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5年起非师范生考取山东省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给你以下信息,注意看 三、报考条件:
山东省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22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招函〔2014〕1号)要求,现将2015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
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3月15日(星期日)
类 别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二、报考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且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二)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 其他说明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2015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关于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确定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有相应专业学习经历和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半年以上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可代替教育实践经历等规定暂不执行。具体办法视教育部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改革推进情况另行制定,实施前将以公告形式提前一年告知考生。
四、报考时间与办法
2015年上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1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18日。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5年1月12日至1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2.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 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4. 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
(二)现场确认
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2015年1月15日至18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所在考区有多个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区审查、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确认,确认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年龄、学历等条件。身体、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条件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前组织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检验照片信息、签订《考生报名登记表》、缴费、考务系统中确认考生信息等手续。
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点见附表。
(三)现场确认须持材料
1. 户籍在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2. 工作单位在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 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选择学校所在地为应试考区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2015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2)选择户籍所在地为应试考区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2015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五、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9日-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请登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六、成绩查询和合格证书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5年4月13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s.gov.cn)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点击此处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附件:2015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地点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1月4日
2015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地点汇总表
考区 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和
现场确认点名称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济南市区 历下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文化东路44号 0531-86553648
市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纬二路162号 0531-82029652
槐荫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经六路251号 0531-87911336
天桥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天桥区小纬北路9号 0531-86928280
历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辛祝路68号 0531-88023790
平阴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平阴县城 0531-83101618
济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济阳县城 0531-84235009
商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商河县教育局 0531-84874045
济南长清 长清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长清区新城灵岩路 0531-87222260
济南章丘 章丘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章丘市明水山泉路1999号 0531-83212772
青岛 市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 0532-82867969
市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北区洮南路93号 0532-66751131
李沧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李沧区金水路1309号(李沧区法院北100米) 0532-87890004
崂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崂山区政府大厦西塔楼530室 0532-88996516
黄岛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黄岛区珠海中路17号 0532-86178635
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 0532-86883586
城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0532-87866066
即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即墨市二十八中西普通教育教研室 0532-81726300
胶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0532-88059335
平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平度市人民路81号 0532-88368332
莱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西市黄海路9号 0532-88483778
淄博 淄川区招生办公室 淄川区将军路201号(淄川区教体局二楼) 0533-5181294
张店区招生办公室 张店区和平路9甲8号(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东沿街房) 0533-2287683
博山区招生办公室 博山区白虎山翰林路(博山实验中学后门) 0533-4181364
临淄区招生办公室 临淄区管仲路139号 0533-7123626
周村区招生办公室 周村区南下河街5号 0533-6412987
桓台县招生办公室 桓台县建设街3316号 0533-8264150
高青县招生办公室 高青县城青城路65号县教育局办公楼2楼西首 0533-6973644
沂源县招生办公室 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县教体局一楼) 0533-3229038
枣庄 枣庄市市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市中区振兴中路458号,市中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3322234
枣庄市薛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薛城区教育局门南旁 0632-5191525
枣庄市峄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峄城区承水路256号,峄城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7711916
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台儿庄区文化路139号 0632-6611746
枣庄市山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山亭区府前路31号,山亭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8812577
滕州市招生办公室 滕州市杏坛路75号,滕州市教育服务大厅(教育局门东) 0632-5513610 0632-5598310
东营 东营区教育局 东营区一中体育馆北首区教育局招生办 0546-820
河口区教育局 河口区河滨路18号区教育局招生办 0546-3651189
垦利县教育局 垦利县振兴路78号县教育局招生办 0546-2523223
