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东省对卖淫嫖娼等七种违法人员实行收容教育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七种违法人员是指: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害人、骗财;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第三条对七种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尚不足以起到惩戒作用,但又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实行收容教育。第四条收容教育的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收容教育期满后,仍无悔改表现的,可延长教育期三至六个月。第五条各市应成立违法人员收容教育所,并根据需要成立戒毒所。
两所的建设管理经费由当地财政列支,管理人员由各市调配。第六条对需要收容教育的七种违法人员,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第七条对被收容教育的人员实行边教育边劳动。对其中卖淫、嫖娼者应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性病的强制检查,对性病患者实行强制治疗。对吸毒者实行强制戒毒。第八条被收容教育的人员或其亲属对收容教育不服的,可在接到收容教育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一上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审批机关应在十日内作出裁定。第九条被收容教育人员在教育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由本人或其亲属负担。第十条省公安厅、卫生厅、司法厅、民政厅可根据本暂行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一九九O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B. 收容教育和坐牢的区别是什么
你说的“坐牢”是对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后服刑的俗称,属于刑事处罚。你说的“收容教育”属于公安机关依法施行的行政处罚。两者性质不同。但都会留下不同的“案底”。被刑事处罚的,属于有犯罪记录。被收容教育的属于有违法记录,但不属于有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