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部讲述美国高中生的电影 关于打拳的
应该是美国电影《永不退缩》 剧情介绍 这是一个完全浸透在综合格斗--即MMA的世界中的故事,围绕着一个名叫杰克·泰勒的小伙子展开。杰克完全具备了武术家的坚韧,虽然大多时候他都喜欢用拳头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其实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前不久,杰克刚刚跟随着家人一起移居到了佛罗里达州的奥兰多市,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给他的弟弟提供一个更好的职业网球的环境。在家乡的时候,杰克是橄榄队的明星球员,可是到了新的地方,他却成了一个被人忽视的局外人,还落下了一个脾气很臭、喜欢打架的坏名声。 其实杰克一直在努力地尝试着融入到完全陌生的新环境中,他还跟随着轻浮的同班同学巴扎·米勒一起去参加了派对……可惜的是,生性好强的杰克在派对上不幸地和一个有名的恶棍赖安·麦卡锡起了冲突,不但被打败了,还受到了羞耻。这个时候,杰克的另一个同学找到了他,向他介绍了有关MMA的相关知识--这位同学看到杰克身上拥有着良好的格斗素质,所以决定将他引荐给MMA导师吉恩·罗卡。 杰克很快就意识到,MMA虽然并非那种通常情况下的街头格斗术,却正对自己的口味。然而想要得到吉恩的亲自指导,杰克就得自己去体会忍耐力、纪律性以及积极性对格斗术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重要作用。对于杰克来说,学习MMA是因为这里还有比取得单纯的胜利更重要的事情,他最终会寻找到自己心中真正向往的未来。
❷ 为什么杰克·伦敦在最成功的时候选择了自杀
1916年,美国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死在了他的豪华牧场里。
医生赶到时,发现他的桌子上有一张草稿,上面是他计算完的药物剂量,药物则是他用来治疗刚刚出现的尿毒症症状的。但这个剂量过于夸张了,没人会相信这位曾经接触过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的作家,会看不出剂量上显而易见的错误。所以,大部分人都将杰克·伦敦的死看作是自杀。
不论如何,杰克·伦敦的死造成了极大的震动,这震动从美国的西海岸传到东海岸,跨过大西洋传到欧洲,最后来到受他影响最大的亚洲。在亚洲,他是人们最熟悉的美国作家。
长时间以来,大众,尤其是无产者,都对杰克·伦敦抱有狂热的崇拜。这个从美国底层一路爬到上流社会,成为知名作家的勇士,不断地用他富有感染力的文字告诉人们,什么才是生命,什么才是力量,什么才是美。
他善于写动物的拼搏,写人的拼搏,写极端环境下生命的灿烂,这无一不是在强调生命的辉煌意义,无一不是以“适者生存”的道理在鼓励人们勇敢面对一切。他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海狼》《热爱生命》都是怀着热忱与理想写就的。
然而,在他众多作品中,只有一部可以从一个侧面解释他的自杀以及他一生的精神活动,那就是他最伟大的作品,他的自传,长篇小说《马丁·伊登》。
在这部书中,既有他一以贯之的生命力与真实,又诠释了他自己的一生,他的心路历程,他的价值追求,甚至还预言了他自己命运的归宿。书中的主人公和他一样,都是从最底层的社会爬出来,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获得了名声与金钱。
这部1907年就已付梓的巨着,是一本不完全的自传,虽没有记录杰克·伦敦最后十年的经历,却高度浓缩了杰克·伦敦一生的进取和挣扎。
杰克·伦敦的自杀,表面上似乎是最后十年挥金如土,失掉自我造成的。但是,当你翻开《马丁·伊登》,去设身处地,感同身受地理解,就会发现,杰克·伦敦的自杀有其必然性。他和他笔下的马丁·伊登,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在书中,马丁·伊登跳海身亡,那正是另一个平行世界里的杰克·伦敦。
《马丁·伊登》是一本讲述“幻灭”的小说,它和杰克·伦敦的一生一样,从最低点一路爬升,到了最高处,然后灰飞烟灭。
从篇幅上看,《马丁·伊登》只有最后一章没有讲爱情,其余45章,都或多或少依附于爱情。它“幻灭”的主题,也首先就体现为爱情的幻灭。
