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哪些
中华民族的由来
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
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
加强民族团结的目的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意义
民族团结不光是大人的事
② 民族团结教育主要内容有哪些
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正确认识中华和各民族的特征,普及民族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知道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特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从历史的、世界的视野分析和探讨各种民族现象,进一步认识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的优越性;联系实际进行思考、探讨,在思想和行为上培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③ 什么是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是少数民族教育的简称。是指对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少数民族实施的教育,是中国整个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广义的民族教育是指对本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对外来文化引进、消化和吸收的过程;狭义的民族教育则专指对少数民族文化知识的教育。
④ 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是什么
1、反对压迫。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最后就是中华民族的团结,各党派之间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2、共同发展。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
3、维护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4)民族教育有哪些扩展阅读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⑤ 民族教育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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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是少数民族教育的简称。是指对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少数民族实施的教育,是中国整个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8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基本普及两年双语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双语教育。
广义的民族教育是指对本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对外来文化引进、消化和吸收的过程;狭义的民族教育则专指对少数民族文化知识的教育。
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说到底是“人权”的问题,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问题。同时,民族教育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从更深的层次来说是一个政治问题。中国有56个民族,民族的教育同国家稳定密不可分。民族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少数民族的孩子进入主流社会,而是要通过教育培养大批民族知识群,通过他们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传播科学技术知识,传承民族文化,从而保持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
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当前中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1.各民族的教育发展还很不平衡;2.学校布点较少,课程设置和学制管理不完全统一;3.办学形式和教学使用的语言文字有差异。
现状编辑
发展
纵观中国民族教育几十年的发展历程,民族教育法规建设总是落后于民族教育自身的发展。由于民族教育法制的不健全,导致民族教育政策所确定的各项优惠措施难以落实,民族教育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得不到保障。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民族教育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加强及2001 年12 月中国加入WTO,民族教育立法已远远不能满足民族教育发展的需要,这种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显突出。主要表现在:
表现
第一,民族教育法规体系极不完善,法规层级过低。从现行的民族教育法规来看,大量的为民族教育行政规章及规章性文件,法规很少,至今没有民族教育单项法,更没有居于《宪法》和《教育法》之下的统领民族教育法规规章的民族教育基本法,民族教育法规体系远远没有建立起来。由于民族教育法规体系不完善,法规层级过低,必然导致法规刚性不足,从而影响其效力的发挥,很难起到应有的对民族教育的保障和促进作用。2002 年,国家曾启动了《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的起草调研工作,拟在行政法规层次对全国少数民族教育中重要的基本的问题做出明确规范,并计划于“十五”期间颁布实施《少数民族教育条例》。但《少数民族教育条例》至今未能出台。当前,为适应中国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需要,以及民族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迫切要求有关方面将《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的制订工作列入紧要工作议事日程,促成其尽快出台。与此同时,着手起草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基本法———《少数民族教育法》,为它的出台积极创造条件。《少数民族教育法》的起草制订,将极大地推进中国民族教育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使中国民族教育事业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
民族教育
第二,民族教育立法指导思想有失偏颇。通过对中国民族教育立法历史与现状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民族教育立法比较注重对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特别是进入主流社会的受教育权的保护,而忽视对民族教育在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中作用、角色的规范。中国现行民族教育法规很少有关于维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这是中国民族教育立法内容的重大缺失,也是中国民族教育立法指导思想的偏颇。这一点,可从中国双语教学政策的演变中略见一斑。建国初期中国非常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运用,而现阶段更多地是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对汉语的学习和掌握,如规定在使用民族语授课的民族中小学逐步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汉语课程、制定了《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试行) 》、《关于在有关省区试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通知》等,而有关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运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规定,则非常缺乏。[2]
⑥ 民族团结教育"十个一"是指什么
1、第一次:开一次民族团结班会。
2、第二次:体验一次民族团结活动。
3、第三次:了解一个民族团结英雄。
4、第四次: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
5、第五次: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
6、第六次:制作一幅民族团结书画。
7、第七次:交一个不同民族好朋友。
8、第八次:创作一幅民族团结手抄报。
9、第九次:写一篇民族团结作文。
10、第十次:参观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6)民族教育有哪些扩展阅读: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是祖国统一的基础,因此,必须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既要认真落实民族政策,认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坚决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依法严厉打击和制裁分裂祖国的活动。
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分崩离析。我国各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迁徙、贸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孕育了团结友爱的宝贵传统。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饱受欺凌。
60年来,中华民族在前进过程中克服了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种种困难和考验,顶住了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要靠各民族团结友爱。今天,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往开来、意气风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民族复兴的神圣使命把各民族紧紧地凝聚在一起。
