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进一步完善避孕药具社会化发放网络,切实增强避孕套免费发放工作
第一是识别目标人群,希望这个项目能帮助到什么样的人,是高中生,大学生,社会人员,男性,女性,职业状况,低收入,等。怎么样才能切实的接触到这些目标人群。 第二是进行性教育,通过学校,社区等宣传健康的避孕方式,有哪些选择,好处坏处各是什么,什么时候该用那种方式,成本多高,有效率多高,如果意外怀孕的坏处是什么,避孕有哪些好处。 第三才是给需要的人群发放避孕药具,形式可以通过对某一片目标人群设立一个服务站或者负责人,通过负责人领取等方式。
② 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一、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及制度强化落实的条件下,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很多人意识到少生优生的作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等,但是就整体来看,我国人口惯性增长趋势强劲、低生育水平反弹、新出生男女比例失调、流动人口增加、老龄化增长、违法生育现象严重等,人口环境冲击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进行。再就是,现代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经济力量的提升,而且是人的发展,随着社会民主法制的健全、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人们对人的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这就要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落实到人口增长率的稳定或是降低上,而且要实现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善,以及人们素质教育的提升。 二、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 1、完善观念认识,坚持为民服务 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仅仅是实现少生目标的方式,也是推动人们改善思想观念、提升人们优生意识的重要手段。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很多地方以硬性指标进行生育指定,这虽然以强制力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新生人口的增长,但是由于人们“人多财旺”观念的影响,违规生育、隐藏生育的现象仍旧存在,所以,在进行计划生育工作时,一定要关注于人们意识的改变,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观念,坚持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将群众最关心、与人们生活最贴近的问题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并将最有效的心理感化深入人们生活,跳出为计划生育而宣传的圈子,为人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扩展宣传内容,满足人们需求 2.1强化政策宣传,促使群众认识利弊 计划生育政策是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依据,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中,必须以制度为基础。通过计划生育国情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来提升各级领导层在人口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的优化思想,促使领导层对生育人口男女比例、流动人口、避孕工作等的管理落实;通过与人们仅仅相关的计划生育制度性宣传,如少生优生政策、奖惩政策、优生优惠政策等,促进人们对计划生育制度的全面认识,力图实现人们对计划生育义务性的认识;通过惠民政策宣传,来提升人们少生优生、监督生育等意识,调动人们计划生育积极性的提升,以反向教育、对超生进行惩罚的方式,促使人们认识超生的弊端,以反作用强化人们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 2.2进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与宣传 在人们思想观念发生显着变化的环境下,计划生育教育宣传的内容不断扩展,已从成人教育、实践教育扩展到青春期、婚期、育儿期、更年期和知识、理论与实践性统一的教育范围,具体来看要求:在青春期,进行相关知识宣传与教育,如很多中小学校展开生理教育课程,让学生对生理健康、人口素质等方面进行了解,以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与生理知识,促使青少年自我尊重、自我保护;在大学中,以心理教育、生理教育等方式,端正大学生恋爱观、交往关,努力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对婚期人员进行包办、买卖婚姻、近亲婚姻、避孕知识教育与宣传,并强化如何避孕宣传,保证计划生育药具免费性供应、对节育群众进行奖励等,强化体检,避免早孕、违法怀孕现象发生;在怀孕期间,不仅要对孕妇进行优生测检,而且要对男性进行生育安全教育,有效防止缺陷儿出生。在育儿期,加强育儿教育,其不仅包括生理知识教育与宣传,而且面向婴儿与儿童的智力开发,促使婴儿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在更年期,面向更年期人的生理、心理变化进行知识宣传,使他们全面认识到自身的变化,提升他们的抗压能力。 3、改革宣传形式,提升宣传质量 统一化教育、“大喇叭宣传”是计划生育一般宣传形式,而在新形势下,在新新农村开展的环境下,要适应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新农村发展的要求,进行宣传形式改革,切实提升宣传教育的质量。其 一,适时开展知识教育。尤其是在经济条件有限的农村,展开统一性的计划生育教育是实现计划生育目标的有效手段,在进行教育中,可进行教育方式的变革,如采用案例分析、实人实事、生活细节等进行知识教育;充分利用榜样的作用,通过婚育典型、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典型等进行引导,促使群众转变传统婚育观念;实行奖励制,力图形成计划生育优秀比拼的环境,强化计划生育知识与实践的落实。其 二,开展计划生育主题活动。通过报告会、演讲、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计划生育宣传;通过问卷调查、普查走访、咨询等方式,了解人们生育现状以及生育心理,并针对人们出现的计划生育问题进行排忧解难;利用节日、纪念活动、文艺出演、街头宣传等形式进行知识性、政策性宣传,促进人们树立健康、文明、先进的婚育观念。 4、凝和宣传载体,增加宣传手段 随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扩展,其宣传载体数量、种类也逐渐增加。走进农村基层,大街小巷的墙壁上绘画或是书写着“计划生育,人人有责”、“少生优生,幸福一生”,“要想富,少生孩子多修路”等,这就以文字信息传输计划生育的影响力。在一些贸易市场、公园、娱乐场所等都通过设置一些美观、大方的画报、图案等,贴近人们生活实际,用简单话语、漫画等促使人们了解计划生育的知识,如在“少生优生,男女平等”政策宣传中,利用连环画的方式,将生男生女在于男、女孩也是接班人的理论与思想传输,以促使人们形成正确的生育观,关注女 孩教育与发展。使用村民小册子,将计划生育的知识汇合成集,发放给人们,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并以当地计划生育典范、时代风尚、人文观念等对人们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节奏的加速,多种新科技手段如电视、网络、计算机信息平台等被运用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之中,而在今后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创造条件将这些宣传载体充分利用起来。其 一,加强资金、设备投入。各地政府部门要关注于基础设备、社会保障设备的完善与更新,为进行宣传教育提供保障。其 二,进行栏目宣传。通过电视栏目、网络计划生育专栏等进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健康保健、婚育新风等宣传,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其 三,设置服务平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库,将医疗、卫生、教育等信息综合,并建立人们建议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提升人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热情,并通过信息平台实现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共享。
③ 卫健局药具站负责什么
