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样读书800字作文
读书是一件快乐享受的事,人们一般总是把它当作一件雅事、正事来做,但在生活中它其实是一种偷懒和贪图享受的行为.书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珍品,世上凡于人有好处的事,无不困苦艰难,比如良药是苦的,工作是累的,想获取某些生活的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唯有读书,不仅有益、有趣,更简便易行,
我所说的读书是一种闲情逸致式的,是把读书仅仅作为一种爱好来谈的.爱好的前提,第一是要有兴趣,第二是要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凡爱好者必从兴趣中来,无论什么爱好,兴趣都是第一位的,它可以开发创造力和提供持之以恒的动力.至于时间嘛,绝对没有空闲时间的人是没有的,如果推托没有时间,可能是缺乏心情,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时间.
读书的好处如长知识、培养学问之类在此一概不谈,只说读书的乐趣和享受.一个人能够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快意的乐事.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愧悔的事发生,只有读书一事是极少有这种情形的,除非因忘记时间而误了别的事,但那样首先应该责备的也是自己,而并不关书的事.
每次,在读了一段书后,你都会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免不了要伸臂舒胸吐口长气,读书的疲劳是因为你有所收获.书令我们振奋,积极乐观,而又兴趣盎然,最恰当的则正如培根说的:“阅读使人充实”.读书的乐趣不仅限于看书,有时候常常令人忍不住要与人畅谈读书的感受,或者要提起笔来直抒胸臆,实在都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或者:“如果你不想发表,干脆就不要写了!”我只好笑笑,敷衍两句,因为这正是读书的至乐,是很难说清楚、也不必对外人说的啊!
有一种书读起来令人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若因时间或事务所拌,不得连篇累牍痛快地读下去,则连续几天里,思里念里都是它的影子,好像掉了魂儿一样,好比是对恋人一样的想念.捧在手里阅读时的专注和欣悦之情也像是对着亲密的爱人一样.当然这样的书是不多的,且总以少年时多能遇到,因为它需要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情怀,就像友谊,最纯真的都是少年时结下的.
读书的兴趣与个人的素质和性格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又因心情的不同而发生各种变化.但不论是谁,无论怎样,读书都是一件绝妙的赏心乐事.
② 急需。阅读改变人生 演讲稿。字数八百字到一千字。
A
人生好比一次长长的旅行,在旅途中有快乐有烦恼,也有很多思想。曾经有人把这一切记下来编成了书。读书就是读许许多多的书,许许多多的人生。生命虽短,却要面临那么多的挑战、进行那么多的尝试,这力量从哪里来?就是读书。
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小时侯,在一本书中我看到这样一句话:人的一生没有书会非常痛苦,我当时,并不懂这话的意思,只想读不读书没什么用,把课本里的知识学到就满足了,其实这些还不够。因为我以前看书的时候,只是读那满页的文字,我还没有能力透过文字的栅栏,看到作者的身影。而现在当我重新去读小时侯的那些书刊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个不同的、可敬又可爱的身影,是他们陪伴了我的童年,我会一生想念他们。
读书,充实了生活,拓宽了视野。从书中懂得了知识,从书中了解了如何全面的评价历史,如何客观认识自我。从书中能够吸收丰富的营养,积累大量的写作材料,可以使我受益非浅。这使我深深感悟到:书多么繁华,是多少敏感的心灵在喜怒哀乐中碰撞出来的火花,书是多少深思的头脑对社会,对人生反复思索的结晶。
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说的是学习的快乐。明代顾宪成的名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将读书当作赏心乐事来欣赏,其中滋味,又断非一般浅人所可知。时下,大家都知道现在有句比较时行的话叫做“终生学习”。人生七十古来稀,真正用于读书的时间就更是少之又少了。不要以为生命的资本可以肆意挥洒,苍老可是眨眼间就会降临的。只有勇敢地迈出脚步,将所学所想化为所用,你的读书才可谓之成功。
我现在终于明白“人的一生没有书是很苦的”这句话的含义。我还可以这样说:“一个人的有生之年如果没有书,那么他就永远不明白什么是人生。
余秋雨说过,生命的质量需要用阅读来锻铸。
“如果有人让我当最伟大的国王,一辈子住在宫殿里,有花园、佳肴、美酒、大马车、华丽的衣服和成百的仆人,条件是不允许我读书,那么我决不当国王,我宁愿做一个穷人,住在藏书很多的楼阁里,也不能当一个不能读书的国王。”这是着名历史学家麦考莱曾给一个小女孩写信中提到的。
麦考莱宁愿做读书的穷人,也不愿做不读书的富有国王,可见阅读对他而言的重要性。如果他没有在仔细考察历史古迹的同时饱览历史巨作,能了解历史吗?能更好地发现文物古迹吗?能成为着名的历史学家吗?显然阅读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也改变了他的人生。
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旷世之作《史记》,可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其作者司马迁历尽人生沧桑,身处逆境,却坚持大量地阅读优秀文章,是阅读使他读懂了六国的兴衰,读懂了文人墨客的不懈追求,读出了“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人生哲理。司马迁读清了历史的面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李白不是天生的“诗仙”,他在阅读中感慨道:“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诗圣”杜甫也在阅读中深有体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阅读成就了伟大的人。
鲁迅弃医从文,因为他明白再好的药也只能医治肉体上的伤,无法弥补一个民族精神上的空缺,他在阅读中立下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志向,创造出了《朝花夕拾》、《阿Q正传》等大量民族文学作品,使千千万万个中国人“在沉默中爆发”,投身到了救国的队伍中……
阅读改变人生。我走进图书馆时,看见一句标语“多读一些好书,智慧一个民族”。是啊,阅读不仅是一种需要,而是陶冶性情的良药,攀登理想的阶梯,提高人生价值的途径。品味好书时我们才能更好地享有品质的生活,让我们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去阅读更多的好书吧!
