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疫情期间,哪些行为涉嫌干扰防疫触犯法律
在2022年3月至4月,上海市和吉林省都爆发了大规模的疫情,并且河北省以及四川省和沈阳都出现了零零星星的确诊病例,在疫情如此严峻的局势之下,我们应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准则来规范自身的行为,只要违反了疫情防控的相关准则,就等于是触犯了法律,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那么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了哪些行为才算是违反了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呢?
疫情期间,每个人都应该认真的遵守疫情的相关规定,只要有人违反了规定,那么警方肯定不会容忍这种行为的出现,在极短的时间内他们就会被警方控制住,并且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处理不同的刑事处罚。
❷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
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
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
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
物,
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
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
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
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
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
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
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
而是
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
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
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
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
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如果情节严
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
己送进班房。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
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
在这里我要告诉
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你们,
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
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
养、
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
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
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
以后要改正就很难,
平时又不注重学习
科学文化知识、
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
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
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2002
年
4
月份的
天下午,
一个城区小学的女学生张某由于经常驻受到同桌男生的
欺负,就决定报复一下,将同桌买来牛奶袋子咬破一口,再灌入
上点老鼠药,而后放回抽屉里,下午,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
有毒的牛奶后,
很快就有了中毒反映,
幸亏被送到医院及时抢救,
这才避免酿成大祸。这起案件侦破后,投毒学生后悔不已,她说
自己没有想到会出那么大的事情,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
但是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她照样受到了处罚。
二、帮助他人
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
的。
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
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
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
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
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
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
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
果人家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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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
及时改正。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
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
自己的防线。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
拒绝不良交往。
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
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
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
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
威胁等方式,传达室播犯罪思想,教唆作案手段,使少数抵抗力
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
例如,
学生吴某,
初中毕业后未考上高中,
本想去当兵的,但自从在舞厅跳舞时认识曾犯过盗窃罪的罗某
后,一来二去,二人搞得火热,罗某便向吴大谈“盗经”,说作
案时如何刺激,
如何过瘾,
最终吴某在罗的教唆下走上了盗窃犯
罪道路。被判刑八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
响。
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
酒吧、
迪吧、
网吧特别多,
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
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
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
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
丰富社会生活经验,
锻炼各种应
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
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
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
意侵害。
根据实践经验,
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
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
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
务,
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
比较明智的做法是
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
”
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件案子很有代表性,那天住在北
门村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往家里赶,
罪犯王某看见她脖子上
挂着一把钥匙,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我就跟着
她待她开门后冲进她家抢点东西。
于是就一直跟着娟娟,
走了段
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男青年一直跟着,心里害怕,在走到自家
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
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
我不能开门。
她就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
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
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
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
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
张阿姨娟娟去开门,
她立即打
110
报
警。
要娟娟开门后,
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
起来,
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
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
西,在王基本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
将王某抓获。
第二、
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
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
由家长、
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
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
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
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
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
也会受到处罚。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
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
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
害怕
的应该是他们。
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参考网络文库http://wenku..com/view/d57cd32e7375a417866f8f48.html
这个是例题的。
❸ 小学生法律常识
小学生法律常识:
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3)学生涉疫法律知识大全扩展阅读: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❹ 快!!!!!!!!!!有关法律知识(要小学生的),帮帮忙!最好是作文!
