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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育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4-01 16:57:23

① 中小学的教育政策法规是什么

希望能够帮到ni !谢谢!望采纳! 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好多条例,不过我们考的主要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② 教育政策的概念是什么

教育政策研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最快的学科领域之一,已经成为当前学科发展中的一个具有深远而重大影响的潮流。一项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教育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和意义。既从宏观上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和效益,又从微观上影响具体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关系到社会和个人受教育的机会和质量。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家政策,它把教育与国家发展提到了一个历史从未有过的高度。科教兴国不仅仅是一个教育的决策,而且是一个国家决策,这个重大决策把教育看作是国家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动力。它一方面说明教育政策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同时也告诉我们教育政策产生的影响也与日俱增。一个家庭的决策错了,最多导致一个家庭的不幸,一个地区、部门的决策就会影响一个部门和地区的发展。但现在社会活动的复杂性越来越高,很多的决策都需要国家来做出,一个国家的决策好坏不仅会影响到全国,而且还会影响到国际社会。特别是有影响的国家所做出来的决策,更是如此。[1]因此,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必须科学化。
科学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包括科学的态度、科学的内容、科学的形式、科学的方法等。教育政策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制定的科学化,就是在制定教育政策的过程中,要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内容、科学的形式和科学的方法来构建教育政策。下面本文从这四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③ 现在的教育实施什么政策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新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了我国未来10年推动教育向纵深发展的政策体系。这一教育政策体系的形成对于深化教育改革、优先发展教育以及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与实践意义。基于对《规划纲要》中所涉及的重大教育政策问题予以进一步完善的立场,本文特就我国当今教育改革的核心理念、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困境、制约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的瓶颈等一系列涉及我国当前重大教育政策的问题,提出些许不成熟的看法与建议,以求教于教育领域的各界人士。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关乎国家命运,关乎民族的振兴与社会进步,而教育政策则更直接反映了国家宏观调控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为了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以及“学有所教”的教育发展目标,2010年6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如果说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以教育体制改革作为切入点而拉开了我国教育改革的序幕,那么,《规划纲要》则是从教育质量、教师队伍、教育经费等全方位的角度出发制定了我国未来10年推动教育向纵深发展的政策体系。[ 教育质量政策、教育体制政策、教师政策和教育经费政策被认为是一个国家教育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的教育政策。详细论述可参见孙绵涛着:《教育政策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研究》(着作),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3-84页]这一教育政策体系的形成对于深化教育改革、优先发展教育以及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毋庸置疑,对于已经通过的《规划纲要》的具体目标与内容予以贯彻及执行,这是当然也是必须的;然而站在教育的立场,从“人格完善”与“人性发展”这一教育的最根本目的出发,并秉承完善现有教育政策的意愿与宗旨,对《规划纲要》中所涉及的重大政策问题提出若干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也似乎是每一个从事教育政策研究的专业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与社会之责任。以下本文即就当前我国重大教育政策的若干问题,提出些许不成熟的看法与建议。
一、关于教育改革核心理念的若干看法
就任何一项教育政策的制定而言,其背后都蕴涵着支撑这一政策制定的基本立场与理念,它亦会在很大程度上指引未来教育发展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就国家《规划纲要》来看,其无论是在“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还是在“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中,都把“优先发展教育”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挂起钩来。换言之,优先发展教育的最大理由,就是因为它具有使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功能。毋庸置疑,这一核心理念的提出,确有其促进教育加速发展的动力,而站在“富国强民“的立场,这一理念的提倡也某种合理之处,因为教育的落后而导致国衰民哀的历史毕竟至今仍让人们记忆犹新。
然而若站在教育科学的立场,站在一个具有社会使命感的教育工作者的立场,我们却难免会质疑这一核心理念的正确性和妥当性。众所周知,关于教育的终极目标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关乎人格的完善与人性的发展。任何把教育看作是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经济发展、乃至繁荣国家的动力的观点,其所推崇的只是教育的附加价值而不是真正的内涵。对此,美国芝加哥大学前校长、“学习社会”的创始人罗勃特·哈钦斯早在上一世纪的六十年代,就对为了推动经济发展的目的而在美国兴起的“教育投资论”的热潮提出过质疑。他认为,以经济的目的而培养人才,这实乃是教育的失误。[新井郁男着:《学习社会论》,日本第一法规出版社1984年版,第10页。]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就在于改变人的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与学习观,而这一变革的最终目标就是创立“学习社会”。