讲任务,是56个民族共同的任务;讲成绩,是56个民族共同的成绩;讲困难,是56个民族共同的困难;讲前途,是56个民族共同的前途。只有56个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斗,中华民族才能焕发出无比磅礴的伟大力量,民族复兴的伟业才会展现出宽广灿烂的光明前景。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⑦ 关于中国对民族地区的民族教育
为了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国家在民族教育方面实行了许多特殊政策和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民族教育的领导管理。早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就做出了《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明确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内设立了民族地方教育司,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省一级教育委员会、教育厅也设立了民族教育行政机构,一些州、县也设立了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或专人负责掌管民族教育工作。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加强了对民族教育的领导管理,为办好和发展民族教育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2.保证民族教育的经费。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当国家经济还处在恢复阶段的时候,就专门设置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用来解决民族教育经费问题。同时还明确指出,这是少数民族各级各类学校与一般学校享有同样的经费之外特设的一笔经费,更不能以这项补助费代替应该在一般教育事业费是开支的任何费用。尔后,虽然作了一些改进,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并没有受到影响,而且逐年增加。例如,全国教育经费中专拨出来的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1977年比1978年增加600万元。1980年实行财政体制改革,少数民族教育经费由省、自治区包干掌握使用,有关省、自治区依然保证少数民族教育经费。例如,有的省、自治区从中央财政中划出适当比例用作少数民族教育经费,有的则从中央拨给省里用于不发达地区的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重点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从1990年开始,国家又设立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
3.允许和要求民族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办学。早在1951年国家就明确指出,民族教育应当采取适合于发展和进步的民族形式。根据这个精神,在民族地区举办了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师范学校、民族职业学校、民族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及民族学院等。1981年,又重申了民族教育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办学的方针政策,并且要求有重点地办好了寄宿制学校。1984年,又将这一方针政策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同时还明确规定,除举办上述各级各类学校外,还应当在“少数民族牧区和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以寄宿制为主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1980年以来,一些全国重点大学和部分省高等院校举办了民族班,一些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也举办了民族班。1985年以来,在内地举办了西藏班,或者创办西藏中学。这些又增加了新的办学形式。
(4.允许和要求民族教育运用适合少数民族特点的教学方式。早在50年代国家就规定,各级民族学校的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可以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各民族的具体情况酌量加以变通或补充。同时还规定,凡有现行通用文字的民族,小学和中学的各科课程必须用本民族语言教学;有独立语言而无文字或文字不完全的民族,得按自愿原则,采用汉语文或本民族所习用的语文教学。在教材方面,允许自编本民族语文教材和少数民族补充教材,并加强了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翻译、出版、印刷、发行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些政策得到恢复和完善,并写进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规定:凡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应使用本民族语文教学,学好本民族语文,同时兼学汉语文;没有本民族文字而有独立语言的民族,也应用本民族语言辅助教学;应当切实搞好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课本。《义务教育法》中也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教学”。
5.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实行照顾政策。50年代就规定,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学生,在他们报考高等学校或一般中学时,应当“适当规定一个入学成绩标准”;当他们入学后,还应当“给以适当补习条件”。60年代、70年代还作了一些补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例如,高等学校在录取学生的时候,“对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录取分数”,以至降低“录取分数段”。对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办法。实际上,近几年来,有些教杂居地区也采取了降低分数录取的措施。在毕业生分配方面,在60年代就规定,“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应当根据所学专业、民族和籍贯,尽可能分配到本民族地区、民族事务机关或民族学校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申和恢复了这一政策。近年来,又实行定向招生和定向分配的办法。
除上述五个主要方面外,在学校人员编制和定额、师资培养和培训、专业设置和增减、教材建设和使用、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的待遇方面,也都实行了特殊的照顾政策。
⑧ 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哪些
(1)举办经典诗文朗诵会。
(2)“辉煌六十年•我与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
(3)举办“我的祖国”征文竞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祖国是个大家庭,56个民族一家亲,校长作专题讲话)。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开设系列国学讲座(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7)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内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8)举办校园“苗苗杯”艺术节(歌颂民族团结与进步)。
(9)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电子小报展览(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等)。
(10)“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班队会活动。
⑨ 什么叫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是少数民族教育的简称。是指对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少数民族实施的教育,是中国整个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8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基本普及两年双语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双语教育。
广义的民族教育是指对本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对外来文化引进、消化和吸收的过程;狭义的民族教育则专指对少数民族文化知识的教育。
⑩ 我国民族教育有哪些特点
1、民族教育法规体系不完善,法规层级过低。从现行的民族教育法规来看,大量的为民族教育行政规章及规章性文件,法规很少,至今没有民族教育单项法,更没有居于《宪法》和《教育法》之下的统领民族教育法规规章的民族教育基本法,民族教育法规体系远远没有建立起来。
2、民族教育立法指导思想有失偏颇。通过对中国民族教育立法历史与现状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民族教育立法比较注重对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特别是进入主流社会的受教育权的保护,而忽视对民族教育在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中作用、角色的规范。
3、民族教育立法内容不完善,重点不突出。如前所述中国现行的民族教育法规很少有关于维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忽视了对少数民族学生升学后有关学习辅导与帮助的规定等。
(10)民族教育有哪些扩展阅读
民族教育发展策略
针对中国民族教育立法的现状及问题,为加强少数民族教育立法工作,尽快改变民族教育立法的不适应状况,
首先必须树立科学、正确的少数民族教育立法指导思想,明确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
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内容,并从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教育法规体系的角度出发,科学有序地推进民族教育立法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质量与效率,避免立法工作的盲目性与随意性,避免法规之间不必要的交叉与重复,使民族教育立法从整体上真正发挥为民族教育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