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学前教育的目标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我国学前教育的目标是:
1、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发展小儿的基本动作,进行适当的体格锻炼,增强儿童的抵抗力,提高婴幼儿的健康水平,促进身心正常发展。
3、发展小儿模仿、理解和运用语言的能力,通过语言及认识周围环境事物,使小儿智力得到发展,并获得简单知识。
4、进行友爱、礼貌、诚实、勇敢等良好的品德教育。
5、培养小儿的饮食、睡眠、衣着、盥洗、与人交往等各个方面的文明卫生习惯及美学的观念。
(1)1995年我国的教育目的是什么扩展阅读:
1、儿童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基础阶段,又是发展最快的时期,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超常儿童的形成、发展,无一不与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有关,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学前教育。
2、不分年级教育的指导思想的核心是重视儿童个体发展的差异性,允许超前和落后,使优秀学生和后进生都能获得有效发展。其次,不同年龄儿童混合在一起共同活动,通过社会交往,无论是年龄大的儿童还是年龄小的儿童,都能学到大量知识,并获得社会能力的发展。
3、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⑵ 我国1995年颁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是什么
教育目的: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求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着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我们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2)1995年我国的教育目的是什么扩展阅读:
《教育法》的颁布是关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