尽管哈钦斯的“学习社会”理论有着某种理想主义的成份,但当人们在讨论实施教育的终极目标究竟是什么的时候,哈钦斯的学习社会思想还是会被提到,并将成为讨论这一问题的基础。简而言之,无论是推动社会进步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乃至繁荣国家,其都不是教育的应有之意,教育的基本目标或者根本目的就是培养“合格公民”。而合格公民的基本定义在笔者看来,首先是正直的、明辨是非的,同时又是善良的和睿智的。因此把发展教育的目标与繁荣国家联系起来,那是拔高了教育的功能底线;而把教育又与促进经济相提并论,则是歪曲了教育的本质。同理,提倡“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迈进”,从外在的角度来看,其似乎是重视了教育的“育人” 功能,但就内中的实质而言,其强调的似乎仅仅只是“才”,而恰恰忽视的则是教育中最为重要也是最具有生命活力的“人”。把一种蕴涵公平与普适意义的教育,与只关乎一小部分人的“成才之路”联系在一起,这不能不说是对教育的极大误读与误导。因此,还教育培养合格公民的本来面目、化解教育专注“人力资本”的功利性弊端、促进教育之人格健全的真正内涵,并不让教育被经济性的诱惑牵着鼻子走,这应该是教育界或整个社会都需要予以反思的深刻问题,而这也同时应该成为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
二、关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建议
自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中小学教育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以来,素质教育的理念逐渐得到了人们的认同,并由此激发了各种理论与实践的积极探索。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更是系统地阐述了有关素质教育的若干问题。其后,一系列旨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相关政策相继出台。然而令人深感困惑的是,迄今为止素质教育的实施依然困难重重,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造成素质教育的寸步难行?存在于表象之中的深层问题又究竟应该从何处去寻找和发掘?推动素质教育的改革之路又应从何处去着手?对于这样一类问题的提出,已经迫使教育界的专家们去作出更为深刻的思考。
以笔者不成熟的看法,当前我国素质教育所面临的一系列困惑和问题,归结起来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功利主义教育目标的导向;二是在“学历至上主义”社会风气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对人的评价标准的严重偏差。
1.关于教育目的的功利主义倾向与教育追求问题
诚如以上所述,当前推进素质教育面临的第一个困惑和问题就是学校对“全面发展”、“五育并进” 、培育“合格公民”等一贯以来倡导的教育目的的贯彻不力及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功利主义倾向。而这一理论导向又与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受到市场经济的严重影响,以致于失去了自身的立场与方向有关。
关于教育的终极目标究竟是什么,历来有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教育具有指导就业及为社会培养人才的重要目的。而更多的人则认为教育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至于人被看作是“资本” 的思想以及“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学说的创建,亦因美国芝加哥大学农业经济学家舒尔茨(Schultz)通过定量分析的方法,就学校教育的发展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成长的关系,首次作了经济学上的测算以后,才被广泛传播。于是,一股以促进经济为目的的“教育投资论”的旋风也随即刮起。然而,为了经济成长的目的而培养人才的“教育投资论”旋风刮了不多久便受到了社会的强烈质疑。人们质疑的焦点即在于:当教育的目的与“产品”或“商品”等这样一些功利性的东西挂起钩来以后,教育所具有的最本质属性——即对人格的完善和人性的发展——是否还存在?对人文精神的弘扬及道德素质的培养是否还需要被重视和强调?特别是上一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当国际社会正在为“人才过剩”(学校的人才培养超过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的状况而倍感担忧和困惑时,哈钦斯基于非教育投资论的立场提出的“学习社会” 的思想则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因为“教育机关并没有因‘人才过剩’而关闭,其原因亦恰恰证明了教育的根本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经济的发展”。[ 新井郁男着:《学习社会论》,日本第一法规出版社1984年版,第9页。]由此,哈钦斯的上述观点再次唤起了人们对“教育目的”的关心及由此而引发的对这一问题的深层思考。[详细分析和论述请参见笔者的论文.吴遵民:《关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若干问题的研究和思考》(论文),《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1期;]
那么,哈钦斯倡导的“学习社会”的基本内涵又是什么?简单地说,他是以学习的达成及人格的形成为目的,并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使所有现存的制度能够发挥出一种作用,以最终形成一个能保证这一社会的全体成员可以实现自己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发展的社会。一言以蔽之,着眼于对人,对人性以及对“人生的真正价值的培养和实现”即是“学习社会” 倡导的真正意义之所在。从上述“学习社会”论对教育目的的诠释中即可以看出,那种在现代社会中一味地追求学历,过于偏重教育的功利性功能的偏向实际上是非常有害的。它所产生的直接后果是,促使一部分人把学校视为是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及获取经济与利益的阶梯和手段,并且这样一种状况还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以至于义务教育也部分地、变相地演变成为人们追求学历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换言之,上学已不再仅仅意味着学习,它更体现的是一种附加价值和标记,即进入了一所好的公立学校,就意味着这个人也由此而挤入了攀升社会上层的路径和轨道。[详细分析和论述请参见笔者的论文.吴遵民:《全球化视野中“学习社会”与基础教育改革》(论文),《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10期;]
对此笔者的建议是,首先要对功利主义的教育目标进行彻底的批判与反思,其次确立教育的近期目标是培养合格公民,而其远期目标则应是着眼于以人自身的“乐观、贤明与善良”为基本内容的“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因为它既体现了一种未来理想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同时它也代表了所有教育活动应该追求的最高目标和境界。
2.关于教育评价机制和“学历至上主义”问题