整体上说,主人公马丁·伊登对资产阶级少女露丝的爱,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里,马丁视露丝为神,将一切美好的事物、完美的品质都放在露丝的身上。
在书的开篇,作为一个普通水手的马丁打抱不平救了一个男孩阿瑟,男孩为感谢他,请他来家里吃饭。这是马丁·伊登第一次来到“上层社会”的屋子里,第一次与资产阶级共进晚餐,他为男孩的姐姐露丝的美貌所吸引,感受到露丝谈吐讲究,品味高雅,浑身散发着美。
这个时候,露丝在马丁的眼中是“一朵淡金黄色的花”、“一个精灵,一位天仙,一位女神”。他对露丝没有肉体的欲望,他也惊讶于此,露丝不同于他接触过的所有女人。她是美的代言人,是一个理想的化身:
“在她身上,他悟到了纯洁是善和纯净的极致,是这些属性构成了永恒的生命。”
为使自己有一天能够配得上这位露丝小姐,马丁决心刻苦学习。他从最基本的语法学起,半工半读,吃了不少苦。他每天只睡五个小时,用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勇气翻越知识的高峰,去图书馆借书自学了数学、物理、化学、诗歌、哲学、生物等等学科的知识,并开始了文学创作。
不断的思考和学习让他获得了一套成熟的价值观,他开始用新的眼睛去看世界,去端详露丝。有一天,马丁看到露丝吃樱桃的时候嘴上留下了樱桃的痕迹,他才忽然意识到,原来露丝也是一般的女人,她所代表的那种神圣的光芒也从此不见了。
于是,马丁对露丝的感情进入了第二个阶段。他的才智逐渐超过了露丝,却“并没有影响他爱她”。露丝从神坛走了下来,马丁所追求的知识,以及由知识带来的对美的追求,都不再存系于露丝的身上。
但露丝象征的阶级对马丁来说仍是一个追求的目标。从女神变回女人的露丝,也依旧让马丁魂牵梦绕。
这一阶段,露丝也终于直面了对马丁的感情,他们相爱了。这是他们二人在阶级、才智和爱情上最相匹配的一个时期。但此时的马丁·伊登已经被艺术的美所打动,励志成为一位作家。露丝和马丁的分歧从阶级上的鸿沟,转为了理想上的分歧。
露丝希望看到马丁的实际行动,在马丁无数次投稿失败以后,露丝虽然“并没有改变或者贬低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却“不信他有能力成为一名作家”了。露丝更想过上安稳的生活,她想让马丁去自己父亲的律师事务所当一名律师,拿“丰厚的薪水”。
可马丁却有自己的打算,他不想就这么甘于平庸,仅改变了自己的阶级,却和以前一样过着重复的、没有挑战性的、丑陋的生活,那在马丁看来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他想要的是超越自己,完成自己的使命,得到所有人的认可,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他们的矛盾不断升级,直到有一天马丁参加了一个社会主义者的地下活动,转天就被报纸添油加醋地报导之后,露丝终于顶不住压力,与马丁分手。
然而,马丁的转机却来了。就在露丝刚刚和他分手不久,他的着作忽然之间得到了多方好评,“像颗彗星在文学界上空闪现”。突然之间,他成了大名鼎鼎的作家。当露丝因他的成功而重新找到了他,向他祈求原谅时,马丁彻底看清了露丝的“面目”,重新认识了他的这段爱情:
“如今他明白了,他没有真正爱过她。他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露丝,一个他臆想出来的神仙中人,一个在他的爱情诗里的熠熠发光的精灵。而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的露丝,她那一身的资产阶级的弱点,她那种不可救药的资产阶级褊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
这是马丁爱情的第三个阶段,露丝呈现出了她真实的样子,不再具有任何光环。马丁在认清露丝的同时,也认清了自己,但认清之后,他却发现他的一番努力原来只是朝着一个自己造出来的理想进行的。他所追求的事物,和他所追求的那个“理想化的露丝”一样,其实都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的全部价值和意义都被消解了。
马丁·伊登爱情的幻灭,其实揭示出了更深矛盾,那就是阶级的矛盾。阶级的不同,身份的不同,让他的幻灭呈现出一定的必然性。