阅读是生命的一种光合作用。因为阅读,生命才春意盎然。我们确信阅读改变人生。高尔基有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每个人来说,书籍更是我们生命的云梯,它让我们的梦想青云直上,我们的生命将随着它的延伸,得到快乐和辉煌。
B
阅读是为了活着。福楼拜如是说。
阅读可以改变人生。
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阅读让人生在有限的长度内,宽广辽远,波澜壮阔,奔腾汹涌,浩荡激越.
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物相,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气象。外在的形貌基于遗传而难于改变,但人的精神可以因阅读而蓬勃葱茏气象万千。
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起点,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终点。阅读让人生永不听任命运的摆布,把握自己,执着地走向梦想的极地。不论出身境地优裕或是贫寒,阅读可以改变人生的坐标和轨迹,奏响人生的乐章。
阅读穿越时空,为人类开辟了一个遥望世界的无限星空。人类只有百年的航空航天史,然而,阅读却是人类心灵的飞翔机,是最早的“载人宇宙飞船”。它与人生同步,却可以与时间逆行,揭晓迷离的过去,抵达遥远的未来。它可以开启无数个维度空间,让思想纵横捭阖,通向伟大的心灵。
阅读是幸福的发祥地。缜密的逻辑,深奥的思想,崇高的境界,伟大的灵魂,都环拥着阅读者。你可以视通四海,思接千古,与智者交谈,与伟人对话。做一个读书人,就是做一个幸福的人。
毫不客气地说,很多人从来没有学会阅读,没有阅读能力,因而也就无从领略阅读的妙趣,终生与书无缘。阅读者不是阅读的机器。它是读者与作者灵魂的互动,互相的显现。你读到的,是那些文字在你自己心灵中的映像。这种映像因你内心的气象而变幻无穷。“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阅读的真义就在于,你读到了自己内心所感应、妙悟的意义。阅读能力是人们与文本沟通的能力。从阅读的技术上说,阅读是有方法的。我们在获得了阅读的基本能力后,更重要的是对文本的解析能力。食而化之,令文字有血有肉,有形有色,还原文字活化的生命。
是的,阅读是娱乐。因为阅读,所以快乐。
③ 读书的乐趣 500字
读书的乐趣
一提到书,有些人就会头昏脑涨。书中的那些烦琐的语句,冗长的故事情节,一啃就得花上好几天,还不如看电视来得直截了当,还不如听音乐来得轻松自在。而我却恰恰相反,偏偏钟情于书。在一个幽静的下午,沏上一杯茶,坐在沙发上独自沉浸于书的海洋,这可真是一种高雅的享受啊!
我爱读书,这得归功于我妈妈。
小时候,妈妈就教我背古诗,什么“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什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等,等等。我每背一首,就得到妈妈一个及时的奖励:一张欣慰的笑脸,一个充满爱意的亲吻。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并发誓长大后一定要读好多好多的书来丰富自己。
小时候,妈妈还常常给我讲童话故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1001页》……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故事,使我听得如痴如醉。上幼儿园,妈妈又陪我看有拼音、有插图的幼儿读物。上一、二年级,我开始恋上了童话故事、寓言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古今中外名家的作品。《罪与罚》使我看清了当时的黑暗社会;《三重门》使我领悟了应试教育的残酷,《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西游记》使我惊叹于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我真正尝到读书的乐趣。
我遨游书海中,天南地北,四方八极都令我的心自由来往。我虽没有到过北国祁连,却有“祁连雪山在眼前”的感觉;虽没有成年,却也懂得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悱恻缠绵。我和徐志摩一起“作别西天的云彩”,和三毛—起去眺望大漠星空,和席慕容一起去欣赏那海滩上捡贝壳姑娘的身影,和戴望舒一起去雨巷中寻找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女孩……真是“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每每我与古今名贤一起来往游玩的时候,我就深深感到读书的乐趣。
书给我们这些负担过重的学生带来了太多的快乐。回到家放下沉重的书包,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小说充实自己。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休息呢?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
我不信书中会有黄金屋,更不信书中会有颜如玉,但我相信书中有一个大世界,只要与书为伴,一定可以找到答案。这是读书所能创造的乐趣,一篇篇美文使你与真、善、美心心相印。是的,广博的知识以及深邃的思考,确实能够创造一个完美的你!爱读书,是当今社会青少年应该具备的品质。我暗自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好习惯,也庆幸自己能深深感受到它的乐趣所在,拥有此举,今生何憾?
读书的乐趣
读书是一件快乐享受的事,人们一般总是把它当作一件雅事、正事来做,但在生活中它其实是一种偷懒和贪图享受的行为。书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珍品,世上凡于人有好处的事,无不困苦艰难,比如良药是苦的,工作是累的,想获取某些生活的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唯有读书,不仅有益、有趣,更简便易行,使它成为人类所有的行为中最值得赞美的事。
我所说的读书是一种闲情逸致式的,是把读书仅仅作为一种爱好来谈的。爱好的前提,第一是要有兴趣,第二是要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凡爱好者必从兴趣中来,无论什么爱好,兴趣都是第一位的,它可以开发创造力和提供持之以恒的动力。至于时间嘛,绝对没有空闲时间的人是没有的,如果推托没有时间,可能是缺乏心情,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兴趣。
读书的好处如长知识、培养学问之类在此一概不谈,只说读书的乐趣和享受。一个人能够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快意的乐事。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愧悔的事发生,只有读书一事是极少有这种情形的,除非因忘记时间而误了别的事,但那样首先应该责备的也是自己,而并不关书的事。
一个惯常节俭的人,在花钱上不免时常痛惜,虽然在购书时一样也会谨小慎微,却从不会因买下一本书而后悔。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会令人感到不值,而且时间越是久远越会觉出它们的宝贵。幸好,如今这年代,买书对于我们来说,还并不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虽然常常下不了决心去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但以书的价值来说,那书价实在是太过便宜了。比如一本五元钱的书,只要能在其中得到一个道理、获取一条有益的知识,可携带并享用终生,就已经很值了,何况一本书中又何止一两个道理和教益呢!好吃的东西,吃完就没了,再华丽的衣服,也有穿坏的时候(往往有时候不等到穿坏就已经过时了),但我们从书中所得到的乐趣却是充实的、长久的,还是可以重复多次的。可以说花钱买书是这世上最划算的一种消费(只可惜人不能只靠读书而活着)。
每次,在读了一段书后,你都会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免不了要伸臂舒胸吐口长气,读书的疲劳是因为你有所收获。书令我们振奋,积极乐观,而又兴趣盎然,最恰当的则正如培根说的:“阅读使人充实”。读书的乐趣不仅限于看书,有时候常常令人忍不住要与人畅谈读书的感受,或者要提起笔来直抒胸臆,实在都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或者:“如果你不想发表,干脆就不要写了!”我只好笑笑,敷衍两句,因为这正是读书的至乐,是很难说清楚、也不必对外人说的啊!
