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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有哪些保护法

发布时间: 2023-05-31 19:20:13

❶ 法制教育包括什么内容应该怎样进行

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教育学生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明白,行使民主权利,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人民的民主权利。教育学生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基础,是保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有力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是防止犯罪的重要措施,法律教育的基础工作是普及法律知识,包括守法习惯的养成和评价。针对不同对象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不同的法律知识教育,不搞一刀切。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内容应围绕其生活和学习与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交通法规等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通过学习熟悉的法律知识,初步树立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

❷ 有关保护学生安全的法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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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
第四十四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末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不得使末成大正滑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末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四十八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3、《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末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末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滚腊理措施,防止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5、《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6、《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清穗、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❸ 法制教育内容,你认为有哪些

引言:法制教育对孩子来说特别重要,如果孩子小的时候缺少法制意识,就不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家长在孩子小的时候,一定要着重培养孩子的法制教育,让孩子明白做错事情之后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小编今天就来跟大家说一说,法制教育的内容都有哪些?

三、学会保护财产

法制教育的内容一定让孩子学会保护财产,让孩子了解生活中的规则。家长可以多带孩子去体验一下生活,让孩子明白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孩子进行及时的教育,能够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孩子在小的时候特别反感父母的打骂和冷嘲热讽,父母要采用正确的方式去教育孩子,才能让孩子养成一定的法律意识。如果父母不想让孩子有消极的情绪,首先要做到就是多给孩子补充法律意识。

❹ 教育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教育类的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都明确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园对幼儿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健康成长的职责,这说明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主要负有三个责任:一是教育责任,二是管理责任,三是保护责任。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人们往往将第三种保护责任与监护责任混为一谈。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监护责任的范围远比保护责任要广得多。《意见》第10条明确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表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表其进行诉讼。”因此,父母将幼儿送到幼儿园并没有发生监护权的转移。概而言之,监护职责是基于亲权而产生的一种法定职责,幼儿园对幼儿的教养职责是基于教养机构的设置而产生的一种工作职责,两者性质不同。从职责范围来看,两者也不尽相同。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园的职责是“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而监护人的职责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主是包括上述六方面的监护职责。幼儿园应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可见,依据法律,幼儿园在赔偿问题上实行的是“过错原则”,即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伤害承担责任与否,要看事故的发生与幼儿园管理职责的履行有无直接因果关系,要考虑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要看幼儿园教职工在履行职责中有无故意和过失的过错。根据过错原则归责,只有当幼儿园在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相关联的活动中有过错,造成幼儿伤害,才应承担与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即损害赔偿额度应与幼儿园过错大小相联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一条表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他人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监护人是否有过错,监护人都要对被监护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即使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也就是说没有过错,也只是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免除责任的条件。保护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的共同心愿。出于种种原因发生了事故,不管是幼儿园还是幼儿家长,都应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此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提出:“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据此,在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中,逐步建立幼儿园责任保险制度,让保险公司介入理赔、实现理赔市场化,应该说更是一条对幼儿园和家长都有利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❺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哪几种,分别有怎样的基本内容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基本内容:

家庭保护:

①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②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③不得虐待,遗弃,歧视未成年人。

④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等

学校保护:

①全镇培岁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社会保护:

社会保护包中悄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劳动保护以及受教育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保护等方面。

司法保护:

①设立少年法庭,御睁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②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③保护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④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等。


仅仅通过基本内容是不足以判断四种特殊保护的。

下面介绍方法:

判断方法:

对这四种特殊保护的判断,有时有争议,一般我们可以依据材料中显现的直接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行为主体来加以辨别,如果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生在家庭内,对应家庭保护;如果是学校或老师,发生在学校内,对应学校保护;如果行为主体是司法机关,通过实施司法活动,对未成年人本身进行特殊保护(注意是未成年人本身),对应司法保护。


但是有时要以法律规定为准,不能自己想当然。

注意:

公安机关采取行动清理黑网吧等,属于社会保护

法官,司法局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属于社会保护


以上内容借鉴于资料书,权威可信,请放心采纳

❻ 安全法制教育内容是什么

安全法制教育内容如下:

1、不是千万不要随意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等真实信息。

2、是最好不要轻易许诺跟网友会面。

3、如非要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最好不予理睬。

5、对谈话低俗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不去理会他,让他自讨没趣。

6、在家遇生人,不要轻易开门。如不速之客来访时,要先查明身份再开门。如果不能确定身份,就打电话向父母询问,或求助邻居。

7、没有家长或老师的安排,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去看展览、拍电影、做广告等,更不能到陌生人家里去玩。

8、如果在路上遭坏人抢劫,不要冒失地与他硬拼,可先把随身带的钱物给他,并尽量记清坏人的身材、面貌、口音和衣着特征,争取安全脱身,然后迅速报案。

9、如果遭坏人绑架,要沉着冷静。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先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再想办法给家人或警方报信,还可以在沿途抛下书包里的文具,书籍以及随身所穿的鞋、帽等,给家人或警方留下线索。

❼ 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7)法制教育有哪些保护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❽ 2015年小学法制安全教育内容有哪些

分析如下:

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1)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昌拿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谈迅誉等。

(2)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逃学、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1)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2)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知识结构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1)求助有路 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权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诉讼的三种类型。

(2)善于斗争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违法行为做斗争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机智勇敢,不能硬拼 。

四、教学目标 :

(1)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学会与他人合作,机智勇敢地面对不法行为。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2)树立法律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善于斗争的能力。

五、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探究式学习。其中,探究式学习的模式:提出问题小组讨论各组交流集体归纳教师指导整理归纳巩固反馈 四、教学准备 1教师准备。

(1)调查学生的法律知识基础、存在的问题,归纳分类。

(2)准备相关案例,案例以问题方式呈现。


(3)制作教学课件,提供相关网站、相关法律书籍、资料等。

2学生准备。
(1)收集相关案例,提出问题。

(2)查阅相关法律书籍资料。

六、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

1、用电安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

(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4) 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 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2、安全使用煤气:

(1) 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

(2) 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七、 游泳时要注意安全:

(1) 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

(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

(3) 下水前要做准备运动

(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 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八、 交通安全: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 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穿越马路时,含段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5)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街。

九、 发生火灾怎么办:

(1)要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地 点,还要讲清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么样。

(2)一旦身受火灾的威胁,千万不要惊慌,要冷静,想办法离开火场。

(3)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十、小结:只要我们处处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护的知识,锻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智勇敢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的情况或危险,就能健康地成长。

拓展资料

1、《小学生安全知识》主要讲述关于小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的一些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以及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注意事项。

2、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中国残联、全国少工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3月28日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 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3、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问题。

4、课间活动注意事项:

(1)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2)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3)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4)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5)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