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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杀死同学怎么判2021

发布时间: 2024-06-15 22:38:28

① 长春少年杀死同学案,结果如何了

此案于2013年2月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天昊案法院判决:
郝升山、林忠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守佳无期徒刑、刘春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和举14年;杜夏鹃11年;张纯洁10年;仁术程8年;申立仁5年;陈永哲5年;彭立刚5年;张也3年6个月;赵逊3年6个月;李慎龙3年。
中学生郝志鹏判了5年(郝志鹏的父亲死刑,母亲11年。)
于2011年10月8日,被害人吴天昊在长春市东岭南街百屹篮球馆内打球时,与郝志鹏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在撕扯过程中,郝某的眼角受伤。随后,郝志鹏的父母纠集17人冲进球场,将吴天昊左右手臂割伤。9日上午10点,被害人吴天昊因失血过多,在医院不治身亡。
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刑均为死刑

② 17岁杀死同学赔多少钱,判几年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未成年人身份比较特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故意杀人行为也有特别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故意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对于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是不会判死刑的。

③ 十五岁的少年在学校杀死同学被判多久刑

还要看具体情况,看有没有什么情况可以从轻,减轻刑罚。初步回答是实践中一般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④ 问一下,十五周岁的学生拿刀刺伤同班同学后该怎么办,请帮忙,有那些,例

案例一:

去年某晚约10时,广东工业大学经管学院03级学生梁某在龙洞校区圆开广场碰两名男青年。他们自称来自香港,因到学校找一名学生没找到,他们所带的港币不能用,储蓄卡又被银行拒员机吞掉,故想借梁的IC卡打。好心的梁某便带他们到学生内打,打通后,他们称其家人要送一万元现金过来,要借梁的民生银行帐转帐,并告诉梁不要将此事告诉其他同学。梁回到宿舍后,觉得事有可疑,于是就将事情告诉了何某。何马上打向经管学院的董老师报告,董老师接报后,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有关领导反映此事。经大家,认为极有可能是一宗诈骗案,于是立即布控。

当两名骗子在龙洞校区民生银行柜员机旁实施诈骗时,被该校校卫队员及老师当场抓获。据查,两嫌疑人是安徽人,目前已被移送龙洞街派出所处理。

案件二:

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一少年成为大盗

4月28日,阿城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好吃的。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

(在外又吃又玩,有时几天不回家,父母却从不寻找或报案。家长的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例五:疏于管理门窗被盗

未成年人犯罪的71.26%涉及财产,多以盗窃为主。今年4月6日,呼兰某度假村报案:度假村的50余扇铝合金窗户、4扇铝合金门和6扇高级实木门被盗,价值16万元。呼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了此案,作案人除一个60多岁的老头外,其余6人都在13至16岁之间。这个犯罪团伙年初形成,他们发现这个度假村冬天只有3个人轮流值班。2月20日,他们乘天黑摸进了度假村的大院,将一楼外层的4扇铝合金钢窗卸下盗走,把完好的铝合金窗砸断当废品,得现金百余元,几个人到哈大吃一顿。几天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方法继续作案。为了便于运赃物,他们还低价了一台三轮车当运输工具。直到4月8日破案,从后院墙根至大楼被他们踩出了一条一米宽的便道,也无人发现。

(由于这个度假村疏于管理,“开门揖盗”,把整个一栋楼的门窗都丢了,这不得不让人看到在未成年人作案的同时,度假村是否也存在自身的问题。)

案例六:引狼入室洗劫家财

太平区和平小区曹女士有一个读中学的女儿,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曹很生气。去年9月中旬,一次严厉说教,使母女失和.儿离家出走。就在曹整天担忧的时候,10月21日中午,曹女士回家意外发现出走的女儿回来了,她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屋里的4名男生正在拿她家的东西。她气愤到了极点,将女儿和4名男生骂走。下午曹听到有人敲门,是自己女儿的声音,便将门打开。没想到,进来几个男生,用衣服将曹的头部蒙上一顿毒打,抢走了她手上的一枚金戒指、一件夹克衫,还有几千元币。案发后,曹某对自己的女儿尽管又气又恨,但在报案时仍然没向警方说出,只笼统地说4名孩子作案,只字没提女儿。直到今年4月,她才说出真实情况。警方经过工作,将其女儿和行抢的几个未成年人在道外一间租住的子里抓获。

(不爱学习,是许多不良少年的共同特征。放任自流固然不行,但是过于严厉,也会产生逆反心理。)

案例七:因为一句杀了同伴

五常拉林镇背阴河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1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5月3日晚,孙搭车回五常安家镇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殴斗或凶杀事件。)

案例八:

3月22日上午,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传到南京《现代快报》编辑部,徐州丰县21日晚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仅仅因为不满一年前校长作出的开除决定,该县年仅20岁的孙杰(化名)竟入室对校长一家行兇,丧心病狂地杀死4人,重伤1人。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驱车赶往丰县,在丰县7楼的重症监护室,记者看到了正在进行抢救的校长妻子高某。据主治医师丁介绍,伤者情况非常危险,头部被钝器严重击伤,颅骨多处骨折,颅内受伤严重,目前尚未脱离危险。监护室的走廊里,站满了伤者的亲友,面对记者的采访与镜头,亲友们的悲伤与愤怒已经无法用更多的言语来表达,始终在重复4个字“严惩兇手”。同时,在急诊中心4楼,嫌疑人孙杰因从3楼跳下,造成腿骨骨折、颈椎体滑落,目前在警方的监控下接受治疗。

案例九:

年3月2日下午,包头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例十:

年8月29日17时,昆明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窜至昆明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⑤ 未成年小学生打死人判几年

根据对社会一般人的普遍认知,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犯罪,那么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应该独立为自己所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年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人,他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固然应该对其所犯的罪行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举例说明,一般故意侵犯人身健康权利,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7到10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在当事人犯此罪的时候,年纪不满18岁,那么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他的判决可以从轻处罚,也就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我国法律统一称之为未成年人,即使可能不会判处有期徒刑,但是根据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有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未成年人也应该进行相应的教育管制,有时候可能需要相应的部门进行配合,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家庭成员进行相应的配合处理。一般故意杀人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会被判处无期,或者是死刑,未成年人故意杀人,虽然不涉及死刑,但是根据其情节的严重性,以及其所属的年龄阶段,也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虽然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案件比较少见,但是也不代表完全没有,最近才发生的一起比较正经社会,乃至全国的一件未成年人杀母案:事件中一名小学生,因为一件小事导致其直接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杀死自己母亲之后,并没有表现出特别难过,或者是害怕的表现,因为他的年龄还不足14岁,而且伤害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那么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是不能判处徒刑以上。如今孩子只能随父亲共同生活,且他如往常一样去上学,学校的同学家长均向学校反应不愿意这个孩子做同学,因为一个危险分子出现在学校,他们害怕自己的孩子也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所以相关的部门与其孩子的父亲协商将孩子送往相关的未成年人管教所进行学习和培养,面对视频,面对采访孩子并没有表现出特别恐慌,或者是悔悟的表情,可能他目前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杀死亲生母亲是特别严重的事情。综上所述,在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于涉嫌违法的未成年人会进行教育管制,所以小学生打死人只要没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的,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只会责令监护人进行管教,但也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