马丁的出身,使他对资产阶级的“上流社会”只能停留于想象之中。出身低微的他,并不具备完全辨别爱情和美的能力。而当他真的走近资产阶级之后,那种冲击瞬间就将他击垮,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自卑和对财富、名誉、地位、尊严、美等等事物产生的强烈欲望。他要改变自己,可他却又不具有改变自己的物质资料。
当他第一次站在露丝家的客厅里看一幅油画的时候,他想当然地认为那就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同样,他也将露丝看作世上最美的女人,当成了美本身。而更不幸的是,他还将这种感情与阶级捆绑在一起,当做了自己的理想。他后来对于自我与身份的认识,多半也是从这理想中识别的。
从马丁视露丝为“女神”,到他认识到露丝不过也只是女人,再到两人相恋。他发现“自己爱美胜过爱名”,而“爱露丝胜过爱美”。
他因此穿过重重阻拦,终于把自己也改造成了资产阶级。而这时的他,已然不同于露丝这种固有的资产阶级了。他付出了露丝不可能付出的精力,承受了露丝想象不到的苦。他已经不再能与露丝达成共识,他们成了两类人。
当马丁再去到露丝家里,再看到那幅油画,他感觉到的不再是美,而是“一些华而不实的花架子”,露丝以及他的家人不但对于艺术“一窍不通”,而且“对于生活他们可说是愚不可及”。他们的爱情,已经荡然无存。
从露丝的角度讲,她这个“资产阶级娇生惯养出来的怯生生的小姐”,只在书本上读到过爱情。她心中的偶像是自己的父亲,一切艺术和美,对于露丝来说只是生活的调味品,而不是她生活的重心。文学在她看来只是一种修养,而“文化修养本身就是目的”。
露丝爱马丁,是因为马丁让她感受到男人的气息,她被他强壮的身躯,底层人的激情和力量所感染。
她不能接受作为水手的马丁,一心只想改造他,一开始:
“她以为只是对他感兴趣而已,她把他看成一个具有各种天才潜能的不寻常的类型,她甚至感到自己在做善事。”
可是,
“她万万不曾意识到,她的欲望是想把他这块泥土捏成一个像她父亲那样的人,因为她认为父亲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形象。”
她终究只是资产阶级的小姐,难以摆脱自己的认识。她不需要努力,不需要超越,一切都被安排妥当了。她也不知道马丁不可能被改造成她的样子,他们永远都是两类人。
归根结底,她无法理解马丁的价值观,也无法理解马丁的处境。正如杰克·伦敦所写:
“在那个由粗野的人和更为粗野的事所构成的神秘世界里,他被摔打得遍体鳞伤,而那个世界的边缘是在她的天地之外的。”
露丝不是不爱马丁,而是她不可能具有那种勇气,使她敢于和一切斗争,排除万难。她要照顾她资产阶级的面子,要维护她家族的形象,要顾及父母的看法。她与父母斗争,说服父母接受马丁。她到马丁住的“贫民窟”看望他,照顾他,都是她爱的体现。但这却不能真的使他们跨越阶级的高墙。
《马丁·伊登》体现了一种双重悲剧,这正是它在爱情小说上的伟大之处。杰克·伦敦虽然是写自己的经历,却也将女性一方的内心刻画得入木三分。
而在爱情的背后,一直起着作用并左右爱情的,是马丁与露丝始终不相容,也一定不可能相融的阶级。这阶级的必然性不是在马丁·伊登一个人身上才体现出来,而是与当时整个美国的状况相关。
假如《马丁·伊登》只讲述了一个水手跨越阶级,成为作家的个例,那它就不会是经典的名着。小说的杰出在于,杰克·伦敦在马丁的故事之下,实则描绘了整个生气蓬勃的美国。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虽然阶级日趋分化,穷人食不果腹,富人富可敌国,但阶级之间的流动性也在增强。
马丁之所以能够下大决心去学习知识,试图离开自己的阶级,一方面当然是因为马丁本身的惊人毅力,比如他曾和一个叫“奶酪脸”的同学打了十一年架,终于将他打败。而对他新的事业,他说:
“我已经走了不少的路,还有不少的路要走,可是即使我趴在地上爬也要爬到目的地。”
而另一方面,也不应忽略当时美国所具有的活力。马丁的例子体现了那个时代的美国人的群像,只要有理想,在美国就可以实现。穷人有一夜暴富的机会,而富人也可能瞬间变穷。
马丁的时代,是美国黄金时代即将来临的时代。“淘金热”刚刚结束,火车连接了无数曾经杳无人烟的小镇。钢铁领域造就了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汽车领域造就了亨利·福特(Henry Ford),而石油使约翰·洛克菲勒(John Rockefeller)成为了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还有联美公司(United Artists)、可口可乐公司(Coca-Cola)、万宝路公司(Marlboro)都相继出现。美国的那些标志性建筑,克莱斯勒大厦、帝国大厦也都即将落成。
