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育系统可以跨县调动吗
教育系统的调动机制在不同县域之间存在,尤其在暑假期间教师调动更为常见,包括跨乡镇调动、从乡下调至县城等。若具备足够的社会关系或愿意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甚至可能实现跨县城的调动。部分地区还实施了“归巢计划”,即若你在外县任职,而你的配偶在本县工作,你就有资格申请回故乡任教。不过,这样的调动并非必然成功,因为存在激烈的竞争,申请未必能够得到批准。
教育系统的调动机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尤其是在暑假期间,教师们会进行大规模的跨县调动,这涵盖了从乡镇到县城的各类调动。如果能够借助强大的社会关系网或愿意支付相应的经济代价,甚至有可能实现跨县城的调动。此外,一些地区还推出了“归巢计划”,旨在鼓励在外县工作的教师回到家乡任教,条件是其配偶必须在本县工作。然而,这样的调动并非绝对能够成功,因为竞争激烈,即使申请了也不一定能获得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系统的调动不仅涉及教师的个人意愿,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调动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核、面试等环节。此外,调动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学校的需求、教师的资质以及当地的教育政策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尽管存在一定的灵活性,但调动的成功与否仍然具有不确定性。
总体而言,教育系统的调动机制在不同县域之间灵活多变,尤其是在暑假期间,教师们会进行大规模的跨县调动。这不仅涉及到教师个人的意愿,还需要考虑学校的需求、教师的资质以及当地的教育政策等多方面的因素。尽管存在一定的灵活性,但调动的成功与否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此外,“归巢计划”为在外县工作的教师提供了一定的机会,但其申请成功与否仍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⑵ 教育局在职人员由哪个单位任免和调动
在调动教育局在职人员时,首先由用人单位主管局提交包含调动报告、个人简历、编制使用通知单以及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至地区人事局。
其次,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将他们提交给地区人事领导小组会议和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讨论。
一旦地区人事领导小组会议和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同意调动,地区人事局将向用人单位主管局发出正式的调动人员文件。
用人单位持此文件前往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领取四联单,办理具体的调动手续。
对于来自外省区、外地州、兵团或县(市)调入地直单位的人员,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会向其原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发送干部商调联系函。
最后,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会负责将调动人员原单位开具的干部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转至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再凭借这些介绍信到地区人事局工资福利退休科办理工资关系的转移。
简单来说,调动教育局在职人员涉及多个环节,需要经过正式的审核和批准流程,确保调动过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在这个过程中,虽然个人关系和人脉可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正式的程序和文件仍然是调动工作的核心。
值得注意的是,调动过程中的每一步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人事规定和程序,确保调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⑶ 晋城市城区教育局往太原城区教育局调动需要什么手续
一、晋城市城区教育局往太原城区教育局调动所需资料
(一)调入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用人单位要求调入人员函件一式一份。函件内容包括调动理由、单位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拟调入人员基本情况(需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同时提供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以及报考职位排名)、对拟调入人员的考核意见;
2、《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和印章;
3、最高学历、学位和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照顾夫妻分居的,需附上结婚证和在拟调入城市工作一方的户口复印件。其中,属照顾军人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附上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随军批件和近期内是否安排转业的证明;
5、已结婚的,提供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全省统一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离婚的,要附上离婚证明书;
6、子女需随迁的,要提供其户口本复印件;
7、体检资料;
8、编制使用卡,其申请使用请按《关于实行“编制使用卡”制度的通知》(江机编办[2006]52号)要求办理;
9、个人档案(外地人员由人事局发函调档)
市直单位之间的调动,只需提供以上第1、2、3、7、8点所列资料即可。
(二)调出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和印章;
2、调出市直单位的需提交调入方人事(组织)部门商调函。
二、工作程序
(一)跨市区调动办理程序
1、调入
(1)提交材料。所需提交资料齐全,经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通知拟调入单位办理手续。不同意调入的,通知拟调入单位并说明原因;
(2)发函调档。审核调入人员有关情况与调入要求是否相符,相符的发调档函。
(3)档案经审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发调令并在表格中加具调入审批机关意见和印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同时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协助办理调入人户口准迁证。不符合调入要求的,退回档案,终止调动程序;
(4)报到。调入人持对方人事(组织)部门开出的干部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公务员管理科办理报到手续后到调入单位报到,调入单位到行政机构编制科办理入编手续;
(5)档案移交。调入人员的档案由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证明,到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移交手续。
2、调出
(1)提交材料,经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在表格中加具调出审批机关意见和印章;不同意调出的,通知调出单位并解释原因。
(2)收到调入方人事(组织)部门的调档函后,公务员管理科通知调出单位,调出人员档案由调出单位寄往调入方人事(组织)部门。
(3)收到调入方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后,公务员管理科通知调出单位,调出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到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调出手续,并凭调入方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市直单位之间调动办理程序
1、提交调动材料。
2、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在《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的“调出(入)审批机关意见”栏中加盖“同意调出(入)”意见及印章,并交调入、调出单位各一份。
3、调出单位凭加盖了意见和印章的《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开具“干部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到公务员管理科加具意见后,到行政机构编制科办理调出单位减员手续,调入单位凭“干部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办理入编手续。
三、办事流程图
(一)调入流程图:
1、到行政机构编制科申请“编制使用卡”。
2、到公务员管理科提交调动资料。
3、通过审核后,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调出单位要求调档。
4、将调动人档案送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符合调动条件的,发调令,并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凭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市行政服务总汇公安局户籍科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
6、凭调令、户口迁移证到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7、调入人到公务员管理科办理报到手续后到调入单位报到,调入单位到行政机构编制科办理入编手续及到公务员管理科领取档案。
(二)调出流程图
1、到公务员管理科提交调动资料。
2、通过审核后,发商调函到调入方人事部门,并按调入方人事部门要求寄出档案。
3、凭调入方人事部门的调令,开出干部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到公务员管理科、行政机构编制科办理调出和减员手续。
(三)市直单位之间调动流程图
1、到公务员管理科提交调动资料。
2、通过审核后,将加盖了意见和印章的《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分别交调入、出单位。
3、调出单位凭加盖了意见和印章的《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开出干部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到公务员管理科、行政机构编制科、办理调出和减员手续。调入单位凭干部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编制使用卡办理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