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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属于什么性质的产品

发布时间: 2023-08-22 03:23:47

Ⅰ 义务教育的根本性质是什么

义务教育的根本性质是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包括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统一性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1)义务教育属于什么性质的产品扩展阅读:

义务教育的任务: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

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

必须看到,推进均衡发展的任务比起实现普及的任务来说,更艰巨、更复杂,用的时间会更长。当前,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的不均衡的矛盾仍较突出。

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异、整体提升教育质量的全过程;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的全过程;

推进区域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解决区域经济社会不平衡问题、提高中西部教育水平的全过程。

Ⅱ 从经济学角度看,基础教育应该属于公共产品还是私有产品

私有产品。

无论从经济学角度看,还是是人类文明历史的角度看,基础教育都是私有产品。只不过在当今世界,民族国家的框架下,基础教育表面上,或者说宣传上将其归类为应该是公共产品。当然,大量的经济学探讨社会问题,大量的经济学家以讨论公共政策为工作,其主要职责就是上建议下忽悠。

所以,基础教育应该属于什么类型的服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民们相信他它应该是什么样。从单纯经济学角度看,所有教育服务的提供都是私有产品,并不是应不应该就能够扭转的。

基础教育的价值评价:

所谓基础教育的独立价值,指的是基础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内部,具有它自己独立的、不依附于其他类型和层次教育的价值。确立关于基础教育的这样一种价值观,是促进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非常重要的观念基础。

“应试教育”的现象之所以如此顽强地存在于学校之中,重点学校之所以愈炒愈热,重要原因之一便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基础教育的独立价值,而只是将基础教育的价值依附于更高一级的教育,以能否为高一级教育或学校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源作为衡量其价值的标准。这实际上也就是放弃基础教育的独立价值。因而也就是否定了基础教育最根本的意义。

那么,什么是基础教育的独立价值呢?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这样规定的:“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则是更明确地指出:“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基础教育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基础教育的基本目标在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它的对象和着眼点是全体人民,而不是一部分人,更不是少数人。

第二,基础教育的功能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奠定基础,它强调的是基本素质的培养,而不是专业或某些专门人才的培养。因此,基础教育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观念与思想,教学方法以及评估等,都必须服从这样一个基本的价值目标。

Ⅲ 我国免费义务教育事业产品属于

我国免费义务教育事业产品属于纯公共产品。
因为免费义务教育事业产品不属于任何一类典型的公共产品,是具有外溢性特征的一种产品。所以我国免费义务教育事业产品属于纯公共产品。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