军械库展览(Armory Show)将艺术之都迁往纽约。此前从欧洲大陆传来的一系列反传统文化,如马克思、斯宾塞、叔本华、尼采、魏宁格等,虽然都强烈地冲击了资本主义文化的根基,却并没有浇灭美国社会沿着资本主义向前发展的道路,反而使美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美国人不在乎马克思、斯宾塞、尼采们所反对的到底是什么,他们更在乎马克思、尼采们提供了什么样的工具使他们更大限度地获得自由、资本和动力。
马丁·伊登受到这样一个时代的恩惠,他的悲剧也只可能发生在这个时代。
这种时代的机会,使马丁能够产生超越阶级的想法。当他置身于资产阶级的空气中,他没有退回到自己以往的世界中去。可在这样的大发展的雏形阶段,马丁不可能得到更有优势的社会福利,他没法领到可以让他无后顾之忧的社会福利,没法接受系统的教育,只能凭自己的一股蛮劲去挣脱牢笼。
可以想象,在一切学说中,最能感染马丁的就是斯宾塞和尼采。前者被马丁视为伟人,他“把全部知识都替他组织起来,把一切事物整合成一个统一体”,帮助马丁建构了自己的世界观。
可是不要忘了,斯宾塞正是有着和马丁类似经历和处境的哲学家,这位天才人物在写作其代表作《社会静力学》的时候,甚至没有读过康德。
在某种程度上讲,斯宾塞是一个平民的榜样,一个不学无术也能创造学说的案例,是一个奇迹。他的学说也偏偏是鼓励人们去少学而多思,他强调对知识的观察、归纳和总结,强调把知识系统化。他的“社会进化论”有别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认定不仅自然世界,连人类社会也是“适者生存”的。
但这种理论恰恰说到了马丁·伊登的心坎里,他正是这样的一个“强者”,他在自己身上完成了对自己的超越,成了尼采所说的“超人”。
因此,马丁不能理解为什么像他一样有学问,甚至比他更有学问的人那么畏首畏尾,对真理避而远之,不愿意去超越。他理解不了资产阶级的社会模式,以及衍生出的文化。他自己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无产者,他没有顾忌,也不许别人有所顾忌:
“世界属于强者,他们高贵,他们并不在生意买卖的猪栏里打滚。世界属于这些真正高贵的人,属于伟大的金发野兽,属于不肯妥协的人,属于一言九鼎的人,他们会把你们一口吞掉,你们这帮害怕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者,自以为是个人主义者的社会主义者。温良恭俭让的这套奴隶道德救不了你们。”
以马丁的阶级和处境而言,他选择了斯宾塞、尼采的学说几乎是某种必然,这造成了他的知识只得停留于不全面、不客观的境地。
在露丝的眼中,他不可救药。他偏激、强势,使露丝“感到害怕”。可艺术之神却偏偏垂青这样的一个人,因为在马丁身上,虽然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知识分子的修养和对文化的总体认识,他却可以将他丰富的经历,用他的激情和果敢表达出来。这也是他最终在艺术上成功的原因。
毕竟,艺术不是单靠修养就可达成,而需要深刻、敏锐的感受和充沛的表现力、创造力。
而换个角度,假如将《马丁·伊登》说成是一部写“美国梦”的破灭的小说,也显然将它看得太过简单了。
马丁·伊登虽然有着梦想,却不能完全将这梦想只看成是巨大社会的缩影,他所追求的事物有别于同时期其他的底层人物。正是因为这一点,他的幻灭才造成了强烈的艺术张力。与他相比,当时美国的底层工人、水手,凡是有理想并敢于斗争的人,大多完成了自己的“美国梦”,在社会上具有了一席之地,获得了成功。
马丁·伊登则一方面体现了底层人在美国黄金时代初期的拼搏史,另一方面却因欧洲文化带来的个人主义而幻灭,他死于自己的个人主义,而不该只归因于社会。
如果马丁在露丝和他分手前就已经成为了一名成功作家,那他们也许就不会分手;如果他的运气更多,他的家庭更好,而他遇到的女人也比露丝更有勇气,他的结局也会不一样。不过,这都只是假设而已。
马丁·伊登最后死于他的个人主义。在这一点上,马丁·伊登,以及杰克·伦敦的死都是一个大环境下的个例。马丁自己就说:
“奥克兰的个人主义者还不满半打,我马丁·伊登就是其中一个。”
