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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教育局在哪里办公

发布时间: 2022-02-27 11:21:45

Ⅰ 呼市市教育局 教育科 是哪个办公室

基础教育科办公室。

Ⅱ 招生办公室是不是在教育局里的一个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有设在教育局里面的,在教育局里面的办公室,不一定是一个,下面很可能设有分部门。另外,在学校里面也设有招生办公室。

设在教育局里面的招生办公室,负责该省或者该市的一些主要的招生考试工作。比如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设在教育局里面的招生办公室部门设置又分为综合处、科技信息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成人教育招生处、普通中专招生处和高中会考处、自学考试处。

设在大学里面的招生办公室,负责该大学的组织和招生工作,比如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2)呼市教育局在哪里办公扩展阅读:

设在教育局的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网络-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Ⅲ 呼市教育局 呼市教育局的网站在哪怎么没有投诉这一项,刚打电话咨询教师资格证的事,办公室的态度恶劣

苏飞iaiow89dakl;a

Ⅳ 教育局有哪些部门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发展规划处 财物基建处 基础教育处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科研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处 高等教育处 教育督导室 思想政治教育处 保卫处 组织人事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室)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电话

4606415(办公室)
4606409(党政办公室)
4606412(咨询处)
大概就这些了,希望有用

Ⅵ 呼和浩特赛罕区教育局在哪儿

在金桥开发区,日报社往东再往南,有个赛罕大厦,赛罕区教育局就在那里,坐5路或21路,到日报社下。

Ⅶ 教育局共有几个科室各科室都是干什么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

3、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

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4、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事业性收费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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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本市教育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管理市教育经费;检查区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的招生计划;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和专业设置。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工作。

(六)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本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八)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与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Ⅷ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471-4606415。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办公地点为回民区海拉尔西街182号(呼和浩特市机械工程学校院内实训楼B座)。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职责权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呼和浩特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研究制订全市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检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3.统筹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指导、协调各旗、县、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4.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对全市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5.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6.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聘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人才交流工作。

7.统筹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德育、体育、美育、卫生、国防教育和社会实践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全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并制定全市的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9.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拟定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1.负责管理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开发和建设,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负责教育资产管理,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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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

  1. 党委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统筹安排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民办教育党建工作及群团工作。

2.办公室

综合协调教育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与督办;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文秘、档案、保密、计划生育、综治等工作。

3.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学校和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考核、评优、奖惩、评选特级教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4.财务科

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国有资产、经费预决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款经费、教育赠款、教育贷款、教育收费、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和校舍安全档案及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中小学建设法规,统筹指导学校基建工作,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后勤管理工作。

5.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管理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市教育法制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起草全市综合性教育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有关文件;统筹指导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

6.基础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

7.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管理与职业指导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8.民族教育科

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民族教育、民办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民族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并落实民族教育的各项政策;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蒙语授课学校和加授蒙语学校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9.师资培训与语言文字科(市汉语委办公室)

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校长(园长)培训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执行自治区有关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并组织评估。

10.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组织实施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11.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指导并协调学校卫生防疫、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红十字会工作。

12.德育科

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德育工作;拟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想品德相关的各种教育活动;指导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3.青少年工作科

指导和管理直属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业余党校、团校、军校活动,开展团队干部、学生干部培训等工作。

14.学校安全管理科

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工作。

Ⅸ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党委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党务工作;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做好群团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文秘档案、督查、信息、信访等工作;组织研究教育事业发展战赂和规划;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开展教育政策研究;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考核、评优、奖惩、评选特级教师等工作;负责人才交流、人员调配、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干部统计工作。
财务科
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和其他教育经费;研究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基建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的计划、规划、审计、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学校后勤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等工作。
民族教育科
协调管理全市民族教育工作,编制民族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民族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族学校高中毕业证书管理及验印工作,指导民族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民族基础教育、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和德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规范教材管理;负责局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中毕业证书管理及验印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和教科研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民族职业教育、中等及以下成人教育工作;负责职业、成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毕业证书及专业技术证书管理验证工作;指导全市中等专业学校的体制改革工作,统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中等及以下成人教育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宏观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和学生军训工作。
督导室
负责制订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办法和综合评估标准,以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各旗、县、区“两基”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政策法规科
负责研究制订呼市教育法制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呼市教育局综合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及有关文件;指导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宏观指导全市教育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各直属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师资培训与语言文字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制订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呼市地区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团委
综合管理局属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业余党校、团校、军校活动,积极培训团队干部、学生干部等。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围绕上级纪检、监察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履行两种职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等。

Ⅹ 回民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搬迁在哪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街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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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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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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