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懂得,和谐社会,法律是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和谐,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和谐。没有法律,或者有了法律却不被执行,社会的和谐也就根本无从谈起了。
历史早已证明,无论什么社会,不能一刻没有法律。“凡是在人类建立了政治或社会组织单位的地方,他们都曾力图防止出现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也曾试图确立某种适于生存的秩序形式。”(E·博登海默着《法理学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P220)即便是在初民的生活里,也是有自己的幼稚而简单的法律,我们在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的埃德蒙斯·霍贝尔《初民的法律》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在中世纪专制统治下,也不是没有法律的,而且法律制度极其严密残忍。至于现代,就更不要说的,每个文明国家,都建立起了自己的庞大的法律体系。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人类社会的生存,是有秩序的生存,而社会秩序不像自然秩序那样没有意识的成分,是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下发挥作用的。因此,必须要有法律来规范这个秩序。法律的本质,就是对社会秩序的反映,就好像科学是对自然运动规律的把握一样。也正因为此,我们对秦始皇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评价是很高的。没有统一的法制,战争接连不断,百姓不能安居乐业,生灵涂炭。结束战乱,统一国家,建立法制,恢复秩序,促进了社会发展,这样的功绩是永垂不朽的。所以,德国法学家伯恩·魏德士说:“在人类共同生活中,人们宁可容忍有问题的、不符合目的的或者根本就是‘不公正的’法律规则的存在,也不愿意看到完全失去法律控制(没有法律判断)的状态。在那些由于没有规则约束而发生混乱,并完全失去法律控制的地方就是这样。混乱有时比有组织的暴政更不人道,更难以容忍。”(伯恩·魏德士着《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P42)
我们都知道,和谐不过是良好秩序的另外一种表述。我们很难想象,没有了秩序,社会怎么能够保持和谐。而秩序和法律,就是一个分币的两面。它们之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法律的作用,首先是维护社会秩序。譬如市场经济从表面上看,比起计划经济来,好像很难保证有秩序的发展。因为,市场主体都各自为政,各干各的,似乎缺乏安排。然而,实践证明并非如此。市场经济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有秩序地发展着。并且,还有一整套反映了价值规律的完善的民商法体系,加以保护。完善的市场经济,必然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其次是纠正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仍然以市场经济为例,这个体制运作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现象时,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就发挥了巨大作用,有效地干预经济发展。这样的干预,就是法律的干预。很典型的就是美国的反托拉斯行为,通过国会制定一系列反垄断法律,坚决有力地支解庞大的垄断企业,恢复正常竞争的秩序。他们绝对不会只看到被支解的企业的发展和政府的眼前利益,而是着眼于社会整体和未来,很理性地处理这个问题。约翰·谢尔曼指出:“既然我们不能赞同作为政治权力的国王存在,我们就不能赞同一个控制生产、运输和经销各种生活必需品的国王的存在,既然我们不能屈从一个皇帝,我们也就不能屈从于一个阻碍竞争和固定了商品价格的皇帝。” 在他的力促下,议会出台了《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典型的反垄断案例是支解美孚石油公司案。1911年,最高法院判定洛克菲勒财团的美孚石油公涉嫌垄断,必须解散,并处以当时美国历史上最高昂的“罚款”——2924万美元。美国的经济体制如此具有优势,法治建设是一个基本的条件。可见,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基础。经济如此,其他社会事业莫不如此。
自然,社会的和谐是一个历史概念。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如果说在过去的社会里,秩序离不开法律,那么,历史发展到了今天,要建设文明的和谐的社会,就离不开法治了。法治,是法律历史从用法治人的法制发展到用法治权的成果。在当代,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良善的法律,并且被普遍地遵守,那它就是落后的国家。我们看一下那些强大的国家,哪一个不是法治文明的社会;而贫困的国度里,良好的秩序常常得不到保证,社会管理混乱,政局不够稳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从法律的角度讲,就是法治没有建设起来。关于这点,毛主席是老早就讲过的,据邓小平说,“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前苏联是军事强国,但绝对不是富国。笔者注),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国家不可能发生。”(《邓小平文选》第293页) 。比如,国家领导人的接替交换是一件重大政治事项,法治缺失的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常常酿成社会不和谐的悲剧,军事政变是一个极端的表现。而法治健全的国家,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小布什第一次竞选总统时,选票的绝对数不及戈尔,但选举人票略胜一筹。于是,两位候选人闹得不可开交。这样重大的政治问题,后来却用法律手段顺利地加以解决了。可见,法治建设对于当代民主社会的和谐的重要性了。
因此,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可以说,没有法治,就没有和谐。有了和谐,是因为有了法治。我们更要有这样一个高度的认识,破坏法治,就是破坏和谐。这,难道是上纲上线的极“左”之语言吗?!
❺ 防疫法律法规咨询
疫情期间,是否能强制房东减免租金?”
“预定的旅游行程被取消,每人只退1000多块钱,合理吗?”
“因密切接触新冠肺炎患者被采取隔离措施,能不能领到工资?”
