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贫困户有哪些帮扶政策
农村贫困户帮扶政策如下:
1、教育扶贫政策
享受对象:我县在籍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剔除稳定脱贫对象户),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各阶段学生给予政策资助,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而失学,家庭不因学而致贫。
帮扶政策:教育保障实行“1+N”的模式。
2、健康扶贫政策
享受对象: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帮扶政策:
贫困人口健康体检和签约服务:每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健康体检率100%;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100%。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住院前和住院中只需缴纳少量费用,并提供医疗卡、身份证即可享受诊疗服务,出院时按结算费用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3、医疗保障政策
享受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帮扶政策:
代缴参保费用。扶贫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根据政策给予全额资助。
落实慢性病补助。对30种门诊慢性病实施补助,按病种分别补助1000至2000元扰侍激。
实行“一站式”结算。
实施意外伤害险。
4、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享受对象:有搬迁需求且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帮扶政策:
设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标准,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
坚持“保基本、促脱贫”的目标要求,做到“两公开”(公开评定搬迁对象、公开搬迁政策)、“两不准”(不准超面积建设、不准搬迁户因建房增贫)、“两配套”(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脱贫项目)、“一统配”(政府统一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
5、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享受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缓袜庭。
帮扶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分级补助;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谈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提高补助资金额度,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