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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审批在哪个科室

发布时间: 2023-06-30 08:01:21

‘壹’ 教育局有什么职位

教育局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教育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指导协调教育规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
5、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专项拨款的政策,起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各学校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9、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10、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教育信息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1、负责制定局直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
12、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职位及其职能
一、教产管理中心
1、编制和实施我市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
2、负责勤工俭学、教育产业的财务、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监督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整改;
4、组织指导从事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建设好学生劳动实践基地,服务于素质教育,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二、装备办
1、为全市各学校实验室配备教学仪器;
2、对教学仪器的使用进行管理,对实验教学进行指导;
3、为全市各学校图书馆室配备图书,并依据辽宁省图书馆规程对图书馆室的管理予以指导;
4、定期对实验员和图书管理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招生办
1、高校的招生考试工作:报名、体检、组织考试、填报志愿、成绩发放;空飞、民航招生;
2、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报名、填报志愿、组织考试、成绩发放等;
3、全国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报名、专业选择、组织考试、成绩发放、转籍、实践环节报名、组织论文答辩、办理毕业等;
4、高中会考工作:报名、组织考试、成绩发放、补考等;
5、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报名、填报志愿、组织考试、评阅试卷、录取等。
三、督学办公室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实施方案;
2、对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4、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5、办理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教育督导方面的工作。
四、职成教科
负责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设置、教学教研、学籍管理及就业安置工作;结合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乡镇职校开展各类培训活动;负责办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核准及招生广告的备案;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及年检工作。
五、普教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有关义务教育分类指导意见,推动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措施,指导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评估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指导初中、高中毕业证的验印和发放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高中的德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教学用书的审定和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到非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审批工作。
六、学前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幼儿园及学前教育的举办、停办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视导、评估和培训工作;指导托幼园所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示范园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
七、计财科
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及规划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年度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及校产管理、经费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旧校舍改造以及校舍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寒窗基金”、“助学贷款”的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八、人事科
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制定教师奖惩办法;负责中小学人事调配、招聘教师及教师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九、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安全保卫、教育志编写、共青团、少先队、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考核、培训和办理任免手续等项工作;负责拟定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局党委会、办公会及局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部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和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协调指导局直单位老干部工作。

‘贰’ 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哪方面的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督办、电子政务、文书档案、史志年鉴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含境内业务交流接待)的统筹与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审计处(审批管理处)。

负责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法制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和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三、规划建设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统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年度事业统计、分析;负责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承担市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局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指导教育收费工作;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和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基础教育一处。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指导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课程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2)幼儿教育审批在哪个科室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

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

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叁’ 教育局下设 哪些部门 科室

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五个部门,具体如下: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

2、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3、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

5、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

负责管理、指导全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协调国家属高等教育工作。

(3)幼儿教育审批在哪个科室扩展阅读:

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参考资料:

教育局——网络

‘肆’ 申办幼儿园属教育局哪个科室管

不知道你们那里叫什么股,我们这里叫职成教股(或叫职教股)。

‘伍’ 南充市教育局的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机关文秘、宣传、信访、档案、文书收发、目标管理、接待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高等教育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法规科)
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受理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法制工作,指导教育普法、执法和依法治校、校务公开工作;综合管理市属各类民办学校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联系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和学生的培养工作;负责对各种社会力量举办文化、学历教育学校资格的评估和审查。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教育系统经费、校舍及基本建设;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校园绿化、净化、美化以及校办产业、学生资助、教育惠民等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指导全市幼儿教育、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和小学、初中、高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籍管理。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毕业证书考试和审核;负责职业高中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及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六)教师培训与师范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师范教育教学业务和教学改革,负责中等师范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指导中小学教师进修校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和指导普通话培训、等级测试。
(七)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既是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又是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监督、检查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指导、评估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八)信访和安全管理科
综合管理教育系统的安全和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周边治理工作;承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参与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访维稳事件。
(九)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任免、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审计科
负责所属单位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经费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