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西中学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量刑5-10年是否过多
在2019年9月16日上午,广西都安县一所中学的一名学生被同学从教学楼扔出,引起了当时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事件发生时的一段现场监控视频在主要网络平台上曝光,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在2020年6月28日,《扬子晚报》的新闻记者从涉事学生双方家长获得消息,该案已于6月17日在当地法院审理,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诉讼,建议判处5-10年有期徒刑,但该案未在法院当庭判决。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惜生命和保持健康不仅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和社会的义务。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每个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权和健康权占据首要地位。对于每个人,生命和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和健康的权利,这不得被他人侵犯。
中学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量刑5-10年多吗?在我看来,多与少不是关键,关键在于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才是令人思考,关注的地方。
㈡ 广西中学生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近日,在广西都安自治县安阳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同学抱起从教学楼扔下的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最近,此案已在当地法院审理。那天事情的经过究竟是什么?公安局出具的起诉意见恢复了该事件。
最终,记者从都安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中了解到,经警方初步调查,黄某涉嫌故意杀人。
㈢ 14岁学生被同学扔下4楼,校园欺凌被质疑,舆论为什么倾向肇事者呢
校园欺凌,在网络上是个热搜词,这不仅是因为孩子之间的暴力倾向,更因为它是一个社会普遍存在的畸形现象和难以解决的问题。校园欺凌主要发生地都是在中小学校,涉事者都还是未成年的孩子,我们从很多网络新闻等媒体报道中看到,有些校园欺凌性质十分的恶劣,案件中那些施暴的孩子手段极其残忍,令人触目惊心,给学校和社会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更给受害的孩子身体和心灵都留下了双重创伤,难以平复。因此,学校必须重视加以制止和预防,然而,在我们的身边常有校园欺凌发生,某些学校和教育部门却忽视了或者不够重视发生的这类事件。
从网络上传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韦跃存的确是不存在自己跌落,而是被肇事者黄元轩抱起从4楼扔下,不管事件的前因怎样,作为9年级的学生,应该很明白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他人造成生命危险,这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犯罪的要件,即使对方没有死亡,但性质不变,也应该是杀人未遂,不能用过失或者意外来为其行为作解释。我们且不论韦跃存是否存在校园欺凌倾向,但他的家庭十分困难,已经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父母终日都是以泪洗面,伤心不已。除了悲痛还要承受社会各种舆论的讨伐和中伤,这对他们已是非常不公,所以大家的舆论也应该从其他角度来考虑,不要盲目跟风,还是以警方的通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