抚养义务了。
33、和现役军人订婚能不能反侮?
我国婚姻法中不要求男女双方在婚前订立婚约,因而一般婚约不受法律约束。但人民军队担负保卫祖国、防御侵略的光荣任务,为使现役军人不致为婚姻问题而影响担负保卫祖国的光荣职责,对现役军人的婚约在处理上应特别慎重。因此,如要解除于现役军人的婚约,必须通过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并征得本人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