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卫生小知识
一、饭前、便后要洗手:
手是人体的“外交器官”,人们的一切“外事活动”,它都一马当先,比如从事各种劳动、到垃圾、刷痰盂、洗脚、穿鞋、搽大便等,都要用手来完成。因此,手就容易粘染上许多病原体微生物。科学家做过这样一个调查,一只没有洗过的手,至少含有4万~40万个细菌。指甲缝里更是细菌藏身的好地方,一个指甲缝里可藏细菌38亿之多。另外有人作过一个试验,急性痢疾病人用5~8层卫生纸,痢疾杆菌还能渗透到手上,痢疾杆菌在手上可存活3天。流感病毒可在潮湿温暖的手上存活7天。因此,手是很脏的。而且外出旅游、参观学习、执行任务,手经常接触一些物品,都会把手弄脏。特别是传染病患者和一些表面健康实际身体内带有病毒者,常常把致病微生物传播到各种用品用具上,当健康人的手接触后,致病微生物便来到你的手上。如果饭前便后不洗手,就可以把细菌带入口中,吃到肚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菌从手来,病从口入”。所以要养成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劳动后洗手的习惯。
洗手可除掉粘附在手上的细菌和虫卵,用流水洗手,可洗去手上80%的细菌,如果用肥皂洗,再用流水冲洗,可洗去手上达99%的细菌。洗手中应注意不能几人同用一盆水,以免交叉感染,互相传播疾病,时间应超过15秒。
二、不随地吐痰、甩鼻涕:
痰是呼吸道分泌出来的粘性液体,借咳嗽动作排出体外。吐痰人人皆会,但不一定都具备良好的吐痰方式。有些人不注意保持环境,有痰随地吐,鼻涕甩一地,既影响卫生又有损个人形象。有些所谓“爱卫生”的人,将痰吐在地上,用脚上穿的鞋一抹,以为看不见痰迹就算干净了,就不妨碍卫生和健康了。殊不知痰液中含有几百万个细菌、病毒、真菌、支原体等。特别是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如肺结核、流感、流脑等病人痰液里的细菌和病毒更多,前期流行的“非典”更是如此。有人检验一口痰,发现含有几十万个细菌。在人们最讨厌的肺结核病人的一口痰中,能找到几百万个结核杆菌。如果把谈液吐在地上,当痰液干燥后,细菌便随尘土飞扬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这样的尘埃,就有可能得呼吸道疾病。因此,人人都要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有痰要吐在痰盂里,痰盂要每天定时刷洗。在没有痰盂的地方,应把痰吐在废纸上包起来,然后扔进纸篓或垃圾箱里,自觉作到不随地吐痰,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三、不对别人咳嗽、打喷嚏:
咳嗽和打喷嚏是人的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不足为怪。但是,不注意场合,面对别人或食物打喷嚏则是一种既不卫生又不礼貌的不良行为。据调查,一声咳嗽可喷射出2万个很小的飞沫,一个喷嚏射出近100万粒的飞沫。而且飞沫喷出的速度很快,不到1秒就可以飞出4.6米,顺风的话可达9米之遥。鼻腔和咽喉部是细菌、病毒聚居最密的地方之一,喷出的飞沫中含有大量的细菌和病毒。一个喷嚏喷出的病菌可高达8500万个,这些微小的飞沫可长时间地在空中漂浮游动,在无风的室内可以漂浮30——60分钟,漂浮时间长者可达30小时。飞沫的水分蒸发后,细菌和病毒又随尘土飞扬,继续危害人的健康。
我国法定的传染病中,就有15种是借助空气传播的(如流感、麻疹、水痘、流腮、支原体肺炎等)。因此,为了大家的健康,在咳嗽和打喷嚏时就应该注意礼貌和卫生,尤其是患有呼吸道传染病的人,更应该自觉注意。如果在面对人或食物的场合下忍不住打喷嚏时,应当立刻掏出手巾或面巾纸,掩住口和鼻子。实在来不及也要转身背向他人或食物,并用手捂住口和鼻子。
四、不吸烟:
