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想了解一下关于继续教育与学时的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下列形式视为脱产学习。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
(一)参加培训、研修活动;
(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考试通过后,每门课认定15学时)
(三)个人自学;(个人自学形式仅限于“有考核的自学”和“有指导的自学”两种。专业技术人员应向主管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四)参加学术会议;(国家级学术会议:认定6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学时;省级学时会议:认定5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学时)
(五)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国家级课题:主课题成员前五名每年认定72、60、50、40、36学时,子课题成员前三名每年认定40、35、30学时;省级课题:主课题成员前三名每年认定72、60、50学时,子课题成员前三名每年认定30、25、20学时)
(六)出版着作(译作)或发表论文。(出版着作:每万字认定5学时;发表论文:国家级刊物每千字认定5学时,省级刊物每千字认定3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