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深圳户口入读深圳公立小学需要什么证件
非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交的读证明材料。
凡年满6-15周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可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各区教育部门按招生计划和积分安排学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本市居住证;
2.居住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家庭购房的,提交在本市有效房产证明,如《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的提供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3.社会保险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记录;
4.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因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儿童就读,按以上规定办理。
(1)中央对深圳教育有什么政策扩展阅读
非本地户口入学规定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需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有效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