……
尽管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已有所缓和,但疫情带来的劳动人事、消费维权、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仍层出不穷,如何利用互联网平台高效准确地解决群众身边的涉疫法律问题,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在特殊时期的新任务。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自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法律服务网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服务优势,通过开通“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栏等形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解答涉及疫情防控内容的留言咨询,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有力的法治保障。2月10日至3月25日,中国法律服务网部级和各省级平台共接到涉疫情法律留言咨询15050条,其中部级平台1583条,省级平台共13467条。
高效回复在线回复
“公司扣了2月份20%的基本工资,可从2月6日开始就通知正常上班,这样扣钱合理吗?”打开中国法律服务网的“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板块,记者看到首页上有这样一条咨询,咨询时间为3月19日16时46分。
网站法律服务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回复: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建议咨询者及时同公司沟通不当行为,如有必要,可进一步采取投诉、仲裁等救济方式。回复时间为3月19日17时49分。
咨询者从提出问题到收到完整建议,只需要一小时左右的时间。记者了解到,回复迅速已经成为各地法网的常规操作。
“疫情防控期间,江苏法网法律咨询平均回复时长为11分钟,其中常规服务时间提出的法律咨询,平均回复时长为6.6分钟。”江苏省司法厅12348协调指挥中心副主任许奇介绍说。
如何让群众在足不出户及时收到专业法律回复?如何保证回复的专业高效?
“广东法律服务网处理线上法律咨询的都是执业律师。疫情期间,广东法律服务网搭建移动端(vpn)工作平台,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以防疫为核心,采取移动坐席(在家值班)与中心集中坐席相结合的方式,使群众通过语音、网络等线上渠道获取法律服务。广东法律服务网一直以来提供的都是7×24小时全天候实时法律服务。”广东法律服务网运营负责人吴海涛解释说。
为了能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遇到的涉疫法律问题,各地法律服务网积极行动,利用网络便利,争取让大家动动手指就可以获得专业法律解答。
福建法律服务网派专人密切关注法律服务网平台留言咨询,收到咨询后,及时推送给专业律师解答,做到当日留言当日回复。安徽法律服务网实行平台律师轮班制,为群众提供全天不间断的法律服务。上海法律服务网要求专业律师实时在线,及时更新政策法规,定期发布常见涉疫法律问答,帮助群众和企业不出门也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开设专栏量身服务
打开浙江法律服务网主页,红色的“疫情防治 法治同行”浮动图标提醒访问者可以直接进入专栏进行咨询,专栏内根据不同主体需求细分为疫情防控法律问题解答、小微企业复工和防控指南、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指引、战疫快讯4个板块,有针对性地整理汇总了现阶段疫情防控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大大提高了咨询效率。
为了便利群众,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级法律服务网设立疫情专栏,集中办理疫情相关法律咨询,梳理疫情防控期间常见的法律热点及新冠肺炎防护等内容。
据许奇介绍,江苏法律服务网疫情专栏主要包括“智慧小司”疫情防控机器人、疫情防控法律咨询、疫情防控法律手册3个板块。“智慧小司”疫情防控机器人运用AI技术赋能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务,自春节以来,累计服务全省15.6万名群众,提供服务25.7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222个,提供疫情信息查询202697次。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板块依托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在线进行回应。板块内还针对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别建立咨询库,提供查询和参考。疫情防控法律手册主要提供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等信息检索。
除浙江、江苏以外,其他省级法律服务网也根据各地疫情防疫工作特点开设专栏,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及法规政策查询等服务。
湖南法律服务网开通“坚决打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专栏,发布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读本;云南法律服务网开通“战疫法治保障绿色通道”,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法律服务可一键申请、在线申办;山西法律服务网“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板块专门针对复工问题答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北京、黑龙江、山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等地也在法律服务网开通疫情防控专区。
关注热点倾力答疑
出游计划被取消、复工前要先隔离14天、商铺不开门仍要支付租金……随着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动态变化,与大家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在变化。
广东法律服务网提供的资料显示,疫情暴发初期正值春节假期,由于行程取消引发的旅游团费、景点门票、住宿等退费争议频发。疫情期间的薪酬计算、复工时间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工遭辞退等问题也是这一时期的咨询热点。随着很多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劳资纠纷类咨询增长明显,占疫情咨询总量的36.9%。租金减免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咨询量稳居前三位。
也有一些问题在近段时间突然受到关注。比如,与贷款相关的法律咨询从原来的零星案例发展为暴发式增长,已经达到咨询总数的4%左右,贷款逾期与延期还款成为疫情相关咨询新增热点。
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朱睿说:“从目前的咨询情况来看,因疫情产生的合同纠纷咨询最多,这也是以往没有产生的咨询类别。”
记者发现,在全民抗疫的路上,看似冰冷的法律处处体现着温情。在开展法律服务的同时,各地法律服务网及时进行疏导、引导,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体现服务温度。
“我们会向咨询人说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难处,引导其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共克时艰。通过劝说,很多咨询人表示理解企业,愿意共渡难关。”谈到即时服务与后续服务相结合的问题,许奇对记者说。
❻ 传染病法律法规有哪些
传染病防治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2.《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