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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文本哪里有卖的

发布时间: 2023-06-01 10:52:05

⑴ 教育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4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接受教育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⑵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所颁布的有关学校教育的政策文本有哪些

我国义务教育课程的变革过程

就义务教育的法规和制度来看,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和颁布的一些文件中,也提出过普及小学义务教育的问题。并且,198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用法律形式确定,在我国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但是,这毕竟不是专门规定义务教育问题的法律,它不能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确立,不是区分普及教育和义务教育的里程碑。1986年4月间日,我国国家主席批准并公布了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只有这一法律公布实施,才是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确立的标志。从此,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将进人一个新阶段,课程的设计和实施才会深入进行改革,逐渐发生质的变化。

就课程教材建设而言,自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如年代与《义务教育法》相配合的课程计划的实施,在这近50年的历程里,我国"一共颁发了6个小学教学计划、13个中学教学计划;编订颁发过7套教学大纲,组织编写过7套中、小学统编的通用教材。"台湾同行把内地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称之为"三教"。

⑶ 教育法律法规有哪些

教育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随着教师待遇的逐步提高以及国家、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持续关注,使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投身教师招聘考试行列中来,因此教师招聘考试难度也随之水涨船高。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因此在备考过程中不仅要掌握教育理论知识、学科知识等,还需要掌握必备的法律常识。

2、教育的作用在于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教育可以为社会创造丛枣更多的人才,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平和经济水平,促进科技进步和文明进步。教育可以培养出更多的创新人才和科学家,推动社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同时,教育也是传承文化的重要手段,可以保持和发展各种文化传统,促进文化多样性和交流。

⑷ 这些教育政策法规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这些教育政策法规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青少年作为未成年人,正处于学知识长本领的关键时期,他们的受教育权有国家法律的保障。现将相关法律法条摘要给家长们和同学们进行学习。希望家长们认真履职尽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广大同学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各级政府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教育。

《义务教育法》第尘薯五条第二款: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障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喊兄租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批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未成郑兆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父母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予以劝解、制止;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⑸ 我国基础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只有这一法律公布实施,才是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确立的标志。从此,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将进人一个新阶段,课程的设计和实施才会深入进行改革,逐渐发生质的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⑹ 网店出售的义务教育课本卖价高于定价合理合法吗

不合理也不合法。书商的进货价一般都在定价的70%左右,按照定价出售已经可以获取合理合法的利润了,所以,高于定价出售义务教育课本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所谓消费者,是指以个人消费哗梁和使用为目的,购买各种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产品的个人或个体用户。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将“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界定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主体地位得到国家专门法律确认,消费权益受到保护的个人。 这一定义既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立法原则,也符合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性质(部分单位购买用于从业人员生活消费的商品最终被社会个体成员使用)。同时也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方法。
拓展资料:
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为,消费者是为了个人消费而购买和使用商品和服务李链的社会个体成员。 拓展资料: 与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同,消费者必须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用户,而不是生产者和经营者。换句话说,他或她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个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商业或销售,这是消费者最本质的特征。
二、作为消费者,其消费活动的内容不仅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购买和使用产品,还包括接受他人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提供的服务。但是,无论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还是接受服务,其目的都只是为了满足个人和家庭的需要,而不是生产经营的需要。
三、从生物学上讲,消费者本质上也是一个生物群落。异养生物,包括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被称为消费者。顾名思义,这乱扰运些消费者不能直接利用太阳能生产食物,而只能直接或间接以绿色植物为食来获取能量。

⑺ 议案格式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议案的格式

“议案”一般由公文常规的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落款亦分上、下款。

议案的标题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提请审议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议案>的议案》,发文机关是国务院,“事由”是“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

“文种”即“提案”。议案的标题采用常规公文标题模式,有两种写法,一是发文机关+案由+文种,二是省略发文机关,案由+文种。前者如《××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乡镇企业条例〉的议案》;后者如《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后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议案标题一般不能采用发文机关加文种或者只有文种的写法。

议案的正文

议案的第一部分叫做案据,顾名思义,这部分要提供提出议案的根据。由于内容不同,这部分的篇幅长短在不同议案中会有很大差异。

从内容上看,由提请审议内容、说明(缘由、目的、意义、形成过程等)和要求组成。从形式上看,除多以“要求”结尾外,可以从提出审议事项开头,然后加以说明;也可以在开头说明议案的缘起或目的意义或形成过程,然后再提出审议事项,再结尾。

方案部分,就是对提请审议的事项或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方法的部分。如果是提请审议已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就在法律法规之中,这部分只需写明提请审议的法律法规的名称即可,但要把法律或法规的文本作为附件。