有一种书读起来令人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若因时间或事务所拌,不得连篇累牍痛快地读下去,则连续几天里,思里念里都是它的影子,好像掉了魂儿一样,好比是对恋人一样的想念。捧在手里阅读时的专注和欣悦之情也像是对着亲密的爱人一样。当然这样的书是不多的,且总以少年时多能遇到,因为它需要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情怀,就像友谊,最纯真的都是少年时结下的。
年轻时往往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书,兴趣却来得比任何时期都要大,也更广泛,这时应该多读各种书籍,既可以增加见识,又能于其中发现自己的喜好。不同年龄、职业、身份,对书的种类和兴趣不尽相同,读书的兴趣与个人的素质和性格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又因心情的不同而发生各种变化。但不论是谁,无论怎样,读书都是一件绝妙的赏心乐事。
有那么一种好书、好文章,或者先闻其名,或者先探得一鳞半爪,往往忍着,先不马上就看,一定要找个最安心舒适的环境,在自己的小屋里,顶好是躺在床上,夜深人静时,才肯拿出来慢慢品味,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块美味,舍不得就吃,每次只肯舔一舔——当然,这样的孩子,现在大概不会有了。美味不可多得,亦不可轻啖,象猪八戒一样吞吃人参果,实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④ 读书的乐趣作文800字|读书的乐趣高中作文
读书的乐趣
读书是一件快乐享受的事,人们一般总是把它当作一件雅事、正事来做,但在生活中它其实是一种偷懒和贪图享受的行为。书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珍品,世上凡于人有好处的事,无不困苦艰难,比如良药是苦的,工作是累的,想获取某些生活的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唯有读书,不仅有益、有趣,更简便易行,使它成为人类所有的行为中最值得赞美的事。 我所说的读书是一种闲情逸致式的,是把读书仅仅作为一种爱好来谈的。爱好的前提,第一是要有兴趣,第二是要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凡爱好者必从兴趣中来,无论什么爱好,兴趣都是第一位的,它可以开发创造力和提供持之以恒的动力。至于时间嘛,绝对没有空闲时间的人是没有的,如果推托没有时间,可能是缺乏心情,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兴趣。 读书的好处如长知识、培养学问之类在此一概不谈,只说读书的乐趣和享受。一个人能够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快意的乐事。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愧悔的事发生,只有读书一事是极少有这种情形的,除非因忘记时间而误了别的事,但那样首先应该责备的也是自己,而并不关书的事。 一个惯常节俭的人,在花钱上不免时常痛惜,虽然在购书时一样也会谨小慎微,却从不会因买下一本书而后悔。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会令人感到不值,而且时间越是久远越会觉出它们的宝贵。幸好,如今这年代,买书对于我们来说,还并不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虽然常常下不了决心去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但以书的价值来说,那书价实在是太过便宜了。比如一本五元钱的书,只要能在其中得到一个道理、获取一条有益的知识,可携带并享用终生,就已经很值了,何况一本书中又何止一两个道理和教益呢!好吃的东西,吃完就没了,再华丽的衣服,也有穿坏的时候(往往有时候不等到穿坏就已经过时了),但我们从书中所得到的乐趣却是充实的、长久的,还是可以重复多次的。可以说花钱买书是这世上最划算的一种消费(只可惜人不能只靠读书而活着)。 每次,在读了一段书后,你都会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免不了要伸臂舒胸吐口长气,读书的疲劳是因为你有所收获。书令我们振奋,积极乐观,而又兴趣盎然,最恰当的则正如培根说的:“阅读使人充实”。读书的乐趣不仅限于看书,有时候常常令人忍不住要与人畅谈读书的感受,或者要提起笔来直抒胸臆,实在都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或者:“如果你不想发表,干脆就不要写了!”我只好笑笑,敷衍两句,因为这正是读书的至乐,是很难说清楚、也不必对外人说的啊! 有一种书读起来令人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若因时间或事务所拌,不得连篇累牍痛快地读下去,则连续几天里,思里念里都是它的影子,好像掉了魂儿一样,好比是对恋人一样的想念。捧在手里阅读时的专注和欣悦之情也像是对着亲密的爱人一样。当然这样的书是不多的,且总以少年时多能遇到,因为它需要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情怀,就像友谊,最纯真的都是少年时结下的。 年轻时往往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书,兴趣却来得比任何时期都要大,也更广泛,这时应该多读各种书籍,既可以增加见识,又能于其中发现自己的喜好。不同年龄、职业、身份,对书的种类和兴趣不尽相同,读书的兴趣与个人的素质和性格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又因心情的不同而发生各种变化。但不论是谁,无论怎样,读书都是一件绝妙的赏心乐事。 有那么一种好书、好文章,或者先闻其名,或者先探得一鳞半爪,往往忍着,先不马上就看,一定要找个最安心舒适的环境,在自己的小屋里,顶好是躺在床上,夜深人静时,才肯拿出来慢慢品味,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块美味,舍不得就吃,每次只肯舔一舔——当然,这样的孩子,现在大概不会有了。