吸烟有害而无一利,已为全世界的科学界所公认。烟草的烟雾中含有3000多种有害物质。其中主要有烟碱(尼古丁)、烟焦油、轻氟酸、丙烯酸和一氧化碳等。尼古丁是一种有毒物质,烟焦油里含有亚硝胺、酚类、砷及放射性同位素等,这些都是致癌物质或促癌物质,尤其是苯并芘是公认的强致癌物质。据统计,每天吸40支香烟的人,肺癌的发病率比不吸烟者高70倍。此外,吸烟与唇癌、喉癌、食管癌、胃癌等也密切相关。吸烟能促进全身动脉硬化和高血压的发展,因此吸烟者的心血管和脑血管病发病率与死亡率比不吸烟者高。另外,吸烟者易发生感冒、鼻炎、鼻窦炎、气管炎、支气管炎、肺气肿等。还有研究表明,吸烟与男性阳痿有关。。
有人说吸烟能提神,提高工作效率。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现代医学研究认为,尼古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具有两重性,即先兴奋后抑制。所以,长期大量吸烟的人,大脑皮层的兴奋与抑制过程失去平衡,反而呈现疲劳、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分散、工作效率下降等。许多与吸烟有关的疾病的潜伏期都是很长的,不像吃了剧毒物反应那么快。所以在短时间内,人们往往看不出他的危害。有时从开始吸烟到导致死亡,要经过几十年的时间。这也是一般人对吸烟危害性认识不足的主要原因。
我国大约有2~3亿人吸烟,约占全国人口的1/5还多,占全世界10~12亿烟民的1/4,不仅每年要消耗大量的金钱,而且很多年以后国家和个人要为治疗吸烟造成的各种疾病投入难以想象的金钱。目前,欧美国家已经看到了吸烟的巨大危害,用法律的、经济的政治的多种手段使群众吸烟率大幅度下降。例如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向18岁以下的青少年出售香烟,将被处以严厉的罚款,甚至被起诉到法院。(报纸也在登载欧美当地人民投诉烟草公司和打烟草广告的广告公司对其本人和家人的伤害)。而我国目前由于还处在改革开放中,有些法律还不健全,有的部门还将香烟作为创造巨额利润的法宝,年轻人将手里拿或嘴里叼一支香烟看成是成熟的标志,甚至有的女性现在也加入烟民的队伍之中。国外一着名学者预计,中国20岁以下的青年人中,今后将有5000万左右的人死于吸烟。所以,目前许多人认为吸烟是公害,是21世纪的鼠疫,是新世纪的鸦片,正在危害中华民族。吸烟,也许能给你带来一点暂时的欢乐,但是它带给人们更多的是灾难、疾病和死亡。
五、不过度饮酒:
适量饮酒可以促进血液循环,活血化淤,祛风散寒。但是,饮酒过量而产生酒精中毒,即醉酒时,则对身体产生一系列的损害,甚至危及生命。过量饮酒摧残着人们的健康,也可以诱发各种事故和违纪现象(司机更是如此),酒精入胃大约5分钟即可进入血液,然后输送到人体各部。酒精进入人体后主要作用于大脑,而大脑对酒精特别敏感。一般认为,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1%时,大脑皮层就受到抑制,皮层下的低级中枢则因抑制降低而兴奋,使人产生欣快感。此时饮酒者出现颜面潮红,心跳加快,精神兴奋,豪言壮语,头痛脑胀等现,这就是急性酒精中毒的早期即兴奋期。此时只要停止饮酒,经过休息后完全可以恢复正常,反之,如果继续饮酒,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2%左右时,就进入醉酒之中期,即共济失调期。有的人会因酒醉失态,走路摇摆,甚至醉卧路旁、桥头等地方。当醉酒者出现面色苍白,体温下降,口唇发紫,大、小便失禁,昏睡不醒,甚至昏迷,此时已进入酒精中毒的晚期。如昏迷持续4小时以上者,多预后不良,容易出现严重后遗症。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当酒精浓度达到0.6%时则常导致死亡。
醉酒的损害是全身性的,其后果相当严重。我国一学者通过解剖47具因醉酒死亡的尸体,发现所有死亡者的内脏广泛充血,尤其是胃及十二指肠的粘膜充血、水肿和出血更为严重,部分胃肠粘膜可发生坏死。许多学者指出,一次大量饮酒可导致大脑皮层呈高度抑制状态,并对呼吸、循环中枢产生抑制而致使呼吸骤停,这是醉酒者常见的致死原因。
