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如下:
这里指的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
具体的说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教育法的具体规定: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