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在教育活动中切实体现敬业爱岗精神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以下几方面体现的敬业爱岗精神。
一、教书育人,尽职尽责
教师的本职工作或基本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因此,教书育人也就成了“爱岗敬业"规定了的教师应当履行的道德义务。能否自觉承负这一道德义务,完成育人大业,是衡量师德修养高上优劣的重要标准。
二、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教书育人一事,看似简单,实则繁难。要把一个平常人造就成一个有用之才并使之学会创造幸福,享受幸福,需要经过复杂的过程。因此,教育过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教师的担子非常艰巨。这就要求教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着力雕塑学生的心灵,引导学生自我发展,勤奋努力,教诲不倦。
三、认真工作,不敷衍塞责
培养和造就人不像制造一种物质产品那样有严格的“工序"规定,教育是一种教师以全人格影响人的活动。因而,教师职业没有也不可能有严格清晰的职责划分。每一个教育者都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负责,为民族和国家的未来负责。
故此,每一个教育者都应当认真对待学校的全部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个学生,认真对待每一个哪怕是“细枝末节”的活动,不塘塞推脱,不敷衍塞责,不马虎了事,团结集体,精诚合作,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四、勤奋钻研,科学施教
爱岗敬业精神的一个主要表现是教师勤奋钻研,科学施教。教育活动有其客观规律,能否认识、理解和正确运用教育规律,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效率。
一个爱岗敬业的教师,不会满足于仅仅依靠经验教育人,他会着力总结教育规律,发现真理,并按照教育规律的要求科学施教;无论是备课、上课,还是批改作业、管理班级,他都会将自己的教育行为置于科学认识的照察之下,在教育规律限定的范围内科学地规划、组织、实施,因材施教。
五、淡泊名利,育人为乐
由于教育工作清贫却又艰苦,从业者奉献多而获取少,所以在公私义利关系方面最能检验和体现教师的敬业精神。毫无疑问,那些不求闻达、不慕名利、不谋富贵、甘为人梯、乐教勤业的教师具有崇高而伟大的敬业精神。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
一、现代教师角色转换:
1、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2、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3、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4、教师要从学校的教师转变为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
二、教师行为的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