利津县教育局 利津县大桥路58号县教育局招生办 0546-5621556
广饶县教育局 广饶县易安路5号县教育局招生办报名厅 0546-6922100 0546-6441950
烟台 开发区自学高教招生考试办公室 烟台开发区第三小学东附楼5楼502室 0535-6396791
芝罘区招生考试中心 芝罘区平安街46号 0535-6865580
福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福山区南苑街65号 0535-2136196
牟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牟平区正阳路501号 0535-4269823
莱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山区前七夼小学四楼 0535-6907325
长岛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长岛县县府街175号 0535-3212600
龙口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龙口市黄城实验小学院内办公楼一楼东首 0535-8517583
莱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阳市梅花街57号 0535-7269991
莱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莱州市文化东街755号(原十三中) 0535-2228893
蓬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蓬莱市县后东路68号 0535-5644130
招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招远市罗峰路181号 0535-8215332
栖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栖霞市跃进路510号 0535-5211601
海阳市招生考试中心 海阳市海政路35号 0535-3228561
潍坊 潍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潍城区向阳路北段(潍坊五中南邻) 0536-8188719
寒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寒亭区民主街4401号 0536-7251327
坊子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坊子区崇文街潍坊四中院内图书楼三楼东南角 0536-7663947
奎文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奎文区公共服务中心(胜利东街4919号,报名期间工作日一楼教育局窗口,休息日5楼507房间) 0536-8253319
临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临朐龙泉路2698号,教育局大门北,惠民服务中心 0536-3212108
昌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昌乐县城洪阳街10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昌乐县汽车站西南方向) 0536-6221438
高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高新区樱前街与惠贤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实验学校 0536-8861163
青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干训楼503室) 0536-3220958
诸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 0536-6054075 0536-6062789
寿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寿光市金融科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 0536-5222431
安丘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安丘市学府街1号教育局办公楼2楼西 0536-4221239
高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高密市健康路南首教育局院内南楼三楼 0536-2810910
昌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昌邑市教育局一楼(外国语学校西门入) 0536-7211432
济宁 任城区招考办 任城区太白东路11号 0537-2215761
兖州区考试处 兖州区九州中路96号 0537-3413543
微山县招考办 微山县教体局 0537-3181184
鱼台县招考办 鱼台县教体局 0537-6253560
金乡考试中心 金乡县金司路北段 0537-8721232
嘉祥县招考办 加祥县教体局 0537-6822946
汶上县招考办 汶上县教体局 0537-7282188
泗水县招考办 泗水县教体局 0537-4239853
梁山县招考办 梁山县教体局 0537-7322787
曲阜市招考办 曲阜市教体局大门西楼二楼 0537-3353502
邹城招考中心 邹城市教育局院内 0537-5211851
泰安 泰山区政务大厅 东岳大街市中医院对过 0538-6368586 0538-6368588 0538-6368587
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岱岳区区政大楼东临三楼 0538-8569851 0538-8566505
宁阳县考试中心 宁阳县教育局一楼东首(七贤路983号) 0538-5688734
东平县教育局 东平县城西山路113号 0538-2833213
15065827597
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教育局窗口 新泰市东周路698号 0538—7251783
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肥城市文化中路011号,肥城六中西十字路口往西20米路北 0538-3214696,
0538-3213904
威海 威海市环翠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威海市文化东路5号 0631-5231645
威海市文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0631-8460404
荣成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荣成成山大道东段99号 0631-7562344
乳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乳山市新华街53号 0631-6622397
日照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北京路132号 0633-8779315 0633-8779338 0633-8772092
莱芜 莱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城区花园北路37号教育局沿街楼 0634-6227324
钢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 0634-6880140
临沂 兰山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兰山区兰山路182号 0539-8184463
罗庄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罗庄区护台路9号 0539-8268163
河东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河东区行政中心院内西侧教体局六楼 0539-8384827
沂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沂南县人民路22-1号县教体局人事科 0539-3220438
郯城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郯城县师郯路东首 0539-5321270
沂水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沂水县长安中路77号 0539-2251534
兰陵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惠民路北首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三楼 0539-5211620
费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费县和平路2号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0539-400
平邑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平邑县文化路2号 0539-4211174
莒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莒南县人民路33号 0539-7212779
蒙阴教育考试中心 蒙阴县蒙恬路105号 0539-4271340 0539-7143758
临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0539-2132607
临沂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限临沂大学2015届毕业生报名确认)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0539-8766180
临沂大学新校区 明义6号楼232室 0539-8766180
因字数超限,只好删除了好多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地点信息,有点儿不完整,敬请谅解。
谢谢采纳为满意答案。
‘贰’ 招生办是在教育局吗
不是教育局,也不是学校的招生办,是当地招生办。
普通高考报名是先网上填报信息,再现场确认(确认信息表是否正确,照相,签字,领取准考证),网上缴费,三个步骤。
未网上缴费者现场确认的信息无效。艺体类的考生除了要缴纳高考报名费,还需要缴纳艺体专业类的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暂行)管理规定》:
第七条申请合理设施的一般程序包括:
(一)报名参加全国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人考生,应当按照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残疾情况、合理便利、物品等,并提供第二代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明》和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当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的正式申请,并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疾人联合会、公共卫生等有关部门。
现场确认残疾考生的身份和残疾状况,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合理便利申请、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书面评价报告。
(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出具《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残疾考生申请成绩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书》送达残疾考生手中。
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并签字。信息表应当包括残疾考生申请的基本情况、考试机构作出决定的详细内容、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救济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