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四项教育整顿内容
法律分析: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内容:
1.筑牢政治忠诚
2.清除害群之马
3.整治顽瘴痼疾
4.弘扬英模精神
法律依据:龙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三条 严格警示鞭策,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一是强化问题察访和“精准”问责。市里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少数”,采取跟踪暗访、“点穴式”暗访等方式,开展经常性察访工作,及时查处通报一批典型问题。严格按照问责规定,落实“一案双查”,做到该问责的坚决严肃问责。同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行“精准”问责,以问责倒逼作风改进、工作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市里要求市级新闻媒体要增强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整合工作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作风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拓宽作风问题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市里将综合运用市长公开电话、网上民声、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交办督办。
四是及时开展“回头看”和“以案促改”工作。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上级反馈、察访曝光、各渠道收集汇总以及自行查摆的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按照“以案促改”的要求,对被查处曝光的典型问题,坚持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有关情况,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保持警钟长鸣。
五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㈡ 教育整顿三项教育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第一,以克服特权思想、倡导艰苦奋斗、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整顿思想和作风;第二,以查处检察人员利用职务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整肃纪律;第三,以依法清理检察官队伍为重点,整顿组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进行集中教育整顿的通知》二、教育整顿的重点
第一,以克服特权思想、倡导艰苦奋斗、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整顿思想和作风。着重检查:(1)遵守政治纪律,执行中央和高检院指示,接受地方受党委领导,破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情况;(2)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接受人大监督情况;(3)增强群众观点,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4)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影响情况;(5)与政府、法院及其他司法部门的关系等。各级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成员,还应重点检查以下三方面内容:(1)落实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2)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政治纪律情况;(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情况。
第二,以查处检察人员利用职务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整肃纪律。重点查处以下五个方面的案件:(1)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挪用扣押款物的案件;(2)泄露案件秘密、为案件当事人出谋划策、伪证包庇、徇私舞弊的案件;(3)耍特权,逞威风,乱用枪支、乱抓人、乱施械具、刑讯逼供的案件;(4)接受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钱物、交通通讯工具和娱乐活动,让企业等单位支付请客送礼和其他活动费用的案件;(5)滥用职权,越权办案,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等违法创收和奢侈浪费的案件。
第三,以依法清理检察官队伍为重点,整顿组织。重点检查清理以下几种情况:(1)1995年7月1日检察官法实施以来违法任命检察官的情况;(2)依照检察官法的规定,应当免除检察官职务,实行任职回避,给予惩戒,或者辞职、辞退的情况;(3)违反规定录用检察人员、严重超编的情况。
㈢ 教育整顿四项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一是清除害群之马,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
二是整治顽瘴痼疾,强化治建并举,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三是弘扬英模精神,激励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
四是提升能力素质,引导政法队伍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 (二)不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 (三)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以及考核、奖惩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五)在录用、公开遴选等工作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 (六)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 (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 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包括什么
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包括:
1、清除害群之马,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
2、整治顽瘴痼疾,强化治建并举,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3、弘扬英模精神,激励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
4、提升能力素质,引导政法队伍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要从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搞好试点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一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