美味不可多得,亦不可轻啖,象猪八戒一样吞吃人参果,实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有时候要买一本心慕已久的好书,书肆地摊上的货色是绝不考虑的,——这大概类似于娶妻必要名门大户一样,是虚荣心在作怪吧。必要于各大书店间反复查访比对各种不同的版本——如今社会上各种出版社的书如雨后春笋又如过江之鲫,可谓多如牛毛而又良莠不齐,如此繁荣鼎盛的局面虽说是件好事,只可惜要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却并不容易。 一般来讲,老版本总是好的,但现在已大多绝迹,也是嘛,社会要前进,不能总是一成不变,只可惜很多变化总是越变越不如意。有名的大出版社也不大靠得住了,只后悔早前几年没有多买些书,可叹那年头好书遍地,随便买一本也一定是好的,而那时自己却还不懂书。眼下是盗版横行,各行各业都是粗制滥造加上唯利是图。去书店看看,满架都是学生的课外书,所有的名着也尽是少儿版、学生版,为什么?学生的钱最好赚,这是潮流。读书本是风雅事,岂能如其他商业一样火爆,现在的社会不免常常令人惊异。 总觉得自己想买的、该看的书浩如烟海不计其数,但几番书店逛下来,却往往一无所获。应该说,借书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不喜欢把书借人,自然也不爱向别人借书,何况对于那种好书,要看就一定要看自己的,如果自己尚未购得,则宁可不看,此种心理不知是出于一种什么动机,但实情如此。这些年来,看过的好书,书还留在书架上,看书的感觉则珍藏在心里,虽然不多,却视为自己最可宝贵的财富。 有些书比较浅白,看过后留下一点印象,然后就可以抛诸脑后了;有的书内容丰富,收获良多,隔一段时间,往往要再看二遍、三遍,每一次又会有新的收获。文学书读起来的兴趣最大,它能丰富人的情感;古典和理学的书教益较大,但要细细咀嚼,而且要有丰富的人生经验才能读出兴味,读起来很慢,还要反复读。当你觉得一本书重读起来,很多内容又象是新的一样时,可能是以前没有读透,也可能是你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不仅好书要常常重读,更有不多的几部书是可以伴读一生的。 在一般人而言,即使是现在,买书也是一件“奢侈”的事,除非绝对必要,读书总是现实生活以外的“闲”事,是无用的闲情逸致或只是烂漫主义者的爱好,其实,读书是人生中一件不可忽视的大事,这不仅仅是对读书人而言,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一件事对人的益处比书来的更大。家有藏书万卷或有机会能尽兴地读到自己喜欢的书固然很好,但对于读书人来说,最值得欣慰的一件事是:这世上有那么多新奇有趣的书是终生读之不完,也享用不尽的! 家贫买不起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有书可读却没有那份心情和兴致,如古人所说:“少年牙齿坚强,却因家贫不得食,及至老年,齿脱腹果,满桌珍馐,却又无力享用了,实为可叹。”又如某君所说:“储书逾万卷,还望子孙贤。” 喜欢读书是一种性情,先天后天的不知,天下间喜欢读书的人很多,但真能解得其中真味的怕没有几个,人生的知己更是可遇不可求的事。书可以说是你的人生第一知己,不仅唾手可得,而且无人能及。
⑤ 读书和不读书的人生,究竟差在哪里
“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说。
诚然,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成为有气质的人。而气质这件事,又非一朝一夕之间可以得到的,它是在你走了无数里地、看过无数本书之后、和你的灵魂化作一体,再由内而外地散发出来。
像之前董卿在《诗词大会》中所展示的那样,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是最美好的模样,让人看了便会生出想要成为她那样美好的人的愿景。
那如何成为像董卿那样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呢?答案只有一个:读书。
对于读书的好处我们听过太多,可我们经常不知道读什么书,什么样的书才是好书。
而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天的共读里,都会告诉你答案。
亲爱的各位书友好,今天起,我们将一同共读《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这本书一共分为三个部分,其中主体是第二部分。可以根据我所拆分的十个主题点,每天阅读两个主题点。建议今天阅读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就是第1页至第29页。
在共读之前,你不妨思考下以下问题:
1、如何享受读书的过程?
2、如何选择一本好书?
1
如何选择一本书?
在学生时期,或是任何需要应对考试或是提升专业技能的时候,我们没有“选择”这一说,所有的书籍都是必须要看的,即应试类、工具类书籍。这类书籍曾陪伴了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当然,他们也的确提高了我们的专业技能,让我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吃饭赚钱的本领。
对于上面这类书籍,毛姆认为这些只是为了获得知识而阅读,是不得已才会去阅读它们的,而不是乐意去读。这类阅读并不是他心中所指的阅读。
在毛姆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一书中所列的书籍,不会帮助我们拿到某个证书,也不会教我们谋生的本事,但是这些书会让你活得更丰满。
在我们急需丰富精神生活,提高内在涵养的时候,如何去选择一本适合的好书呢?
畅销书如何?相信大众的品位,随着大众的潮流该没有错吧?
去书店,面对浩瀚的书海,无所适从的我们大概都会去每个书店都有的“本周(月)畅销”或是“畅销书籍”的书架上,去看看哪一本的封面好看,翻阅一下内容,觉得大概会适合自己的需求,就购买下来。
或者是在游览各大电商网站时候,点开畅销排行,鼠标往下翻阅的时候,遇到书名有趣或是好评特别多的书籍,再加上如果有大幅度的优惠,就加入购物车,然后买下。
买下之后,发现哪怕好评如潮,可是却总是没办法融入到书中,享受阅读的兴趣。最后又变成了家中书架上的装饰品。
毛姆在书中说到:“不管学者们对一本书评价如何,不管他们是多么一致地对一本书盛赞,要是你对这本书不感兴趣的话,你就不必理会这本书。
如果你不享受着去阅读的话,它们只会对你毫无用处。没有必须要去读诗歌、小说、以及被列为纯文学的书籍,必须带着愉悦去阅读才行。但谁又能保证能带给一个人愉悦的书籍就一定能让另一个人愉悦呢?”
