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儿童受保护权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儿童的受保护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保护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2) 保护儿童的一切人身权利,每一个儿童如下人身权利应受到保护: 保护儿童与家庭团聚的权利。 保护儿童隐私权。 保护儿童免受虐待、遗弃、照料不周、性侵犯、剥夺自由等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 禁止诱拐、买卖和贩运儿童。(3) 禁止雇用童工并保证儿童免受经济剥削。(4) 保护儿童不至非法使用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或被利用贩运药物。(5) 确保儿童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6) 当儿童有需要时,保护儿童有权随时获得适当的照顾及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受保护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包括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歧视、剥削、酷刑、暴力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和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受保护权是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