当前素质教育面临的第二个困惑和问题是教育评价机制的“学历至上主义”。无疑,学校教什么,学生学什么,最后又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其最终结果应该由社会来作出评判与检验。换言之,学校应以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为己任,但社会亦不应把在发展与转型过程中所出现的一时性倾向(如功利主义、利己主义、市场化)来影响或误导学校。一言以蔽之,教育评价标准及机制的建立,应以对教育的本质认识为基础,它既应包括人们基于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及教育目标而形成的对教育对象的全面而正确的价值判断,同时亦应蕴涵着人们对教育终极目标的追求和向往。
然而我国现阶段的教育评价体系无疑是“功利主义”的,借用伊凡·伊里奇的话来说,我们的学校评价体系早已陷入了“价值制度化”的泥淖。我们现行的评价机制完全置教育于培养人性与人格的目标以不顾,而一味地追求个人利益和社会功利,以至升学乃至升入有名的学校并获得较高的学历逐渐成为了社会判断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在这样一股风气的影响下,家长互相攀比,学生激烈竞争,学校一味助长,而社会则推波助澜。于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唯学历至上的风气就愈演愈烈。为此,若要遏制这股歪风的继续蔓延,对现行的教育评价制度从根本上进行反思和重建,亦是非常的必要和关键。换言之,社会对一所学校的教育水准的评价,不能光以就学率和升学率的高低及数量来衡量;学校对个人学习成果的评价,也不应局限于一张考卷定终身的层面。处在一个终身教育的时代,我们关注的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应该是自主的、主动的及可选择的;我们所持的亦应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相对以“贤、乐、善”为基本内容的“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我们所理解的人将永远是处在一个发展与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中。
笔者以为,未来的社会应该确立起这样一种观念,即人受教育的过程应该是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进程。一次性的学校教育只是打下了一个基础而决不是人生教育的全部。新的教育评价标准和机制唯有建立在终身学习、回归教育的基础上,并从终身发展的角度去思考人生的成长和意义,这才能使我们的学校向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这也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去解决当前素质教育所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详细分析和论述请参见笔者的论文. 吴遵民:《关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若干问题的研究和思考》(论文),《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1期;]
三、关于免费师范生政策的若干问题与建议[详细分析和论述以及相关的调查研究可参见笔者的论文.吴遵民:《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刍议》(论文),《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2007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加强师范教育、加强对一线优秀教师的培养,同时鼓励更多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选择从事教育的工作,决定在六所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率先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的政策。2010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要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完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无疑,从积极的角度看,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已经集聚了全社会的目光,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而且也为教育人才的培养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从如何使一项政策发挥其更大的效度和信度的视角出发,以下若干问题还是有必要给以充分的关注。
1.政策的目的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准确定位
就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的制定而言,我们可以看出其最主要的目的是在于加强一线基层领域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换言之,打造一支能为国家培养急需的一流人才的师资队伍,应是这一政策出台的初衷。但现实的状况却是,把培养国家急需的一流师资的教育和援助西部贫困地区缺师少教的教育困惑捆绑在了一起,其预期可能是想取得“一石二鸟”的效果,但实际的结果却是因为政策目标指向的不明确而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
2.政策的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明确落实
一项政策的有效实施不仅依赖于目标的准确定位,同时也决定其内容和步骤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就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而言,如何把国家对基础教育的重视及期待培养出一流师资的任务完成好,即变“一策多能”为“一策专能”则是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研究部门在内的需要切实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但如今,这一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却兼具了多种目的和多项功能,其看似一举多得,但却很有可能因为所要面对的对象不同、完成的任务不同及培养的目标与方式的也不同,而最终导致政策目标失真,政策方向迷失重心,并在具体操作上陷入迷惘的困境。
综上分析,为了对这一重要的新出台的政策予以健全与完善,笔者特提出如下建议:
1.应明晰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目标,即把成绩最优秀的考生选拔上来,并通过经济的减负使其安心攻读学位,而最终使其成为基础教育战线的“教育家”似的优秀教师。
2.免费师范生政策应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应实行年终考核制,考核不合格者应取消其免费师范生的待遇。
3.接收免费师范生的重点师范院校,应组织最优秀的师资力量,对免费师范生予以重点培养,在全社会形成免费师范生品牌,并以考取免费师范生为荣。
4.对于支援西部地区师资严重匮乏的扶贫问题,拟另行制定专项优惠政策予以统筹解决。如提高西部贫困地区教师待遇、鼓励应届毕业生到西部支援初、中等教育,也可以对口建立姐妹学校关系等,通过这些途径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落实优秀教师流动与互换的措施。
四、关于择校问题的政策建议
在当前社会呼声强烈的各种教育问题中,“择校”问题似乎已经成了领头羊,人们质疑我国的“择校制度”已经成了影响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全民性问题。诚如以上所述,造成这一全民关注的局面,其根源还在于功利主义的教育目标及社会对人的评价标准的误导。然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还实行相对公平的“以分择校”制度,而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实施考试的政策下,“以分择校”则演变成了“以钱择校”、“以权择校”,并且又因为它关乎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孩子,因此择校问题备受社会高度关注。
