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才出生的宝宝买个什么医疗保险好呢 具体介绍下 我是城镇户口公司有交医疗保险 老婆没交 孩子可以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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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怎么给小孩子买保险
近期很多孩子的爸妈过来问学姐各种各样的保险问题,整理起来,无外乎这两点:有哪些问题是给孩子买保险时需要注意的?而且要怎么给孩子买保险?
针对这些问题呀,我们今天就好好聊聊!
先来个保险小本本,帮助各位家长理解,学习一下保险基础小知识:
买保险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这些关键知识点!
一、给孩子买什么保险好?对孩子来说,比较合适的就是少儿医保、医疗保险、重疾保险、意外保险。
究竟什么原因?下面我就来具体分析一下。
1. 少儿医保
在社会保障的范畴,是一种福利,是国家给予社会的福利,一年只用交几百元,这是超低廉的价格,就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包括孩子罹患病时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
少儿医保这种性价比较高的产品是绝对要买的,国家的羊毛怎能不薅!
不过它的保障范围和力度都很有限,仅仅只是一些最基础的保障,看到这张图的内容你就晓得了:
医保报销的条件限制是必须在起付线和封顶线内,另外像进口药和特效药这些药物,医保是不能够报销的。
因此商业保险的配置就非常的重要。
2. 医疗保险
少儿医保的补充部分是商业医疗保险,另外两者都属于报销型保险,就是凭看病发票领取保险公司的报销,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是根据实际看病花费来的。
通常我们看到的有小额医疗保险和百万医疗保险。
小额医疗保险重点针对门诊和住院产生的小额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就是几万左右,通常是没有免赔额的。
小孩的免疫力不高,常常会有感冒发烧。
虽说小病痛的花费大多数人都还承担得起,但年复一年,累积下来也不算小数目了,对此,小额医疗保险对于减轻家长们的经济压力就很有帮助了,
不知道该给孩子买哪种小额医疗保险?{别着急,学姐都整理在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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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痛还可以不用太操心,但若孩子罹患重疾,需要承担的高额治疗费用,对所有工薪家庭来说都是致命一击,而有了百万医疗保险,就不用再惧怕这一风险。
从报销额度来看,百万医疗保险在百万元以上,报销范围涵盖较大,不限社保条件,基本上是100%报销,主要面向重疾,免赔额约一万元左右。
3. 重疾保险
许多家长会觉得,都给孩子买了买了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了,还要买重疾保险的理由有哪些?
其实我们最好是买一份重疾险,理由见下。
上文说过,医疗保险是那种类型?报销型保险;而重疾保险属于给付型保险的范围,当被保人不幸重疾,且符合合同约定时,保险公司会履行赔付程序。
保险金的实际用途是很宽泛的,不仅可以支付生病花的费用,也可以补偿期间减少的收入。
倘若孩子遭遇这种严重的疾病打击,后续这里面有许多隐形的费用,包括康复费、保健品费用等。
孩子离不开父母的照顾,在这种患病情况下可能需要双亲某一方的全身心照顾,这样经济收入就减少了,对家庭而言无疑是双重打击。
在医疗保险中,这方面都是不能报销的,重疾保险在这类保险金的补偿上面就可以有很好的支持。
所以,仅仅是配有医疗保险是不够的,还有重疾保险的配置,也是需要我们重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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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意外保险
意外保险是防止意外风险的有效工具,为投保人提供因遭受意外而导致身故、伤残或者在门诊、住院医疗的保险赔偿问题。
孩子本来就是天真活泼的,加上自身没有防御风险的能力,相比于成年人,存在的意外风险更多,所以说十分有必要再购买一份意外保险。
并且,意外保险价格普遍都不高,非常的划算,通常花几十块钱就可以买到几十万的保额,普通家庭都能负担的起。
给孩子买保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但要搞懂保险种类,还要知道哪些地方需要留心,我们接着说。
二、给孩子买保险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1. 先大人后小孩
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中宝物,为他们着想是很正常的。
所以许多家长给孩子买全了保险,但忘了自己的。
有一点要明白的是,家长在家庭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万一大人出了什么事,孩子抚养费就很棘手,孩子后续的保费就更是问题了。
所以自身的的保险是要先配齐的,然后再买孩子的保险。
2. 先保障后理财
保险姓保,最大的功能还是保障,我们不能本末倒置。
很多家长目光长远,为了自己的孩子未来铺路,就给孩子买例如是教育金的理财险。
但只要出事,理财险却无法提供保障。
所以不是不能给孩子买理财险,但是保障是要先做好的,这样才能给孩子提供好的成长环境。
那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结束啦,希望上面的内容能帮助大家,下期再见吧!