因此,选择书籍的依据很简单:能让你感到愉悦的书。
不要认为这种愉悦是不道德的,愉悦本身是好的,它就是纯粹的愉悦。愉悦不一定就是肤浅的和满足感官的。各个时代的智者都已发现,获取知识的快乐是最让人满意的,也是最为持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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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该如何享受读书这个过程呢?
在如今节奏越来越快的时代,没有什么比阅读这件事更能让人静下来了。享受独处的时间,平复焦躁的心情,和自己的心灵对话。
培养阅读的习惯能够为你筑造一座避难所,让你逃脱几乎人世间的所有悲哀。相反,如果有人必须读那些使他觉得无味的书,谁会养成为了阅读而阅读的习惯呢?
接下来我给你们两个喜欢上读书的方法:
1、不同的心情读不同的书
我们每个人每天的情绪都不同,每天的每个时刻心情也不同。因此,我们不会每时每刻都想读同一本书,这样很正常。因此,必须让自己适应这个问题,找到属于自己的情绪表。
就拿毛姆自身来举例,他就很喜欢同时阅读4-5本书。
在早上以及工作之前,看一些哲学类或者科普类的书籍,阅读这类书籍需要一个清醒和专致的头脑,这样能激起一整天的活力;
在工作完成之后,睡觉之前,可以读一些历史、散文、批判性文章和一些传记类作品,来让大脑放松;
这样时刻根据情绪来调整阅读的书籍,不但不会产生因为看书赶进度的焦虑感,还更易激发对阅读的兴趣,随着自己的心情去读书,让自己享受读书的每一刻时光。
2、学会跳跃式阅读
“如果聪明的读者能学会跳读的技能,他便总是能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乐趣。”毛姆对在《红书》上发表的书单做出这样的注释。
一个聪明的人不会把读小说当作一项任务,而是把它作为消遣。他们知道自己本能所感兴趣的地方,于是遵循着本能去跳读,就像猎犬追寻狐狸的气息。有时,因为作者处理不当,读者会迷失方向,于是他开始挣扎,直至再次找到感兴趣的内容,这时便再次跳跃性阅读。
其实每个人都会跳读,可是要想在无损阅读体验的情况下进行跳读实属不易。
正如我们之前背单词,总想记住单词的每一个意思,每一个例句,以及例句里的每一个不认识的单词。可是这样的方法背到最后,就是才不过背了两个单词,就已经觉得昏昏沉沉,记不住任何东西了。
不舍得放弃的结果,就会导致无法取得成果。
读书也一样。因为很少有小说能让人带着兴趣从头读到尾。尽管跳跃式阅读可能是个不好的习惯,却是读者不得不学会的技能。
批评家森茨伯里曾写道:“极少有小说作品能经得起精炼和浓缩,甚至狄更斯的也不例外。”
而究其原因的话,毛姆在书中是这样说的:“完成一部洋洋巨着是极花费时日的,至少也要几个星期,通常需要几个月甚至好几年的时间。作者的创造力有时会衰退,这是自然的事。
这时候,作者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写下去,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如果还能吸引读者的话,那简直就是奇迹了。”
更幽默风趣的是,除此之外,很多作者必须为出版社提供一定数量的小说,也就是说,要定期写满一定的页数。如此一来,他们就要减慢故事的节奏,同时一下笔就是洋洋万言。难怪他们要用些不相干的内容使故事变得拖泥带水,从而把小说拉长。
所以,学会跳读,这会让你更加享受阅读。
3
开始享受阅读吧!
不要把读书当成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放弃纯粹的实用主义,不抱着读书以致用的态度,而将读书当做赏心乐事,你大概就会愿意承认:
世上许多人事物,许多文化知识,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优秀之处,各有千秋,只要一阅,就会见到不同的世界,也就不会焦虑书读得少或着急读完。
承认书是读不完的,你在读书的旅途中,便会静下心来,少一些纠结,慢慢的,将多一些惊喜,而这些惊喜将成为你读书的宝贵收获。
正如毛姆在书中一直倡导的那样,去享受阅读。小说家的目的不是指引,而是愉悦,同样,读者读书的目的也是为了愉悦,不辜负每一个小说家想要带给你的幸福体验。
从这一刻起,发自内心地喜欢上读书这件事。丢掉所有的负担和包袱,轻装上阵,用仅仅是寻找愉悦的目的翻开接下来的故事,走进每一个故事。
⑥ 如何正确掌握读书的方法
每年读几百本书的俞敏洪,教你3种读书方法
在前几天的文章《新东方俞敏洪的时间管理:“我的轻松是挤时间挤出来的”》当中,我们了解到了俞敏洪的时间管理方法,在他一天的时间安排当中,读书是必不可少的一件事。
在上海书展接受采访时,俞敏洪说自己一年要翻好几百本书,如果对胃口的就会读完。关于他个人的读书方法,他也分享了以下几点:
1、看杂书,增加多角度思考能力
俞敏洪说他看的书比较杂,名着、畅销书、历史、名人传记都有。之所以看得这么杂是为了增加自己多角度思考的能力。
很多朋友都说自己看过的书很快就会忘记,其实也是因为没有把书中的内容和自己现有的知识进行结合。
而把心得写下来,就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书中的内容,并且加深自己的认识。
昨天看到陈虎平《打破自己的标签》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他说如果你的家庭没有给你先天的积累,那想了解更多的信息只能靠自己从社会获取。而从社会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就是阅读、学习。
所以对于我们身处社会的人来说,永远不要停止自我学习的脚步。读书是我们可以获取的最简便、快捷的学习方式。
像俞敏洪一样,多读杂书拓展视角,死磕专业更新知识结构,运用写作思考内化,这样才能让读书的价值发挥到最大。
专注于个人成长与效率提升。
⑦ 作者说“读书本是一件赏心乐事”,请概述作者这样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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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题有答案
⑧ 读书乐趣的作文
神才能有所收获
我与读书
人这一辈子其实最看不完的就是书了。我不是那种
特别喜欢读书的人,只是平时闲来无事,就随手拿
起一本来读读罢了,没有目的,没有音乐,只有静
静的双目和遐想的思绪。
记得上小学的日子,妈妈不准晚上看电视,于是我
只能捧着旧书,坐在小椅子上看。说到旧书,这里
不得不提一下,都是一些别人看过的杂书---真是什
么种类的都有啊,《宝葫芦里的秘密》类似于动画
片《没头脑,不高兴》,《高玉宝》讲少年智斗财
主的事,连《铁道游击队》都有,书的风面几乎都
是发黄发霉的了。现在想来,当时的情况下,我还
觉得特别有趣。在无压力的状态下,思想特别容易
集中,而我爱幻想的毛病也是那会儿培养出来的。
那个年纪觉得学语文真是极其享受的事,我喜欢抄
古诗(类似于碧玉妆成一树高等句子),抄文章甚
至抄故事,然后把故事中的用得精彩的句子和段落
拷贝到自己的作文里,当作业交给了老师。其实我
心里也是特别的害怕,生怕被人看出是抄的。可是
我这么做并不是偷懒,而是觉得这些文字实在是写
的太妙了,太有共鸣了。
很快上了中学,我几乎就不再看除课本以外的书籍
了。成天就为了分数而发愁,苦闷的心情可想而知
,哪里有闲情逸致地坐下看几本书呢。我与心爱的
书就这样分别了若干年直至大学。这几个月,我与
书,突然又有了久别重逢的感觉,捧起抽屉里那本
席慕容《透明的哀伤》,似乎有太多的话要和它诉
说,而我发现我的生活里,也骤然地重新充满了温
暖的感觉,就像从前那样,是书给了我力量。
书籍是这样一种东西,你越是沉醉其中无可救药,
越是能体会出它的美。这种美,说不清,道不明,
是情感的酝酿,还是接受上帝的洗礼。在这个多媒
体泛滥的时代里,人们花大量的时间看电视、上网
、聊天,书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了。我也差点把它
抛弃了,不过,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是我错了,我
不该忽视了它。通常年轻人都喜欢看偶像剧,我发
现读完一本书和看完电视剧的感觉非常不同。书中
的人物往往是没有确定的相貌,只有作者大概的描
写,因此我们更注重主人公的性格和语言,而对于
电视剧,终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过是演员的
容貌以及他们富有磁性的声音,其他的时间一长就
再也回想不起来了。
我要说,看书太好了,特别是现在这个躁动的年代
,我们急需的是安静的读书,思索书中内容给我们
的启示,把感动藏于心底,让其然后慢慢散发开来
直至充满整个心灵。
我与读书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
却觉得十分有理。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
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拉杂的事情上。
而这些琐碎拉杂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
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
的时候,言语就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没
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
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
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
啃书本。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
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
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
事。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
,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说
话像得了口吃样,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
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
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