就笔者的看法而言,目前我国存在的三对主要矛盾成为了择校问题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对教育的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之间的尖锐矛盾;二是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彰显与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之间的矛盾;三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地区差距和基础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公众的教育需求呈现出明显的变化。一方面,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社会阶层日益呈现出多元与复杂的特征。随之而来的就是不同社会阶层对教育的多样化与多层次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教育的需求亦正在从基本的知识需求转向优质、多样与高效的发展需求。但长期以来,受优先发展城市、优先发展重点学校等政策的影响,教育资源的配置日益呈现出非均衡发展的状态。如从城乡角度来说,优质教育资源相对集中于城市;而从校际角度来看,优质教育资源又主要集中于城乡中的重点学校。优良的办学条件、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良好的学校文化氛围以及教育所具有的附加价值,均使优质学校成为了家长们竞相争夺的筹码。 换言之,目前我国择校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选择,而不是对每所学校的特色选择。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就要解决一个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问题,以及破除功利主义思想侵蚀的问题。由此,笔者又特提出以下解决择校问题的政策建议:
1.在教育公平政策理念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曾提出平等的自由原则和差异的补偿原则。解决择校问题,从长远来看,必须依据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即在教育公平的政策理念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具体而言,一是在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实施政策倾斜,保证对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和资助,以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相对公平与合理;二是大力推进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基本教育资源的标准化和统一化建设。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应尽快出台《学校教育法》,即以法律的形式对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软硬件设置的基准予以明确规定。三是采取教师合理流动、校长轮岗、教师支教等具体政策措施,提高各类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同时通过转变校长办学理念,促进各类学校的特色发展和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2.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薄弱学校的内涵发展
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薄弱学校的内涵发展,扩大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存量,是解决择校问题的突破口。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对基础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大,各地区学校在办学硬件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而薄弱学校的“薄弱”亦主要体现在办学理念落后、学校管理水平较低、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软性建设的薄弱。在新形势下,加强薄弱学校建设,需要探索采取新的形式和策略来促进薄弱学校的内涵特色发展。具体方法是:(1)城乡结对,强弱结对。城乡结对和强弱结对的方式可使学校与学校之间在常态合作与互助中相互影响、相互交流,可有效实现两校之间在教育资源方面的共享,可使办学理念、办学方法、校园文化等隐性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辐射。(2)以民间委托管理的方式来提高薄弱学校的质量。政府可委托具有一定专业资质的教育中介机构来管理区域内的薄弱学校,以促使薄弱学校的转化。
3.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满足社会公众的多元教育需求
目前我国择校问题有增无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公立学校几乎集聚了大部分的优质教育资源,但公立学校现有的建制与规模又无法满足社会公众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作为公办教育重要补充的民办教育又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因此促进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以让社会公众有更多、更适切的选择,才能逐渐根治择校问题。具体举措是:(1)以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以政府补贴、合同外包等购买教育服务的多种形式来扶持民办教育的壮大。(2)采取多种政策措施,扶持民办教育。即通过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来扶持并推动民办教育的发展。
综上所述,要解决择校问题需要经过一个较为综合与长期的过程。一是要加深对择校问题的认识,即明确解决择校问题的过程,就是促进我国基础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的过程,是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提高我国基础教育办学质量与水平的过程;二是要借鉴国外一些择校的政策举措,把解决择校问题看作为转变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契机。三是帮助家长理性对待择校,即明白择校是择其学校的特色而不是择其升学率。为此需要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以减少择校行为的盲目性和冲动性。与此同时,对于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群体来说,应在校本管理的理念下,寻找到学校内涵发展的突破口,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找准学校在区域内、校际间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空间,以使学生真正有校可择,有特色可选。