六、不喝不洁净水、生吃瓜果应洗净或削皮、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废物、勤晒衣服被褥等。
常见的似是而非的“卫生习惯”
1.用卫生纸擦拭餐具、水果和面部:许多卫生纸未经消毒处理或消毒不彻底,其中的填料或粉屑也很容易残留在餐具或水果上,进入人体会影响健康。所以,用卫生纸擦拭餐具、水果和面部是不妥的。
??2.用抹布擦干餐具和水果:在一般家庭,抹布是多用途的,既用其擦桌子又用其抹餐具。如不经常消毒、清洗或晾晒,潮湿而富有营养的抹布适合多种病原微生物的繁殖。与其用抹布擦干餐具、水果,莫如不擦更卫生。
??3.用餐洗净清洗餐具、果蔬:餐洗净可用来洗涤餐具、蔬菜和水果,以去除餐具上面的油污和果蔬上残留的农药,已成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日常用品。可是,很少人知道,含有烷基苯磺酸钠的餐洗净,对人体健康有害。要想减少餐洗净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在用餐洗净洗蔬菜、水果时,要注意浓度不要过高,一般0.2%左右为好;浸泡时间以5分钟为宜,浸泡后还需反复用流水清洗。餐具冲洗也是如此。另外,不要买地摊上不合格散装的餐洗净,因为这样的餐洗净大多不合格。
??4.用纱罩罩食物:夏天用纱罩罩食物可防止苍蝇的直接污染,但不能一盖了之。因为苍蝇在纱罩上产下的虫卵和身体上的污物仍然会从纱罩空隙落下污染食物。所以,应多管齐下采取防蝇措施,最好将苍蝇拒之门外。
??5.餐桌上铺塑料布:有的桌布由聚氯乙烯制成,其中含有有毒的游离基。餐具经常接触这种塑料布,有毒物质就会借助食物进入人体,从而导致慢性中毒。所以,家庭不要使用这种含毒的塑料桌布。在外就餐时,不要将筷子直接放在铺有塑料布或塑料薄膜的桌面上。此外,也不要使用油漆筷子。
??6.用白纸包食品:白纸看起来干净,其实并不卫生。由于在白纸生产过程中要使用一定量的漂白粉,容易引发化学反应,并能产生许多有害物质,如过氧化物。这种物质进入人体可引起关节酸痛、头痛、失眠,还可导致肝癌和不育等病症。
??7.变味的食物加热后吃:许多人认为食物中毒是由变质食物中的细菌引起的,若将变质的食物煮沸了再吃,细菌便会被全部杀死,吃了就会相安无事。其实,变质食物煮后再吃,虽然危险减小了一些,但仍然很不安全。如引起食物中毒的肉毒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其产生的毒素即使被高温加热也不会被分解破坏,吃了被这种毒素污染的食物仍然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8.把水果烂的部分削掉再吃:有一些人认为把水果烂的部分削掉了再吃就没事了,其实不然。这是因为即使把腐烂部分削去,其剩余部分早已被含有细菌及其代谢产物的腐烂水果的果汁所浸染。吃了这样的水果,轻者引起胃肠道不适,重者可导致急性胃肠炎,甚至导致人体细胞突变或癌变。
??9.手帕一物多用或与他物混放:一块手帕既擦鼻涕又揩嘴巴,是不卫生的。不经常清洗或与他物放在一起的手帕极易引起上呼吸道感染或面部疖肿等疾病。由于纸币、钥匙等物带有大量的病菌和虫卵,容易污染手帕。用这样的手帕擦手、揩嘴的人易患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所以,手帕要经常清洗,保持其清洁;最好随身带两块手帕,一块擦鼻子,一块擦嘴巴;手帕不宜与纸币、钥匙等杂物混放,以免手帕被污染。
??10.长期使用带有茶锈的杯子:有人认为茶锈是茶水长期沉积形成的,无害,故平时很少去洗,其实这是错误的。茶锈中含有多种有害物质,可导致肾脏、肝脏、胃肠等器官发生病变。
??11.经常去除铝锅内的棕色锈:这样做铝锅看起来干净了,而实际上却去掉了铝锅表面的一层保护膜。因为铝锅上的棕色锈是铝的一种氧化物,能阻止铝溶解到含水饮食中,从而减少人体对铝的吸收,有利预防老年痴呆症。
??12.用废旧日光灯管晾毛巾:有的家庭用废旧日光灯管晾毛巾或手帕,认为很卫生。殊不知,灯管两端被锈蚀或灯管本身有裂缝,管内的水银、荧光粉及少量氨气等有毒物质就会逐渐渗出或挥发,污染毛巾或手帕,从而危害人体健康。若进入眼睛,可造成视力减退甚至失明。这些有毒物质还会污染室内空气,引起慢性中毒。
