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县教体局是什么单位
政府机关,教育体育局(教育局)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教育局和体育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是在自身行政区域内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通俗的说,给教育有关的事情都是找它们解决。教育局和体育局不同的是表示的行政级别不同,大部分地市级单位叫教育局,县市级单位叫教体局。目前绝大部分的地市级,教育局和体育局是分开的两个政府工作部门;在县(县级市)级,教育局和体育局是一个政府工作部门。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在中小学的广泛健康开展,地市级的教育局和体育局逐步也会合并为一个部门,称作教育体育局,简称教体局。从去年下半年起,全国已经有多个地级市的教育局和体育局合并了,如广东省的中山市、安徽省的宿州市、安徽省的安庆市等。
教体局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并落实年度教育体育事业计划。
3、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抓好普通中小学,办好高中,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负责管理全县的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师进修和特殊教育,搞好师资和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点、增设、撤销等事项,负责高招和中招等招生工作。
6、领导、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搞好学校管理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学生德育工作。
7、负责全县各学校财务管理,制订财务计划。管理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