④ “教育政策”的概念是什么

不同文化知识语境决定着对于教育政策的不同观念和认识,关系到教育政策的制定思维风格。美国公共政策专家拉雷?N_戈斯顿(Lerry
N.Geston)认为:政策制定者在政策形成的现实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取决于他所拥有的决策权力。而获取和维持这种政策决策权力的根本要素,在于政策制定者对客观机遇的把握和本人的知识能力。①这种知识能力体现了一种决策意识的实际运用,这就意味着政策的决策者要坚持开放的文化学习意识。政策的决策有效性和价值观的判断并非体现于他曾经历过多少政策决策的语境,而在于他从中已经学习到了什么,或者说是从决策的事件中感悟到了什么,学会做什么样的政策决策,以及决策前对于未来的政策发展指向判断的准确程度。进一步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政策制定者本人思维的开放程度、理解能力和应变机智决定着其把握政策决策的权力和机遇。文化教育发展的稳定性要求战略型的教育政策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强调保持教育发展战略的稳定性,以利于教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是具体的教育政策所面对的仍然是要解决随时出现的具体教育问题,尽管这些教育问题带有来自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思想意识等不同知识种类的文化背景。教育政策的制定者需要汲取文化相对主义观点,理解不同学科文化知识语境下,不同的学科的研究群体对于教育政策的认识特征,以及他们对于教育政策所关注的不同焦点,有利于政策制定者在不同的学科文化知识语境之间进行交流。

