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育系统的综合表彰奖指的哪些奖励
教育系统的综合表彰奖如下:
(1)“模范教师”和“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
(2)“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3)“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课教师”“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
成为优秀教师的条件:
一、热爱读书。优秀的教师必然是博览群书之人。哲学、心理学、教育学、文学等等都广泛而深入地阅读研究。比如魏书生老师阅读马卡连柯的《塔上旗》《教育诗》《论共产主义教育》,凯洛夫的《教育学》等等。
二、热爱写作。爱读书的人都善于思考,善于反思。并且喜欢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所做所思所想。在优秀的教师眼里,一切跟教育有关的事情都是写作的素材。日积月累,坚持不懈,都收获了丰硕的教学成果,积累了宝贵的教育财富,为更多的老师学习参考。
三、热爱学生。优秀的教师心里永远把学生当成孩子,而不仅仅工作的对象。他们用爱心浇灌花朵,用智慧启迪思想。
② 哈尔滨市教育系统行政奖励有哪些
哈尔滨市教育系统行政奖励有: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标兵、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师(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二、以人社部(人社厅)、教育部(教育厅)各年度印发的评选表彰通知为依据。
三、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依据。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遵纪守法的个人和组织,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