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教育整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教育整顿工作基本原则是:“五个坚持”:坚持以上率下、坚持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分层分级。
强化思想发动
教育整顿是政法战线一场思想上的深刻洗礼。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原则,在思想发动上持续发力,解开干警思想疙瘩、破除干警思想障碍,以思想自觉引导行动自觉,促进查纠问题走深走实。
强化政策运用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宽严相济政策在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的具体运用。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在政策运用上再发力,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一柔一刚,同向发力,促使有问题的干警主动讲清问题。
强化线索查核
线索查核是组织查处的前提,必须紧盯不放。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在线索查核上再发力,统筹落实组织查处措施,依法依纪推进。
强化标本兼治
整治顽瘴痼疾,重在标本兼治。要扭住“六大顽瘴痼疾”不放,找准问题症结,加力攻坚克难,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既有立竿见影的实效,更有抓源治本的长效。
强化责任落实
查纠问题环节工作任务艰巨复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同作战,确保试点工作落实见效。
❷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项总体要求是什么
一是坚持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教育整顿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坚持突出“关键少数”;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
五是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
六是坚持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