⑤ 教育政策 名词解释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是国家政策体系中的一个分支是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所确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策略和行政准则。

法规内容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好多条例,不过我们考的主要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5)什么是教育政策扩展阅读:

教育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教育目标而制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针和行动准则。我国目前主要的教育政策集中体现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

它对我国教育的战略地位,教育发展总目标,教育体制改革原则,各类教育的办学体制,中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等,都作了基本的政策规定。

从横向上看,教育政策的系统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育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有密切联系,它们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组成了有关社会发展的整体政策,二是教育政策自身又是一个结构严谨的相对独立的体系,教育体制政策、教育经费政策、教师政策、教育质量政策,共同构成了国家基本的教育政策。

⑥ 教育政策有哪些

题已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将发文,要求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特别对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将做一些硬性规定。

2、我国高考改革正在稳步进行,2000年教育部拟在广东省高教3+X试点的基础上,在江苏、上海等部分省(市)进行3+X试点。“二次考试”建议尚无定论。

3、 根据全教会精神和《面向21世纪中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已决定在全国范围启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继续教育工程将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面向全体教师,突出骨干,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开创继续教育新局面。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已于今年8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会议”上向代表们征求意见。

4、为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将出台《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和岗位规范》。这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在今年8月在上海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交代表们讨论。

5、 最近,教育部在总结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意见》。这个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的重要性。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性质、督导工作的职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建设以及为何加强和改善督导与评估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督导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⑦ 教育政策包括哪些方面

教育政策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好多条例,主要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7)什么是教育政策扩展阅读:

现存问题:

1、教育政策“缺席”

所谓教育政策“缺席”是指,在特定时空下需要教育政策来进行管理的事务或活动没有相应的政策来规范和引导。我们的教育政策往往都是应付式的,常常是等教育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考虑政策制定。

一方面,问题从潜隐到显现、从轻微到严重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即使政策制定后,从颁布到实行、从实行到起效也存在时滞问题。这个从无到有、从存在到有效的过程中,政策都是“缺席”的。

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政策的不均衡现象不仅仅表现为教育政策的供给不足。有的时候,政策过多、过剩也是一个问题,同样会扰乱或限制教育实践的良性发展。

2、教育政策“无能”

所谓教育政策“无能”是指,当前的教育政策不能获得预想的效果,对实践起不到规范和管理的作用。教育政策“无能”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由于问题的特殊性、政府能力、政策方案、政策工具、目标群体的接受程度等原因,教育政策有其自身的能力限度。

二是指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主观犯错的倾向,这种犯错倾向往往是因为人们或过于信奉理性、或过于感情用事、或急于办成某事、或追求某种特殊利益而不能从现实出发来考虑问题。