负责药品相关事物。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一)承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实施的协调事项。协助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参与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和使用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技术评估。(二)参与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和药物政策体系规划研究,参与拟订药品供应保障有关政策和规划。(三)承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和临床急需药品清单遴选等具体事务,参与提出药品价格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鼓励扶持政策建议。(四)承担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协调的日常事务,承担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分级应对的具体事项,对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五)组织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药品供应保障、药学人员能力提升和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等有关政策研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六)开展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综合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七)拟订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事业发展规划、服务管理标准、规范及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地方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招标采购和供应保障。组织和参与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质量监督、不良反应报告工作。负责本中心直接承担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招标采购和供应保障。(八)开展药物政策、药品供应保障、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等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九)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④ 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做到三个落实 1、领导落实 2、组织落实 3、任务职责落实 (二)抓好五项工作 1、计划发放:坚持计划免费发放主渠道,层层按计划和要求及时调拨到位,按照药具发放原则,定人、定时、定量送药具到育龄夫妇手中,做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需要。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避孕药具管理和药具知识的宣传教育,使群众充分了解药具管理政策,熟悉常用药具知识,做到会选择、会使用,用之有效。 3、随访服务:严格坚持随访制度。如实填写随访记录,村药具管理人员对第一次用药具对象随访率100%,并做好记录。首次使用药具避孕药(针)避孕对象,第一月随访2次,以后每月随访1次。产后40天内随访一次,发放并指导使用避孕药具。定期填报药具使用情况报表,做到按月随访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证育龄夫妇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具。 4、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开展继续教育和避孕节育新技术、新药具、新知识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5、考核评比: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平时与定期、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和手段,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三)熟悉三项业务 1、计划编报:管理人员应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合理编制并逐级上报,做到既保证供应又不积压浪费;既满足需要,品种多样,让群众有所选择,又要指导药具合理应用。 2、帐表管理:做到帐册(表)齐全,记载及时、完整、准确,帐帐、帐表册、帐物相符。 3、质量管理:要有专柜储存,做好药具的质量检查工作,对不合格药具,不得发给群众使用。
⑤ 怎样做好育龄妇女发放药具的工作
如何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药具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充分认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事业心做好药具管理工作。将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促进药具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提升。一是目标责任落实到位。成立药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药具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和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各村签定《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任务目标分解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考核奖惩措施到位。围绕药具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各项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药具管理考核方案,使药具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促进药具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日常管理,完善药具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制定一套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明确乡、村级药管人员工作职责和制度,建立科学管理、责任明确、高效运转、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与有关部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列入年度总成绩。二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村药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药具管理人员实行乡级备案制度。村级药管人员镇里统一备案,如有更换须提前上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更换。四是实行月例会制度。安排当前工作。反馈乡村信息,使其环环相扣,避免脱节。五是实行批号跟踪制。各村药具管理员对调入、调出的计划生育药具实行批号跟踪管理,禁止截留或挪作他用,禁止在任何宣传活动、协调应酬和人员交往中使用免费药具,严禁作为宣传品、礼品“体外流通”。六是实行药具质量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使用药具的有效性、安全性,确保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七是实行帐务明确制。药具帐务做到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杜绝差错。镇级实行监督制,村实行上级负责制。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八是落实仓储发放责任制。药具专人管理,保证安全有效的药具及时发放到育龄群众,杜绝有关问题的发生。九是实行随访服务制。由村级药管员对使用药具人员定期随访,了解药具使用效果和有关副反应,及时处理,确保实效。 三、规范阵地建设,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在药具管理信息化和村级药具管理规范化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药具管理服务阵地建设,为避孕药具的综合管理、宣传、咨询等一系列优质服务奠定坚定的物质基础。一是对各村药具管理阵地建设方面进一步提高标准,设立规范的药具办公室、药库和“三优”展示室,配齐档案橱、展示橱、宣传橱和药具橱、药具架、加温器、除湿机等设备。二是按归“示范村”、“优秀村”、“良好村”、“合格村”四类标准,对各村居的药具服务室及内部设备配置进一步规范。 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优化药具管理队伍结构 按照“四化”“五统一”的要求,配齐配强村专(兼)职药具管理服务人员。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严禁经商办企业,严禁参与盈利性的商业活动。同时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采取集中办班,岗前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村级药管员培训,使全镇药管员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为全面提升药具管理服务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五、加强市场管理,规范药具零售市场秩序 为防止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流入市场,我镇要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把避孕药具市场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开展清理和打击市场上非法销售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的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广大生殖保健品经营者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使他们知道销售国家免费避孕药具是违法行为。