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支付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支付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
一、先计提后“支出”,如果未“支出”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存在纳税调整,且“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会存在贷方余额。
二、“支出”时才计提,计提是按照收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本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范围内,就不存在纳税调整,“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不存在余额。
具体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虽然,新会计准则下是不用计提了,但要据实列支的,上面的分录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归集“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另外,需更正一下:“按税法规定,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据实列支但不能超过当年实发工资总额的14%、2%、2.5%的,超过部分要纳税调整。”
另外,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应向工会部门缴存的工会经费等,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最后,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费,扣除应付职工工资(代表基本家庭的家庭医药费、个人所得税等)中的各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纳税费用”、“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等等。企业将本企业的产品分配给职工的,应当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产成品成本。涉及增值税数额的,也应当相应处理。
⑵ 计提水利基金和教育基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计提水利基金和教育基金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教育基金
水利基金虽然名义上不是税,然实质上同税相似,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2、水利建设基金是根据三大税纳税总额的1%计提。
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x1%
⑶ 企业计提了职工教育经费,年末是否可以结余,余额结转下年使用。
年末如有结余,应冲回,不能结转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