⑧ 什么叫“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研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最快的学科领域之一,已经成为当前学科发展中的一个具有深远而重大影响的潮流。一项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教育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和意义。既从宏观上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和效益,又从微观上影响具体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关系到社会和个人受教育的机会和质量。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家政策,它把教育与国家发展提到了一个历史从未有过的高度。科教兴国不仅仅是一个教育的决策,而且是一个国家决策,这个重大决策把教育看作是国家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动力。它一方面说明教育政策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同时也告诉我们教育政策产生的影响也与日俱增。一个家庭的决策错了,最多导致一个家庭的不幸,一个地区、部门的决策就会影响一个部门和地区的发展。但现在社会活动的复杂性越来越高,很多的决策都需要国家来做出,一个国家的决策好坏不仅会影响到全国,而且还会影响到国际社会。特别是有影响的国家所做出来的决策,更是如此。[1]因此,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必须科学化。
科学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包括科学的态度、科学的内容、科学的形式、科学的方法等。教育政策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制定的科学化,就是在制定教育政策的过程中,要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内容、科学的形式和科学的方法来构建教育政策。下面本文从这四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态度
科学的态度即科学的价值取向。教育政策是基于对教育活动、教育问题和教育利益轻重缓急的主观选择。这种选择的基础就是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要解决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态度问题,首先就要解决教育政策制定主体的价值取向问题。在制定教育政策的过程中,我们要把科学、公平、法制和效率作为制定现代科学教育政策的价值基础。
(一)政策制定主体要具有科学的价值取向。态度体现人的价值取向,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决定了他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措施。政策制定主体在决定制定某项教育政策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明确制定这项政策的意义何在,它所能带来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是什么,能不能制定出一个相对全面的、科学的、符合教育规律的政策。如果不能够站在较高、较广、较远的层面上来解决这个价值取向问题,那么所制定的教育政策必定是不科学的,是不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甚至是阻碍教育发展的。
(二)政策制定要以科学、公平、法制和效率为基础。教育政策是对教育事业的成长和发展所做出的带有全局性和指导性的行动计划,不同的利益阶层会做出不同的评价和反应。在当前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下,教育政策的制定要兼顾科学、公平、法制和效率,并把它作为制定的价值基础。
具体来说,追求科学,就是要让所制定的教育政策符合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追求公平,就是要让所制定的教育政策最大限度地反映各种利益阶层的意志,实现政策的民主化;追求法制,就是要让所制定的教育政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适应,并通过它来促进教育政策的实施;追求效率,就是要让所制定的教育政策能够及时、迅速地调整教育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内容
教育政策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制定的过程不仅需要科学的态度,所制定的政策本身也需要有科学的内容,没有科学内容的政策是没有生命力的。
(一)现实的依据。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其他政策的制定一样,必须是立足于某一范畴内的现实问题,并为了调和这一范畴内的现实矛盾而制定的。因此,教育政策的制定必须要有现实的依据。这一依据应该是教育事业中明显存在的、迫切需要改变的矛盾,或者是其他范畴内存在的但需要通过教育来改变的矛盾。这些矛盾往往是深层次的,隐性的。只有找到了主要的、客观的矛盾,教育政策的制定才找到了科学的、现实的依据,而不是出于个别领导或者少数利益阶层的主观臆想。
(二)丰富的理念。一是要具备丰富的教育科学理念。任何教育政策的制定都要受到与此相关的知识,特别是教育科学知识的制约。如果教育科学知识不足,政府就不可能制定出正确的教育政策方案,或者不可能认识到最有效的教育政策方案。教育理念是制定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制定教育政策过程中必备的重要意识。没有或者缺乏丰富的、相应的教育理念来引导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政策就不太可能深入到教育的实质性问题中去,也不太可能符合教育的发展规律。二是要具备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是影响教育政策制定和选择的最基本的因素之一。简言之,社会科学知识有利于人类理性的进步,增进人们理解和把握现实与未来的能力,从而是教育政策合理化演进的强大动力。[2]
(三)准确的内容。教育政策具有全局性和指导性,要求内容准确、可靠。这一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所阐述的目标,所采用的事实、资料、数据等等。制定教育政策必须要有可靠的数据,现在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数据的缺乏。数据缺乏、统计口径和统计结构不一样、上报数据的虚假等现象很普遍。当前,我国还缺少数据公告制度,要可靠数据很不容易。因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在内容的阐述和信息的采集问题上的准确性。例如,在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过程中,如果不充分了解本地区的教育发展实际和发展规律,不掌握准确的信息和数据,那么所制定的教育政策就很难切合并促进本地区的教育发展,甚至会破坏或阻碍本地区的教育 发展。
