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其开支范围如下:
1、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以及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和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等支出。
2、文艺活动支出。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举办联欢会,艺术展览到这些文艺活动的经费;还包括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工人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和日常经费。
3、体育活动支出。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4、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5、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6、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7、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其他各种待遇是于本企业其他职工相同,由企业负担。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培训、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单位的一项流动负债。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计提范围: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他经费开支。是指其他零星开支。
2. 请问什么叫做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会费呢,怎么计算呢
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负担职工的培训费(非学历教育的),工会经费是给工会的钱。
这两中费用实际是每月计提的,工会经费是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是2.5%计提,这两笔费用一般计入管理费用。但是,税法规定工会经验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要实际列支时才能税前扣除,否则需要纳税调整。很多企业都是花的时候直接计管理不在计提。如果公司没有强制要求,做年报时就不用补提了,要不还要纳税调整太麻烦。
最后说下,职工福利费是据实列支不在计提,财政部发过这个通知企业会计通则有过规定。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没有这规定,所以还是要计提,不过不提也没人管。 谁要说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计提的还请您拿文件来,不然别误导新人。 不明白的可以去看工会法和国发 2002 16号文件去,以免坑爹。
3.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怎么计算
工会经费按公司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的2%计算;
职工教育经费按公司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的2.5%计算。
工会经费=每月工资总额(150000/3)*2%=1000元
教育经费=每月工资总额(150000/3)*1.5%=750元
(一)两者的定义: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二)两者税法的规定:
(1)职工教育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单位的一项流动负债。
(2)工会经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提取和使用都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4. 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1、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2、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3、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 计提标准:按照工资总额的14%、2%、2.5%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什么意思
按新的准则,14%的福利费。2.5%职工教育经费,不能计提,平时可据实列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不能超过,超过部分补缴所得税,工会经费可以按月计提。
按月计提,福利费用于支付职工、单位福利;工会经费支付与工会有关的费用支出,据实列支即可,职工教育经费是用于本单位职工在教育方面的投资、上学、培训、知识更新等产生的费用。提取这些,就是国家鼓励和支持,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当然可以不提,但不提就要多缴所得税。
三项经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计提标准:按照工资总额的14%、2%、2.5%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并可税前列支,超过限额(14%、2%、2.5%)部分纳税调整。
(5)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什么扩展阅读: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