Ⅲ 儿童保险哪种最好 一般小孩买什么保险好
关于儿童保险买什么好,我已整理在这篇文章中,感兴趣的戳:儿童保险怎么买合适?买哪种最好?这4种保险,一定要买!给小孩买保险其实只需要这4种,少儿医保、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四种保险:
1、少儿医保
医保是国家的基本福利,首先考虑的就是它。有了少儿医保再去买商业保险,价格会便宜一些。
2、意外险
小孩子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没有什么危险意识,所以需要买意外险来保障保障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如果伤残或者身故了,也可以赔偿一笔钱。
3、医疗险
最先推荐的就是百万医疗险,因为百万医疗险的杠杆率非常高,主要针对大病医疗报销。
如果还有预算,可以再买一份小额医疗险,一般只有1-5万的保额,大部分没有免赔额,可以用来报销一些小病小痛。
4、重疾险
如果孩子得了重疾,并且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笔赔偿金,这笔钱可以用来支付后期的康复费用,也可以来弥补父母因照顾孩子期间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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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小孩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不可以,必须要孩子办了才可以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办理办法编辑
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主要区别编辑
与职工医保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医保补助编辑
2013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医改还面临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改革持续推向深入。
会议称,“十二五”期间,要以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在三个方面重点突破:
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5万名以上全科医生。
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补偿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2014年
2014年4月2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我国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2014年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20元,同时相应调整个人缴费标准。[1]
2015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指出,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同时,为了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2]
实施案例编辑
自2015年度起,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将实行新的标准。这是自2011年以来,北京首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3]
其中,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老年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无业居民由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60元,无业居民中残疾人员、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3]
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至11月底,参保居民应按新标准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足额准备参保缴费资金。[3]
由于目前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政策要求连续参保一年以上,如果没有按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可能造成断缴,将会影响到参保人次年的门诊费用报销。[3]
法律规定编辑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现阶段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
目标原则
(一)试点目标。2007年在有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要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试点原则。试点工作要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三)参保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筹资水平。试点城市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恰当确定筹资水平;探索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机制。
(五)缴费和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六)费用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要合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完善支付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探索适合困难城镇非从业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支付办法,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4]
(七)组织管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管理服务体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要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机构、参保居民、社会团体、医药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建立医疗保险专业技术标准组织和专家咨询组织,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专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根据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八)基金管理。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试点城市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九)服务管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试点城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部门制定。要综合考虑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医疗服务的范围。通过订立和履行定点服务协议,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权利和义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居民参保和报销医疗费用;明确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按规定与医疗机构及时结算。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积极推行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按总额预付等结算方式,探索协议确定医疗费用标准的办法。
(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宽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参保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要适当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
(十一)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力推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大病统筹问题;继续着力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规范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政策,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搞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十二)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制度衔接,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体系在筹集医疗资金、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卫生行业标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市场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规范和出入院标准等技术标准。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服务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参保居民分级医疗的办法。
(十三)建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报告和建议。
(十四)选择确定试点城市。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条件选择2至3个试点城市,报部际联席会议审定。试点城市的试点实施方案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五)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民政、教育、药品监督和中医药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六)精心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规定的试点目标和任务、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骤,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本行政区域的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在充分调研、周密测算、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已经先行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城市,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体制和机制。
(十七)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很强。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对试点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的总结推广,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使试点工作成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实践。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
国务院二○○七年七月十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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