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儿童失踪多久后才能立案
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
针对妇女儿童失踪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0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该《意见》还规定,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因此,有儿童失踪的家长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则应及时立案,而且最开始的24小时是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及时立案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找。
⑵ 未成年人失踪多久后能立案
儿童失踪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警方会立即立案。
成年人失踪报案,警方会根据家属提供的情况进行判断决定是否立案。
不管是成人还是未成年人,法律根本没有规定失踪后24小时才会立案。特别是小孩儿、老人,走失后家人都应该第一时间报警。
正常的成年人失踪可能性小,有可能是因为某事不想回家,因此,家属在报正常成年人失踪时,警方会根据家属提供的情况进行判断,然后决定是否立案。
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发现孩子失踪后最早的24小时,是找回孩子的黄金时间,家长和亲友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2)走失儿童多久可以立案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⑶ 儿童走失如何立案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警方提醒,当发现孩子失踪后,请务必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最开始的24小时是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及时立案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找。
⑷ 孩子离家出走多久可以报案
未成年人失踪,可以立即报警,不存在时间的限制。
参照《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4)走失儿童多久可以立案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⑸ 小孩走失多长时间才能报案
人口失踪报案一般都是以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如果是十周岁以下或者不满两周岁的儿童、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智障人士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失踪儿童的监护人可以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语或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盖章。
(5)走失儿童多久可以立案扩展阅读
儿童走失的应对措施
1、与孩子走失后,家长应该迅速保持冷静,返回刚才与孩子失散的地方,沿路寻找孩子;
2、如果是在商场、游乐园等地方与孩子走失,应迅速前往服务台,用广播进行寻人播音;
3、拿出孩子照片,询问走失地段周围的群众是否有看到过孩子;
4、若还没有找到孩子,则应该立刻报警;
5、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孩子打电话回来;
6、利用网络,发布微博寻人、网贴寻人、微信寻人等;
7、拨打电台的热线电话寻人,呼吁市民多加注意。
⑹ 儿童失踪多久可以立案
孩子丢失之后要立即报案,不需要等二十四小时。对于存在儿童失踪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有关材料和证据,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处理。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法律分析
立案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的。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余情形的,如果是符合以上这些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二十四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有儿童失踪的家长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则应及时立案,而且最开始的二十四小时是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及时立案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⑺ 小孩丢失后24小时才能报警立案吗
1、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2、法律法规依据:
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⑻ 人失踪多久可以立案
一般情况下,失去联系24小时,可以报警立案。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8)走失儿童多久可以立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网络—立案
⑼ 儿童走失多久可以报案
儿童走失24小时可以报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4、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5、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⑽ 儿童走失报警多久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人口失踪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如果是10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或者说是不满两周岁的儿童,不受时间限制。患有精神病或是一个智障人士也不受时间限制。孩子失踪家人报案,警察需要立即立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 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在显着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标明适龄范围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看管。大型的商场、超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游乐场、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应当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场所运营单位接到求助后,应当立即启动安全警报系统,组织人员进行搜寻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