就像杰克·伦敦在所有的小说中都体现出的那样,马丁·伊登是一个有着强大的、野兽般生命力的人。这是杰克·伦敦自己人生的写照,他追求那种绝境下的求生(如《热爱生命》),那种人性中生生不息的兽性。
不幸的是,马丁·伊登不但“性好逞强,绝不甘心居于人下”,他也敏感,善思。
他不像别的水手那样甘于命运,相反,他能够欣赏美,对美有着一种天生的、强烈的感受力。这些品质使得马丁与文学、哲学碰撞时,他会轻而易举地沉溺进去。这才是他悲剧的起源。
他是有野心的人,但他却没有归属感。他的野心不在于挣钱,而在于超越。他超越阶级,超越名利,却最终无法超越真正的自己,他始终还是在起点处那个自我当中,从不曾走出去过。
他也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他爱露丝吗?看上去不但是而且极其强烈,但那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假露丝之名,却容纳了美、理想、欲望、阶级、文化等等事物的大杂烩。
当他获得了名利,当他站在了远远高于露丝的视角的时候,他发现整个社会都从来不曾接受过他:
“在社会上层,人们并不因为他本身的价值而欢迎他马丁·伊登,而过去曾欢迎他的同阶级的人呢,他又没法回到他们那儿去。他也不需要他们。他跟那批愚昧的头等舱旅客、跟那帮不检点的年轻人格格不入,同样,他跟本阶级的人也格格不入。”
于是,“生活对于他,就像一道强烈的白光刺痛了一名病人的疲乏的眼睛。”
没有人能够真正的接纳他,理解他。或许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这样,可马丁·伊登却不能理解。他因为自己独特的性格和遭遇所信奉的斯宾塞、尼采,没有使他真正掌握超越的意义,他仍然需要那些他所鄙视的人,仍然需要他们对他的理解,仍然需要爱情。
也许,他这样的人应该有另一条路,就像书中的另一位天才勃力森登对他说的“为了美本身爱美吧”,“一个人的喜悦不是来自他成功地做了什么,而是来自做的过程”。
但马丁更想要一个成功的结果,至于这个结果是什么,他也不知道。这结果最初是得到露丝的爱,可他把露丝搞错了,他也搞不清露丝这个名字到底是什么了。
《马丁·伊登》是一个悲剧作品,它深深的悲剧在于将人最美好,最善良,最勇敢的一面呈现给人看,却又让它们迅速地溃败、瓦解,成为一个个绚丽的碎片。
初读《马丁·伊登》,会将它当作一部给青年人的书,它描绘了每个人都可能会有的那种爱情,纯洁而美好。也展现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如何拼搏,如何以强力去改变自己,感人至深。可越到后来,越会难以理解马丁所追求的是什么,以及他为何选择了自杀。
整本书,就像一个青年人才会有的炙热的梦,可现实终究要将这梦的泡沫击碎。马丁战胜不了这现实,这才使人尤其感慨叹惋。
杰克·伦敦自己也一直在这样一种矛盾之中,他以现实之笔写底层人的苦难,写生命的力量,写只有美国才有的自然人的激情。在他的文学作品中,生命本身才是美的,一切事物上的生命的痕迹,生命的撞击所带来的灿烂才是美的居所。可他又不能忍受现实的丑陋,现实的平凡。
他的理想并不在这个世界上显现。一旦一个人以如此纯粹的理想来给予生活意义,那他就永远不可能被满足。
杰克·伦敦自己的生活就是这样,露丝同样出现在他的人生中,他也像他笔下的马丁·伊登一样,追寻不到他梦寐以求的事物。
在他还没有收获名利的时候,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奋斗的目标;可当他名利双收之时,他愈发不能理解世界,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无法给自己的心灵找到归属。
在艺术创作上,杰克·伦敦用这种力与美开疆拓土,而到了生活上,他却无法拯救自己,这是杰克·伦敦人生的矛盾,同样也是马丁·伊登的。
如果我们再读一次《马丁·伊登》的结尾,读他跳海而死时的描写,也许就能理解,那是对马丁·伊登,也是对杰克·伦敦一生的双重隐喻:
“他已经沉在很深的地方了。手脚和意志都没法使他升到海面上来了。……那是什么?好像是座灯塔,可是灯塔是在他的脑袋里面吧——一片闪烁而耀眼的白光。它越闪越快。他忽然听见了一长串的轰隆声,仿佛觉得自己从一道硕大无朋、望不到底的楼梯上滚了下来,就在底部他陷入了黑暗之中,他就知道这些。
他刚一知道,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