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作为幼儿教师,我们应如何看待我们的教育成果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在社会发展的今天,教育不断的改革,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作为教师,最重要的一条理念就是要以“幼儿为本”。
“幼儿为本”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幼儿教育身上的具体体现,是幼儿教育本质的重要内涵,也是幼儿教师应秉持的核心理念。因此,我们首先应当将孩子当做一个独立的个体看待。
平等的看待他们,他们并不是“小大人”,他们有着自己独立的人格,有着属于自己对周围世界的认识,幼儿对事物的感受和认识不同于成人,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独特想法,挖掘他们的潜能,开启他们智慧之门,为他们创设宽松、自主的成长空间,让孩子轻轻松松学习,自由自在成长。
尊重幼儿的兴趣和需要。不要打着“为孩子好”的标语,满足自己的心理愿望。从幼儿的需求、发展出发,不应再像以前那样,唯我独尊,让孩子完成的是成人的理想,而非自己的愿望。给予幼儿选择的权利,给予幼儿表达的机会。
在活动中,多一些交流探讨的机会,让孩子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依据他们的需要设计教学活动、游戏活动,根据他们的兴趣规划教学的主题,甚至可以在具体的规则制定中,让幼儿自己协商与完成。
幼儿教师应树立以下几个方面的教师观。
(一)、树立正确儿童观
1、儿童是独立存在的人。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儿童的人格和基本需求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满足。
2、儿童是主动的学习者,是长大后独立生存的人。
儿童一生下来是一个有生命力、生长力,能够分辨与取舍外界刺激,具有学习能力的积极个体,是一个对环境的主动探索者。
3、儿童是在成长过程中的人,他们有独特认知特点
幼儿的认知特点不同于学龄儿童,更不同于成人。
4、儿童有很大的个体差异
幼儿性格上的差异,带来了需求上的差异,使得幼儿在对安全感的需要上、对新体验和活动的需求上都有很大的差异。《纲要》总则第五条:“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要给予个体差异的指导和评价,提供可供幼儿选择的学习内容,促进各具特色、有差异的全面发展。
(1)在幼儿教育中为什么要以幼儿为本扩展阅读
教育观是指关于教育现象和问题的基本观念体系。诸如对教育的本质、目的、功能、体制、内容、方法、教师和学生等每一方面的基本看法。受一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生活水平等制约,并受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及科学技术等影响,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在阶级社会中,常带有阶级性。不同人的教育观带有个体认识差异的特点。各种教育观通过教育论着、教育决策或教育实践表现出来。
由于人们看教育的立场、角度、方法等存在差异,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教育观,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状态,不论人们对教育的主观意识是怎样的不同,都不影响教育的客观本质。
以前有人通过一些理想化的教育观来阐述教育是什么的问题,例如有这样的说法:“广义上讲,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人们的思想品德水平的活动,都是教育。”这段话描述了教育的作用和功能,显然是一种教育观,但该提法把一些不属于教育的实践活动也列入了教育范畴。实际上人们自己观察、研究事物也能增进知识。
如达尔文研究、创立进化论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不可能有人教达尔文进化论的知识,即不存在进化论知识的教育者,其活动也就不属于教育活动,但该活动确实增进了人们的进化论知识。而且人类所有创新的、第一手知识一般都不是教育的直接成果,教育传播的是已有的知识,使受教育者获得教育者已经掌握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