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
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买火柴的小女孩》《
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有那么一
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
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不知觉中,产生了对
书本的浓厚兴趣。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
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
么》及《西游记》等名着。
现在,我已上小学六年级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
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
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每
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
知识是精神粮食。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
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
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
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我就是最后那种
人。
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
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
享读书的乐趣吧!
我与读书
--――读书的“苦”与“乐”
读书,对于一个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高兴
、快乐的事情。可是对于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来说,
是一件非常伤心、难过的事情。我从一年级到四年
级的读书期间,体会到了读书的苦恼与快乐。
苦
“星儿啊!把电视关了,看一会儿书吧!”爸爸说道
。我心想读书有什么好的,不仅仅没有意思,而且
夺去了我看电视的时间。
“武艺星走啊!去打羽毛球,我一定把你打个落花流
水。”只听我的同学李诗琪说道。我听了急忙放下刚
看了一半的书,想和李诗琪去打羽毛球。“咳!咳!
”爸爸突然咳嗽了起来,我看了看爸爸,爸爸用严厉
的目光瞪了我一眼。我忙对李诗琪说:“你先玩会儿
去吧!我这个故事还没看完呢!”李诗琪走后,爸爸
对我满意的点点头,可是我心里气愤极了,不是爸
爸让我看书,而是生气书赶走了我玩游戏的时间。
如果我对一本书产生兴趣,爸爸会让我给他讲一遍
,然后再熟记,别说这招还真管用,我把我看过的
书都记下来了,可记下这么多故事,费了我多少脑
细胞呀!
乐
读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比如说《世界
奇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活的时间最长的夫
妇是谁,他们活了多少岁;《小鹿班比》这本书让
我知道了自己长大应该独立;《快乐星球》带我走
进了奇妙世界……
读书让我感到快乐,比如我看了一个逗人的故事,
就会笑的前俯后仰合不拢嘴。
是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书让我知道了快乐与悲伤
,是书给了我力量,是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书,
你的名字怎能让我忘记?
每一个人读书都会有快乐和悲伤,就像一首歌所唱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
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妈妈告诉
我,那些写书的人,是没有经过磨练就成功了吗?
我觉得,我如果不读书,我就会没有知识,我要是
不读书,怎么考大学,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能成为
有用的人呢?所以我要读书。
我酷爱读书,我读书会坚持到永远。
读书——我的最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
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我呢,就喜欢
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
。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
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
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从前,我不太喜欢
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
在书橱里睡大觉。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
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
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
在这儿等我。”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没办法
,只好乖乖地等喽。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
了书,还是书。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
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似乎闲着
的,就只有我了。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架
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
,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
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
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
故事。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
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当妈妈来接我时,我
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
!”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后来才知道
妈妈是考验我。)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
书了。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
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书店、图书馆更
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
;《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
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
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当我
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
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
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
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读书,我的最爱!
享受读书的乐趣
幼年时代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
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 交上
了朋友。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
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
光。在那个现实与想象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
我去爱他人,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
,想象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
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
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
成长的渴望。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
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
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读
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
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
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
到:向前冲!