??13.酒后、饭后立即洗澡:患有心脏病的人酒后立即用凉水洗澡,会因心脏负担过重而导致死亡。即使是正常人,也不宜饭后立即洗澡。因为洗澡时会使四肢和体表的血流量增加,而减少胃肠的血液供应,从而影响胃肠的消化功能。
??14.有痰不吐:随地吐痰是不文明的生活习惯,应当弃之。但有痰不吐,咽到肚子里,也是不好的习惯。因为这样做会将痰中的各种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幼虫食入体内,发生相应的感染甚至疾病。
??15.牙刷头倒放在杯内:刷牙后,将牙刷头朝下放在洗漱杯内,牙刷间的一些食物残渣便成为细菌的营养源,得以使其大量繁殖。再刷牙时,牙刷中的细菌及其分解产物就有可能侵入体内,进而影响健康。
??15.用公用香皂洗手:用香皂洗手是为了清洁卫生,但如果你是用公共场所洗手间的香皂洗手,那结果可能恰好相反。健康人和不健康的人共用一块香皂,使细菌、病毒有了传染机会,香皂则充当了疾病传播的媒介。另外,洗手毕关水时应先用水冲洗一下水龙头,以免洗净的手因接触开关而重新带菌。
??16.便后洗手而便前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可防止寄生虫卵和肠道病原菌的传播,但与此相比,便前洗手更为重要,而这一点却常被人们所忽视。便前如不洗手,你手上的各种病原体可能借助手触及外生殖器官和会阴部而引起感染。在性病高发的今天,便前洗手更为重要。
??17.便后卫生纸向前擦:这种做法是极不卫生的,尤其是妇女,很容易引起其泌尿、生殖道感染。因为这样做,粪便中的各种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很容易经卫生纸污染女性外阴部,引起外阴部的感染,甚至逆行向上,引起内生殖器和泌尿系统的感染。
⑵ 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1、遇到人身安全问题时,冷静为前提
遇事冷静,中国传统例来都有这个潜意识;确实,现在很多的安全问题,都是因为不冷静而造成的!不要盲目的跟风,称判断清楚安全问题的所在,有时候无法亲身判断时,也不要太过紧张,别人的紧张是因为情绪不稳定,咱可以冷静点对待!有了对具体安全情况的了解,就可以更安全的保护自己!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比如,遇到突发的群体性安全事件,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手拿硬物并及时走开并报警即可,如果遇到房子倒了如果知道问题,只要稍离房子远点即可,如果遇到有人激烈打架,可以稍微避开即可,知道事情的真相才能更好的处理问题。
2、及时的报警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遇到安全事故后,冷静下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果断的采取自我保护!不可避免时也得出手!这世界的自然法则是弱肉强食!有时候假装得强大点,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办法!
3、仔细观察周围环境
很多人遇到紧急安全问题就只会跟着大众跑!有没有想过,前面的人如果跑错了,后边的人不是跟着一起去了!所以先不要急着跑,先观察观察周围环境情况!既然跑能解决问题,那方向有四面八方,也可以从其它地方跑啊,没必要挤在一起!
4、勇敢的保护自己
在危险面前,不搏就没机会了,搏一搏也许还有一丝希望!为了争取机会,请允许自己勇敢一点!
5、不要做危险的事情伤害自己
这样的事情真多,比如跳楼,轻生的人越来越多,奈何,生命珍贵,请珍惜,人活着有时候也要为了自己!还有就是那些心情不好的人,干嘛为了心情不好伤害自己呢,一点愉快就自残,就乱搞等,实在是不敢恭维!
(2)可可小爱防骗知识扩展阅读:
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