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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教育局有什么科

发布时间: 2024-01-15 23:42:26

A. 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哪方面的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督办、电子政务、文书档案、史志年鉴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含境内业务交流接待)的统筹与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审计处(审批管理处)。

负责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法制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和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三、规划建设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统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年度事业统计、分析;负责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承担市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局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指导教育收费工作;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和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基础教育一处。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指导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课程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1)龙岗教育局有什么科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

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

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B.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1、秘书科(党委办)
(1)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
(2)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督办、文印、用印、宣传及其它后勤事务工作;
(3)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5)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人事科
(1)负责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的调配、工资、考核、培训、人事信息、档案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并对局机关干部和学校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
(3)参与编制管理;
(4)负责离退休教师和离退休教育行政干部的管理工作;
(5)组织和实施本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外籍教师日常管理工作;
(7)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基础教育科
(1)综合管理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组织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
(3)协助做好普及十二年教育工作;
(4)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本校课程的开发;
(5)负责普通高中、初中会考工作和全区中小学的招生工作;
(6)指导学校、幼儿园德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
(7)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1)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教育的推进工作;
(3)负责本区成人教育机构的管理;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
(5)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5、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政策;
(2)拟定本区社会力量办学发展规划,审核报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3)监督管理社会办学机构,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4)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年审和财务监督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和业务指导

C. 教育局共有几个科室各科室都是干什么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

3、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

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4、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事业性收费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龙岗教育局有什么科扩展阅读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本市教育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管理市教育经费;检查区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的招生计划;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和专业设置。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工作。

(六)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本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八)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与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