少年时代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钢铁是怎样
炼成的》《巴金选集》《上下五千年》闯进了我的
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读一
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
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对生活的赞美
,对生命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
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
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
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
读书带给我的。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
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
,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
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
,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苦与乐
苦,不是好滋味。人尝胆汁、黄连,其味即苦也。
然而,偏就有卧薪尝胆者,明知味苦,定要尝之。
何故?用以励志也。苦行、苦斗、苦恋、苦苦地折
磨自已,坚忍、执着,心甘情愿、锲而不舍,“衣带
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苦,至此便成为一
种镜界。为追求一种目的,达到一种镜界,虽苦犹
乐,甘之如饴。苦之极,亦乐之极也。 读书之苦乐
亦如此也。就本人自身而言我看过很多书,所以我也
爱书,自然知道读书的苦与乐.
我喜欢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太多太多,但是它同时也
给我带来了不少的痛苦和烦恼。成天的1、2、3、A、
B、C,把我的头脑都弄破了,生活好枯燥,好不容易等
到了周末,本来想好好地来个读书大战,结果苦苦等来
的却都是些做也做不完的作业,时间全部被占用了,此
刻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困在笼子里的小鸟一样,失去
了自己的蓝天,此刻读书成了让我牵心痛苦的事情。
再者说到读书的苦,关于我的光荣事迹不得不说。我
小学的时候,父母允许我去看各种健康有益的书,我毫
不犹豫地开始了我的读书经历.上初中了,学习压力加
大,学习负担也越来越重了,所以读书的时间和机会越
来越少,我也越来越珍惜读书的时间。我把课余不用
复习的时间都花在读书上,很快我完成了自己指定的
读书目标。这个时候我喜欢的作家蔡骏又出了他的
另外一本书《旋转门》,这本书从开头就深深地吸引
着我,我止不住看下去的欲望,但是平时又没有时间去
看啊!于是我靠着我还不算太笨的头脑,想了一个方
法,自己买了一只手电筒,到了晚上拉灯睡觉的时候我
便偷偷拿出了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拿出书来,躲在被窝
里,打开手电筒,看起来,还不时地轻轻地探出头来,打
望周围是不是有人来了。半个小时过去,我已经热得
满头大汗,哎只好半途而废了。最后落个又没看好又
累得满头大汗的地步。
那么读书就没有快乐了吗?非也!读书给我的快乐远
远超过了苦, 书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对经过人生的
沉思后精心筛滤过的自我陈述,所以经常的读书是一
种走捷径的完成思想成熟的方式。 当我阅读时,我抛
开一切的烦恼,悄然的被作者带入到一个全新的文化
境界里自由漫步。在无数个夜晚里,我好像在与一位
长者展开了平静深远的交谈,驰骋古今、横跨时空与
地域。长者充满智慧且言语坦诚,他的思想会慢慢溶
入到我的心灵深处,字字扣击着我那曾经幼稚的灵魂
。我对世界万物的着眼角度开始发生变化,我学会用
心去体会人生的真正含义,能够快乐积极的对待生活,
学会欣赏美并去创造美。 一生不爱读书的人就像是
一个个囚徒,他们囚禁在自我和无知的牢笼里,他们会
经常的抱怨:“生活淡而无味,工作周而复始。”他们
一定无法感到快乐,因为他们把自己套在一成不变的
生活程序里,更多的关注于利益和得失,不仅对于外界
的精彩无知无觉,而且忽视了生活中的点滴快乐,这种
损失是非常可怕的。古人曾说:“三日不读书,面目
可憎,语言无味。”我想这就是真实的写照吧。
巴罗曾经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毕定不致于缺少一
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
个温情的安慰者。只要有书陪伴,就有无穷的欢乐。
在读书的道路上要去不断地寻找快乐,必然会遇到
很多的苦,但是若达到了一个境界,就会真正体会
到此苦亦为甜,此甜藏苦中。
从小我爱书,,所以“买书”这个词就与我结下了不
解之缘。 小时候,睡觉前我正在缠着妈妈讲故事。
突然,爸爸推门走进来,把一套《西游记》的连环
画举到我面前。那套《西游记》是崭新的,散发着
一股清新的油墨味儿!不用说,我央求妈妈等一会
儿再睡觉,屏住呼吸翻动起书页。实际,那一夜我
都没怎么睡好,因为,这是归我自己所有的第一套
书!爱书之心给我快乐。
小时候爸爸、妈妈替我买书,虽然带给我的欢乐是
巨大的,可唯一遗憾就是爸爸、妈妈买什么,我就
得看什么,自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直到小学四
年级之后,情况才发生了变
四年级放暑假的一天晚上,爸爸和妈妈好像在商量
什么和我有关的事情,我仔细一听,原来爸爸星期
天要去书市。“妈,你让我爸带我去吧!”我赶紧对
妈妈大声地喊。妈妈想了想,然后对爸爸说:“要不
,星期天你就带孩子去吧!”从那晚之后,我就天天
盼着快点到星期天。可谁知星期六我却开始发烧,
而且夜里还吐了三次,难受得我就象到了地狱一样
,一夜睡不好。第二天一早,我隐约听见妈妈在门
口跟爸爸说:“趁着孩子没醒呢,你赶紧走吧!”我
赶紧溜了床,跑到门口:“爸爸,你带我去吧,我没
事。”爸爸十分的反对,妈妈也反对我去书市,妈妈
说:“你今天不能去,等下次没有病的时候再去。”“
不,我就想这次去,爸,你带我去吧,你带我去吧
。”也许是我的死磨硬泡起了作用,爸爸只好说:“
行行行,带你去带你去,不过你得先把药吃了。”
路上,我不停地想象着书市上的情景,也许那有许
多许多的书,可以随便看,我要能拥有世界上所有
的书该多好呀。大约一个小时,我们就来到了书市
,啊!里面的书摊可真多呀。爸爸给了我20块钱,
让我自己去买我自己喜欢的书。我头一次可以自己
买书了,我在这个书摊前看看,又在那个书摊前翻
翻。可总是拿起这本也想要,瞧瞧那本也不错。总
拿不定主意。虽然我第一次自己买书一分钱没花,
一本书没买,可是我的病却奇迹般地好了。
爱书之心能够治病!