如果是任免性议案,要将被任免人的姓名和拟担任的职务写明。如果是提请审议重大决策事项的,要把决策的内容一一列出,供大会审阅。如果是建议采取行政手段解决某方面问题的,要把实施这一行政手段的方案详细列出,以便于审议。不能只指出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的方案。

结语是议案的结尾部分,主要用于提出审议请求。一般都采用模式化写法,言简意赅。如“ 这个草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请审议。”

议案的落款有签署和日期两部分

一般行政公文,最后签署的`都是发文机关的名称,而议案有所不同,要由政府首长签署。国务院提交给全国人大的议案,要由总理签署;各省、市、自治区提交给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要由省长、市长或自治区主席签署。日期格式与一般行政公文相同。

范文:

××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

第×××号

案由:关于尽早制定我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议案

提议案唯者并人:××、××、×××

理由及办嫌档法: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已由国家主席颁布的38号命令,于1986年7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的实施对于从根本上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保证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强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是,《义务教育法》真正实施,还将会碰到许多问题。为了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工作在我省能有计划、有步骤、有保障地顺利进行,建议根据我省的具体情况,制订《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指迹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学制、入学年龄、师资、经费、办学条件等重大问题,提出切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明确的、具体的要求,并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颁布,以便能够运用法律的手段,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可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负责拟订,经人大会议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执行。

委员会意见:(略)

xxx年×月×日

大会秘书处意见:(略)

xxx年×月×日

⑻ 关于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范文【三篇】

范文一


在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作为教师的我们要做到:


一、学好新《义务教育法》,做新《义务教育法


》的宣传者: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一)“不收学费、杂费”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二)在新法中,统一性贯穿始终。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三)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蠢脊散二、学好新《义务教育法》,做新《义务教育法》的落实者: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


范文二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


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带氏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野铅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这一新规定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是一个很大的激励。尤其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新的《义务教育法》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经过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义务教育法》,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均衡发展的思想等等。


作为一个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我们不应仅仅做到自己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从自己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落到实处。做个懂法、守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


范文三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据参加法案审议的常委会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老版本的义务教育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起仅8亿


元。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到20xx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如此等等。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所以,我们希望基层官员们,除了数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写了几项“不收”以外,还得尊重立法本意,还得领会法律的精神,还得讲究执政为民。

⑼ 义务教育教师法内容

法律主观:

在我国为了保障孩子因为经济原因受教育程度,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有免费义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的内容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
二、义务教育的教育性质
折叠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键碧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折叠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折叠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以上就是义务教育的内容的相关内容。

法律客观:

“一些学校认为收取择校费是防止腐败、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这是不对的。择校费的出现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更是破坏教育公平原则的最直接的体现。”全国人大代表郭泽深认为,应该尽快取消公办学校收择校费这一做法。他指出,取消不合理的择校费,治本之策在于坚持教育公平为根本,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并遵循以下两项原则。1.就近确保。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表明了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分配原则,而目前的教育资源还达不到让家长有任意选择学校的权利,严格游模遵循此项原则将能保证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在公办学校中有一席之地。2.高分选择。以考试分数来选学校,实行高分选择的原则。每个人都凭自己的本事,根据所考的分数来选择学校。要想进入重点学校就必须达到一定的分数,实现公平公正。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首次确立免费原则。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我国政府已经决定,自2006年春季起,免除西部省份49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到2007年,中、东部地区各省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这意味着,中国义务教育阶段80%的学生将不再交纳学杂费,意味着在农村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同时,完整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即将从中国广袤的农村发端,展现一幅崭新的蓝图。新《义务教育法》首次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新《义务教育法》将近几年实行的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有关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由此,困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投入严重不足问题,将有望得到根本解决。新《义务教育法》确定了经费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等等。这是对过去“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等义务教育投入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保证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根本转神亮缓变。此外,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从法律上杜绝了过去那种“转移支付被转移”、“上进下退”等漏洞,使义务教育经费有了切切实实的保障。

⑽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有什么意义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的意义:

首先表明素质教育不再仅仅是理论上的探索和教育观念的转变,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为全社会所普遍接受,上升为人民的普遍意愿和国家意志,成为社会各方面和教育工作者必须践行的法定义务。

其次,推进素质教育,也不再是工作层面的要求,而具有了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向学校提出与素质教育不符的要求;学校和教师也不得有违反素质教育的办学行为。

第三,素质教育也不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工作,而成为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因为,《义务教育法》不仅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而且规范全社会的教育行为。

(10)义务教育法文本哪里有卖的扩展阅读: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理念:

1、《义务教育法》重申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指导思想。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2、《义务教育法》强调了面向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理念。新法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保障学生入学后也要享有相对公平的公共教育资源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