二是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制度,明确公安、工商、药品监督、卫生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任务,签订并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部门协调,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定期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和部门清理清治活动,搞好市场清理,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三是实行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对销售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的经营行为和经营者实行举报制度。杜绝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谋取私利的行为。 六、围绕群众需求,不断丰富药具管理服务内容 一是认真开展药具宣传咨询服务。依托乡镇人口学校、咨询服务室、协会活动室等阵地,结合“五期”教育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对育龄群众进行避孕药具知识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相关知识水平。同时,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利用集市、节假日等时机,在乡镇驻地、主要路口设立咨询服务点,印发明白纸,制作图片展板,进行集中宣传:在镇服务站常年开设咨询门诊、悄悄话室,随时解答育龄群众关于生殖健康、药具使用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经常性宣传。使群众对药具知识的知晓程度不断提高。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本着“六是”“五好”的工作原则,为育龄群众开展避孕节育服务。三是保证药具发放的及时率和使用有效率。在建立健全药具管理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确保药具能够及时发放到已婚育龄群众手中。实行“定责任、定对象、定时间、定内容、定范围、定质量”的随访服务岗位责任制,村级药管员对使用药具人员定期随访,了解药具使用效果和有关副反应,及时处理,确保实效。四是做好药具使用人群的信息采集工作。收集和分析药具使用信息,认真处理各种不良反应,提高药具使用有效率和药具续用率。五是开展健康查体服务。每年对服用口服避孕药的育龄群众进行一次集中健康查体,并在开展生殖健康检查、诊治妇科疾病的同时,检查各种避孕药具的效果,及时更改不适应育龄群众的避孕方法。
⑥ 吉林市计划生育药具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各类避孕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妊娠判断试剂和避孕工具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药具经营的管理。第四条市、县(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药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药具的货源供应;
(三)对药具销售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药具质量的监测;
(五)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县(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责。第五条市、县(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在城镇的医药商店、医药零售柜台、医疗服务单位、旅游场所等地设立药具零售点。第六条从事药具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后,须到市、县(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计划生育药具零售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第七条从事药具经营活动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具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必要设施;
(二)具有计划生育药具知识、有一定指导能力的人员。第八条药具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从市、县(市)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购进药具,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进药具。第九条经营药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过期、变质、被污染、潮解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具,不得销售非国家计划管理和批准注册登记的各类药具,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药具。第十条药具零售点和专柜须设置明显标志,张贴或备有药具使用方法的宣传资料,并由专人负责药具的销售工作。第十一条药具零售点和专柜销售的药具应品种齐全,高、中、低档兼顾,保证口服药、外用药、工具各两个以上,常用品种,不得断档脱销。第十二条药具零售点和专柜销售药具的收入应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县(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六条规定,未申领《计划生育药具零售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或兼营药具的,处以3 000元至20 000元的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责任者,处以300元至 500元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规定,未在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单位购进药具的,处以3 000元至10 000元罚款,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责任者处以300元至500元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销售变质、被污染、潮解、过期的药具的,销售非国家计划管理和审批注册登记的药具的,责令其改正,处以5 000元至10 000元罚款。第十四条从事药具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无理阻挠和拒绝检查。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县(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一九九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⑦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的工作职责
计划生育宣传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2、 配合社区计生专干定期向居民宣传政府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3、 做好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掌握本社区居民婚育及独生子女情况,建立、健全育龄人群档案。4、 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及时领取发放药具,认真填写药具随访记录,熟悉掌握计划生育药具使用知识,热情为社区居民提供有关计划生育工作咨询。5、 及时、准确上报本社区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协助查验婚育证明,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册。6、 每月向社区上报居民婚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做到上报下达,下情上传。7、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联系,定期上门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争取住户和公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⑧ 村级计划生育药具发药员主要承担哪些任务
1、计划发放:坚持计划免费发放主渠道,层层按计划和要求及时调拨到位,按照药具发放原则,定人、定时、定量送药具到育龄夫妇手中,做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需要。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避孕药具管理和药具知识的宣传教育,使群众充分了解药具管理政策,熟悉常用药具知识,做到会选择、会使用,用之有效。
3、随访服务:严格坚持随访制度。如实填写随访记录,村药具管理人员对第一次用药具对象随访率100%,并做好记录。首次使用药具避孕药(针)避孕对象,第一月随访2次,以后每月随访1次。产后40天内随访一次,发放并指导使用避孕药具。定期填报药具使用情况报表,做到按月随访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证育龄夫妇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具。
4、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开展继续教育和避孕节育新技术、新药具、新知识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5、考核评比: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平时与定期、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和手段,考核工作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