从那次去书市以后,我便开始注意每一次书市,只
要有书市,就一定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去。慢慢地
也能够自己挑书、买书了。在书市上,我不仅可以
买到比平时便宜的书,也能够了解到图书发展的新
动向。我第一次一个人买书是2001年书市。早在书市
开始前一个月,我就知道这届书市将是历年来就大
的一次书市,爸爸、妈妈那段时间很忙,答应我可
以一个人去买书。我以为这个书市还在工体停车场
,便打算骑车去转一转。谁知,今年由于种种原因
,本届书市将改在地坛公园。
这下我可麻烦了,我家住南城,离地坛太远,我骑
车的技术爸爸认定属于不及格之列,而且地坛那边
的路面交通也确实拥挤,骑车去看来不可能,只能
坐车,这对别人可能算不了什么,可对我却极不幸
。我这人严重晕车。骑车带人违反交通规则,妈妈
就买了一辆带兜的小三轮。学校活动我特爱参加,
可最怵的就是学校春游。学校春游没有让家长用小
三轮带的,必须坐汽车,可我上汽车如同上刑场一
般。恨不得能把五脏六腹一块吐出来。大家为我晕
车出谋划策。晕车灵我吃过,还天旋地转。太阳穴
的蜂油精、清凉油我涂过,但我仍旧头重脚轻。表
弟告诉我,用橡皮膏捂住肚脐眼儿能治晕车。我到
商店买来橡皮膏,上车前跑进厕所把橡皮膏贴好,
可车一动我还得马上找塑料袋。特别让我为难的,
去地坛书市不光坐汽车,如果坐地铁更方便,可我
坐地铁背不住就会死掉!
朋友,你们猜,我这回到底去没去书市。对,有的
朋友看到猜对了,我当然要去了。我是走去的!爱
书之心绝对能锻炼人的毅力。
我爱书,义无反顾 !
我与读书的故事
我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小书虫”,说起读书来,我的话
就多了。
小时候,爸爸总在睡前给我念故事。可是,他常常
到了他觉得困了时,就把一整页密密麻麻的故事“浓
缩”成一句或者两句。我十分不高兴,就让妈妈给我
讲睡前故事。可妈妈经常干家务干到夜深,她还没
讲故事,我已经呼呼地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读一些注音读物,如果在没有注
音的读物里,我遇到了不懂的字我就读它的一半或
者它的形近字。有一次,我觉得一个叫“玫瑰小姐”
的故事很好听,就读给爸爸听,我读起来:“‘什么’‘
鬼’小姐。从前,……“我刚读完题目,爸爸就笑得前仰
后合。我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大概到了一二年级吧,我渐渐学会了查字典。一口
气读完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一次,
我在吃烤面包时,说:“今天我烤面包,明天我做酒
,后天王后孩子到我手,我姓卢萨卡江东多幅锣鼓
里根,这样的姓最少有!”
到了三四年级,我已经在语文课本中读了不少科幻
故事,如:《院子里的悄悄话》、《纸奶奶过生日
》、《万能胶水发明记》等。我不再仅仅向往童话
世界,我渐渐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等科普书
籍,成了现代科技课上的活跃分子。
现在,我又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
系列”。我从书中学到了许多道理,比如说人不能有
妒忌心,对每一个生命都要赋予爱,人不能记仇等
。
我喜欢读书,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
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与书的故事
中关村三小 王淅白
早晨,阳光洒进屋里,温暖的抚摸我书房的一方天
地。不经意地一看,一本陈旧的《格林童话》却唤
醒了我一年级时那陈旧的回忆……
那时,我与同龄人一样,喜欢每天听故事入睡,殊
不知,我与书籍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寒假的一天中午,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好奇地
翻着书中厚厚的一摞东西。突然,我眼睛一亮,找
到了一件珍宝——《格林童话》。我十分爱看,竟捧
着它半个多钟头!
突然,钥匙打开锁的声音使我一惊,啊!妈妈回来
了!我急中生智,连忙把书往被子底下一塞。妈妈
进了卧室,让我睡午觉。
我不情愿地躺进被子里,脑子中却酝酿出了一个秘
密计划。
我蒙头便“睡”但耳朵却仔细地听着妈妈的动静。不
一会儿,妈妈见我似乎已经睡着了,就蹑手蹑脚地
走出卧室。我的窃读活动正式开始。急忙打开书,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虽沉浸
在书里,可仍十分担心的四处张望,突然,门口传
来了一阵脚步声,有人!我一惊,乱了方寸。我把
书往枕头底下一塞,可是太引人注意。怎么办,怎
么办……随着门一点点打开我心里也越来越没底。我
急忙把书放在被子里,灵机一动,伸一个懒腰,好
像刚刚醒。然后装模作样的打了一个哈欠,径直走
出门,直奔厕所。我把门一甩,松了一大口气。啊
!有惊无险!我假装放了放水,走出门时不忘提醒
妈妈:“不能打扰我,我真的‘累了’!”说罢,我便继
续看我的书。故事中的惊险情节时时刻刻吸引着我
,而那亲人的离别又让我黯然神伤。我时而欢喜,
时而担忧。不经意间,竟笑出声来!“啊!”我连忙捂
住自己的嘴。怎么办?怎么办?我手脚不停的哆嗦
,上下牙也打起架来。此时,似乎有千万只眼睛盯
着我,摇摇头,隐隐约约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这
个王淅白,做梦都这么开心!”我大喜,又逃过了一
难!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一个半小时了。我也真
的累了,躺在床上甜甜蜜蜜的进入了梦乡。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文化不断积
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
不断充实我的头脑,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
望。窃读的紧张令我难忘,窃读的快乐令我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