(四)科学的结构。结构是指事物各组成部分搭配的形式。一项教育政策需要有科学的结构,也就是组成这项教育政策的各个组成部分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搭配,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教育政策具有科学、合理的结构,一方面能够体现政策的完整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便于教育政策在执行中被理解、把握和调控。
三、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形式
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形式是制定教育政策的组织形式,即从宏观上规划教育政策制定的基本过程,这一过程包括政策议题的认定、政策内容的表述、政策方案的选择和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等四个方面。
(一)议题的认定。教育政策研究以教育政策问题为起点。教育发展上的问题有很多,当一个教育问题上升到需要教育政策来讨论的时候,这个问题就是教育政策议题。需要解决的教育政策议题有很多,那么什么问题才能够成为政策议题呢?它受什么因素影响?一是看它影响的时间和空间,二是看问题是否清晰,三是看问题的严重程度,四是看解决问题代价的大小,五是看解决问题的方向性是不是有一个社会认可的价值取向,六是看新的政策能不能把握、调控和评估。
怎样选定政策议题呢?政策议题的认定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认定的形态,一个是认定的过程。从认定形态说,是在确定了问题情境后,再把实质问题理清楚,最后使问题形式化,也就是以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从认定的过程说,是从觉察问题到界定问题再到陈述问题。[1]
(二)内容的表述。认定了教育政策议题之后,就要把为解决这个教育政策议题所准备制定的教育政策以准确的语言表述出来。内容的表述要科学,一是要体现政策的权威性。政策无疑要具有权威性,要充分体现政策的原则立场和观点,这有利于政策的执行和起到应有的指导、规范作用。二是要体现政策的通俗平易。政策最终要实施到政策对象上去,因此政策的语言要通俗平易,以利于政策的理解和接受。如果措辞生硬,居高临下发号施令,就会引发政策接受对象的抵触情绪,阻碍双方的情感交流。
(三)方案的选择。对同一个政策议题可能有多个不同的政策方案,至少有正反两个方面的方案。政策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备选方案进行选择。这一选择的过程也是决策过程,仍然需要科学的价值观和理性的思维来进行选择,为了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而作出的选择,或者“不惜一切代价”急躁冒进而作出的选择,都是不科学的,是非理性的。
(四)过程的公开。政策的制定不能闭门造车,不能独断专行或者主观臆想,这就要求把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教育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是政策民主化的需要。公开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和在颁布实施前公开政策制定的结果,民主地吸纳不同利益阶层、不同专家学者的意见,是政策得以生存发展的生命线。
四、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方法
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方法是指在确定了政策议题以后,为了科学、全面地表述这项政策方案所采取的组织实施手段。包括确定参与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作出正反两方面的方案等方面。
(一)确定参与人员。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应该是一个公开的可参与的过程。从人员的角度说,需要根据政策影响的范围和重要性,确定参与讨论的范围。从理论上说,凡是受到政策影响的对象都应该有机会对政策的制定发表意见,但从现实上说是不可能的。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是对现实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因此,在确定参与制定政策方案的人员中,要科学、合理地考虑不同阶层、不同团体人员的结构和比例,从而让所制定的政策最大限度地代表其利益。
(二)提供技术支持。教育政策的制定需要有技术上的支持,技术支持是多方面的。一是物质和人员的准备,保证具体表述政策的过程能够顺利进行。二是要有一个从明确政策环境、收集政策信息到分析汲纳反馈意见的通畅的渠道,并让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价三个过程的主体分离,避免制定运动规则的人又来当运动员和裁判。三是要有公开、健全的数据系统,确保政策中所采用的信息、数据准确可靠。[3]
(三)作出正反两个方案。重大政策的制定常常要提供正反两方面的方案。一个是可行性方案,即从有利的方面阐述制定这一政策能够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收到什么效益;一个是不可行性方案,即从反方面阐述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在这方面我国有一个成功的案例:我们希望用10年的时间把上海建成亚洲的金融中心,需要有可行性论证,同时又请复旦大学做了一个不可行论证。可行性论证做得很好,而不可行论证做得更漂亮。要成为亚洲的金融中心要有若干的条件,比如资金拥有量、流动量、开放程度,国际地位等等。不可行论证告诉我们,有些最重要的指标我们达不到,比如开放度。虽然我们把上海建成金融中心的决心没有变,但这份报告对推动我国的金融开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从可行和不可行两个角度作出不同的备选方案,以利于政策决策。
综上所述,教育政策是一项公共行为,其制定和实施将对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教育政策的制定需要有一个科学的全过程,科学理念应该贯穿始终。没有严肃的态度和学术研究,就很难制定出一项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好政策。

⑨ 国家的教育政策是什么

教育公平是最能体现社会公平的领域,也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针,提出了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战略目标,这是着眼现代化建设全局、针对我国教育的现状提出来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当前,要把重点放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上,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